日本小孩有什麼學科
⑴ 日本初中高中都有什麼科目
初中有物理、化學、語文、數學、英語、社會(歷史、公民)、音樂、家政(做飯、縫衣服)、體育等。高中有日本史、倫理、化學、語文(古文和現代文分開的,算兩科)英語(分2科)、數學、物理、世界史、體育
⑵ 日本初中及高中學生需學習什麼科目
日本高中的課程,分學科和科目兩個層次。一個學科往往包含幾個科目。例如國語是一個學科,在1994年後現行的學習指導要領中包含國語Ⅰ、國語Ⅱ、國語表達、現代文、現代語、古典Ⅰ、古典Ⅱ、古典講讀等8個科目。歷年來日本普通高中的學科數為8-9個,科目數則不斷增加,從1948年的20個增加到現在的60個。科目分成必修、選擇必修、選修三種。選擇必修的意思是在一組科目中必須選擇學習一至二科。
日本高中就其模式來講,主要有選科型和分科型兩種,此外也有少數不分科也不選科,即全部是必修科的高中。選科型的高中大致共同必修科佔60學分以上,選修科為30學分左右。其中有的以選擇必修為主,有的以自由選擇為主,前者選擇必修約佔20學分左右,後者自由選擇約佔20學分左右,分科型的高中多數在二年級或三年級開始分科。從二年級開始分科的,在二年級只分文科班和理科班,到三年級又細分為上私立大學的、上國立公共大學的、上短期大學的文科班和理科班等。分科型高中一般只開設必修科和選擇必修科,即使有開設自由選修科的,也只佔幾個學分。
普通高中的課程由各種學科和課外教育活動構成,道德教育通過整個學校教育活動進行。全部高中生的共同必修的學科是國語Ⅰ、現代社會、數學Ⅱ、理科Ⅰ、保健、體育、音樂Ⅰ、美術Ⅰ、書法Ⅰ、工藝Ⅰ、家政概論等。選修學科中包括國語、外語、社會、藝術、家政、數學、體育、農業、工業、商業、水產、護理等。普通高中或普通科與職業高中和綜合高中職業科在課程上的區別不是主要體現在必修科目上,而是體現在選修科目上。普通高中或普通科的學生主要是選修普通科目。
⑶ 日本的教育被各國稱贊,日本教育有哪些值得學習的地方
大多數去過日本或者與日本人有過接觸的都有著「素質很好」、「有禮貌懂規矩」的印象。隨著越來越多當代家長對「教育」問題的重視,對於有著高素質教育的日本,他們的教育方式也越來越受到國人的關注。那麼日本教育有著哪些可取之處呢?到2014年為止,已有20位日本人獲得了諾貝爾獎(另有2名美籍日裔諾貝爾獎獲得者),包括諾貝爾物理學獎、化學獎、生理學或醫學獎、和平獎和文學獎。另一方面,你可能看見過別人分享的日本垃圾分類之細或是參觀日本幼兒園時受到的「驚嚇」等等相關文章,感嘆於日本人過硬的國民素質。如果前者能一定程度上代表日本頂尖的科研能力,後者則能多少反映日本基礎素質教育的普及和成功,那麼我們不得不承認,日本的教育存在其過人之處。不如讓我們回到初心「教育是為了什麼」,來探究日本教育到底特別在哪裡。
正如日劇《半澤直樹》里所提到的「日本是由這樣一個個小螺絲支撐起來的。」 我們的社會也是由每一個崗位上的每一個職業人支撐起來的,教育應該做的就是讓每個人懷著驕傲之心在自己的崗位上努力工作。
教育是為了培育有個性有素質的人。
一個人形成思想、樹立三觀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教育程度。我們的教育可能疲於應對考試,而忘記了教授知識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如何育「人」。「飯前要洗手,見到老師同學要打招呼,不要欺負同學,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能拿,飯要好好吃覺要好好睡,要有愛心幫助別人。」一個人要是能把幼兒園老師教過的事情養成習慣在做,已經是個相當不錯的人了。而日本國民的高素質,正是得益於他們不斷身體力行在做,以身作則在教,常言謝感恩、排隊守秩序等等已是他們融入骨血的習慣。這也是我們最應該學習的地方。
⑷ 日本東京初三學生都學什麼啊
日本高中的課程,分學科和科目兩個層次。一個學科往往包含幾個科目。例如國語是一個學科,在1994年後現行的學習指導要領中包含國語Ⅰ、國語Ⅱ、國語表達、現代文、現代語、古典Ⅰ、古典Ⅱ、古典講讀等8個科目。歷年來日本普通高中的學科數為8-9個,科目數則不斷增加,從1948年的20個增加到現在的60個。科目分成必修、選擇必修、選修三種。選擇必修的意思是在一組科目中必須選擇學習一至二科。
日本高中就其模式來講,主要有選科型和分科型兩種,此外也有少數不分科也不選科,即全部是必修科的高中。選科型的高中大致共同必修科佔60學分以上,選修科為30學分左右。其中有的以選擇必修為主,有的以自由選擇為主,前者選擇必修約佔20學分左右,後者自由選擇約佔20學分左右,分科型的高中多數在二年級或三年級開始分科。從二年級開始分科的,在二年級只分文科班和理科班,到三年級又細分為上私立大學的、上國立公共大學的、上短期大學的文科班和理科班等。分科型高中一般只開設必修科和選擇必修科,即使有開設自由選修科的,也只佔幾個學分。
普通高中的課程由各種學科和課外教育活動構成,道德教育通過整個學校教育活動進行。全部高中生的共同必修的學科是國語Ⅰ、現代社會、數學Ⅱ、理科Ⅰ、保健、體育、音樂Ⅰ、美術Ⅰ、書法Ⅰ、工藝Ⅰ、家政概論等。選修學科中包括國語、外語、社會、藝術、家政、數學、體育、農業、工業、商業、水產、護理等。普通高中或普通科與職業高中和綜合高中職業科在課程上的區別不是主要體現在必修科目上,而是體現在選修科目上。普通高中或普通科的學生主要是選修普通科目。 初中有物理、化學、語文、數學、英語、社會(歷史、公民)、音樂、家庭(做飯、縫衣服)、體育,其他的忘了。高中有日本史、倫理、化學、語文(古文和現代文分開的,算兩科)、英語(分2科)、數學、物理、世界史、體育,我只上到高一,所以高中的只知道這些,應該還有。上課時間初中是到下午3點左右,然後還要參加運動部的活動,有游泳部、樂隊、籃球部、足球部、棒球部、網球部、這些必須選一個,每天鍛煉3小時左右,到了初3就必須隱退了。周一~周五上課,周六上半天。高中的話私立學校上5天,公立上五天半,到了高3的時候每天上半天課,下午回家自己復習
⑸ 請問,日本小學的有哪些課或發給我課程表!!!!!!!
日本小學的教育課程由各學科、道德和特別活動三部分組成。教學科目包括國語、社會、算數、理科、音樂、圖畫、家政、體育
下面是一些關於日本教育的資料.希望對你有用.
雖然不喜歡日本人,但不能否認他們的教育比我們的成功的多.
日本現行的教育制度
一、教育行政體制
日本現行教育行政制度的原則和特點由憲法和《教育基本法》所決定。憲法宣稱教育是人民的權利,規定依據民主政治的原則和地方自治的原則建構教育行政制度。日本的教育行政屬於中央權力與地方權力合作型,建立中央和地方兩級管理系統,在中央和地方的關繫上,實行中央指導下的地方分權制。
1.中央教育行政
日本現行的中央教育行政機構是文部省,為日本內閣的組成部分,其最高領導是文部大臣。文部大臣和文部省是主管教育行政的中央首長和行政機關。法律規定文部省的職能許可權,主要是:
(1)為發展教育、學術和文化事業,進行調查研究並制定規劃。
(2)就各級學校和教育機構的設施設備、人員配置、組織與教育內容規定標准。
(3)對地方教育委員會、地方行政機關,大學和其他教育、文化與科學機構提供指導和建議。
(4)管理由文部省設立的大學和其他教育、科學與文化機構,任命縣和重要市的教育長或負責人,審定中小學教科書。
(5)對地方教育和其他教育、文化與科研機構提供經費補助。
2.地方教育行政
法律規定,地方教育由地方公共團體實行自治。日本的地方公共團體分為兩級,即都道府縣和市町村。教育的行政機關為教育委員會,行政主管為教育長。地方設立的大學及其他高等教育機構和私立學校由地方政府管理,教育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發展基礎教育,在人事、經費、設施設備、教育教學、課程內容和教師進修等方面對其所轄學校負責。
市町村教育長的任命須得到都道府縣教委的認可,都道府縣教育長的任命須得到文部大臣的認可。
二、學制結構
日本戰後教育改革,建立了「六三三四制」的學校教育體制。《學校教育法》規定,「所謂學校,系指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大學、高等專門學校、盲人學校、聾啞學校、養護學校以及幼兒園。」
三、各級各類教育
1.學前教育
日本的學前教育機構有兩種:一是幼兒園,屬於學校教育制度的組成部分,招收3~6歲幼兒,由文部省領導;另一種是保育所,屬於福利機構,招收從出生到6歲的幼兒,由厚生省領導。
《學校教育法》規定,幼兒園的教育目標:
(1)培養健康、安全、幸福地生活所需要的日常習慣,並使其身體的各種機能得到和諧的發展。
(2)讓幼兒在幼兒園內體驗集體生活,培養幼兒初步具有喜歡過集體生活和團結互助、自主、自律的精神。
(3)培養幼兒正確理解和對待其周圍的社會生活現象的萌芽觀念。
(4)指導幼兒正確地使用語言,培養他們對童話、連環畫等的興趣。
(5)通過音樂、游戲、連環畫等方法,培養幼兒對創作表現發生興趣。
幼兒園的教育內容分為健康、人際關系、環境、語言和表現5個領域。
2.初等教育
日本實施初等教育的機構是單一的六年制小學,兒童滿6周歲入學,12周歲畢業,屬於義務教育階段。新學年從4月份開學,多數小學採用三學期體制,三學期之間分別為暑假、寒假和春假。
日本小學的教育目的是適應兒童的身心發展,實施初等普通教育。教育目標:
(1)以學校內外的社會生活的經驗為基礎。使學生正確理解人與人之間的相互關系,養成合作、自主和自律的精神。
(2)引導學生正確理解鄉土和國家的現狀與傳統,並進而培養國際協作精神。
(3)使學生具有日常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和產業等方面的基礎知識,並掌握基本技能。
(4)使學生能正確理解日常生活所必需的國語,並形成使用國語的能力。
(5)使學生能正確理解日常生活所必需的數量關系,並形成處理數量關系的能力。
(6)培養學生科學地觀察和處理日常生活中自然現象的能力。
(7)培養學生健康、安全和幸福生活所必需的習慣,並力求使學生的身心得到和諧發展。
(8)使學生基本了解能夠使生活明朗、豐富的音樂、美術和文藝等,並形成相應的技能。
小學的教育課程由各學科、道德和特別活動三部分組成。教學科目包括國語、社會、算數、理科、音樂、圖畫、家政、體育,文部省對這些科目都有詳細具體的規定。小學道德教育的內容包括:
(1)自己本身。
(2)理解他人。
(3)了解自然,具有高尚的情操。
(4)自己與團體、社會的關系。道德教育的目的在於培養學生尊重他人,重視生命,為創造民主社會和國家的發展而努力,為促進國際和平做貢獻。特別活動是指班級、年級和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
3.中等教育
日本的中等教育分初中和高中兩個階段,初中屬於義務教育的完成階段。
(1)初級中學。《學校教育法》規定,初中是在小學教育的基礎上,適應學生的身心發展,實施中等普通教育,目標有三:培養學生作為國家與社會的一員所必須具備的資質;教授社會所需職業的基礎知識與技能,培養勞動的態度以及根據個性選擇出路的能力;促進校內外的社會活動,正確引導學生的情感,培養公證的判斷能力。學制為三年。
教育內容由各學科課程、道德和特別活動構成。教學內容包括必修課和選修課。必修課包括國語、社會、數學、理科、音樂、美術、保健體育、技術與家庭等八門,選修課的種類在第一學年主要是外語,第二學年為音樂、美術、保健體育、技術與家庭以及外語。第三學年除在必修的八門課程中選擇外,還有外語等。
(2)高級中學。《學校教育法》規定:高中是在初中教育的基礎上,以實施高級普通教育和專門教育為目的,實現三個目標:進一步發展和擴充初中教育的成果,培養學生成為對國家與社會有作為的建設者所必需的素質;使學生能自覺地根據社會的需要和個人的特點,選擇將來的出路,提高普通教養,掌握專業技能;形成對社會有深廣的理解和健全的批判能力,形成個性。
高中學制三年,種類較多,通常按學科劃分為普通、職業和綜合三類,按授課方式分為全日制、定時制和函授制三種形式。
高中教育內容同樣由各學科、道德和特別活動構成,設必修課和選修課,實行學分制,畢業需要修滿80學分。一般學科課程為國語、地理公民、數學、理科、保健體育、藝術、外語及家庭。為廣適應科技和社會的變化,各科開設了與之有關的「課題研究」課,以提高學生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4.職業技術教育
1951年,日本制定《產業教育振興法》,規定產業教育是發展產業經濟及提高國民生活的基礎,通過產業教育在確立對勞動的正確信念、傳授產業技術的同時,培養具有能力、進而對經濟自立作出貢獻的有為的國民。鼓勵地方公共團體和企業發展職業技術教育,並規定國家在該方面採取經費補助政策。
職業技術教育在日本的學校教育中佔有很重要的地位,培養出大批優秀的技術人才和熟練勞動力,促進了日本經濟的高速發展。在日本,除了幼兒園和小學以外,各級各類學校都設置職業技術學科,對學生進行職業技術方面的教育。日本已經形成多層次、多類型的比較完整的職業技術教育網,有學校、企業和社會辦的幾大類職業技術教育;有職前教育、在職教育、轉業教育,水平高低不同、時間長短不一,靈活多樣、互為補充、互相促進。
在日本,進行職業技術教育的學校主要有初中、高中、「各種學校」、專修學校、高等專門學校和短期大學等。初中階段職業技術教育目標是「培養學生具有某種社會職業方面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良好的勞動態度,以及根據自己的個性選擇將來道路的能力」;高中階段職業技術教育的目標是「培養學生具有一種必須完成社會使命的覺悟,使之能夠根據自己的個性決定將來的道路,提高一般教養水平,掌握某種專門技能」。
「各種學校」,是實施類似學校教育的各種職業技術學校的總稱,主要招收高中畢業生,但也招收其他學校在校生和社會人士。
專修學校是1976年開始設立的新型職業教育機構;大都是私立的,是由「各種學校」升格改組而來的,發展迅速。專修學校可分為三種類型:設高中課程的高等專修學校(屬高中水平,可授予畢業生高中畢業資格),招收高中畢業生而設專門課程的專門學校(屬於高等教育,在專修學校中佔主要地位,可授予短期大學畢業生同等的資格),設一般課程的一般專修學校(自由入學,是終身教育的典型場所)。
在日本實施高等職業教育的機構是高等專門學校、專門學校和短期大學。
此外,在日本職業技術教育中,企業內職工教育佔有重要地位。所謂企業內職業技術教育,是指企業對其職工進行的從錄用到退休為止的長期的教育訓練。其內容除了專門的技術教育、技能訓練外,還包括經營教育、提高辦事能力的教育以及作為企業職工的品質教育等。
5.高等教育
日本的高等教育已經形成多層次、多類型的結構。按照資金來源的不同可分為國立、公立和私立三大類,從學術水平上看,日本的高等教育是三級結構:
第一級結構是短期大學和高等專門學校。以開展高等職業教育和培養實際生活能力為目的。
第二級結構是4年制大學,包括綜合大學、多科大學和單科大學。
第三級結構是研究生院,包括設置在學部的研究科和研究生院大學,旨在「教授和研究學術理論及應用,深究其奧義和促進文化發展」。
日本大學的教學採取學科目制和講座制兩種形式。所謂學科目制就是按照必要的科目設置課程和安排教師上課;講座制則是根據專業設置在同專業中開設一定的專業講座,並根據講座安排教師。
日本大學有科研的傳統,主要任務是從事基礎理論研究,重視科研盡可能與教學結合,注重協作和開展共同研究,特別強調為產業服務,試圖建立「官、產、學三位一體」的科研體制,集中政府、企業和大學的科研力量聯合攻關,開展創造性的研究和培養高水平的開拓人才,推動大學由模仿型科研向創造型科研方向轉變。
6.師范教育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日本把封閉式師范教育改為開放型的教師養成教育。根據《教育職員許可法》的規定,一般大學畢業生如果修得所規定的學分,可獲得教師許可證。
日本教師養成教育課程有國家基準,一般是通過國家的法律及文部省令和通知等來規定。1988年新改定的教育職員許可法規定,教師養成教育課程要設有一般教育科目、專門科目和教育專業科目。
在日本,成為中小學教師一般要經過三次審查與考試:第一次是在大學畢業時提交畢業論文,第二次是符合規定者領取都道府縣教育委員會頒布的教師許可證,第三次是參加都道府縣教育委員會舉辦的教師任用考試。公立學校教師的任用主要由各都道府縣教育委員會負責。各都道府縣舉行的教師任用選拔考試,除了教養與專業方面的筆試之外,還採用面試、技能測驗和體力測驗、作文與論文、適應性檢查以及興趣小組活動、社會服務活動的經歷和教育實習的成績等多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