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有多少個省
Ⅰ 日本有哪些省市
日本沒有省,相當級別的叫縣。
日本被劃分為47個一級行政區:1都,1道,2府,43縣。
首都:東京都【東京(とうきょう)】(Tokyo),位於本州關東平原南端,下轄23個特別區、27個市、5個町、8個村以及伊豆群島和小笠原群島,總面積2155平方公里,人口1254萬。1868年,日本明治維新後,天皇由京都遷居至此,改江戶為東京,這里成為日本國的首都。1943年,日本政府頒布法令,將東京市改為東京都,擴大了它的管轄范圍。
東北: 北海道 | 青森縣 | 岩手縣 | 宮城縣 | 秋田縣 | 山形縣 | 福島縣
關東: 東京都 | 茨城縣 | 栃木縣 | 群馬縣 | 崎玉縣 | 千葉縣 | 神奈川縣 | 山梨縣
中部: 新潟縣 | 富山縣 | 石川縣 | 福井縣 | 山梨縣 | 長野縣 | 岐阜縣 | 靜岡縣 | 愛知縣 | 三重縣
近畿: 京都府 | 大阪府 | 三重縣 | 滋賀縣 | 兵庫縣 | 奈良縣 | 和歌山縣
中國: 鳥取縣 | 島根縣 | 岡山縣 | 廣島縣 | 山口縣
四國: 德島縣 | 香川縣 | 愛媛縣 | 高知縣
九州: 福岡縣 | 佐賀縣 | 長崎縣 | 熊本縣 | 大分縣 | 宮崎縣 | 鹿児島縣
琉球諸島: 沖繩縣
Ⅱ 日本省份有哪些
行政區劃:日本的都、道、府、縣是平行的一級行政區,直屬中央政府,但各都、道、府、縣都擁有自治權。下設市、町、村。其辦事機構稱為「廳」,即「都廳」、「道廳」、「府廳」、「縣廳」,行政長官稱為「知事」。每個都、道、府、縣下設若干個市、町(相當於中國的鎮)、村。其辦事機構稱「役所」,即「市役所」、「町役所」、「村役所」,行政長官稱為「市長」、「町長」、「村長」。
日本被劃分為47個一級行政區:1都,1道,2府,43縣。
北海道 (1) - 北海道
本州島 (34)
東北 - 青森縣 - 岩手縣 - 宮城縣 - 秋田縣 - 山形縣 - 福島縣
關東 - 茨城縣 - 櫪木縣 - 群馬縣 - 崎玉縣 - 千葉縣 - 東京都 - 神奈川縣
中部
甲信越 - 山梨縣 - 長野縣 - 新潟縣
北陸 - 富山縣 - 石川縣 - 福井縣
東海 - 岐阜縣 - 愛知縣 - 靜岡縣
近畿 - 三重縣 - 滋賀縣 - 京都府 - 大阪府 - 兵庫縣 - 奈良縣 - 和歌山縣
中國 - 鳥取縣 - 島根縣 - 岡山縣 - 廣島縣 - 山口縣
四國 (4) - 徳島縣 - 香川縣 - 愛媛縣 - 高知縣
九州島 (8) - 福岡縣 - 佐賀縣 - 長崎縣 - 熊本縣 - 大分縣 - 宮崎縣 - 鹿兒島縣
沖繩 - 沖繩縣
Ⅲ 日本有幾個省
日本有一個都(東京都)、
一道(北海道)、
二府(大阪府、京都府)、
四十三縣,其下再設立市、町、村。
沒有行省的區劃。
日本的省,一般指的是「部」,
例如我們的外交部,他們就叫外務省。
我們的外交部長,他們叫外務相。
我們的總理,他們叫首相。
我們的最高職務是主席,他們則是天皇
Ⅳ 日本有幾個省 省的名稱叫什麼
日本中央政府部門叫「省」。
日本共有11個行政省,具體名稱是:總務省、法務省、外務省、財務省、文部科學省、厚生勞動省、農林水產省、經濟產業省、國土交通省、環境省、防衛省。
行政省是中央行政機構的主體。各行政省都設有大臣、政務次官、事務次官和大臣秘書官等職位。各省均設大臣官房和若干局。
行政省內部機構一般分省、局、課三個層次,個別行政省在局與課之間加設部一層。行政省內部機構一般設置:內部部局;外局,即直屬機構,通常稱為廳;附屬機構,如研究所、技術院校;咨詢機構,如審議會,審查會;地方分支機構。
各行政省、廳只設長官、政務次官、事務次官各1人,只有大藏省、通商產業省和農林水產省設政務次官 2人。各委員會設委員長和委員5~7人,不設副職。
(4)日本有多少個省擴展閱讀:
日本行政機構是日本負責國家行政事務的政府機關,是直接指以內閣總理大臣(首相)為首的內閣府,和以各國務大臣為首的1府12省廳。
日本的都、道、府、縣是平行的一級行政區,直屬中央政府,但各都、道、府、縣都擁有自治權。全國分為1都(東京都:Tokyo)、1道(北海道),2府(大阪府、京都府)和43個縣,下設市、町、村。
其辦事機構稱為「廳」,即「都廳」、「道廳」、「府廳」、「縣廳」,行政長官稱為「知事」。每個都、道、府、縣下設若干個市、町(相當於中國的鎮)、村。其辦事機構稱「役所」,即「市役所」、「町役所」、「村役所」,行政長官稱為「市長」、「町長」、「村長」。
Ⅳ 日本總的有多少個省
日本的行政區劃設置為「都、道、府、縣」四級,不存在「省」這個級別。
當然,日本並非沒有「省」這個說法,但是意思卻與我國大相徑庭。日本的省相當於我國的「部」,如外務省就相當於外交部,以此類推。最高長官也不叫「省長」而叫「大臣」。
因此,日本的「省」並非行政區劃,而是一級行政機構。
國の行政機関は、現在、內閣府の他に10省(総務省、法務省、外務省、財務省、文部科學省、厚生労働省、農林水產省、経済產業省、國土交通 省、環境省)あります。
Ⅵ 日本有多少省級行政區
47個省級行政區
北海道島:北海道
本州島:
東北地區:青森縣、岩手縣、宮城縣、秋田縣、山形縣、福島縣;
關東地區:茨城縣、櫪木縣、群馬縣、埼玉縣、千葉縣、東京都、神奈川縣;
中部地區:新瀉縣、富山縣、石川縣、福井縣、山梨縣、長野縣、歧阜縣、靜岡縣、愛知縣、三重縣;
近畿地區:滋賀縣、京都府、大阪府、兵庫縣、奈良縣、和歌山縣;
中國地區:鳥取縣、島根縣、岡山縣、廣島縣、山口縣。
四國島:德島縣、香川縣、愛媛縣、高知縣。
九州島:福岡縣、佐賀縣、長崎縣、熊本縣、大分縣、宮崎縣、鹿兒島縣
琉球群島:沖繩縣。
1州1道2府43縣
Ⅶ 日本幾個省
不好意思。日本沒有省的劃分。但如樓上所述,不無道理。
日本的一級行政區劃單位為都道府縣,全國劃分為1都、1道、2府、43縣。部份市因人口較多,在當地影響較大,而被指定為政令指定都市、中核市、特例市。都道府縣下的行政區劃為市町村,此外還有郡、支廳、區、特別區等行政單位。根據地理與人文、經濟特徵,日本通常被分為八大區域,包括了北海道地方、東北地方、關東地方、中部地方、近畿地方、中國地方、四國地方和九州-沖繩地方
日本近年來實行了市町村合並的政策,町村數目大量減少。現在為了緩和東京一極集中與增進地方分權,正在檢討廢除都道府縣,改實行道州制的必要性(日本道州制議論)。1968年,日本自治省導入了地方公共團體編號制度,目前全日本的都道府縣與各市町村均有自己的編號。都道府縣的編號與ISO 3166-2:JP吻合。全日本47個的都道府縣名稱見右圖。
總務省
公害等調查委員會
消防廳
總務省設置法
公害等調查委員會設置法。為總務省直屬局。
消防組織法。為總務省直屬局。
法務省
檢察廳
公安審查委員會
公安調查廳
法務省設置法
檢察廳法。是法務省中的「特別機關」(法務省設置法第14條第1項)。
公安審查委員會設置法。為法務省直屬局。
公安調查廳設置法。法務省直屬局
外務省 外務省設置法
財務省
國稅廳
財務省設置法
財務省設置法。財務省直屬局。
文部科學省
文化廳
文部科學省設置法
文部科學省設置法。文部科學省直屬局。
厚生勞動省
中央勞動委員會
社會保險廳
厚生勞動省設置法
厚生勞動省設置法、勞動組合法、勞動關系調整法等。為厚生勞動省直屬局。
厚生勞動省設置法。為厚生勞動省直屬局。
農林水產省
林野廳
水產廳
農林水產省設置法
農林水產省設置法。為農林水產省直屬局。
農林水產省設置法。為農林水產省直屬局。
經濟產業省
資源能源廳
特許廳
中小企業廳
經濟產業省設置法
經濟產業省設置法。為經濟產業省直屬局。
經濟產業省設置法。為經濟產業省直屬局。
中小企業廳設置法。為經濟產業省直屬局。
國土交通省
船員勞動委員會
氣象廳
海上保安廳
海難審判廳
國土交通省設置法
國土交通省設置法。為國土交通省直屬局。
國土交通省設置法。為國土交通省直屬局。
海上保安廳法。為國土交通省直屬局。
海難審判法。為國土交通省直屬局。
環境省 環境省設置法
防衛省
防衛設施廳
防衛省設置法。於2007年(平成19年)1月9日由內閣府的直屬局防衛廳升格為防衛省。
防衛省設置法。為防衛省直屬局。
Ⅷ 日本有多少個省市
截至2016年10月,日本有791個市、 744個鎮、183個村,共計有1718個市鎮村。
加上東京都23個行政區,達到1741個市鎮村。此外,還有47個縣級單位, 也就是1都(東京都)、 1道(北海道)、2府(大阪府和京都府),以及43個縣。政令城市共有20個,共有47個中核市,37個特別市。
具體如下:
1、1都:東京都(Tokyo)
2、1道:北海道(Hokkaido)
3、2府:大阪府(Osaka)、京都府(Kyoto)
4、43個縣分別是:
① 本州島東北地區:青森縣、岩手縣、宮城縣、秋田縣、山形縣;
② 關東地區:茨城縣、櫪木縣、群馬縣、(土奇)玉縣、千葉縣、東京都、神奈川縣;
③ 中部地區:新瀉縣、富山縣、石川縣、福井縣、山梨縣、長野縣、歧阜縣、愛知縣、三重縣;
④ 近畿地區:滋賀縣、京都府、大阪府、兵庫縣、奈良縣、和歌山縣;
⑤ 中國地區:鳥取縣、島根縣、岡山縣、廣島縣、山口縣.;
⑥ 四國島:德島縣、香川縣、愛媛縣、高知縣.;
⑦ 九州島:福岡縣、佐賀縣、長崎縣、大分縣、宮崎縣、鹿兒島縣;
⑧ 琉球群島:沖繩縣。
(8)日本有多少個省擴展閱讀:
日本行政區劃歷史沿革:
明治以前,日本地方仍是三百藩林立的世界。倒幕成功後,日本開始進行革新。
明治二年(1869年),在大久保利通和木戶孝允等人努力下,各藩陸續上表朝廷,請求奉還版籍。版籍奉還使明治政府以和平的方式收回各藩的版籍,全面廢除領主制。
明治四年(1871年)七月,廢藩置縣,全國廢除260餘藩,劃為1使3府302縣,同年11月調整為3府72縣,到明治二十三年(1890年) 再調整為3府43縣,由中央政府任命府縣知事。
此後100年除東京府在1943年改為東京都外,日本本部沒有大的變動。
地方政府有以下幾點需要說明:
1、東京都
地位特殊,由於1943年東京都和東京市合一,所以東京都直接管轄23個特別區(他們擁有準市的地位),同時管轄八王子等市、西多摩郡(及下屬各町村)、太平洋上海島支廳(及下屬各町村)。
2、支廳
北海道沒有實行縣制,仍舊保持道政,道下分為14支廳,支廳下再分為市和郡,郡下為町和村。 在對馬和壹岐分別設立市後,除北海道外,目前就剩東京都的幾個海上支廳,不過這幾個支廳和郡平行。
3、政令指定市(designated city)
一些人口眾多的城市被升格為政令指定市,擁有更多處置地方事務的職權。政令指定市下分為若干區。
4、市町村合並
日本政府歷史上推動了幾次地方自治體合並。2004年,市町村的總數首次跌到3000以下,2007年12月1日跌破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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