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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祥為什麼留日本鬍子

發布時間: 2023-01-17 16:24:48

❶ 林子祥在歌壇是一個怎樣的存在

林子祥在歌壇中,應該是一個無解的存在吧。。。

雖然我們提倡歌手不以唱功論,唱功不以高音論,但林子祥的唱功和高音,真的是樂壇一絕! 別人唱歌,都是一首歌放一段大招,林子祥唱歌,整首歌都在放大招!

祥叔的聲線比較特別,極具辨識度,號稱銅喉鐵肺,嗓子又辣又嗆,沒幾個人能模仿得來,即便能模仿,他的音域又寬,幾乎用不到假音,跌宕起伏,別說一般人,就是頂級唱將也很少能做到。

林子祥的爆發力和持久力,可以稱得上是當世無匹。他能把整首歌都掛在高音區上演繹,並且達到字字爆炸般的效果,充滿質感和雄性之美。

說完高音再說說他對細膩歌曲的處理,感情渲染絲毫不輸譚詠麟、張國榮,早年有他與鄧麗君合唱的視頻,不服氣的同學可以找來觀摩。大家都知道鄧麗君的技巧高超、感情充沛,林子祥與天後配合起來也是行雲流水。

林子祥是香港樂壇的柱石人物,地位比起歌神許冠傑、歌聖羅文,也不遑多讓,大家都知道80年代香港歌壇有段譚張爭霸,林子祥不需要爭,因為他的別名就是樂壇霸王!

男兒當自強、長路漫漫伴你闖、真的漢子、選擇、成吉思汗、最愛是誰、分分鍾需要你、在水中央,這些歌隨便摘出來一首,就可以笑傲歌壇了,況且林子祥的成績還不止於此。

香港歌壇的殿堂級榮譽——金針獎,設立以後就是為了表彰對香港歌壇做出過突出貢獻的藝人和團體。

迄今,拿到金針獎的歌手不到20人,金針獎的頒發順序,大概就可以視為香港歌手實力+貢獻的綜合排序。

許冠傑、徐小鳳、羅文之後就是林子祥, 再加上排在他後面的鄧麗君,可以湊成香港五絕的陣容。你說林子祥到底牛不牛。

林子祥在華語樂壇,絕對稱得上無解的存在。如果將香港樂壇的頂級唱將各自回到巔峰期比拼高音,那麼林子祥無疑會是樂壇霸主。

提及香港樂壇,人們會說上世紀80年代是譚張爭霸的時代,上世紀90年代是四大天王的時代。提及歌神,人們會說出許冠傑、張學友、陳奕迅三個名字。但即便在這些被定義的時代中,林子祥的光芒依舊無可掩蓋。林子祥的聲線極高,號稱銅喉鐵肺。包括《男兒當自強》、《真的漢子》、《十二分十二寸》等代表作,幾乎高音貫穿整首作品,完全不需要用假音。放眼當今樂壇,幾乎無人敢於模仿

。即便模仿,也無人能夠演繹出林子祥獨特的爆炸力和感染力。上世紀80年代,同處巔峰的譚詠麟、張國榮與譚詠麟同台飆歌,都唱至破音敗下陣來。2001年拉闊壓軸演唱會,時年54歲的林子祥更是將如今的歌神陳奕迅直接完爆。林子祥的高音之強悍由此可見一斑。不久前,已過70歲高齡的林子祥登上某綜藝節目舞台,一曲《真的漢子》不僅勾起無數70後的回憶,高音更是絲毫看不出歲月的痕跡。

如果真要給林子祥一個定義,那麼他無疑是任何香港歌手都不敢同台對唱的實力唱將。除了高音無可取代外,林子祥還是很多天王級歌手的伯樂。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劉德華。劉德華當年是在林子祥的指點下,才有信心踏入歌壇。而張學友也曾表示,有林子祥的地方,自己不敢稱歌神。(文H)

林子祥在香港歌壇的段位很高,應該屬於香港歌壇的元老級的人物。林子祥屬於香港歌壇最早巔峰期最具有代表性的歌星。和林子祥處在同一時期的著名歌星比如像羅文和徐小鳳等,都是經典殿堂級的歌壇前輩。

林子祥號稱「歌隱」與「歌神許冠傑」、「歌聖羅文」,同時被譽為當時香港歌壇的「三駕馬車」。他們的實力和影響力毫不遜色於後來「三足鼎立」的譚詠麟、張國榮和梅艷芳,甚至接下來的「四大天王」劉德華、張學友、黎明和郭富城。

林子祥1947年10月12日出生在香港,1976年推出首張英文專輯《Lam》正式進入香港樂壇。1980年憑借《在水中央》和《分分鍾需要你》兩首歌曲在「第三屆十大中文金曲頒獎音樂會」獲兩個金曲獎而走紅。

1997年林子祥與比自己小14歲的女歌星葉倩文結婚,之後便逐漸過起了半隱居式的生活。如今已73歲古稀之年的林子祥,雖然白發蒼蒼,但身體依然健朗,經常和一眾好友一起出遊拜訪寺廟。

知道林子祥大概是讀初中的時候吧,那時是他和葉倩文合唱歌曲最火的時候。那時香港歌手演繹國語歌的很少,印象最深的是歌詞特別好,特別有意思。

後來又開始聽他的粵語歌曲,朗朗上口,首首經典。林子祥的聲音辨識度很高,音好歌好,在當年那個時代很有代表性,是當時香港樂壇大哥大級的人物。還是華語樂壇不可多得的巨星。

林子祥在香港歌壇之所以有如此大的影響力,和林子祥扎實高深的唱功是分不開的。林子祥雖然屬於中音領域的歌手,但是他在演繹歌曲的時候,高音也是相當的厲害。有很多歌曲界的專家,曾評價林子祥是「銅喉鐵肺」,形容林子祥的嗓音具有極強的沖擊力和爆破力,並且林子祥的聲線非常特別,極具張力和辨別度,據說在高音最巔峰的時刻,「比中央C還要高八度」。

在那個時候,林子祥還是樂壇前輩,別的明星開演唱會台下都是粉絲,而他開演唱會台下坐的都是明星。最為樂壇最老的前輩,林子祥唱過《男兒當自強》、《長夜漫漫伴你闖》、《十分十二寸》等膾炙人口的歌曲,他的聲音很有辨識度,特別是男中音特別出色,人家唱高音可能還會用假音,但是林子祥不需要,依然穩如泰山,他的爆發力和持久力很強,當今樂壇,很少人能比得上。

張學友是四大天王中在音樂上很有造詣的一個人,但張學友也曾說過:「只要有林子祥在,不要叫我歌神。」甚至劉德華都給林子祥辦過舞,在四大天王眼中,林子祥林叔,就是偶像。曾經林子祥參加了一個節目,唱了《數字人生》這首歌,不少人驚呼「連陳奕迅唱這一段都要用假音,原唱林子祥一開口,就把陳奕迅給比了下去。」

很多明星在唱高音的時候穩不住,即使穩住了,也可能用的是假音,但是林子祥的表現,真乃歌神一樣的存在。而且女神葉倩文曾經也是林子祥的學生。

神一樣的存在,有他在四大天王都不敢說是天王,張學友說過以後有林老師的地方請不要叫我歌神

記得最清楚的是他的《選擇》和《男兒當自強》,他的歌柔情中帶有男兒氣概也略顯傷感,而後勁十足,他的歌好比一壺老酒,好上口,不悶頭,但是有味道,有後勁,有內涵,簡單中不失華貴,低調里不隱奢華,一代歌隱林子祥,受晚輩一拜!



知道林子祥大概是讀初中的時候吧,那時是他和葉倩文合唱歌曲最火的時候。那時香港歌手演繹國語歌的很少,印象最深的是歌詞特別好,特別有意思。

後來又開始聽他的粵語歌曲,朗朗上口,首首經典。林子祥的聲音辨識度很高,音好歌好,在當年那個時代很有代表性,是當時香港樂壇大哥大級的人物。還是華語樂壇不可多得的巨星。

林子祥,1947年10月12日出生於中國香港,中國香港男歌手、演員。只要聽到這個名字我想大家都會被他唱的歌吸引,因為許多歌手都不敢唱他的歌,他的歌高音堪稱一絕,只要跟他合唱那都是陪襯,鐵肺不是白叫的。


然後說回他的成就,他在學生時代就開始組織樂隊,大概就是60年代就開啟了音樂的道路,1976年正式發布音樂專輯,因為當時香港都是以英文歌為主,所以第一張專輯自然就是英文專輯《Lam》,1980年,他憑《在水中央》和《分分鍾需要你》兩首歌曲在第三屆十大中文金曲頒獎音樂會獲兩個金曲獎而走紅,從此開啟了自己的巔峰之路,各大音樂頒獎典禮都會有他的身影,經典金曲很多都是出自80年代,有:男兒當自強、長路漫漫伴你闖、真的漢子、選擇、成吉思汗、最愛是誰、分分鍾需要你、在水中央、十二分十二寸等。經典歌曲不計其數,被人傳唱的歌曲更多,1994年獲得第十七屆十大中文金曲金針獎,說到金針獎不得不說說一下,前面我有一篇文章是專門介紹金針獎的,能夠獲得金針獎就代表你在歌唱領域的地位有多高,可見金針獎的分量有多大。2003年,林子祥獲得CASH音樂成就大獎。2016年獲得第38屆十大中文金曲名人堂獎。這些獎項可謂是對林子祥一生對於音樂事業的一個肯定。
他在電影領域也有一些作品,並且也獲得了一定的肯定,當時的香港盛行唱而優則演,許多歌手在音樂領域有一番作為後都轉身投入到電影事業,林子祥也不例外, 1983年,在電影《投奔怒海》的演出,獲提名第二屆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男主角。

不得不說那個年代的歌手是真的有實力,林子祥就不用多說了,他是很多著名歌手的偶像,甚至是很多天王級別歌手的偶像和老師,那他在歌壇的地位就不言而喻了。


骨灰級的人物。

林子祥在歌壇是一個怎樣的存在?

鵬鵬先說結論,絕對的歌壇大哥級任務,譚張爭霸的年代可以說譚張是面子,他是里子的巨星,輩分應該算現在香港能找到的最高一級的人物了。

阿Lam不得不說從出道至今這么年標志性的鬍子可以是一直都在,和大多數歌手不一樣的是,1947年出生的他,1976年以專輯《Lam》出道,那時候他已經29歲了,全專輯是英文歌。唱功來說, 音域極其廣闊,高音飽滿有力。

1978年的時候,許冠傑作為粵語流行樂第一人掀起第一波浪潮,在大環境影響下,Lam也推出了第一張中文專輯《各師各法》。

打歌成績方面,他一共有32首歌成為香港電台冠軍歌、15首歌成為TVB勁歌金曲冠軍歌, 而他更是有22首歌成為「四台冠軍歌」。

你想想那時候羅文的四台冠軍歌是20首,陳百強和張國榮16,許冠傑11首、關正傑14首,同期值輸給了譚詠麟的30首。


如果要以成績論資排輩,阿Lam絕對是80年代華語樂壇的天王巨星,而如果從音樂造詣上來看,阿Lam也是比肩許冠傑、徐小鳳、關正傑這批人的殿堂級歌手。

與此同時,也是劉德華的歌唱老師和伯樂;葉倩文的音樂老師、粵語老師、製作人、最後成為精神伴侶。

阿lam真的是上古洪獸 他當時唱monica那爆發力和高音 據說哥哥在後台目瞪口呆,說個趣事,梅艷芳說自己決不能接受朋友留鬍子,但是林子祥除外。葉倩文也說最討厭男人留鬍子,結果卻嫁給了他。


以上就是《 林子祥在歌壇是一個怎樣的存在? 》全部回答了。

我是鵬城說 ,熱愛明星八卦電視劇電影,勵志做一個有態度的吃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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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為什麼這里沒有林子祥的資料,哪位大蝦知道幫忙一下,詳細點

林子祥資料

中文名字:林子祥,昵稱阿Lam
英文名字: George Lam
出生日期: 1947年10月12日
職業: 香港著名歌手兼演員
星座: 天秤座
身高: 5呎9吋
軆重: 145磅
血型: AB
生肖: 豬
出生地: 香港
宗教: 道教
語言: 國語、粵語、英語
小學: Tak Sun School
中學: 拔萃男書院
高中: 英國 Dover College
大學主修: 美術

家庭狀況:
父親在世時是位婦產科醫生;母親現在是YOGA教練;有一個弟弟名叫林子輝Tony

婚姻狀況:
1980年與前妻吳正元結婚,育有兩個小孩:大兒子林德正、小女兒林德怡,1994年與前妻離婚; 1996年7月17日與葉蒨文結婚

工作經驗:
網球教練、電話推銷員、股票經紀人、兒童節目主持人、音樂節目主持人、演員、歌手、唱片製作人、作曲人

香港演員、歌手。又叫阿Lam,香港出生。曾就讀於拔萃男書院及英國Dover College。學生時期曾組織樂隊,1976年推出首張英文專輯《Lam》,其後推出過多張廣東專輯,包括《各師各法》、《抉擇》、《活色生香》、《海市蜃樓》、《愛情故事》、《最愛》、《日落日出》、《最難忘的你》、《祈望》、《單手拍掌》、《Lessons》、《緣是這樣》、《好氣連祥》、《只有林子祥》、《Until We Meet Again》等。

70年代末參演電影,先後接演《各師各法》(1978)、《瘋劫》(1979)、《摩登土佬》(1980)、《鬼馬智多星》、《再生人》(1981)、《難兄難弟》、《投奔怒海》(1982)、《我愛夜來香》(1983)、《貓頭鷹與小飛象》、《英倫琵琶》(1984)、《最愛》(1986)、《通天大盜》(1987)、《三人世界》、《今夜星光燦爛》(1988)、《最佳男朋友》、《三人新世界》(1989)、 《亂世兒女》、《一咬OK》(1990)、《豪門夜宴》、《富貴吉祥》(1991)、《三人做世界》(1992)、 《皆大歡喜》(1993)、《擁抱朝陽》、《基佬四十》(1997)、《六壯士》(2004)等。亦曾在無線電視與汪明荃合作拍攝《不是冤家不聚頭》、《四季情》等電視劇。

2003年5月30日,應汪明荃邀請,在紅磡香港體育館舉行的演唱會中任嘉賓,不慎跌下舞台,頭部撞地,令聽覺受損,休養了一段時間。2005年11月復出,舉辦《子有祥情》演唱會。他於1980年與吳正元結婚,育有一子一女,1994年離婚。1996年與歌手葉倩文結婚。

何時開始留鬍子: 1976年

為什麼想留鬍子:
因為見到小弟Tony留鬍子覺得不錯,所以就試試

學生時期組的樂團團名/擔任角色:
The Midnighters 結他手、主音歌手

出道組的樂團團名: 玉石樂隊

擅長的樂器: 吉他、鋼琴

第一首創作歌曲: 「April」

第一張專輯: 1976年發行的英文專輯「LAM」

第一部電影: 1978年的「各師各法」

最喜歡自己的哪張專輯: 「85創作歌集」

最不喜歡自己的哪張專輯: 「現代人+精選」

最喜歡自己的哪部電影: 「基佬四十」

最喜歡自己拍過的哪部廣告:Guinness Stout

最喜歡自己的創作曲:「曾經」、「最遠偏偏最近」

興趣: 唱歌、寫歌、閱讀、打高爾夫球

最喜歡自己的什麼優點: 守時

最不喜歡自己的什麼缺點: 怕水 (游泳)

喜歡的顏色: 卡其色、銀色

最喜歡的食物: 優格、冰淇淋

喜歡的水果: 香蕉

喜歡的飲料: Guiness Beer、 咖啡

喜歡的運動: 高爾夫球、網球

喜歡的歌手: Sam Hui, Eric Clapton

喜歡的演員: Steven McQueen

喜歡的導演: 史丹利庫柏力克

喜歡的舞台劇: 「蜘蛛女之吻」

喜歡的古典音樂家: Chopin、 Bach、 Handel

喜歡的書籍: The Alchemist

喜歡的雜志: Wallpaper

喜歡的穿著: 休閑服

喜歡的鞋子款式: Timberland

睡眠習慣: 每晚睡6小時

收集品: 手錶、太陽眼鏡、模型車、Miniature Furniture

最想合作的對象: Ben Kingsley

最不喜歡怎樣的人: 魯莽駕駛者

最喜歡的季節: 夏季

最討厭的季節: 冬季

想導演什麼樣的電影: 浪漫喜劇片

擅長煮什麼: 法國吐司、西多士

通常寫曲花多久時間: 有時非常快、有時非常慢

通常錄一首歌花多久時間:通常非常快

最喜歡的人: 我必須說是我的太太,否則她會殺了我

最喜歡的電影: Cinema Paradiso (義大利電影)

最喜歡的電視節目: 任何在History頻道上的節目

喜歡的寵物: 狗

喜歡的設計師: Giorgio Armani

最喜歡的地方: 法國巴黎、高爾夫球場

最討厭的地方: 骯臟的地方

最怕: 怕高、怕水

最難忘的記憶: 打高爾夫球一桿進洞

最尷尬的記憶: 在舞台上忘了柆褲子的拉鍊

願望: 演出由李安執導的電影

❸ 林子祥簡介以及他的歌曲

林子祥(George Lam,1947年10月12日-),昵稱阿Lam,香港出生,是香港著名歌手和演員。
林子祥曾就讀於拔萃男書院及英國Dover College,學生時期曾組織樂隊,1976年推出首張英文專輯《Lam》,其後推出過多張廣東專輯。他亦曾拍過多部電影,包括《投奔怒海》、《貓頭鷹與小飛象》、《三人世界》等。1983年,他憑電影《投奔怒海》中精湛的演出,獲提名第二屆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男主角,惜鎩羽而歸。亦曾在無線電視與汪明荃合作拍攝《不是冤家不聚頭》、《四季情》等電視劇。他作風低調(曾被冠以「歌隱」之名),給人沉默寡言的感覺,最令人印象深刻就是他的鬍子(他的鬍子在1976年開始留的)。
1980年,他憑《在水中央》及《分分鍾需要你》兩首歌曲在第三屆十大中文金曲頒獎音樂會連獲兩個金曲獎,成為當年的大贏家。而在1994年舉行的香港電台第十七屆《十大中文金曲頒獎音樂會》上,林子祥獲頒「香港樂壇最高榮譽──金針獎」。2003年,林子祥獲得CASH音樂成就大獎,是首位唱作人獲得此殊榮。
林子祥是創作歌手,他懂得彈吉他及鋼琴。他曾創作多首名曲,如《在水中央》、《分分鍾需要你》、《幾段情歌》、《海市蜃樓》、《追憶》、《誰能明白我》、《這一個夜》等。除此之外,他也多次作出創新突破的嘗試。1985年,林子祥的名曲《每一個晚上》,正是由兩首中西樂曲《Cats》及《花非花》拼合而成,卻不著痕跡,渾然天成。同年,他把二十二首當時得令的流行作品,以高超的編曲技巧組織起來,做出《十分十二寸》這首經典串燒歌,可謂前無古人,更牽起一片串燒歌熱潮,後來周潤發、朱咪咪、古巨基也曾以類似形式製作串燒歌。而此兩首歌曲均得到當年年終樂壇頒獎禮的評審賞識,林子祥憑前者獲頒1985年度十大中文金曲金曲獎,後者獲頒1985年度十大勁歌金曲金曲獎。
綜觀整個八十年代,在這十年之間,他共有23首歌曲登上香港電台中文歌曲龍虎榜冠軍位置,僅次於譚詠麟的28首。
他也是眾多演藝界人士的偶像或最喜愛的歌手,包括徐小鳳、梅艷芳、張國榮、劉德華、關之琳、側田、方力申和吳浩康等等。 [編輯本段]個人檔案昵稱:阿Lam
身高:175.26cm
生日:1947年10月2日
血型:A型
星座:天秤座
健身方式:打高爾夫球
度假地點:歐洲的任何一個地方
休閑活動:高爾夫球 閱讀
睡眠時間:每天需要睡十二小時
喜愛的顏色:卡其色,銀色
喜愛的飲料:黑狗啤
喜愛的藝人:"我必須說是我太太,不然的話她將會把我宰了"
喜愛的食物:肯德基家鄉雞,炸薯條
喜愛的地方:法國巴黎及高爾夫球場
喜愛的唱片:Eric Clapton
喜愛的電影:天堂電影院
喜愛的演員:Steve McQueen
喜愛的書籍:The Alchemist
喜愛的雜志:Wallpaper (英國)
喜愛的品牌: Louis Vuitton
喜愛的飾物:太陽眼鏡
喜愛的電視劇:X檔案
喜愛的咖啡坊:Latte
喜愛的設計師:Giorgio Armani [編輯本段]歌手履歷1976年推出首張英文專輯《Lam》,其後推出過多張廣東專輯。他亦曾拍過多部電影,包括《投奔怒海》、《貓頭鷹與小飛象》、《三人世界》等。亦曾在無線電視與汪明荃合作拍攝《不是冤家不聚頭》、《四季情》等電視劇集。
林子祥是創作歌手,他懂得彈吉他及鋼琴,他曾創作多首名曲,如《在水中央》、《分分鍾需要你》、《幾段情歌》、《追憶》、《誰能明白我》、《這一個夜》等。林子祥的鬍子令人印象深刻(他的鬍子在1976年開始留的)。
1980年,他憑《在水中央》及《分分鍾需要你》兩首歌曲在第三屆十大中文金曲頒獎音樂會連獲兩個金曲獎。同年與曾任華納唱片公司香港區總經理的吳正元結婚,育有一子一女。
1981年於香港舉行第一次個人演唱會《林子祥Show》。
1983年憑一曲《在水中央》奠定在樂壇巨星的地位,深受歌迷愛戴,被公認為香港最具有實力與高超唱功的天皇巨星之一。於香港舉行個人演唱會《林子祥演唱會》。
1985年於香港舉行個人演唱會《林子祥85演唱會》。
1987年於香港舉行個人演唱會。
1988年於香港舉行個人演唱會《LAM 88-89 LIVE》。
1990年於香港舉行個人演唱會《特醇星徽林子祥90演唱會》。
1992年於香港舉行個人演唱會《白花油 林子祥有情演唱會》。
1994年與太太離婚。在香港電台第十七屆《十大中文金曲頒獎音樂會》上,林子祥獲頒「香港樂壇最高榮譽--金針獎」。
1995年於香港舉行個人演唱會《林子祥寄廿載情演唱會95》。
1996年7月17日與樂壇天後葉倩文結婚。
1998年與葉蒨文共同於香港舉行個人演唱會《林子祥葉蒨文好氣連場98'》。
1999年在美國夏威夷因戴著未有付款的太陽眼鏡離開店鋪,被控盜竊罪,認罪後被罰$75美元並留有案底。
2001年舉辦《最愛接觸林子祥》個人演唱會,同年並與陳奕迅聯手舉辦《01年拉闊壓軸 林子祥 & 陳奕迅》
2002年舉辦《港樂˙林子祥》演唱會。
2003年,林子祥獲得CASH音樂成就大獎,是首位唱作人獲得此殊榮。
2003年5月30日,應汪明荃邀請,在紅磡香港體育館舉行的演唱會中任嘉賓,不慎跌下舞台,頭部撞地,令聽覺受損,休養了一段時間。
2005年11月,林子祥復出,舉辦《子有祥情》演唱會。
2007年6月7日至6月10日,林子祥與杜莉薩舉辦《仍然最愛林子祥杜莉薩》演唱會。
2007年,推出全新廣東大碟《佐治地球轉》
從動人心弦的《千枝針刺在心》到《水仙情》,激情澎湃的《男兒當自強》,林子祥的歌伴隨著我們成長。
2009年9月5日,「男兒當自強」林子祥佛山演唱會 [編輯本段]超人歌喉如果說阿LAM林子祥是香港樂壇最高音的男歌手應該不會有什麼人反對的,他天生有一副極具沖擊力和爆破力的嗓音,換句話說就是歌喉特別「嗆」,幾乎無法模仿,再說,就算可以唱到阿LAM的高音區也無法比得上他的飽滿有力,一般的歌手總是用假音拉上去,有些很具實力的歌手即使用真音拉到高音區,嗓音也會變得尖細單調,很難像阿LAM那樣即使將高音拉到極限仍是充滿氣勢,所以說,阿LAM之所以能縱橫樂壇,雄霸一時,實力可並不是那麼簡單的!
先舉例《數字人生》 ,這首歌如果你要唱,除了高音還需要十足的中氣,不然有兩個地方,一個你一定會走音,一個你一 林子祥傾情獻唱定會斷氣:一是「4點34價位暴升變左1004」那裡,特別是「變左1004」,記得陳奕迅翻唱這首歌的時候還一定要用假音才勉強拉得了,而且當EASON唱到最高的時候音也明顯弱了,而且還變得很單調,沒有任何氣勢,所以很難有歌手能順利唱到阿LAM那個極限,即使有音也很難有氣;另一個地方就是阿LAM重復唱「0434,0434,0232,0232,0646,0646,0878,0878,0515,0515,0242,0242,0696,0696,0272,0272」那裡,第二遍的時候這句歌詞更是連唱兩次,速度快而急促,要唱那一段氣息必須首先控制好,不然即使可以唱下第一次也絕對無法唱完第二次,難怪EASON在翻唱的時候把那裡省略了!
另一首是公認的「高難度歌曲」《海市蜃樓》,這首歌最難的地方在於高潮部分十分連續急促,而且要漸漸抬上高音,可以說唱高潮時必須要在「留住你,留住你,難放手,難放手,陪伴我,陪伴我,求永久,求永久」那裡先調好音節和氣息,然後在「夢乍醒,怎接受,無奈她,必須走,情緣象,海市蜃樓」那裡再逐漸把高音拉到極限區域,也就是最高的HIGHD,同時要順利唱完此曲的高潮部分除了要把握好音和氣,還需要極為飽滿的唱腔,因為阿LAM的高音永遠帶有一種力量感,所以唱起來感覺一直處於「沖刺狀態」,然後在連番「沖刺」中進入極限,也就是「爆發」,因此說唱阿LAM的《海市蜃樓》其實是很考技巧的。然後,阿LAM最後在高潮部分連唱兩次,第一次高音結束後中間只有兩個音的「喘息」機會,然後又要馬上進入第二次的演唱,又再一次從平穩中音過渡到極限高音,雖然《數字人生》也是如此連唱(而且過渡時候沒有「喘息」機會直接再唱「0434」),但是它並沒有像《海市蜃樓》一樣需要拉至高音,旋律一直都比較平穩,如果要說要同時考驗你的氣息,唱功和氣勢的運用,還是《海市蜃樓》更加合適,現在起碼我看到無論是其他流行歌手還是網友的翻唱都沒什麼人敢挑戰這首歌,不是說他們唱不了,而是他們無法像阿LAM那樣飽滿有力,而且過程中稍微一個不小心可能會沒氣或者走音,所以我個人覺得,也只有阿LAM才能演唱好這首《海市蜃樓》!
還有兩首不能不提的就是《真的漢子》和《男兒當自強》,這兩首歌可以說是「男子漢」的代名詞,而且更是出名的「考試 歌曲(在音樂學院的唱功考試上如果能成功演唱出這兩首歌保證當場錄取)!首先說《真的漢子》,這首歌也只有阿LAM的歌喉才能唱,無論是旋律還是歌詞都極具氣勢,能一下子震住每一位聽眾,阿LAM譜寫的旋律與鄭國江老師的歌詞相結合,再經他一演唱,立即流露出了一種「君臨天下」的雄壯,讓人聽得熱血沸騰,阿LAM在演唱中將清晰和沙啞的聲音相互交替發揮,開頭部分嗓音干凈:「成或敗努力嘗試,人若有志應該不怕遲」,到了結尾部分就由清晰逐漸變成沙啞,由「弱」變成「強」,尤其是在「求獻身維護正——義」那裡,阿LAM在「正」處將高音拖上了C3甚至D3,而且將這個音拉得極長,有時候實在難以置信阿LAM居然可以用真聲同時把音符和氣勢唱出來!演唱《真的漢子》的時候,高音上不上得去其實不是最主要的,關鍵是在於能不能夠演唱出那種剛硬和大氣,阿LAM就正是用他的高音和其中飽含的氣勢將《真的漢子》演繹得酣暢淋漓,從而使得日後再也沒人敢翻唱這首作品,前不久才難得聽到一個慢速度「婉約版」的,無論哪一方面都根本無法比得上阿LAM!至於《男兒當自強》更是不用多提,阿LAM的版本在氣勢上完全超越了成龍,歌曲中再高的音對阿LAM來說都完全不在話下,而成龍在「唱歌」來說完全都是「玩票」性質,他的版本倒是中規中矩,不過如果想要唱出《將軍令》那種「萬馬奔騰」的雄壯他還是難以跟阿LAM相提並論(記得他自己在演唱會上都說過:「這首歌好難唱,唱到我『吊頸』的!」)由於阿LAM的底氣很足,所以能很徹底地把《將軍令》旋律和黃沾歌詞的精華都演繹出來,所以個人認為阿LAM這個版本的《男兒當自強》是最能展現出《將軍令》的氣勢的,其他的也不用多說,只需要慢慢感受就可以了!
阿LAM的唱功不單是表現在高音上,他還有許多作品值得大書特書的:1986年的《AHLAM日記》可以說是華人流行歌手最早演唱的RAP歌曲,而且此曲速度極快,必須要極足的底氣才能演唱,難度之高連潘帥的《快樂崇拜》都難以比得上,阿LAM自己寫的歌詞發音老實說也有些「繞」,RAP的時候連廣東人都容易出錯(後來在1992年「華納15周年演唱會」上幾位歌手就把《AHLAM日記》改編成《群星日記》來演唱,不過是一人唱一段的),但是《AHLAM日記》並不是算「最高難度」,1985年開創「串燒歌曲」風潮的《十分十二寸》才是真正厲害的,阿LAM在接近十分鍾的歌里演唱了N位歌手的歌曲片段,而且都唱出了與眾不同的風格,讓人不禁佩服他超人的唱功,許多人開始都覺得唱「串燒歌」沒什麼了不起,但是當他們聽了《十分十二寸》後也都不得不感到驚訝,也都不得不對阿LAM的實力刮目相看,後來周潤發也學阿LAM唱了新的《十分十二寸》,但是難以比得上阿LAM的水準。而阿LAM雖然是創作歌手,但他也不會每張唱片都百分百原創,有時候可以做出幾張創作歌集(比如《85創作歌集》,《林子祥創作+流行歌集》,《93創作歌集》這些,1981年的《活色生香》12首歌曲他也交出了8首個人創作),有時候他也會選擇翻唱一些喜歡的外國歌曲,像《花街70號》,《千億個夜晚》,《長青歌集》這些專輯都以翻唱歌曲為主,但是翻唱歸翻唱,阿LAM也唱出了自己的風格,甚至能夠超越原版,尤其是《千億個夜晚》,更是被公認為完全超越原版《LONELYWONTLEAVEMEALONE》的作品,阿LAM的演唱充滿無限柔情,由開頭的平靜到結尾的澎湃,都是叫人感慨萬千的,此外《千億個夜晚》當年還被稱為「翻唱歌曲的里程碑」,「改變香港流行歌曲風格的作品」,足見其在樂壇地位,至於另外一首翻唱自《Nothing』sGonnaStopUsNow》的《敢愛敢做》也是公認的可以跟原版媲美的作品,但是阿LAM每次都演繹出了另一種風格,所以完全沒有任何「唱別人的口水歌」的感覺,這對於翻唱來說是很了不起的!阿LAM不單是唱高音快歌了得,唱一些柔情慢歌也是很有感覺,比如《這一個夜》便讓他唱出了主人公那種漸漸被空虛孤獨所吞沒的感覺,《千枝針刺在心》則是一種彷彿墮入深淵的痛苦,《每一個晚上》則充滿歌頌友誼的深情,《長路漫漫伴你闖》有著《男兒當自強》的氣勢,而且黃沾還添加了一段RAP詞,很具新意, 《古都羅馬》讓人在雄壯中感受到了一種夕陽下的滄桑,《在水中央》帶有江南水鄉的柔情恬淡,《活色生香》有著30年代大上海那樣的華麗風格,《國旗》則讓人聽出了國家的尊嚴……總之,阿LAM無論是寫還是唱,都帶有各種不同的風格,鄉村民謠,R&B,RAP,HIP-POP,中國古典小調,搖滾,拉丁,電子等等都在他的作品中出現過,可以說阿LAM在音樂上是一個很多元化的歌手。
阿LAM對於現在的年輕人來說,除了他那一撮小鬍子之外似乎就沒有更多的感覺了,但是當你聽了他的作品之後,就完全可以發現:這是一個不簡單的歌手!不但如此,他那副上天賜予的超人歌喉更是叫後輩歌手望塵莫及,再者,他富有感情的唱腔也是成為後輩們爭相學習的對象。阿LAM絕對是80年代的香港樂壇不可缺少的重要人物,是讓華語流行音樂走上向輝煌的一位重要功臣!

❹ 香港90年代男演員留著鬍子叫什麼

這個比較模糊,在某一部戲或幾部戲中留鬍子的很多,而一直留著小鬍子的大概是林子祥。
林子祥,1947年10月12日出生於中國香港,歌手、演員。
林子祥在學生時期就開始組織樂隊。1976年推出首張英文專輯《Lam》。1980年,他憑《在水中央》和《分分鍾需要你》兩首歌曲在第三屆十大中文金曲頒獎音樂會獲兩個金曲獎而走紅。1983年,在電影《投奔怒海》的演出,獲提名第二屆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男主角。在1994年舉行的香港電台第十七屆《十大中文金曲頒獎音樂會》上,林子祥獲頒「金針獎」。2003年,林子祥獲得CASH音樂成就大獎。2016年獲得第38屆十大中文金曲名人堂獎

❺ 林子祥是怎樣在香港做起歌手來的

林子祥(George Lam,1947年10月12日-),昵稱阿Lam,香港出生,是香港著名歌手和演員。

林子祥曾就讀於拔萃男書院及英國Dover College,學生時期曾組織樂隊,1976年推出首張英文專輯《Lam》,其後推出過多張廣東專輯。他亦曾拍過多部電影,包括《投奔怒海》、《貓頭鷹與小飛象》、《三人世界》等。亦曾在無線電視與汪明荃合作拍攝《不是冤家不聚頭》、《四季情》等電視劇集。

林子祥是創作歌手,他懂得彈結他及鋼琴,他曾創作多首名曲,如《在水中央》、《分分鍾需要你》、《幾段情歌》、《追憶》、《誰能明白我》、《這一個夜》等。林子祥的鬍子令人印象深刻(他的鬍子在1976年開始留的)。1980年,他憑《在水中央》及《分分鍾需要你》兩首歌曲在第三屆十大中文金曲頒獎音樂會連獲兩個金曲獎。而在1994年舉行的香港電台第十七屆《十大中文金曲頒獎音樂會》上,林子祥獲頒「香港樂壇最高榮譽——金針獎」。2003年,林子祥獲得CASH音樂成就大獎。

【簡歷】
1976年發行第一張個人英文專輯《Lam》。
1980年林子祥與曾任華納唱片公司香港區總經理的吳正元結婚,育有一子一女,1994年離婚。
1981年於香港舉行第一次個人演唱會《林子祥Show》。
1983年於香港舉行個人演唱會《林子祥演唱會》。
1985年於香港舉行個人演唱會《林子祥85演唱會》。
1987年於香港舉行個人演唱會。
1988年於香港舉行個人演唱會《LAM 88-89 LIVE》。
1990年於香港舉行個人演唱會《特醇星徽林子祥90演唱會》。
1992年於香港舉行個人演唱會《白花油 林子祥有情演唱會》。
1995年於香港舉行個人演唱會《林子祥寄廿載情演唱會95》。
1997年與樂壇天後葉蒨文結婚。
1998年與葉蒨文共同於香港舉行個人演唱會《林子祥葉蒨文好氣連場98'》。
1999年在美國夏威夷偷太陽眼鏡認罪後,被罰$75美元兼留案底。
2001年舉辦《最愛接觸林子祥》個人演唱會,同年並與陳奕迅聯手舉辦《01年拉闊壓軸 林子祥 & 陳奕迅》
2002年舉辦《港樂˙林子祥》演唱會。
2003年5月30日,林子祥應汪明荃邀請,在紅磡香港體育館舉行的演唱會中任嘉賓,不慎踏著舞台上的大洞而跌進洞中,頭部撞地,結果令他的聽覺受損,並需休養一段長時間。
2005年11月,林子祥復出,舉辦《子有祥情》演唱會。
2007年6月7日至6月10日,林子祥與杜麗莎舉辦《仍然最愛林子祥杜麗莎》演唱會。
2007年,推出全新廣東大碟《佐治地球轉》

❻ 介紹一下林子祥

林子祥(George Lam,1947年10月12日-),昵稱阿Lam,香港出生,是香港著名歌手和演員。
喜歡一個歌手很容易,卻難得可以喜歡得低調:淡然買下張張唱片,報章上偶爾關注他的蹤影,每個年頭都總會花上不多不 少的時間回味他的舊曲……林子祥,十二歲那年開始的最愛。
多少年了,他總是小鬍子配淡淡然的眼神,不見他老,因為認識他的時候他已夠老,彷彿從未年輕過,那是一副最經得起時間洗刷的面容,連同他永遠激昂的聲音,連同他滿足你細味要求的音樂。
香港樂壇曾在當年為譚詠麟、梅艷芳封王封後的時候,贈予林子祥「歌隱」的稱號。取得好!他的確是樂壇名副其實的隱士,獎項或多或少的拿,唱片不紅不黑的賣,他照樣悠閑的作曲、釣魚、攝影……實力明擺著,喜歡他的人不會走開,不喜歡他的人,他也懶去拉選票。早年在百代,後來屬華納,多年來甚至懶跳槽,在香港樂壇,自始至終都這樣低調寬厚的人,難能可貴,也算是個寶貝了。
1976年推出首張英文專輯《Lam》,其後推出過多張廣東專輯。他亦曾拍過多部電影,包括《投奔怒海》、《貓頭鷹與小飛象》、《三人世界》等。亦曾在無線電視與汪明荃合作拍攝《不是冤家不聚頭》、《四季情》等電視劇集。
林子祥是創作歌手,他懂得彈吉他及鋼琴,他曾創作多首名曲,如《在水中央》、《分分鍾需要你》、《幾段情歌》、《追憶》、《誰能明白我》、《這一個夜》等。林子祥的鬍子令人印象深刻(他的鬍子在1976年開始留的)。
1980年,他憑《在水中央》及《分分鍾需要你》兩首歌曲在第三屆十大中文金曲頒獎音樂會連獲兩個金曲獎。同年與曾任華納唱片公司香港區總經理的吳正元結婚,育有一子一女。
1983年憑一曲《在水中央》奠定在樂壇巨星的地位,深受歌迷愛戴,被公認為香港最具有實力與高超唱功的天皇巨星之一。
從動人心弦的《千枝針刺在心》到《水仙情》,激情澎湃的《男兒當自強》,林子祥的歌伴隨著我們成長。
1994年與太太離婚。而舉行的香港電台第十七屆《十大中文金曲頒獎音樂會》上,林子祥獲頒「香港樂壇最高榮譽--金針獎」。
1997年與樂壇天後葉倩文結婚。
1999年在美國夏威夷偷太陽眼鏡認罪後,被罰$75美元兼留案底。
2001年舉辦《最愛接觸林子祥》演唱會。
2003年5月30日,應汪明荃邀請,在紅磡香港體育館舉行的演唱會中任嘉賓,不慎跌下舞台,頭部撞地,令聽覺受損,休養了一段時間。
2005年11月,林子祥復出,舉辦《子有祥情》演唱會。
2007年6月7日至6月10日,林子祥與杜莉薩舉辦《仍然最愛林子祥杜莉薩》演唱會。
2007年,推出全新廣東大碟《佐治地球轉》

❼ 林子祥的鬍子是哪種類型的呢

小日本形

❽ 林子祥個人資料

英文名字George Lam別名昵稱阿Lam出生日期或生日1947-10-02國家或地區中國(香港)血型A型身高175 公分體重0星座天秤座職業演員 歌手 其它[林子祥簡介] 簡介:
林子祥是創作歌手,他懂得彈吉他及鋼琴。綜觀整個八十年代,在這十年之間,他共有23首歌曲登上香港電台中文歌曲龍虎榜冠軍位置,僅次於譚詠麟的28首。他也是眾多演藝界人士的偶像或最喜愛的歌手。
個人喜好
喜愛的顏色:卡其色,銀色
喜愛的飲料:黑狗啤
喜愛的藝人:"我必須說是我太太,不然的話她將會把我宰了"
喜愛的食物:肯德基家鄉雞,炸薯條
喜愛的地方:法國巴黎及高爾夫球場
喜愛的唱片:Eric Clapton
喜愛的電影:Cinema Paradiso (義大利電影)
喜愛的演員:Steve McQueen
喜愛的書籍:The Alchemist
喜愛的雜志:Wallpaper (英國)
喜愛的品牌: Louis Vuitton
喜愛的飾物:太陽眼鏡
喜愛的電視劇:X檔案
喜愛的咖啡坊:Latte
喜愛的設計師:Giorgio Armani
榮譽成績
音樂類獎項
頒獎禮:
十大勁歌金曲頒獎典禮
所獲榮譽名稱: 十大勁歌金曲
獲獎時間:1988年 (6屆)
獲獎作品:真的漢子
頒獎禮:
十大勁歌金曲頒獎典禮
所獲榮譽名稱: 十大勁歌金曲
獲獎時間:1985年 (3屆)
獲獎作品:十分十二吋
1986年
第4屆 十大勁歌金曲頒獎典禮 十大勁歌金曲
1985年
第3屆 十大勁歌金曲頒獎典禮 十大勁歌金曲
星路歷程
學生時期曾組織樂隊,1976年推出首張英文專輯《Lam》,其後推出過多張廣東專輯。他亦曾拍過多部電影,包括《投奔怒海》、《貓頭鷹與小飛象》、《三人世界》等。1983年,他憑電影《投奔怒海》中精湛的演出,獲提名第二屆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男主角,惜鎩羽而歸。亦曾在無線電視與汪明荃合作拍攝《不是冤家不聚頭》、《四季情》等電視劇。他作風低調(曾被冠以「歌隱」之名),給人沉默寡言的感覺,最令人印象深刻就是他的鬍子(他的鬍子在1976年開始留的)。
1980年,他憑《在水中央》及《分分鍾需要你》兩首歌曲在第三屆十大中文金曲頒獎音樂會連獲兩個金曲獎,成為當年的大贏家。而在1994年舉行的香港電台第十七屆《十大中文金曲頒獎音樂會》上,林子祥獲頒「香港樂壇最高榮譽──金針獎」。2003年,林子祥獲得CASH音樂成就大獎,是首位唱作人獲得此殊榮。
林子祥是創作歌手,他懂得彈吉他及鋼琴。他曾創作多首名曲,如《在水中央》、《分分鍾需要你》、《幾段情歌》、《海市蜃樓》、《追憶》、《誰能明白我》、《這一個夜》等。除此之外,他也多次作出創新突破的嘗試。1985年,林子祥的名曲《每一個晚上》,正是由兩首中西樂曲《Cats》及《花非花》拼合而成,卻不著痕跡,渾然天成。同年,他把二十二首當時得令的流行作品,以高超的編曲技巧組織起來,做出《十分十二寸》這首經典串燒歌,可謂前無古人,更牽起一片串燒歌熱潮,後來周潤發、朱咪咪、古巨基也曾以類似形式製作串燒歌。而此兩首歌曲均得到當年年終樂壇頒獎禮的評審賞識,林子祥憑前者獲頒1985年度十大中文金曲金曲獎,後者獲頒1985年度十大勁歌金曲金曲獎。
綜觀整個八十年代,在這十年之間,他共有23首歌曲登上香港電台中文歌曲龍虎榜冠軍位置,僅次於譚詠麟的28首。
他也是眾多演藝界人士的偶像或最喜愛的歌手,包括徐小鳳、梅艷芳、張國榮、劉德華、關之琳、側田、方力申和吳浩康等等。

❾ 氣場不夠鬍子來湊男人鬍子原來大有用處,怎樣留鬍子更有魅力

如果你是一位男生,相信你會發現,每天都會長出來的鬍子,很難說出它有什麼實際的用途。

現在的男生幾乎都會選擇把鬍子刮掉,留不留鬍子好像對生活並沒有什麼影響。

但問題也來了,為什麼男人的臉上偏要長著這種可以被刮掉的東西呢?在千百萬年的演化當中,男人的鬍子應該退化掉才是合理呀?

男人長鬍子確實暗藏一些奧秘。


首先第一個問題:為什麼男人的臉上會長有鬍子,而女人就不長?

有人說在原始 社會 ,男人們每天醒來就要外出打獵,回來已經累成狗,根本沒有時間刮鬍子,久而久之,長鬍子的基因就被遺傳下來了。

這看起來好像是時間管理的問題,但這種說法存在一個巨大的漏洞。

因為後來的男人有很漫長的一段時間是不用打獵的,就算要忙於打獵,相比於生兒育女這種大事,把鬍子刮掉這種小事還是可以擠出時間來的。

還有人說男人滿臉的鬍子就像頭發一樣,可以有效減少太陽光的輻射,有保護皮膚的功效,所以才被保留了下來。聽起來好像有點道理,但如果是這樣的話,更怕太陽光的女人,也應該長滿鬍子才對呀。

後來有人乾脆就說, 男人的鬍子本身就是沒啥用,長在臉上就是一種累贅。

但正是這樣的累贅,男人偏要長出滿滿的一臉,他們要用這種方式來向女人炫耀,彷彿在說:你看我的鬍子雖然沒啥用,但我仍然留著,因為我有能力承受這種累贅。

這就是進化生物學里的 累贅理論。

根據這個累贅理論,雄性孔雀靚麗的尾巴跟男人滿臉的鬍子發揮的是相同的作用。

雄性孔雀長著靚麗的尾巴,這對它來說也是一種累贅,除了好看並沒有其它的實際用途,相反還更容易暴露自己,成為捕獵目標。但雄性孔雀偏要拖著這個巨大的尾巴,趾高氣揚地來回炫耀,顯示它有能力承受這種累贅,以證明它有強壯的身體,背後的意思是歡迎雌性孔雀來交往。


所以,跟雄性孔雀的尾巴一樣,男人鬍子的背後,實際上也隱藏著更多的信息,它就像男人掛在臉上的一張廣告牌。

留有鬍子的男人,在廣告牌上寫的內容是:你看,我的雄性激素水平不錯吧,這說明我的身體也不會差,而支撐我身體背後的基因也是相當優良的,來跟我交往將會是一個明智的選擇。

相比於其它衡量身體的指標,鬍子這張廣告牌的效果是顯而易見的。所以在古代,男人們普遍都會留有鬍子。

因為在那個年代,打拚天下靠的是強壯的身體。一個男人的鬍子長得好,就說明他的身體長得好,好的鬍子就代表了旺盛的生命力。

比如關羽關二哥,羅貫中在《三國演義》里對他描述是:身長九尺,髯長二尺,相貌堂堂,威風凜凜。

關二哥長長的鬍子,就是他作為英雄豪傑最顯眼的廣告牌。

不管在自然界還是人類 社會 ,雄性的競爭永不停歇。在激烈的競爭當中,男人們大打出手通常是決出勝負的有效途徑。

但更高級的競爭是兵不血刃就能解決戰斗。而想要兵不血刃讓對方屈服,就必須亮出自己的硬實力指標。

這時男人的鬍子正好可以充當這個指標。因為它顯而易見,就像公路邊高高豎立的廣告牌,告訴對手說:你看我這滿臉的大鬍子,沒有強壯的硬實力能長成這樣嗎?還不趕緊投降?

話說當年張飛也是靠著他這奔放豪邁的大鬍子嚇退了很多士兵。

而我們在動物界也能找到相類似的現象。比如作為森林之王的獅子,平時它也會依靠嘴邊這飄逸的鬃毛,嚇退很多競爭對手。


這樣看來,男人鬍子這塊廣告牌,確實具有立竿見影的功效,既然廣告牌這么好用,那除了暗示主人有著強壯的身體和優良的基因,鬍子是不是還可以有其它的暗示呢?

隨著人類 社會 的發展,男人的鬍子在後來還延伸出了另外一種含義:權威。

19世紀中期的威廉一世是德意志帝國的第一任皇帝,他的執政風格以鐵腕強權著稱,而他的標示性海豹鬍子理所當然也成了當時政治權威的象徵。

後來在歐洲的很多政要官員也留起了這種海豹鬍子,來向別人暗示自己的權威。

甚至還有人認為,在我國清末民初的一些軍政要員普遍留的海豹鬍子,也是這個含義,鬍子的廣告效應演變成了一種文化風潮。

如果海豹鬍子暗示了強權統治,那麼像馬克思,恩格斯這種全覆蓋的濃密型大鬍子又有什麼含義嗎?

跟海豹鬍子有所不同,有人認為這種全覆蓋的濃密型大鬍子在當時代表了革命或者改革這樣的含義,比如後來的卡斯特羅,格瓦拉等更多的革命者,他們臉上留的也都是這種大鬍子。

總的來說,男人留鬍子會彰顯他的男人氣概,而人們對於男人氣概的理解不同,也導致了鬍子的樣式有所不同。甚至相同的鬍子樣式,也會有著不同的含義。

比如卓別林的方塊鬍子暗示著他滑稽幽默的表演風格,但同樣的方塊鬍子掛在希特勒的臉上,又代表了強權的統治。

還有日本人的方塊鬍子 ,他們的本意也是想要暗示自己的強大,同時又顯得年輕和充滿活力。

不管怎麼樣,男人留鬍子是在臉上豎立一張廣告牌,來暗示自己的強壯和權威。

但如果你想要這個廣告牌的效果到位,就必須對你的鬍子作出精心的護理,如果只是任由它亂長,最後給別人留下的很可能只是一種衰老邋遢的印象。

現代的男人對於留不留鬍子,有非常自由的選擇。大部分的男人會選擇把鬍子刮掉,不想花時間護理是其中一個原因,但還有更深層的原因。

在現代 社會 ,人們更加崇拜和追求的是知識的力量,男人刮掉鬍子,彷彿是在說自己不再依靠肌肉體力來打拚天下了,而選擇用大腦來武裝自己建立權威。

更何況刮掉鬍子之後會讓你看起來更加年輕,更加清爽。

當然,作為一個有著豐富閱歷的男人,你也可以留著鬍子來暗示別人說:哥是一個有故事的人。

正所謂氣場不夠,鬍子來湊,鬍子留得好,魅力少不了。


這種樣式只需要留著上嘴唇的鬍子,一字平躺,一字胡的代表人物有孫中山,魯迅,林子祥,這種一字胡整理起來相對簡單一些。

O字胡是只留上嘴唇和下巴之間的鬍子,圍起來修理成一個O字母,比如鋼鐵俠小羅伯特·唐尼(Robert Downey)就是這種鬍子,還有胡歌,周傑倫也偶爾留過這種鬍子。

這種樣式是用上下嘴唇和下巴之間的鬍子形成一個倒下的H字母,比如汪涵,張震,還有加勒比海盜約翰尼·德普(Johnny Depp)經常留的就是這種鬍子。

這種樣式更加奔放豪邁,除了上下嘴唇和下巴之間的鬍子,臉部兩邊的鬍子也都全部留起來,U字胡在國外的代表人物有貝克漢姆,雷神索爾,國內的代表人物有修睿,吳秀波,而古天樂也留過這種鬍子。

除了這四種基本樣式,還有一些更加特別的,比如下面這幾種:

總的來說,男人的鬍子可以根據臉型和鬍子的濃密程度作出適當的修理調整,保持自己個性和風格,讓鬍子成為你的一個獨特標志,將會是一種不錯的做法。

最後,阿龍用三句話來總結本文的主要內容:

男人鬍子雖累贅,異性炫耀有智慧。

鬍子廣告最顯眼,強體權威靠它顯。

不同樣式配臉型,提升魅力一招靈。

❿ 林子祥唱功

唱功在整個華語流行音樂界是頂級的。

林子祥(George Lam),1947年10月12日出生於中國香港,籍貫廣東省江門市新會區,中國香港男歌手、音樂人、演員。

林子祥在學生時期就開始組織樂隊。1975年返港加入玉石樂隊。1976年推出首張英文專輯《George Lam Series 1: Lam》。

1978年推出個人第一張粵語專輯《各師各法》。1980年憑借《在水中央》《分分鍾需要你》兩首歌曲獲得十大中文金曲獎,並因此走紅。

1981年在香港舉行第一次個人演唱會「林子祥Show」。1983年憑借電影《投奔怒海》獲得第二屆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男主角獎提名。

1985年發行串燒單曲《十分十二寸》。

1986年憑借歌曲《最愛是誰》獲得第6屆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電影歌曲獎。

1988年憑借歌曲《真的漢子》獲得十大中文金曲獎、十大勁歌金曲獎。1990年推出全原創英文專輯《Lessons》。

人物評價

林子祥作風低調,給人沉默寡言的感覺,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就是他的鬍子。他是香港樂壇高音方面很厲害的男歌手之一,他天生有一副極具沖擊力和爆破力的嗓音,換句話說就是歌喉特別「嗆」,幾乎無法模仿。林子祥有一個男中音應有的全部,又在高音區延伸上去一大截。他的高音區的極限曾去到D5或C5(比中央C高八度)。

一般的歌手總是用假音拉上去,有些很具實力的歌手即使用真音拉到高音區,嗓音也會變得尖細單調,很難像林子祥那樣將高音拉到極限仍是充滿氣勢。(南方網、廣州日報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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