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為什麼沒有軍隊
❶ 日本為什麼不能擁有軍隊
誰讓他輸了呢。再說日本現在一直謀求突破和平憲法限制。
自衛隊包括:海上自衛隊,陸上自衛隊和航空自衛隊。它是根據二戰後日本戰敗和聯合國憲章規定的敵對國的原則所組建的,只能在本土自衛作戰,不能到海外作戰。日本自衛隊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的日本國家軍事武裝力量。它正式組建於1954年7月1日,根據日本《和平憲法》第九條及相關國際條約的明文規定:日本的軍事實力只能維持在自衛所需的水平,總兵力不得超過10萬,軍艦數量不得超過30艘,總排水量不得超過10萬噸,不能擁有航母及核動力潛艇,作戰飛機數量不得超過500架,不得擁有遠程轟炸機,不得發展彈道導彈技術。2005年11月22日 日本最大的執政黨自由民主黨(簡稱自民黨)在東京舉行建黨50周年紀念大會,並正式公布了其提出的憲法修改草案。(注:第九條草案的核心內容是拋棄了現行憲法中日本不得擁有陸海空三軍等武裝力量的規定,要求將日本自衛隊升格為「自衛軍」,並規定「自衛軍」可以為「確保國際和平而展開國際合作活動」。
❷ 朝鮮戰爭爆發,日本為何能結束5年沒有軍隊的歷史
這個應該是一種史冊記載的一個模式吧,然後的話看他的記載就可以了。
❸ 日本怎麼沒軍隊
日本是有軍隊的,而日本的軍隊整體實力,在全亞洲是數一數二的。
那麼樓主說的日本是無軍隊的,可能是你有誤解。日本是個超級大國,經濟實力和國家地位都是在世界上名列前茅,舉足輕重的。但是日本畢竟是戰敗國,日本已經在聯合國簽下了《和平條約》其內容是萬字條約。也就是不會研製核武器等。日本放下研製核武器計劃。只能採取中等邊防戰略。
❹ 世界上那個國家沒有軍隊為什麼
日本、德國、義大利都有軍隊。
1)冰島。其防務都是由美國駐兵來負責的
2)哥斯大黎加。因為他們的憲法禁止了軍隊的設立和戰爭的發生,所以沒有軍隊,只有警察。
3)安道爾。立國後700年以來沒有軍隊。1993年簽訂了協議,如果有戰爭,便由西班牙和法國共同協助防禦。
4)多米尼克。1981年軍事政變以後不設立軍隊咯
5)格瑞那達。1983年美國入侵後也沒有設立軍隊
6)海地。戰事頻仍,但全是叛軍,國家只有國防警察,沒有軍隊。
7)吉里巴斯。只有警察和海岸防衛隊,不設軍隊。
8)馬爾地夫。1988年曾經因為僱傭軍搞事一怒之下裁撤全部軍隊,直至現在。
9)馬紹爾群島。由美國負責防務。
10)模里西斯。只有國防警察,由英國駐兵負責國防。
11)密克羅尼西亞。由美國負責。
12)摩納哥(不是摩洛哥)。17世紀開始就沒有軍隊了,防務由法國負責。
13)諾魯。國家太小,國防由澳大利亞負責。
14)帛琉。憲法規定禁止核武(雖然這些國家不可能有核武),也一並禁止了軍隊。
15)巴拿馬。1990年禁止軍隊,1994年憲法通過,只有民事警察負責防衛。
16)聖馬利諾。只有儀仗隊、警察和邊境巡防。國家小,沒有軍隊。
17)索羅門群島。1998-2001年國內種族沖突,自此以後廢除軍隊,由澳大利亞派駐士兵。
18)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國家小,軍隊無用。
19)聖露西亞。國家小,軍隊無用。
20)聖文森及格瑞那丁。國家小,軍隊無用。
21)薩摩亞。由紐西蘭負責防務。
22)吐瓦魯。只有警察和海防隊。
23)瓦努瓦圖。民兵300,但全屬警察編制,不屬軍隊。
24)梵蒂岡。只有瑞士衛隊,但也不是軍隊的編制。
25)列支敦斯登。1868年因為軍費過高而撤掉軍隊。在和平時期不設立軍隊,打仗時另計。
❺ 為啥日本不能有軍隊,德國卻能有
原本二戰結束以後德國也不能保留武裝力量,國防由美英法蘇四國佔領軍負責。由於意識形態的對抗, 當德國分裂為東德和西德之後,隨著冷戰的升級,蘇聯控制下的東德和美英法控制下的西德各自都被允許逐漸恢復軍隊以達到東西陣營對峙,兩德統一後東西德軍隊進行了合並,統稱為德國聯邦國防軍。因為冷戰的原因,德國才保留了國防軍,但是德國的空軍和海軍規模很小,幾乎沒有遠洋戰艦,空軍也僅僅夠自保的情況。
由於長期以來德國對於戰爭的反思足夠徹底、負責任、讓大家都放心,同時為了積極參加國際事務肩負更多責任,其軍隊規模和裝備水平也得到了較大發展,但是作為戰敗國以及國內普遍的反戰思想,仍然沒有裝備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各種以核動力驅動的武器裝備等。
日本戰後不是多國佔領,冷戰後只是作為東西方對峙的橋頭堡。其次美國和日本遞交有《日美安保條約》,而且日本的憲法放棄戰爭不承認國家交戰權,這些都讓日本沒有借口將自衛隊正式升級為國防軍。但現在的狀況是,日本不但不反思二戰給各國人民帶來的災難,而且修改安保法案讓日本自衛隊已經在行使國防軍的職責,甚至還向伊拉克派兵,所謂的自衛隊只是名義上的說法而已,日本的武裝力量早就有一定規模了,只不過一個叫法而已。日本的海軍遠洋實力很強的。
❻ 日本為什麼只有自衛隊而沒有
根據日本1947年的「和平憲法」,日本須放棄以戰爭作為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並且禁止日本有任何軍事建制。因此日本沒有軍隊。
《日本國憲法》自1947年5月3日起實施。憲法第九條明文規定,日本「永遠放棄以國權發動的戰爭、武力威脅或武力行使作為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為達到此項目的,不保持陸海空軍及其他戰爭力量,不承認國家的交戰權」。由於這部憲法否認了日本的交戰權,限制了日本軍國主義復活,故而又被稱為「和平憲法」。
新憲法誕生後,最引人注目的是第九條,關於放棄戰爭的條款,該款規定:
日本國民,真誠希求基於正義與秩序的國際和平,永遠放棄以國家權力發動的戰爭,及以武力相威脅或是行使武力作為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新的和平憲法還規定,日本的軍事實力只能維持在自衛所需的水平,總兵力不得超過10萬。
日本的憲法解釋禁止行使「集體自衛權」,只允許行使個別自衛權,即在本國受到攻擊時行使武力。一般國家擁有集體自衛權,但因為日本是發動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國家之一,依據「放棄戰爭,不設軍隊」的憲法第九條規定放棄了集體自衛權。
❼ 日本為什麼沒有自己的部隊
因為1945年戰敗投降後,軍隊被解散,軍事機構被撤消。
朝鮮戰爭爆發後美國重新武裝日本,於1950年7月8日指令吉田內閣建立7萬5千人的國家警察預備隊,並將海上保安廳增員8千人。據1951年9月的《日美安全條約》,1952年吉田內閣設置保安廳,改警察預備隊為保安隊,兵員擴充至11萬人,新設海上警備隊。
1954年6月9日為適應美國遠東戰略變化要求,日本政府頒布《防衛廳設置法》和《自衛隊法》(通稱「防衛二法」),將保安隊改為擁有陸海空3軍的自衛隊,警備隊改組為海上自衛隊,並新建航空自衛隊。規定其任務為維持國內治安,防禦外來的直接或間接侵略等。自衛隊受內閣總理大臣指揮監督,由防衛廳負責管理和協調,編制定額為27萬。自衛隊是戰後日本的正規軍事力量。
軍隊是指國家或政治集團為政治目的而服務的正規武裝組織。是國家政權的主要成分,是執行政治任務的武裝集團,是對外抵抗或實施侵略、對內鞏固政權的主要暴力工具。被統治階級、被侵略民族及其政黨為奪取政權、爭取獨立所建立的常備武裝組織亦稱軍隊。
❽ 為什麼日本是不能有軍隊,而韓國的軍權在美國手裡
主要是美國為了控制日本,操縱日本通過《日本國憲法》,其中有:
第九條 【放棄戰爭,戰爭力量及交戰權的否認】
① 日本國民衷心謀求基於正義與秩序的國際和平,永遠放棄以國@權發動的戰爭、武力威@脅或武力行使作為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
② 為達到前項目的,不保持陸海空軍及其他戰爭力量,不承認國家的交@戰權。
而韓國鑒於朝鮮戰爭軍隊無能而慘敗,為了維護安全,與美國簽訂《韓國安保協議》,規定戰時指揮權歸美國。
❾ 日本為什麼沒有軍隊
因為日本是二戰戰敗國,不允許組建軍隊,所以只有自衛隊而沒有國防軍。第二次世界大戰德國戰敗後被解除武裝,聯合國勒令德國不得重建任何武裝部隊,只能保留小規模的國境防衛隊及掃雷艇部隊作為防衛之用,德國的國防由四個佔領國美國、英國、法國及蘇聯的部隊共同負責。
然而朝鮮戰爭後,隨著東西方兩邊陣營的關系開始緊張,各國對德國的非軍事化政策有所改變。1949年德國分裂為屬於社會主義陣營的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東德)和資本主義陣營的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西德),蘇聯更讓東德秘密重新建軍,因此美英法三國便開始考慮解除對德國的軍事禁令。1950年,西德第一任總理康拉德·阿登納在萊茵蘭-普法爾茨召集前國防軍的高級將領商討創建全新西德軍隊的事宜,討論確定了新軍隊的基本構思。後來,自由民主黨出身的前將領哈索·馮·曼陀菲爾提議把新建的軍隊命名為「聯邦國防軍」(德語:Bundeswehr),獲得德國聯邦議院確認。
德國聯邦國防軍成為北約的一員後,負起了防衛中歐的義務。德國基本法第87條a中規定,聯邦國防軍的活動只限於防衛以及救援事
從德國國防軍的例子中可以看出。日 德 意 三國開始都有很嚴格的軍事上限制,但是很明顯他們都在努力打破這種情況。現在他們至少在軍隊數量上,都比二戰後規定的要多的多。
❿ 日本為什麼沒有軍隊
二戰後制定的憲法規定日本沒有交戰權,不能建立軍隊,只能建立自衛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