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入境申報需要什麼
⑴ 日本入境是要填外國人入境卡和攜帶物品申告書是嗎那回國呢回國需要填什麼嗎買的東西會被檢查嗎
1.非日本國籍持有者入境日本必須填寫入境卡和物品申報書。
2.中國公民歸國的話,總體來講沒有什麼特別需要填寫的,但有可能不同省份會有不同的要求,沒法一一詳細介紹,隨機應變就好。
3.托運或手提行李的檢查也是一樣,有相對管理較松的機場也有查的特別嚴的。日本的話,特別忌諱攜帶肉類食品入國,還是不要帶的比較好。具體注意事項等訂機票的時候應該會有說明。
祝一切順利。
⑵ 日本留學出入境流程是怎麼樣的
日本留學出境流程
1.海關出境檢查:有物品需要申報的,請如實填寫海關申報單(申報單檢查是否攜帶有違禁物品違法光碟及是否攜帶超過規定數額的現金等),走紅色通道,辦理海關手續。如果沒有需要申報就憑護照和機票進入綠色通道,到所在航班的櫃台處辦理登機和行李托運手續,領登機牌。走到出關檢查口時,填一張出境卡並出示護照;
2.辦理衛生檢疫手續:出示健康證明(出國一年以上的中國籍旅客必須要出示);
3.邊防檢查:提交您的有效護照、證件、前往國簽證、出境登記卡及有關部門簽發的出國證明(在資格認定書和入學通知書);
4.安全檢查:出示有效身份證件、飛機票、登機牌,走過金屬探測器門,隨身攜帶的物品需要通過X光機探測(一些物品是禁止攜帶和有限制的,有關規定見乘機須知);
5.候機和登機:到達所在航班登機口處休息,准備登機。登機後,隨身軟包放入行李架。機上提供一頓免費正餐,飲料可隨時要。在飛機到達日本前一個小時,乘務員會給第一次到日本乘客發一張日本國的入境卡,在入境檢查時需要用。另外上機後,請把手錶調快一小時,以便適應日本時間。
日本留學入境流程
第一步、入國審查:
到達日本機場之後,跟著大家走,要走外國人通道,別跟著日本人走本國人通道,就走錯啦。
1、領取表格並填寫資料,這個時候你就只需拿出在國內先寫好筆記照抄就行了,省去各種翻證件翻手機的麻煩;
2、依次排隊,向入國審查官(照相按壓指紋處)提交表格與《資格外活動許可申請書》,並在此處照相、按壓指紋。工作人員會在給你弄「在留卡」時候一起幫你申請打工資格
第二步、行李處領行李
拿到在留卡後一定要自己再照一遍信息有無錯漏,提交了《資格外活動許可申請書》,留卡背後會蓋章證明你具有打工資格,但是往年工作人員忘了蓋章的情況也不少,所以自己一定要檢查清楚去領行李。
PS:像成田機場之類的大型機場都可以直接在入境的時候直接申請打工資格,如果你落地的機場不提供此服務,可在入學後讓學校代辦、或者己去入管局辦理。
第三步、稅關檢查
領完行李還要再填寫表格,然後進行稅關檢查。
第四步、出機場
走出機場的時候,你要提交剛才勾選好的海關申報單,並出示你的證件(護照和在留卡),如果你沒有帶足夠的日元,機場也會提供相應的服務,在標有「兩替」地方就能夠進行貨幣兌換。
⑶ 日本自由行入境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辦簽證的話,如果是單次簽,需要年薪10w,有稅務局出具的完稅證明,還有在職證明就可以了。3年多次和5年多次的話對於收入的要求會高不少。
⑷ 去日本留學入境時要帶些什麼證件,如簽證,護照這些
護照
簽證。
在留資格證明書。
入學通知書。
入境卡。
⑸ 日本過海關入境是有要求必須要攜帶多少現金嗎
日本過海關入境的現金數額有上限,不能攜帶超過100萬日元相當的現金。日本海關規定,攜帶超過相當於100萬日元現金(或等值外幣),必須填寫申告書。
我國公民入境他國都會對隨身攜帶非入境國的現金或者旅行支票審核,要求旅客必須如實申報,如果不如實申報 那麼將出現該批現金或者支票被扣留或者被以欺瞞影響該國金融秩序而被沒收。
(5)日本入境申報需要什麼擴展閱讀:
從中國出境:
根據規定,對於人民幣現鈔,旅客可攜帶進出境的限額均為不超過20000元。對於外幣現鈔,出境旅客可攜帶外幣現鈔數額為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
如果確實需要多帶點現金,則需要提前辦理申報手續,向外匯指定銀行申領《攜帶證》,海關會憑加蓋外匯指定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放。
入境外國:
1.歐盟:10000歐元
歐盟2009年生效的反洗錢法案規定,所有進出歐盟國家的旅客,隨身攜帶的現金或旅行支票等易於兌換成現金的有價證券總值超過10000歐元這里需要注意的是根據法國海關規定,遊客需攜帶不得超過7622歐元入境。
2.以色列:20000美元
貨幣申報(包括現金、銀行支票和旅行支票):申報限額為80000以色列謝克(20000美元)或以上。
3.迪拜:5000美元
迪拜的海關規定入境遊人身上攜帶的現金不能超過5000美元。其實這些現金也只是大家迪拜境內的零花錢,如果大家想在那個購物天堂中血拚的話,直接用銀行卡就可以解決了。
4.土耳其:無限制
本國貨幣(土耳其新里拉-TRY)無限制。外幣無限制。但是旅客應該在抵達時申報外幣,並在其護照上說明,以便避免離境時的麻煩。
5.英國:10000歐元
根據英國海關規定,從歐盟以外的國家入境英國,你不能攜帶超過或者等同於1萬歐元的貨幣,只要攜帶超過1萬歐元(包括1萬歐元),入境就要申報。注意,其中所指的貨幣包括:紙幣、硬幣,銀行匯票, 以及任何形式的支票(包括旅行支票)。
6.加拿大:5000美金或者10000加元
攜帶1萬等值加元以下的現金(包括人民幣在內),無需申報;超過上述金額則需如實申報。
7.澳大利亞:10000澳元
據澳有關規定,凡攜帶1萬(含1萬整)以上澳元及等值外幣現金入出澳國境,必須向澳海關申報,如攜帶本票、旅行支票、個人支票、匯票,還須按照海關工作人員或警察要求填寫可轉讓證券表(BNI)申報,否則可能會被罰款或起訴。
8.韓國:10000美元
根據韓國海關規定,遊客需攜帶不得超過10000美金入境。
9.美國:10000美金
遊客攜帶超過一萬美元現金、旅行支票或者其它貨幣形式例如人民幣等,都須向海關申報,並對現金的來源作出合理的解釋,例如現金如果來自所出售房產,務必出示出賣房產的憑據等。特別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攜帶一萬美元現金不申報,當事人最高可面臨50萬美元的罰款以及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昆明海關—出入境攜帶現金 需遵守規定
⑹ 去東京旅遊,日本出入境需要辦什麼手續
到機場填入境單(一般飛機上就發這個單子),
和護照一起交給海關就行了。
還會填一個
報關單
,一般都寫no就好。
⑺ 去日本旅遊入境事項
中國公民入境日本需持有效護照和簽證,並在入境口岸申請入境。入境時應填寫「入境卡」,入境目的要與簽證種類一致。
日本入國管理法規定,如有下列幾種情況之一者,口岸檢查官可以拒絕入境:
麻瘋病、精神病患者;
2.超過規定的居留期限後繼續在日本停留的;
3. 因違反外國人登記的有關法令,被判處監禁以上刑罰的,但緩期執行者除外;
4.少年(不滿20歲者)被判處超過3年拘役或監禁的;
5. 因違反取締毒品的有關法律被判處有罪的(包括被判處罰金或緩期執行的);
⑻ 第一次去日本,入境有哪些手續要辦
中國公民赴日本簽證規定
簽證種類與申請途徑之(一)
簽證種類
日本對外使領館給予的簽證分為外交、公務、過境、觀光、商用及特定簽證6大類。
日本的簽證分為長期簽證和短期簽證兩種:居留期限在1年以下的為短期簽證,1年以上(最長為3年)的為長期簽證。長期簽證主要包括:留學簽證、學術交流簽證、教育傳授簽證、普通工作簽證、高級勞務簽證。還有若干種類特殊簽證,如日本孤兒、日本人的中國配偶等,以及因公務的外交、新聞、貿易簽證等。
按照日本入境管理法的規定。外國人有一定的專業特長的,日本允許他們在日本居留一定的時間,從事一定的工作。通常能夠獲得在日本長期居留的幾種簽證有:技術簽證、工作簽證、被撫養者簽證、特殊簽證等。
1.技術簽證
包括代號為4-1-7和4-1-12二種簽證。外國人中的專家教授、講師、醫生、翻譯和各種技術人員,如果被日本有關企業或科研機構、學校僱傭,可以獲此簽證。入境後,一般允許居留一年,以後再憑僱傭證明申請延期到三年。這些入境者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也可以同時入境居留。
2.工作簽證
簽證的代號為4-1-13,是發給各種熟練工人的入境簽證。例如,接受僱傭的中國廚師,受日本人或華僑開設飯館的僱傭,可以以此種身份入境。這種入境簽證有效期為一年,對有特殊技能的勞工,一年期滿後,可以申請2次延期,居留三年時間,三年居留滿後,必須出境。而後,他們在國外再重新申請入境,可繼續居留三年。只要有僱主僱傭,每隔3年就可以重新入境1次,不受入境次數的限制。
3.被撫養者簽證
通常是指在日本華僑的父母、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請此種簽證。簽證期限一般為簽證期滿後,可要求延期居留,以後可以得到3年有效的居留簽證,都可長期居下去,這類簽證實質上就是移民簽證。
4.特殊簽證
這種簽證主要是發給具有日本血統或與日本有血緣關系的人,有效期為3年,可以申請延期,直至取得永久居留權利。按照日本有關法律規定。連續在日本居留10年以上,就能獲得永久居留權,如日本血統人、日本公民的外國籍配偶,對日本有顯著貢獻者,這類簽證實際上是移民簽證。
日本簽證的有效期限,除外交及公務護照外,,原則上過境和觀光簽證為4個月;其他簽證為6個月。有效入境次數,原則上僅限一次,再度入境時必須重新進行簽證。例外者,如果確認屬於必要,也給予2次或數次有效簽證。
簽證種類與申請途徑之(二)
根據日本法律的規定,不同種類的簽證,應按照不同的方式進行申請。技術簽證與工作簽證,應當由聘請或僱傭部門向當地的入國管理局提出申請,即申請入境許可。申請時必須提供聘請書、合同書、擔保書等證明材料。入國管理局呈報法務省核准後,便發給一份有簽證代號的《號留資格證明書》向日本駐華大使館或領事館申請簽證。
被撫養者簽證和特殊簽證,一般由申請人直接向日本駐華大使館或領事館申請即可。申請時出具親屬關系證明,擔保證明或工作採用證明。在日本出生的,出具戶籍譽本就可以,而不再出具其他證明。從申請到取得入境簽證,一般需要三個月至半年左右。
簽證的申請途徑
申請日本簽證通常可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由申請人在國外向日本使領事館提出申請。一種是由旅居日本的親友向所在地的入國管理局提出申請。無論採取哪一種方法,最後都是經過法務省批准後,授權大使館或領事館簽發入境簽證的。
1.向日本駐外使領館申請的程序。無論是做工,還是定居等,均可以由申請人直接向日本駐在當地的領事館申請簽證。填寫簽證申請表格,遞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然後,由日本大使館或領事館將有關檔案材料報回日本外務省,外務省轉送法務省,再由法務省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審核。申請高級勞務簽證的,則需送到通產省核准。如無不同意見,再由外務省批示駐大使館或領事館簽發簽證。從申請到取得簽證,一般需要3個月左右時間。
2.在日本國內向入境管理局申請的程序。
日本出入境管理法規定,申請留學、技術服務、普通工作簽證的外國人,必須向法務省申請《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方可取得入境簽證。如果申請人在日本有親友,可以委託他們向所在地的入境管理局申請。然後,由入境管理局呈報法務省,進行審查批准,包括審查擔保人的擔保資格,財產狀況,有無違法行為以及以往擔保信譽等。經過審查同意,便由所在地的入境管理局發給擔保人一份《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擔保人將此種證明寄給申請人,由申請人持此證明向大使館或者領事館申請簽證。
日本對僑居在日本的外國人,因某種原因,要暫時離開日本,在離開日本前,應向日本法務省申請再次入境許可證。此證由法務大臣簽證。在此證有效期內,可隨時入日本。若因某種原因過期,可到日本駐外使、領館申請延期。
經過日本的外國人,須在停留飛機或船舶的口外休息、購物、作短暫停留,停留時間不超過72小時,可向口岸的入境管理分局申請入境許可證或過境許可證。持此證可以在口岸周圍的地區活動。
外國人出入境的管理
出入境管理機構
日本負責出入境管理事務的行政機關是入境管理局。入境管理局主要負責外國人的入境查驗、居留活動、再入境手續,對違反出入境法律者執行收容、驅逐以及難民身份等事項。
出入境管理局設在法務省內。在東京、大阪、名古屋、札幌等8個城市設立出入境管理局、4個支局和101個辦事處。在國外由各駐外大使館和領事館主管出入境簽證事務。在各入境口岸設有入境審查官,主管入境簽證、證件的查驗和居留期限、居留資格的認定工作。
日本的簽證事務由外務大臣掌管,出入境管理則由法務大臣掌管。兩省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個別簽證問題要經由外務大臣與法務大臣進行協商決定。
一般長期居留簽證,就業簽證等需要事前審查,大部分都要由外務大臣與法務大臣協標簽證的事前審查要由在外使領館向外務大臣和法務大臣提出。然後外務大臣向法務大臣提出。法務省入境管理局通過各種渠道了解入境的真實目的後,然後由法務大臣向外務大臣提出是否給予簽證的意見。所以此類簽證,l從提出申請到發放簽證需要相當長的時間。
日本駐華使館負責辦理其駐華領事館領區以外人員申請前往日本的簽證。日本駐華領事館負責辦理其領區范圍內人員申請前往日本的簽證。簽證所需時間一般為8-10天。
日本於1951年公布了第一個出入境管理法,即《出入境管理令》,第二年制訂《外國人登記法》。1982年公布了《外國人登陸法》,並且再次修定了《出入境管理令》,將其更改為《出入境管理暨難民認定法》,並在1990年實施修訂的法案。該法主要內容分為外國人入境、居留、出境、驅逐出境、日本人的出國和歸國等。
日本政府實行的入境管理制度同大多數國家一樣,對不同的入境者發給不同的入境簽證。不同的居留資格一般是由不同種類的簽證或加註來表示的。日本的簽證種類用阿拉伯字母來表示,從4-1-1一直gF列到4-1一16。例如,到日本進行旅遊觀光、探親訪友的,居留資格為4-1-4;留學生的居留資格為4一l一6l到日本進行科研教學活動的,其居留資格為4-1-7等等。其中4-1-16又劃分為1、2、3三個類別,居留資格又分為普通居留資格、中級居留資格、高級居留資格和特殊居留資格四種。
日本駐外大使館或領事館在簽發入境簽證時,一般直接在簽證下方註明居留資格編號。進入日本國境,入國檢查官員在護照上加蓋"上陸許可"印章的同時,也同樣註明居留資格編號,表示進一步確認入境者的身份。
居留資格與期限之(一)
日本入境管理法律的特點是,對批准入境的外國人實行一種居留資格和居留期限制度。即對不同身份和不同事由入境的外國人,許可居留時間不同,在居留期間允許從事的活動也不一樣。
居留資格,就是指外國人在日本居留期間具備條件可以從事與身份相適應的活動。所謂居留期限,是指外國人入境後,允許在日本居留的時間。居留時間是與居留資格相對應的,有什麼樣的居留資格,就有什麼樣的居留時間。如旅遊和探親者一般允許居留15天、30天或60天、90天不等;留學人員允許居留半年或一年;從事活動的,可以居留1年至3年;熟練技能勞動者允許居留半年或一年;而高級技術人員,可以居留1年至3年。
普通居留資格允許居留的時間最短,最長不能超過90天;中級居留資格的居留時間為半年到一年;高級居留資格一年到3年;特殊居留資格最長為3年,還可以長期續延,直至取得永久居留資格。
根據日本的《出入境管理令》,申請入境的外國人只有簽證在日逗留資格方能獲准入境。逗留資格是外國人在日本逗留期間能夠從事一定活動的資格,外國人不得從事該資格所認可的活動以外的其他活動。根據資格不同,逗留期限也不同。獲得入境簽證後正式入境時,入境審查要在簽證中註明其逗留資格和逗留時間。
日本《出入境管理令》有關條款規定的各種逗留資格及其逗留期限如下:
1.外交官、領事官、隨員及其家屬的逗留期限不受限制。
2.服務日本政府所承認的外國政府及國際機構的公務人員及其家屬逗留期限也不受限制。
3.過境者的逗留期限為15天。
4.觀光者,還包括由娛樂、休養、民間團體主辦的會議的參加者,競技、比賽等的參加者、親朋間的探親訪問,插花、荼道、柔道、禪等日本固有技藝的進修、宗教巡禮、友好城市及學校等組織的訪問以及不從事伴有收益活動的其他入境者的逗留期限為60天。
5.從事貿易、事業及投資活動的人員(企業的管理者與經營者)的逗留期限為3年。
6.留學生(在短期大學以上的教育機構從事研究和接受教育的人員)的逗留期限為1年。
7.在學術研究機構及教育機構從事研究指導和教學的人員(包括在短期大學以上的教育、研究機構任講師、副教授、教授之職的人員)的逗留期限為3年。
8.從事藝術及學術上的活動的人員(包括音樂、美術、文學、科學及其他藝術上和科學上的活動的人員)的逗留期限為1年。
9.伴有收入的演劇、演藝、演奏、體育表演等人員,逗留期限為60天。
10.為從事宗教活動,由外國宗教團體派遣的人員,逗留期限為3年。
11.作為外國新聞、廣播、電影及其他傳播媒介的來日的工作人員,逗留期限為3年。
12.國內公共、私人機構招聘的,提供產業上的高技術或特殊技術和技能的人員,逗留期限為3年。
13.從事熟練勞動的人員(如中華料理的廚師、點心製造人員等,但一般不允許單純的勞工人境),逗留期限為1年。
14.永久居住的人員,逗留期限為永久性。
15.逗留資格為5-13項的人員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即所謂被扶養者。)逗留期限與其撫養者的逗留期限相同。
16.逗留資格為5、10、11、12各項的人員中短期逗留者及其家屬,逗留期限為180天。
17.1952年法律第126條第2號第6項規定的人員的子女並在該法律實施之日後在日本出生的人員,逗留期限為3年。
18.法務大臣特許的逗留入員(不屬於其他逗留資格的人員,例如醫生、技術研修生、語言學教師、各種學校學生、日本人撫養親族等。另外,即使從事其他逗留資格的活動,但逗留期限與逗留資格規定的逗留期限不同的場合,也適於此),其逗留期限在3年范圍內個別指定。
19.1953年政令第404號第14條第2項規定的人員的子女並在該法實施之日後在日本 出生的人員,逗留的期限為3年。
⑼ 坐飛機上日本需要在飛機上填什麼單子
坐飛機上日本需要在飛機上填「外國人入國記錄」卡。
入境日本前,要在航班上向空乘人員索要「外國人入國記錄」卡。務必仔細閱讀並用繁體正楷或英語認真填報正反兩面有關事項,尤其注意正確填報「渡航目的」(該項目的填報應與入境簽證項目一致)、「日本滯在預定期間」(在日停留期限不能超出簽證有效期)。
在海關辦理入關手續時,請將填寫好的申報單和護照交海關官員。申報單既可在飛機上向空乘人員索取,也可在行李大廳領取填寫,應如實申報。
(9)日本入境申報需要什麼擴展閱讀
《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際運輸規則》中規定:
第七十二條 旅客應當出具有關國家的法律、規定所要求的所有出入境、健康和其它證件。承運人對違反法律、規定或者證件不符合要求的旅客,可以拒絕承運。
第七十四條 旅客被拒絕過境或者入境,承運人應當按政府的命令將旅客運回其出發地點或者其他地點,旅客應當支付適用的票價。用於運送至拒絕入境地點或者遣返地點的客票,承運人不予辦理退款。
第七十五條 海關和其他政府官員需要檢查旅客的行李,旅客應當到場。旅客不到場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承運人不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