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戰敗為什麼不賠償
A. 日本當年戰敗我們為什麼沒有要求賠款
面對如此慘重的經濟損失,要求罪魁禍首日本給予中國戰爭賠償是天經地義的。中國政府對此態度相當明確,當時的國民政府外長王世傑在闡述戰後中國對日基本政策時指出:盡管中國不主張採取狹隘的報復主義,但就賠款問題則「應一本正義與公道之要求,以從事解決。」為此,中國政府特意成立了一個調查委員會,負責調查和統計戰爭中各項人力、物力損失的情況,以便對日提出賠償要求。 中國要求日本賠償的政策與盟國戰後對戰敗國總的政策是一致的。早在1945年2月英美蘇首腦舉行雅爾塔會議時,便制定了要求德意日法西斯國家給予盟國戰爭賠償的原則。規定德國應賠償200億美元,其中100億歸蘇聯,80億歸英美,20億歸其他國家。戰後,英、美、法、蘇對德國實行分區佔領,成立盟國管制委員會,德國的賠償以盟國從各佔領區拆遷工業設施抵償。同時,對於追隨德國與盟軍作戰的義大利、羅馬尼亞、保加利亞、匈牙利、芬蘭五國同樣提出了賠償要求。1947年2月10日盟國與上述五國計立的和約中規定,意、羅、保、匈、芬五國分別向蘇聯、南斯拉夫、衣索比亞、希臘四國賠償2.55億、3億、0.7億、4億和3億美元。 對於日本,以美英蘇中為首的同盟國在日本投降後成立了一個賠償委員會,專門協商日本賠償問題。1945年11月5日,該委員會一致認為,為了剝奪日本進行戰爭的產業能力,防止軍國主義復活,決定加重日本的戰爭賠償。方式是把日本工業設備的一大半拆遷給各戰爭受害國作為賠償。為此,指示各國分頭調查、統計戰爭期間的損失,以便具體確定賠償的方案。 1947年10月25日,經過兩年多的調查核實,同盟各國向日本提出了索賠要求,總計金額為540億美元,中國也在其中。但是在賠償如何分配的問題上,各國意見不一,英國要求佔有賠償的25%,美國要求34%,蘇聯要求14%,法國要佔12%,澳大利亞要佔28%,僅這幾個國家,還未包括受害最重的中國的要求,分配比例總和已超過了100%。 中國在會上以「受害最久,犧牲最烈」為由據理力爭,堅持應獲日本賠償總數的40%,但各國不依,僅同意佔30%,此後各方爭執不休,問題一拖再拖,久而未決。國民黨政府由於忙於打內戰,因而後來對日本賠償的分配問題也就無心顧及了。不過,國民黨政要張群在1947年9月9日國民黨六屆四中全會上所作的外交報告中仍大聲疾呼:「決不放棄我們對日要求應得的賠償!」這充分表明了當時國民黨政府的態度。 而日本方面,直到舊金山對日和約簽字,從未向任何國家提起過戰爭賠償問題。這中間一晃就是四年。
B. 抗日戰爭勝利後,為何中國放棄日本的戰爭賠款
在兩國交戰中,一般戰敗國都要賠付給戰勝國大量的賠款,因為失敗者是需要承擔戰爭費用的,這是一項國際常識。我國在清朝末年的時候遭受過很多侵略戰爭,大多都以清政府的失敗告終,而清政府也因此賠償了大量的賠款,使得中國愈加積貧積弱,受盡了列強的剝削。不過,抗日戰爭是我國反侵略戰爭以來取得的一次偉大勝利,這場戰爭我國作為戰勝國,理應可以向日本要求戰爭賠款。但事實上,我國並沒有向日本要求賠款,那麼,中國為何沒要戰爭賠款?日本人以為佔了大便宜,直到50年後才知道原因。
而如果非要逼迫他們賠償的話,他們也只能賠償一些使用過的武器或者物資,而且還不能一次性償還完。但我國當時並不需要這些武器,所以完全沒有必要索賠。而且二戰後的美國影響力十分廣泛,和美國交好成為了當時中國政府的一個機會,而支持美國的號召,那麼對於我國國際影響力的提升是有一定好處的。在這些的種種考慮之下,我國最終放棄了對日本的索賠。直到50年後,在歷史學家的解讀中,我國當初放棄對日本索賠的原因才被解讀了出來,而如今看來,這些做法是非常正確的。
C. 二戰中日本是戰敗國,為什麼沒有對我國賠款
日本確曾侵略中國,但不是被中國打敗,我們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戰勝國,按照一般邏輯,向誰投降就要付出相應的賠償,所以我們沒有優先索賠權;
賠償要看對方的實際能力,如果在當時戰敗國已經沒有充分的賠償能力,數額上會有一些變化;
最重要的一點,如果受害國本身沒有提出賠償要求,侵略國沒有義務自覺賠償……
D. 二戰結束後,中國為什麼沒讓日本賠款
因為日本國內當時一片廢墟,暫時拿不出任何賠款,而且由於杜魯門與蔣介石有私恨,因此中國在賠償問題上,一直沒有主動權。
E. 日本戰敗後為什麼不向中國賠款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飽受侵略戰爭蹂躪的中國卻沒有得到日本應有和及時的戰爭賠償。此後,由於時事變換,最終中國放棄了對日本的戰爭賠償要求。回顧這段歷史,不能不引起世人的深刻思考和感嘆!
中日甲午戰爭結束後,清政府以戰敗國的身份付給戰勝國日本2.3億兩白銀作為戰爭賠償,這相當於當時清朝國庫3年的財政收入。靠這筆錢日本大力發展了重工業、軍火工業和教育事業。然而,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飽受侵略戰爭蹂躪的中國卻沒有得到日本應有和及時的戰爭賠償。此後,由於時事變換,最終中國放棄了對日本的戰爭賠償要求。回顧這段歷史,不能不引起世人的深刻思考和感嘆!
美國違背諾言,從中作梗
日本發動的侵略戰爭給中國人民帶來了深重的災難,按照有關國際法和國際慣例,日本理應對中國人民進行賠償。
需要指出的是,在處理歐洲戰事賠款問題上,英美聯合起來與蘇聯分庭抗禮,而在太平洋戰場和處理日本問題上,美國認為其在對日戰爭中起了巨大作用,便以盟主的身份自居。盡管蘇聯憑借自己的實力和當時的地位與美國採取抗衡的態度,但美國採取有關措施和步驟,使之握有對佔領日本和處置問題的實權,操縱和包攬了日本賠償等事宜。當時的國民黨政府雖然表面上躋身四強,但在賠款事宜中所起的作用很有限。
1945年由中、美、英三國發布的《波茨坦公告》中,第一次明確了日本賠償的原則,日本可以保留維持其經濟運轉所必須的工業設備和實物,其餘的可以用來賠償。
戰後初期,美國對於日本賠償的態度還相當積極,後來稍有動搖,但還是於1947年4月4日採取單獨行動,發動了「先期拆遷」。可是隨著美、蘇對立日益尖銳,再加上中國人民解放戰爭順利進展,美國的外交政策就有了根本性的轉變。在遠東方面,美國亟盼建立一個反蘇反共的基地,而環顧全球,只有在它控制下的日本最符合這個條件。於是扶持日本、抵賴賠償,就成為美國的基本方針。
本來,按照1946年3月美國政府所制定的「臨時賠償方案」,「先期拆遷」計劃將提日本工業設備實物的30%作為直接受日本侵略國家的賠償物資,其中中國可得15%。但是,隨著時局的變化,美國為自己狹隘的戰略所考慮,對這個30%的賠償范圍一減再減。最後中國只得到了微不足道的一部分。這期間國民黨政府派出的中國首席代表吳半農多次嚴正交涉。但美國一意孤行,不予理會。
中國戰時損失,據國民黨行政院賠償委員會的估計,按當時價格計算,不下620億美元,而中國分得的賠償物資才約值2250萬美元,只佔萬分之三。中國分得的賠償物資中,最大、最新、最完整、最切合需要的成套設備首推吳港「11—5—5」海軍兵工廠的1.5萬千瓦發電設備一套;其次是同廠的200噸碼頭式起重機一具。中方得到通知後,立即派了幾位專家前往拆遷。就在這兩套設備拆卸時,美國政府於1949年5月13日向盟總頒發臨時指令,取消了「先期拆遷」計劃的執行,停止了日本對各盟國的賠償。至此,戰後對日索賠的事宜實際上已被美國腰斬。
國民黨為己私利,出賣民族大義
1949年下半年,美英協調策劃單獨對日媾和。此時,中國的局勢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人民解放戰爭節節勝利,國民黨政權土崩瓦解。12月底,國民黨當局全部撤到了台灣。至1950年4月,印度、英國、印尼等國家承認了新中國。朝鮮戰爭爆發,美國加緊了單獨對日媾和的工作。
在抗日戰爭結束之初,作為當時國民黨政府首腦的蔣介石,也曾有過對日索賠的打算。此時,台灣當局為得到美國的支持和幫助,在日本賠償問題上一改原來的積極立場,轉而專看美國的臉色行事,對美國對日和約七原則和備忘錄採取「無可奈何」的態度———關於賠償問題,台灣當局表示可酌情核減或全部放棄。
國民黨對日索賠態度的轉變,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還在於蔣介石堅持反共而對日本反共政府採取的所謂寬大、不進行報復的政策,以實現它以中國合法政府的身份參加對日和約的簽字。因為日本曾在此前威脅說,要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談判,簽訂雙邊條約。其實,這是外交家出身的日本老官僚吉田茂玩的一個陰謀,目的是迫使台灣當局在談判中作出讓步,放棄戰爭賠償,與日本媾和。
1952年2月17日,台灣與日本和約談判正式開始。談判幾經周折,台灣當局多次妥協讓步,綜觀整個簽約過程,台灣當局為求得一個所謂「中國合法政府」代表的形象,處處委曲求全,步步退讓,為一黨一派之私利出賣民族大義,在戰爭賠償等實質問題上徹底放棄,令每個正直的華夏子孫羞愧。
中國政府從大局出發,放棄戰爭賠償
1952年4月27日,台灣當局與日本簽訂所謂的「日華條約」,雙方宣布「結束戰爭狀態」,建立所謂的「外交關系」,對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給予了強烈的譴責。而此時,中國大陸與隔海相望的日本的關系還處於冰凍期。日本政府追隨美國採取敵視新中國的政策,為實現中日邦交正常化設置了不少障礙。
隨著民間貿易與文化交流的不斷發展,到60年代前期,中日交往實際上進入了半官半民階段,恢復日中邦交已為期不遠。但恢復邦交,必然要對戰後日本賠償問題作出決定。在這一問題上,我國領導人表示了向前看的姿態。
1971年10月25日,第26屆聯合國大會恢復了中國在聯合國的一切合法權利,並立即將蔣介石的代表從聯合國的一切機構中驅逐出去。中國成為聯合國成員國和安理會常任理事國。70年代初,由於國際戰略格局發生變化,美國外交政策實施了兩項重大轉變:一是美國承認中國並對建立外交關系進行談判;二是徵收10%的進口稅,主要目的是打擊日本,同時停止美元和黃金的兌換。這兩項與日本關系極為密切的政策出台,美國人事先卻沒有打個招呼,而是以一種突然襲擊的方式,狠狠打擊了精神上毫無准備的日本。這一切大大刺激了日本政界。他們不能不反躬自問,對華政策上緊跟美國是否做錯了。
不久,不得人心的佐藤政權垮台,田中角榮出任內閣總理大臣。田中就職後立即宣布把日中邦交正常化作為自己的首要任務。隨著邦交正常化時機的成熟,戰爭賠償問題又一次擺在中日兩國政府的面前。
在田中訪華之前,他曾表示,如果對方提出賠償,只要數額適當,他打算賠!
1972年7月以後,中國為實現與日本邦交正常化進行積極的准備,周恩來總理就放棄戰爭賠償問題作了下述指示:第一,中日邦交恢復以前,台灣的蔣介石已經先於我們放棄了賠償要求,共產黨的肚量不能比蔣介石還小。第二,日本為了與我國恢復邦交,必須與台灣斷交。中央關於日本與台灣的關系,在賠償問題上採取寬容態度,有利於使日本靠近我們。第三,如果要求日本對華賠償,其負擔最終將落在廣大日本人民頭上,這樣,為了支付對中國的賠償,他們將長期被迫過著艱難的生活。這不符合中央提出的與日本人民友好下去的願望。
周總理的態度體現了中國共產黨的博大襟懷,也代表了一個泱泱大國的寬容大度和長遠眼光。
1978年8月12日,在北京發表了《日中共同聲明》,中日兩國簽訂了《日中和平友好條約》,同年10月23日生效。二戰結束後,蘇聯從德國獲得120億美元的戰爭賠償;猶太人從德國獲得600億美元的賠償。而中國政府從中日人民世代友好的願望和長遠利益出發,放棄了賠償要求。
必須指出的是,中國政府雖然放棄了對日本的戰爭賠償要求,即放棄了1200億美元國家間的賠償要求,但是,就日本軍國主義戰爭罪行的賠償要求———1800億美元的國民賠償要求,中國政府在任何場合都沒有宣布予以放棄。這種對受害賠償要求的保留,給我們留下了一個符合國際法的向日本提出受害賠償的機會。
F. 為什麼日本戰敗沒有賠償如果要賠償有多少錢
應賠款620億美元給國民政府,可後來國民政府倒台,日本准備賠款給TG,然而由於種種原因,當時TG沒有索取賠款,美國佬搞事,TG想要,但是要不了,具體原因復雜,且不是這個題問的,不說了。(我也說不太明白,總之就是美國佬干壞事,因為美國佬支持的是國民黨,而不是TG,而且美國,英國,蘇聯,澳大利亞,東南亞很多國家也都放棄了,但是這批款項最後通過日本和以上諸國的合作,日本讓出部分利潤,慢慢相對的賠付給了諸國,收益最大的一方是————美國......)。
不過日本商界很多有良心的人還是進行過自發賠款了的,總數達1500億日元,三十年內提供的技術支持價值約為1600億日元。
日本娛樂界很多人自願將先進歌壇知識帶給中國,中國很多歌曲是日本歌手寫的(典型的代表為中島美雪,鄧麗君的漫步人生路就是中島美雪作曲)。
詳細可參考日本對華ODA,即便在中國如此強大的今天,日本對華的ODA仍佔中國總GDP的0.9%,約合人民幣3581億(2010年數據)。
G. 日本戰敗為什麼不陪償中國
呵呵,
老黃歷,再掀一次。。。
中國二戰時期是民國政府,日本戰敗後向民國政府賠償,又叫戰爭賠款。
在賠償款還沒來得及支付時,由於內戰民國政府戰敗、賠償款被擱置而不向新政府賠償。
其關鍵是不承認共產黨政府,在美國的支持下日本想賴掉賠償款。
到了七十年代,由於中國政府改善了與日美西方的關系,日本為了搶佔中國的經濟市場,主動提出支付戰爭賠款。
貧困中的中國政府,為了表示與日本改善外交關系的誠意,主動提出了放棄日本的戰爭賠款。
由於中國政府主動放棄了日本的戰爭賠款,直接導致二戰時期中國在日本的勞工、慰安婦等一系列的民間索賠案件的不受理,使這些人及其親屬的感情受到了極大的傷害。
日本政府屢次修改教科書的行為,也與放棄戰爭賠款有關聯。。。
就是亞洲其他受害國,對中國這種不負責任的做法,也是頗有微辭。。。
這些都是偉大領袖毛主席他老人家一手造成的,這也是中國人的命運,誰也怨不得。
H. 日本二戰無條件投降,我國為何拒絕賠款
歷史上中國經歷了不少的戰爭,但最讓中國損失慘重的就是第二次世界大戰,日本對我國進行了殺燒搶掠這些行為,中國人團結一心去抗日,而日本的那些行徑,對中國帶來的傷害是任何東西都彌補不了的,到現在都刻在了每個中國人的心中。
如今中國在世界上站穩腳跟,也有了地位,一直倡導和平,和其他國家陸陸續續也開始了合作,我們永遠都不會忘記當年的那個恥辱,一直都記得當初那些犧牲的英雄,是他們換來了現在的和平中國,也是他們讓我們過上了如今舒坦的日子,所以我們不會忘記。
而如今,日本教科書上還不承認當年的歷史,如今一直都在掩耳盜鈴,我國也是不會允許這樣的事情一直發展下去的,畢竟鐵證如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