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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首相是怎麼換屆

發布時間: 2022-11-20 08:10:28

A. 日本首相幾年選舉一回

日本是內閣制國家 首相不是民選 而是由議會選舉
所以日本首相自動由國會多數黨的領袖擔任
一般來說有兩種情況下首相會換人
第一 是國會結構發生改變 執政黨更換 這在戰後只發生過有限的幾次
第二 是執政黨的黨首換人 一般來說自民黨總裁改選等同於首相改選
理論上自民黨黨首是兩年一界 可無限連任
不過具體任期根據形勢不同可縮短或延長
所以日本首相任期可說完全取決於各派系利益平衡而定

B. 日本首相的任期是幾年一屆

日本是內閣制,意思是首相並非直接選舉出來的。而是由國會多數黨(主要是眾議院)任命。所以首相沒有任期限制。理論上,只要這個黨一直在國會佔多數,那麼這個黨可以一直執政。而這個黨的黨主席(總裁)也可以一直擔任首相。

但問題是:黨自己內部有規定。例如目前執政的自民黨,先前規定總裁只能連續擔任2屆6年,2017年自民黨將黨章中規定的「最多2屆6年」的總裁任期延長為「最多3屆9年」。所以理論上,安倍晉三可以最多連續擔任9年的日本首相。
安倍晉三是日本歷史上擔任首相時間最長的人。2006年9月,他被選為自民黨總裁,自動成為日本首相。但2007年7月,國會參議院選舉中,自民黨選舉失利,淪為參議院的第二大黨。但此時在眾議院,自民黨仍是第一大黨(日本國會是兩院)。所以安倍晉三理論上仍可繼續擔任首相。但因為參議院選舉失利,飽受批評,他只好辭職。由黨內的福田康夫接任總裁和首相。這是安倍第一次擔任首相,不到一年時間。
2008年福田康夫辭職,麻生太郎短暫接任。
2009年~2012年,自民黨淪為第二大黨。左派的民主黨的鳩山由紀夫和菅直人等擔任日本首相。
2012年12月,自民黨重新奪得參議院,安倍晉三重新擔任首相。次年選舉,自民黨又奪回參議院。2017年3月,自民黨修改黨章,總裁任期延長為「最多3屆9年」。所以理論上,安倍晉三可以最多連續擔任9年的日本首相。從2012年12月算起,他可以擔任日本首相直到2021年9月。
2020年8月,因為個人身體健康原因,安倍辭任自民黨總裁和首相。到這個時候,他已經連續擔任日本首相達8年(2012~2020)。算上2006年擔任首相的不到一年時間。他總共擔任日本首相超過9年。

C. 日本首相幾年選舉一回

日本首相不是直接選舉出來的,而是在國會選舉中,在國會中獲得的數量比例最大的黨派的黨魁,自動成為日本首相,上報日本天皇,然後冊封成為正式的日本首相。
現在日本國會有四百六十多人,沒有很詳細的具體召開國會時間,一般在上半年,當任首相可以解散國會,然後一個月後召開臨時國會,等等。
所以沒有具體選舉時間,你看看安倍晉三兩次都是由於疾病而辭職,特殊情況很多。

D. 日本大選2022時間

預計參議院選舉將在6月22日發布公告,7月10日舉行投票。
據日本廣播協會(NHK)13日報道,日本首相岸田文雄在自民黨高層會議上表示,不會延長預定於本月15日結束的日本國會會期,並將於下周發布參議院選舉公告。預計參議院選舉將在6月22日發布公告,7月10日舉行投票。
(4)日本首相是怎麼換屆擴展閱讀:
日本憲法規定,日本實行以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權分立為基礎的議會內閣制。日本首相正式名稱為內閣總理大臣,為日本最高行政首腦。日本議會泛稱國會,為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和唯一立法機關,由眾議院和參議院兩院組成。日本首相不是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但當沒有一個政黨在議會中佔多數席位時,便會出現幾個政黨聯合執政的局面。這時便由幾個聯合執政的黨聯合推選首相候選人,經國會議員選舉產生首相。
(4)日本首相是怎麼換屆擴展閱讀:
國會眾議院議員任期為4年,但內閣總理大臣有權提前解散眾議院重新進行選舉。參議院議員任期是6年,每3年改選一半。日本地方議會,按照法律規定,每 4年選舉一次

E. 日本首相選舉制度

日本議員選舉制度

日本實行責任內閣制,首相和內閣主要成員均為議員。在全國范圍,國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是國家惟一的立法機關,由眾議院和參議院組成,現有眾議院議員 480名,其中自由民主黨 233人,民主黨127人,自由黨22人,共產黨18人,社會民主黨8人,公明黨31人,保守黨7人,其他24人;參議院議員 252名,其中自由民主黨104人,民主黨56人,自由黨12人,公明黨、改革俱樂部24人,共產黨23人,社會民主黨14人,兩院俱樂部4人,參議院之會10人,無黨派5人。在地方,都道府縣、市町村通常都設有議會。國會眾議院議員任期為4年,但內閣總理大臣有權提前解散眾議院重新進行選舉。參議院議員任期是6年,每3年改選一半。日本地方議會,按照法律規定,每 4年選舉一次

一、議員選舉制度的歷史發展
1889年的《大日本帝國憲法》,最早對選舉和選舉制度作了法律上的規定:只有年滿25周歲以上、繳納國稅15日元以上的男子才有選舉權;而作為候選人,則必須繳納2000日元的保證金。當時的選舉制度具有嚴格的財產和性別限制。後來,選舉人的財產限制有所變化,1900年降為10日元,1919年降為3 日元。 1925年,選舉人和被選舉人的財產限制被取消,但性別限制依然存在,而且選舉也僅僅局限於眾議院議員的選舉,參議院議員則由天皇直接任命。

1945年日本戰敗投降後,對選舉制度進行了改革。同年12月公布的《眾議院議員選舉法修改綱領》,將選民的年齡降為20周歲,被選舉人的年齡降為25周歲,同時婦女也獲得了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按照這個修改綱領,日本實行大選區制:根據地域人口的比例,全國劃分為54個選區,各選區分配的候選人名額從2名到14名不等。1946年4月日本舉行的戰後第一次大選,就是採取這種方式進行的。但結果是各黨派議員的票數過於分散,獲得最多票數的自由黨也只以140 票就取得了絕對的優勢。為了改變這種票數過於分散的弊端,1947年3月再次對該選舉法進行了修改,將選區劃分由大選區改為中選區制:全國劃分為 117個選區,每個選區分配3—5名議員候選人名額。以後,根據人口變動等情況,又對選區作了適當調整,改為全國劃分為130個選區,每個選區選舉產生3 —5名議員。

1946年日本頒布的新憲法,將參議院議員由天皇直接任命改為普選產生。按照其後制定的《參議院議員選舉法》,參議院共設252個參議員席位,其中100 名是以全國為一個大選區,統一選舉產生;另外152名參議員,最初與眾議員一樣,即從全國的 130個選區中選舉產生。

1950年5月頒布的《公職選舉法》對國民的選舉權、被選舉權、議員定額、選舉程序、選舉活動及選舉經費管理、違法行為處罰做了具體規定。

1982年,國會通過一項改革參議院議員選舉方式的決議,將 152名參議員由全國130個選區中選舉產生,改為按地方選區選舉產生,即按全國47個都道府縣各設1個選區,每個選區按人口比例分配2-8名議員名額;將100名全國議席的參議員選舉改為限制名簿式比例代表制,選民在選舉中直接投政黨的票,而不是具體的候選人,而內閣首相,則由國會議員選舉、天皇任命、間接選舉產生。

1993年日本大選後,通過了《政治資金規正修正案》、《政黨助成法案》,對議員選舉中經費問題作出了規定。

1994年,日本對議員選舉制度再次進行大幅度的改革,實行混合代表制(即採取雙票制):即將全國劃分為300個小選區,每個選區產生1名眾議員;同時將全國再分為11個大選區,以比例代表制方式產生其餘的300名眾議員。選民在一次選舉中同時投兩張選票,一張投給小選區的某個候選人,另一張投給大選區中的由某個政黨提出的候選人名單。小選區以簡單多數制產生議員,但所得票數不得少於有效總票數的六分之一;在大選區的選舉中,一個政黨只有擁有5名國會議員或擁有該大選區議員總數20%的議員,並在最近一次選舉中獲得2%以上的選票,才有資格提出候選人名單。通過這次改革,基本形成了日本現行的議員選舉制度。

作者: tatsuya_ 2006-9-13 23:45 回復此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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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日本議員選舉制度

二、議員選舉的程序與規則
(一)選舉的分類

日本國會議員的選舉,分為總選舉或稱大選、通常選舉或稱定期選舉、再選舉和補缺選舉四種:

1.總選舉

指眾議院議員的選舉。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因議員任期屆滿舉行的選舉。按照規定,應在議員任期屆滿前30日內舉行新一屆議員的選舉。如果議員任期屆滿正值國會開會,選舉可從國會閉會之日起31日以後或35日以內進行。另一種是因內閣總理大臣解散眾議院而舉行的選舉。這種選舉必須在從國會閉會之日起40天以內舉行。

2.通常選舉

指每三年舉行的改選半數參議院議員的選舉,選舉日期均在 6月或7月。

3.再選舉

指選舉的全部或一部分因無效而重新舉行的選舉;選人不足,為補足人數而舉行的選舉。

4.補缺選舉

指國會議員出缺達到一定數額,為補充名額而舉行的選舉。眾議院選舉區的眾議員出缺2人,參議院全國選舉區及地方選舉區的參議員出缺達到選舉名額總數四分之一以上時,均需要進行補缺選舉。

(二)選區劃分

國會眾議員與參議員的選舉採取不同的選區劃分辦法。眾議員選舉,實行單選區和比例選區並列制。全國劃分為300個單選區和11個比例選區,即北海道、東北、北關東、南關東、東京、北陸信越、東海、近畿、中國、九州、四國。眾議院議員定額是 500名,其中單選區佔300名,比例選區佔200名。

參議員選舉在選區劃分上與眾議員不同。它實行的是在選舉區與中選舉區相結合的劃分方式:即252名參議員中,除100名議員由全國選區按比例代表制產生外,其餘152名在全國47個都道府縣的行政區劃中,按人口比例進行分配,並按簡單多數制選舉產生。

(三)選民和議員候選人資格

凡年滿20周歲的日本國民,在市、町、村的區域內連續居住三個月以上的,都有選舉權,可登記為選民。但有下列情況下,無選舉權:(1)禁治產者;(2)被判處監禁以上刑罰,監禁尚未到期者;(3)被判處監禁以上刑罰,且正在服刑者,但緩刑者不在此限;(4)違反有關選舉、投票及國民審查的法律,被判處監禁以上刑罰,正在緩刑者;(5)在選舉中違反公職選舉法有關規定者。凡年滿25周歲的國民,均可當選為國會眾議員或地方議會議員;凡年滿30周歲的國民,可以當選為國會參議員。

(四)候選人的產生

在選舉委員會接受候選人申請登記的期限內,凡申請候選人者,必須向選舉委員會負責人提交書面申請,並經本人同意或由其他選民推薦。在某一選區已登記為候選人者,不得同時在其他選區重復登記。候選人在提出申請登記的同時,必須繳納相應數量的選舉保證金:參加國會兩院選舉的,要繳納200萬日元的保證金;參加地方議會選舉的,要繳納100萬日元保證金。

由於參議員的選舉實行名簿式比例代表制,其提名及選舉過程比較特別,具體是:各政黨將本黨候選人名簿提交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向選民公布候選人名簿;由選民投票,但只對政黨投票,不對候選人本人投票;各政黨根據選舉結果,按得票比例分配參議員名額;當選者按照各黨提交的競選名簿順序確定。在參議員的選舉中,已登記為全國選區議員候選人的,不得重復申請登記地方選區的候選人。

(五)競選活動及其管理

根據公職選舉法的規定,國會議員候選人在開展競選活動時,可以設置選舉事務所,但必須向相關的選舉管理委員會報告,選舉事務所一般只能設一處,但在偏僻、交通不便的地區可多設到5個,參議院全國選區的候選人每人可設15個選舉事務所。可以散發明信片、張貼海報或在大眾媒體上刊登廣告等。競選眾議院議員和參議院地方選區議員的候選人,可使用汽車三輛或船舶一艘、廣播器材一套。競選全國選區參議員的候選人,可使用汽車三輛或船舶三艘、廣播器材三套。個人演講會可另設廣播器材一套。

日本的選舉管理機構分中央和地方兩個層級。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由正式委員和候補委員各5人組成,由國會從年滿30周歲以上、國會議員以外的選民中選擇推薦,由內閣總理大臣任命,任期3年。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參議院全國選區議員的選舉組織工作。地方選舉管理委員會由正式委員和候補委員各4 人組成,由地方議會從選民中選定,任期4年,其工作受內閣自治大臣的指導和監督。地方選舉管理委員會不僅要負責都道府縣等地方議會議員和知事的選舉組織工作,還要負責眾議院議員和參議院地方選區議員的選舉組織工作。

選舉管理機構對競選活動的要求主要有:(1)候選人郵寄給選民的明信片不得超過35000張。參議院全國選區的候選人發送的海報不得超過10萬張,明信片不得超過12萬張,個人傳單不得超過35萬張。(2)電視、廣播、報刊對候選人,應給予同樣的待遇。眾議院、參議院地方選區的候選人登載個人競選廣告不得超過5次;參議院全國選區的候選人不得超過6次。(3)選舉管理人員以及與選舉有關的國家公務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參與競選活動。(4)候選人,或者候選人選舉事務所的工作人員,不得對選民進行挨門挨戶訪問;禁止為競選而進行的聯名簽字活動;不得發表有關候選人的民意測驗結果;不得向選民提供飲食,設置休息場所,或為候選人組織車隊等。(5)政府為國會議員候選人提供一定的選舉費用。候選人可免費寄送明信片、宣傳品,也可免費在大眾媒體上刊登廣告。政府還免費為候選人提供一定的交通便利。

(六)投票及選舉結果

日本法律規定,國會眾議院和參議院換屆選舉的投票日期,由內閣確定,並要以天皇詔書的形式予以公告。日本憲法還專門規定,投票地點應選在市、町、村的公立小學內。議員選舉採取無記名投票方式。眾議員選舉時,選民一人一票;參議員選舉時,選民一人兩票,即除投地方選區議員一票外,還要同時投全國選區議員一票。選民可以委託他人代為投票。盲人可以用盲文投票。

投票結束後,開始統計選舉結果。通常,按照得票多少順序和議員選舉定額,確定候選人是否當選。其中,得票多,且達到規定的得票比例者才能當選:眾議院議員,必須得到該選舉區議員選舉名額除有效選票總數的1/4以上選票;參議院全國選區的議員,必須得到該選區議員選舉名額除有效選票總數的1/8以上的選票;參議院地方選區的議員,必須得到該選區議員名額除有效選票總數的1/6以上的選票。當選者由相應選區的選舉管理委員會予以確認後公布,並發給當選證書。

F. 日本首相選舉制度

日本首相
日本首相即日本國內閣總理大臣(日語:日本內閣総理大臣[1],英語:The Prime Minister of Japan),簡稱日本總理大臣、日本總理,是日本內閣的最高首長,也是日本國政府首腦,領導各行政機關運作。內閣總理大臣由國會提名,天皇任命,其他內閣成員由內閣總理大臣任免,天皇認證。[2]
其產生方式是在國會議員之中擇一提名,再經國會議決指名,在形式上由日本天皇任命。
2020年9月16日下午,日本自民黨總裁菅義偉在當天的臨時國會上經過眾議院的首相指名選舉,正式成為日本第99任首相,日本新內閣也將於當天成立[3]。
中文名
日本首相
外文名
The Prime Minister of Japan[4]
全稱
日本國內閣總理大臣
建制日期
1885年(明治18年)12月22日
官邸
日本首相官邸
快速
導航
首任首相現任首相歷任首相任期排行
職務概述
職務沿革
日本帝國內閣總理大臣(1885年—1947年)
日本首相在自衛隊中的旗幟
日本國內閣總理大臣(1947年—今)
日本首相的正式名稱為內閣總理大臣,簡稱日本總理或首相。
二戰前,《大日本帝國憲法》中沒有關於首相的規定,根據其中關於內閣組成之規定,由具有政治實力的人組成的樞密院推薦首相,由天皇任命首相。
二戰後,日本首相不是由全民直接選舉產生,而是由政黨提名國會參眾兩院議員投票選舉產生。一般而言,國會中多數黨領袖擔任首相一職。根據日本憲法規定,當參眾兩院全體會議在首相指名選舉中出現不同結果時,由參眾兩院議員組成的兩院協商議會進行協商。如果兩院協議會協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則將眾議院的選舉結果作為國會的表決結果。
《日本國憲法》規定,內閣總理大臣的人選由日本國會提名,內閣總理大臣由日本天皇任命。根據《日本國憲法》第66條第2項,軍人不能成為內閣總理大臣。
權利義務
根據《日本國憲法》以及其他法令,內閣總理大臣的權利和義務規定如下:
組織內閣,任命並任意罷免國務大臣(憲法第68條)
允許對在任國務大臣起訴(憲法第75條)
代表內閣向國會提出議案(憲法第72條)
代表內閣向國會報告一般國內事務與外交關系(憲法第72條)
代表內閣指揮監督各個行政部門(憲法第72條)
與專職國務大臣共同簽署法律及政令(憲法第74條)
主持內閣會議(內閣法第4條第2項)
指定內閣總理大臣及專職國務大臣的代理人(內閣法第9條、第10條)
掌有自衛隊的最高指揮監督權(自衛隊法第7條)
選舉制度
指名選舉
根據日本憲法,內閣為最高行政機關,對國會負責。日本首相正式名稱為內閣總理大臣,是日本最高行政首腦。日本首相不是由全民直接選舉產生,而是由國會中多數黨領袖擔任首相一職。因此,日本首相與採用議員內閣制國家一樣,首相由國會的多數黨領袖擔任,而非通過直接或間接選舉產生。
日本主要政治人物世襲表
根據日本憲法規定,當眾參兩院全體會議在首相指名選舉中出現不同結果時,由眾參兩院議員組成的兩院協議會進行協商。如兩院協議會協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則將眾議院的選舉結果作為國會的表決結果。
關鍵數字
根據現行《日本國憲法》,由眾、參兩院組成的國會是日本最高權力機構與立法機構,在權力上,眾議院優於參議院。根據2000年2月日本國會通過的《改正公職選舉法》,眾議院定員為480名,任期4年。從1993年起,日本眾議院選舉制度由中央選區制改為小選區和比例選區並列制。
比例代表選舉,是指把日本全國劃分成11個比例大選區,並根據各政黨的得票數來分配議席,各政黨再根據候選人名單的先後順序,將議席安排給本黨成員。各比例大選區根據人口數量分別擁有6至29個選舉席位。選民通過填寫「政黨名」進行投票。
小選舉區選舉,是指從根據各都道府縣的人口數量來劃分的300個選區中來選舉議員。選民將在選票上直接填寫參選的「候選人姓名」進行投票。每個選區只有得票最多的一位能夠當選,但必須獲得總票數的六分之一以上。

G. 日本現在首相是誰2022

岸田文雄(きしだ ふみお,Fumio Kishida),出生於廣島縣廣島市,畢業於早稻田大學法學部,日本政治家,自由民主黨黨員。

1993年至今連續當選7屆眾議院議員。
在第一次小泉內閣擔任文部科學副大臣,第一次安倍改造內閣擔任內閣府特命擔當大臣(沖繩及北方對策、國民生活、再就職、科學技術政策、規制改革擔當),在福田康夫內閣擔任內閣府特命擔當大臣(沖繩及北方對策、國民生活、科學技術政策、規制改革擔當),谷垣禎一擔任黨總裁期間,擔任自民黨國會對策委員長。

2012年從古賀誠手中接任宏池會會長,成為派閥「岸田派」領袖。同年被任命為第二次安倍內閣的外務大臣。
2018年7月24日,岸田宣布放棄參加9月的自民黨總裁選舉。

2018年10月2日,岸田文雄留任政務調查會長。
2020年9月1日,日本自民黨政務調查會長岸田文雄正式宣布參加黨總裁選舉。9月8日,決定日本首相安倍晉三繼任者的自民黨總裁選舉的告示發布,自民黨政務調查會長岸田文雄被提名為候選人。

2021年9月29日,前外務大臣岸田文雄獲得多數票,當選新任自民黨總裁。10月4日,新任自民黨總裁岸田文雄正式成為日本第100任首相。11月10日,岸田文雄當選日本第101任首相。

H. 日本首相上任時間

日本第一任首相始於1885年。1885年,日本政府採用內閣制,伊藤博文成為日本第一任首相。首相是「首席首相」的簡稱,是君主立憲制國家內閣首腦的中文統稱,如英國、日本的內閣首腦。

各國總理的產生各不相同。英國首相只能是下院多數黨領袖,由英國國王任命。日本首相(日本內閣總理大臣)由國會提名,由國會議員選舉產生。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在國民議會中佔有多數席位的政黨(執政黨)的領袖(總統)是理所當然的首相。

日本第85任首相:森喜朗2000年4月5日2000年7月4日自民黨

86屆:森喜朗2000年7月4日2001年4月26日,自民黨第二屆任期。

87小泉純一郎2001年4月26日2003年11月19日自民黨

8小泉純一郎2003年11月19日2005年9月21日自民黨第二

89小泉純一郎,2005年9月21日,自民黨第三次執政

9安倍2006年9月20日自民黨

9福田康夫2007年9月23日自由民主黨

9麻生,自民黨,2008年9月25日(他的任期將持續到今年9月,但很有可能提前舉行眾議院大選和自民黨總裁選舉,因此麻生的任期很可能提前結束)

第93任:鳩山由紀夫民主黨(還沒選,但肯定是他)

I. 日本的首相是如何選出來的

日本實行的是議會制君主立憲制。

日本首相的產生機制是通過全國普選的,選出眾議院議員。眾議院議員最多的黨派的黨魁出任為首相。如果選中黨派的人數不夠全體眾議院議員的半數,則由幾個黨派組成聯合,推舉出首相。

在安倍晉三因病宣布辭職以後,對於日本的下一任首相的人選問題就一直備受關注,也成為了多方關注的焦點。

J. 日本首相是如何選舉的

日本採用議會君主立憲制政體,在國會眾議院擁有過半數席位的黨派可獲單獨組閣權利,該黨派領導人即為內閣總理大臣。現日本自民黨在國會眾議院擁有多數席位,那麼自民黨總裁即為首相。
基本程序有以下幾點:
1.現任首相提出辭職。
2.召開自民黨總務會議,決定選舉日期。參選人要向總務會議提出申請。(參選人此時必須是眾議院議員,而且必須有20名以上國會議員舉薦)
3.開始競選活動,拉票、拜票、街頭演講等)
4.進行黨內初選,即自民黨內擁有國會議員資格的議員開始投票。(這輪投票基本決定總裁人選。)
5.到達總務會議決定選舉日期,開始全國黨員投票。(普通黨員1000票等於國會議員1票)得票過半數者當選自由民主黨總裁。
6.國會召開臨時會議,選舉新一任內閣總理大臣。眾議院首先投票,由於自民黨在眾議院擁有絕對多事,所以國會投票只是走形式。後參議院投票。當兩院意見相背時召開兩院協議會。如兩院協議會不能達成共識,則以眾議院決議為准。(見《日本國憲法》第4章「國會」關於「眾議院優先權」一條)
7.由議長(參眾兩院議長皆可)上奏天皇。
8.前任內閣向天皇提出總辭職。
9.新首相入住首相府「永田町」召集選定內閣成員談話。
10.天皇在千代田皇居正殿「松間」主持新一屆內閣總理大臣「任命儀式」與新一屆內閣大臣「認證式」天皇要向新一屆內閣成員頒發任命狀。
11.新一屆內閣成員在皇居南門合影。
12.新一任內閣總理大臣在首相府1樓的小會議室主持「初閣議」。
以上程序完成後新一屆內閣才可走馬上任。
建議閣下參考以下資料:
《日本首相列傳》《日本政治與外交》《日本國會與政治》《日本外交三十年》《出使東瀛》《首腦外交-中日關系》等
《日本國憲法》全文:http://ke..com/view/447279.htm
有關網站:
日本內閣府官方網www.cao.go.jp
日本國駐華大使館官網www.cn.emb-japan.go.jp
日本政府官網http://nettv.gov-online.go.jp/(有視頻)
日本首相官邸(永田町)官網www.kantei.go.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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