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有多少個國家與日本建交
㈠ 中國建交國家有多少個
中國建交國家有180個國家,這是截至19年目前官網最新數據。
9月27日,外交部長王毅在紐約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同吉里巴斯共和國總統兼外長馬茂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吉里巴斯共和國關於恢復外交關系的聯合公報》。
即日兩國恢復大使級外交關系。至此,同中國有正式外交關系的國家已達到180個,生動而充分地說明一個中國原則是人心所向,大勢所趨,勢不可當。
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這不僅為聯合國決議所確認,也是國際社會的普遍共識。
連日來,同處太平洋島國地區的索羅門群島和吉里巴斯相繼承認一個中國原則,同台灣當局「斷交」,同中國建交、復交,再次充分表明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是國際社會的普遍共識。
恢復與中國的外交關系,是吉里巴斯以一個主權獨立國家的身份作出的重要決定。吉里巴斯總統辦公室在發給媒體的聲明中說,這一決定經過長時間內部討論,最符合吉里巴斯國家和人民利益。
近年來,在充分尊重太平洋島國的前提下,中國的投資和援助促進地區國家發展的成效有目共睹,中國互利共贏、尊重他人的做法,在該地區更是深受歡迎。
外交
外交通常是指一個國家為了實現其對外政策,通過互相在對方首都設立使館,派遣或者接受特別使團,領導人訪問,參加聯合國等國際組織,參加政府性國際會議,用談判、通訊和締結條約等方法,處理其國際關系的活動。
國家以和平手段對外行使主權的活動。通常是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外交部長和外交機關代表國家進行的對外交往活動。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外交
㈡ 中國和哪些國家建過外交關系
與新中國建交的國家順序(只要大國、有名氣的)
一、10個大國
【蘇聯】1949年10月2日同中國建交( 1991年12月27日,中俄兩國在莫斯科簽署《會談紀要》,確認【俄羅斯】繼承蘇聯與中國的外交關系)
【印度】1950年4月1日同中國建交
【英國】1954年6月17日同中國建立代辦級外交關系(1972年3月13日升格為大使級外交關系)
【法國】1964年1月27日同中國建交
【加拿大】1970年10月13日同中國建交
【日本】1972年9月29日同中國建交
【德國】1972年10月11日同中國建交
【澳大利亞】1972年12月21日同中國建交
【巴西】1974年8月15日同中國建交
【美國】1979年1月1日同中國建交
二、22個有名氣的國家
【朝鮮】1949年10月6日同中國建交
【越南】1950年1月18日同中國建交
【印度尼西亞】1950年4月13日同中國建交(1967年10月30日中斷外交關系,1990年8月8日恢復外交關系)
【瑞士】1950年9月14日同中國建交
【巴基斯坦】1951年5月21日同中國建交
【阿富汗】1955年1月20日同中國建交
【埃及】1956年5月30日同中國建交
【伊拉克】1958年8月25日同中國建交
【古巴】1960年9月28日同中國建交
【義大利】1970年11月6日同中國建交
【伊朗】1971年8月16日同中國建交
【墨西哥】1972年2月14日同中國建交
【阿根廷】1972年2月19日同中國建交
【希臘】1972年6月5日同中國建交
【西班牙】1973年3月9日同中國建交
【泰國】1975年7月1日同中國建交
【葡萄牙】1979年2月8日同中國建交
【沙烏地阿拉伯】1990年7月21日同中國建交
【新加坡】1990年10月3日同中國建交
【以色列】1992年1月24日同中國建交
【韓國】1992年8月24日同中國建交
【南非】1998年1月1日同中國建交
㈢ 中國在全球和幾個國家建交
和中國建成交的國家共計165個,名單為:
俄羅斯
保加利亞
羅馬尼亞
朝鮮
匈牙利
波蘭
蒙古
阿爾巴尼亞
越南
印度
印度尼西亞
瑞典
丹麥
緬甸
列支敦斯登
瑞士
芬蘭
巴基斯坦
挪威
塞爾維亞和黑山
阿富汗
尼泊爾
埃及
敘利亞
葉門
斯里蘭卡
柬埔寨
伊拉克
摩洛哥
阿爾及利亞
蘇丹
幾內亞
迦納
古巴
馬里
剛果民主共和國
寮國
烏干達
肯亞
蒲隆地
突尼西亞
法國
剛果共和國
坦尚尼亞
中非
尚比亞
貝南
茅利塔尼亞
加拿大
赤道幾內亞
義大利
衣索比亞
智利
奈及利亞
科威特
喀麥隆
聖馬利諾
奧地利
獅子山
土耳其
伊朗
比利時
秘魯
黎巴嫩
盧安達
冰島
塞普勒斯
馬爾他
墨西哥
阿根廷
英國
模里西斯
荷蘭
希臘
蓋亞那
多哥
日本
德國
馬爾地夫
馬達加斯加
盧森堡
牙買加
澳大利亞
紐西蘭
西班牙
幾內亞比索
加彭
馬來西亞
特立尼達和多巴哥
委內瑞拉
尼日
巴西
波札那
菲律賓
莫三比克
泰國
孟加拉國
斐濟
薩摩亞
葛摩
維德角
塞席爾
巴布亞紐幾內亞
約旦
巴貝多
阿曼
利比亞
美國
吉布地
葡萄牙
愛爾蘭
厄瓜多
哥倫比亞
辛巴威
基里巴
萬那杜
安地卡及巴布達
安哥特
象牙海岸
賴索托
阿拉伯聯合大公國
玻利維亞
烏拉圭
卡達
巴勒斯坦
巴林
密克羅尼西亞
納米比亞
沙烏地阿拉伯
新加坡
愛沙尼亞
拉脫維亞
立陶宛
汶萊
哈薩克
烏茲別克
塔吉克
烏克蘭
吉爾吉斯斯坦
土庫曼
白俄羅斯
以色列
摩爾多瓦
亞塞拜然
亞美尼
斯洛維尼亞
克羅埃西亞
喬治亞
韓國
捷克
斯洛伐克
厄利垂亞
馬其頓
安道爾
波士尼亞赫塞哥維納
巴哈馬
庫克群島
聖露西亞
南非
湯
東帝汶
諾魯
索馬里
㈣ 中國鄰國有多少是否都已經建交了呢
一、陸上臨國:
俄羅斯、蒙古、朝鮮、哈薩克、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巴基斯坦、阿富汗、印度、不丹、尼泊爾、緬甸、寮國、越南
二、海上臨國:
韓國、日本、菲律賓、印尼、馬來西亞、新加坡、汶萊達魯薩蘭國
都已經建立了大使級外交關系。但是不丹還未和我國建交
㈤ 與日本建交的國家數量
網路知道
與日本建交的國家到底有多少個?具體是哪些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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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4年4月,已與190個國家建立外交關系
㈥ 到現在為止,我國已同多少國家建交
出自外交部網站(截至2006年8月9日,與我國建交的有169個國家和地區)
阿富汗、亞美尼亞、亞塞拜然、巴林、孟加拉國、汶萊、柬埔寨、塞普勒斯、朝鮮、東帝汶、喬治亞、印度、印度尼西亞、伊朗、伊拉克、以色列、日本、約旦、哈薩克、科威特、吉爾吉斯斯坦、寮國、黎巴嫩、馬來西亞、馬爾地夫、蒙古、緬甸、尼泊爾、阿曼、巴基斯坦、巴勒斯坦、菲律賓、卡達、韓國、沙烏地阿拉伯、新加坡、斯里蘭卡、敘利亞、塔吉克、泰國、土耳其、土庫曼、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烏茲別克、越南、葉門、阿爾及利亞、安哥拉、貝南、波札那、蒲隆地、喀麥隆、維德角、中非、 查德、葛摩、剛果(金)、剛果(布)、象牙海岸、吉布地、埃及、赤道幾內亞、厄利垂亞、衣索比亞、加彭、迦納、幾內亞、幾內亞比索、肯亞、賴索托、賴比瑞亞、利比亞、馬達加斯加、馬里、茅利塔尼亞、模里西斯、摩洛哥、莫三比克、納米比亞、尼日、奈及利亞、盧安達、塞內加爾、塞席爾、獅子山、索馬里、南非、蘇丹、坦尚尼亞、多哥、突尼西亞、烏干達、尚比亞、辛巴威、阿爾巴尼亞、安道爾、奧地利、白俄羅斯、比利時、波士尼亞赫塞哥維納、保加利亞、克羅埃西亞、捷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冰島、愛爾蘭、義大利、拉脫維亞、列支敦斯登、立陶宛、盧森堡、馬其頓、馬爾他、摩爾多瓦、摩納哥、黑山 、荷蘭、挪威、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俄羅斯、聖馬利諾、塞爾維亞[1]、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西班牙、瑞典、瑞士、烏克蘭、英國、安地卡及巴布達、阿根廷、巴哈馬 、巴貝多、玻利維亞、巴西、加拿大、智利、哥倫比亞、古巴、多米尼克、厄瓜多、格瑞那達、蓋亞那、牙買加、墨西哥、秘魯、聖露西亞、蘇利南、特立尼達和多巴哥、美國、烏拉圭、委內瑞拉、澳大利亞、庫克群島、斐濟、密克羅尼西亞、紐西蘭、巴布亞紐幾內亞、薩摩亞、湯加、萬那杜。
㈦ 與我國建交的國家有多少個
截至2009年7月16日,我國已於171個國家建立了關系,下面是我國與各國建立外交關系日期簡表。本資料來源於我國外交部網站,具有絕對權威性。 亞洲: 國名 建交 日 阿富汗 1955.1.20 亞美尼亞 1992.4.6 亞塞拜然 1992.4.2 巴林 1989.4.18 孟加拉國 1975.10.4 汶萊 1991.9.30 柬埔寨 1958.7.19 塞普勒斯 1971.12.14 朝鮮 1949.10.6 東帝汶 2002.5.20 喬治亞 1992.6.9 印度 1950.4.1 印度尼西亞 1950.4.13 伊朗 1971.8.16 伊拉克 1958.8.25 以色列 1992.1.24 日本 1972.9.29 約旦 1977.4.7 哈薩克 1992.1.3 科威特 1971.3.22 吉爾吉斯斯坦 1992.1.5 寮國 1961.4.25 黎巴嫩 1971.11.9 馬來西亞 1974.5.31 馬爾地夫 1972.10.14 蒙古 1949.10.16 緬甸 1950.6.8 尼泊爾 1955.8.1 阿曼 1978.5.25 巴基斯坦 1951.5.21 巴勒斯坦 1988.11.20 菲律賓 1975.6.9 卡達 1988.7.9 韓國 1992.8.24 沙烏地阿拉伯 1990.7.21 新加坡 1990.10.3 斯里蘭卡 1957.2.7 敘利亞 1956.8.1 塔吉克 1992.1.4 泰國 1975.7.1 土耳其 1971.8.4 土庫曼 1992.1.6 阿拉伯聯合大公國 1984.11.1 烏茲別克 1992.1.2 越南 1950.1.18 葉門 1956.9.24 非洲: 國名 建交 日 阿爾及利亞 1958.12.20 安哥拉 1983.1.12 貝南 1964.11.12 波札那 1975.1.6 蒲隆地 1963.12.21 喀麥隆 1971.3.26 維德角 1976.4.25 中非 1964.9.29 查德 1972.11.28 葛摩 1975.11.13 剛果(金) 1961.2.20 剛果(布) 1964.2.22 象牙海岸 1983.3.2 吉布地 1979.1.8 埃及 1956.5.30 赤道幾內亞 1970.10.15 厄利垂亞 1993.5.24 衣索比亞 1970.11.24 加彭 1974.4.20 迦納 1960.7.5 幾內亞 1959.10.4 幾內亞比索 1974.3.15 肯亞 1963.12.14 賴索托 1983.4.30 賴比瑞亞 1977.2.17 利比亞 1978.8.9 馬達加斯加 1972.11.6 馬拉維 2007.12.28 馬里 1960.10.25 茅利塔尼亞 1965.7.19 模里西斯 1972.4.15 摩洛哥 1958.11.1 莫三比克 1975.6.25 納米比亞 1990.3.22 尼日 1974.7.20 奈及利亞 1971.2.10 盧安達 1971.11.12 塞內加爾 1971.12.7 塞席爾 1976.6.30 獅子山 1971.7.29 索馬里 1960.12.14 南非 1998.1.1 蘇丹 1959.2.4 坦尚尼亞 1964.4.26 多哥 1972.9.19 突尼西亞 1964.1.10 烏干達 1962.10.18 尚比亞 1964.10.29 辛巴威 1980.4.18 歐洲: 國名 建交 日 阿爾巴尼亞 1949.11.23 安道爾 1994.6.29 奧地利 1971.5.28 白俄羅斯 1992.1.20 比利時 1971.10.25 波士尼亞赫塞哥維納 1995.4.3 保加利亞 1949.10.4 克羅埃西亞 1992.5.13 捷克 1949.10.6 丹麥 1950.5.11 愛沙尼亞 1991.9.11 芬蘭 1950.10.28 法國 1964.1.27 德國 1972.10.11 希臘 1972.6.5 匈牙利 1949.10.6 冰島 1971.12.8 愛爾蘭 1979.6.22 義大利 1970.11.6 拉脫維亞 1991.9.12 列支敦斯登 1950.9.14 立陶宛 1991.9.14 盧森堡 1972.11.16 馬其頓 1993.10.12 馬爾他 1972.1.31 摩爾多瓦 1992.1.30 摩納哥 1995.1.16 黑山 2006.7.6 荷蘭 1972.5.18 挪威 1954.10.5 波蘭 1949.10.7 葡萄牙 1979.2.8 羅馬尼亞 1949.10.5 俄羅斯 1949.10.2 聖馬利諾 1971.5.6 塞爾維亞[1] 斯洛伐克 1949.10.6 斯洛維尼亞 1992.5.12 西班牙 1973.3.9 瑞典 1950.5.9 瑞士 1950.9.14 烏克蘭 1992.1.4 英國 1972.3.13 美洲: 國名 建交 日 安地卡及巴布達 1983.1.1 阿根廷 1972.2.19 巴哈馬 1997.5.23 巴貝多 1977.5.30 玻利維亞 1985.7.9 巴西 1974.8.15 加拿大 1970.10.13 智利 1970.12.15 哥倫比亞 1980.2.7 哥斯大黎加 2007.6.1 古巴 1960.9.28 多米尼克 2004.3.23 厄瓜多 1980.1.2 格瑞那達 1985.10.1 蓋亞那 1972.6.27 牙買加 1972.11.21 墨西哥 1972.2.14 秘魯 1971.11.2 蘇利南 1976.5.28 特立尼達和多巴哥 1974.6.20 美國 1979.1.1 烏拉圭 1988.2.3 委內瑞拉 1974.6.28 大洋洲太平洋島嶼: 國名 建交 日 澳大利亞 1972.12.21 庫克群島 1997.7.25 斐濟 1975.11.5 密克羅尼西亞 1989.9.11 紐西蘭 1972.12.22 紐埃 2007.12.12 巴布亞紐幾內亞 1976.10.12 薩摩亞 1975.11.6 湯加 1998.11.2 萬那杜 1982.3.26
㈧ 中國與世界各國的建交時間表
與中國建交的國家(178個)(更新於2018年8月21日)
一、亞洲國家(46個)
阿富汗(Afghanistan):1955年1月20日—今
亞美尼亞(Armenia):1992年4月6日—今
亞塞拜然(Azerjan):1992年4月2日—今
巴林(Bahrain):1989年4月18日—今
孟加拉國(Bangladesh)1975年10月4日—今
汶萊(Brunei):1991年9月30日—今
柬埔寨(Cambodia):1958年7月19日—今
塞普勒斯(Cyprus):1971年12月14日—今
東帝汶(East Timor):2002年5月20日—今
喬治亞(Georgia):1992年6月9日—今
印度(India):1950年4月1日—今
印度尼西亞(Indonesia):1950年4月13日—1967年10月30日;1990年8月8日—今
伊朗(Iran):1971年8月16日—今
伊拉克(Iraq):1958年8月25日—今
以色列(Israel):1992年1月24日—今
日本(Japan):1972年9月29日—今
約旦(Jordan):1977年4月7日—今
哈薩克(Kazakhstan):1992年1月3日—今
科威特(Kuwait):1971年3月22日—今
吉爾吉斯斯坦(Kyrgyzstan):1992年1月5日—今
寮國(Laos):1961年4月25日—今
黎巴嫩(Lebanon):1971年11月9日—今
馬來西亞(Malaysia):1974年5月31日—今
馬爾地夫(Maldives):1972年10月14日—今
蒙古(Mongolia):1949年10月16日—今
緬甸(Myanmar):1950年6月8日—今
尼泊爾(Nepal):1955年8月1日—今
朝鮮(North Korea):1949年10月6日—今
阿曼(Oman):1978年5月25日—今
巴基斯坦(Pakistan):1951年5月21日—今
巴勒斯坦(Palestine):1988年11月20日—今
菲律賓(Philippines):1975年6月9日—今
卡達(Qatar):1988年7月9日—今
韓國(South Korea):1992年8月24日—今
沙烏地阿拉伯(Saudi Arabia):1990年7月21日—今
新加坡(Singapore):1990年10月3日—今
斯里蘭卡(Sri Lanka):1957年2月7日—今
敘利亞(Syria):1956年8月1日—今
塔吉克(Tajikistan):1992年1月4日—今
泰國(Thailand):1975年7月1日—今
土耳其(Turkey):1971年8月4日—今
土庫曼(Turkmenistan):1992年1月6日—今
阿拉伯聯合大公國(United Arab Emirates):1984年11月1日—今
烏茲別克(Uzbekistan):1992年1月2日—今
越南(Vietnam):1950年1月18日—今
葉門(Yemen):1956年9月24日—今
二、歐洲國家(43個)
阿爾巴尼亞(Albania):1949年11月23日—今
安道爾(Andorra):1994年6月29日—今
奧地利(Austria):1971年5月28日—今
白俄羅斯(Belarus):1992年1月20日—今
比利時(Belgium)1971年10月25日—今
波士尼亞赫塞哥維納(Bosnia and Herzegovina):1995年4月3日—今
保加利亞(Bulgaria):1949年10月4日—今
克羅埃西亞(Croatia):1992年5月13日—今
捷克(Czech Republic):1949年10月6日—今
丹麥(Denmark):1950年5月11日—今
愛沙尼亞(Estonia):1991年9月11日—今
芬蘭(Finland):1950年10月28日—今
法國(France):1964年1月27日—今
德國(Germany):1972年10月11日—今
希臘(Greece):1972年6月5日—今
匈牙利(Hungary):1949年10月6日—今
冰島(Iceland):1971年12月8日—今
愛爾蘭(Ireland):1979年6月22日—今
義大利(Italy):1970年11月6日—今
拉脫維亞(Latvia):1991年9月12日—今
列支敦斯登(Liechtenstein):1950年9月14日—今
立陶宛(Lithuania):1991年9月14日—今
盧森堡(Luxembourg):1972年11月16日—今
馬其頓(Macedonia):1993年10月12日—1999年2月9日;2001年6月18日—今
馬爾他(Malta):1972年1月31日—今
摩爾多瓦(Moldova):1992年1月30日—今
摩納哥(Monaco):1995年1月16日—今
黑山(Montenegro):2006年7月6日—今
荷蘭(Netherlands):1972年5月18日—今
挪威(Norway):1954年10月5日—今
波蘭(Poland):1949年10月7日—今
葡萄牙(Portugal):1979年2月8日—今
羅馬尼亞(Romania):1949年10月5日—今
俄羅斯(Russia):1949年10月2日—今
聖馬利諾(San Marino):1971年5月6日—今
塞爾維亞(Serbia):1955年1月2日—今
斯洛伐克(Slovakia):1949年10月6日—今
斯洛維尼亞(Slovenia):1992年5月12日—今
西班牙(Spain):1973年3月9日—今
瑞典(Sweden):1950年5月9日—今
瑞士(Switzerland):1950年9月14日—今
烏克蘭(Ukraine):1992年1月4日—今
英國(United Kingdom):1972年3月13日—今
三、非洲國家(53個)
阿爾及利亞(Algeria):1958年12月20日—今
安哥拉(Angola):1983年1月12日—今
貝南(Benin):1964年11月12日—1966年1月9日;1972年12月29日—今
波札那(Botswana):1975年1月6日—今
布吉納法索(Burkina faso ):1973年9月15日—1994年2月4日;2018年5月26日—今[1]
蒲隆地(Burundi):1963年12月21日—1965年1月29日;1971年10月13日—今
喀麥隆(Cameroon):1971年3月26日—今
維德角(Cape Verde):1976年4月25日—今
中非(Central African Republic):1964年9月29日—1966年1月1日;1976年8月20日—1991年7月8日;1998年1月29日—今
查德(Chad):1972年11月28日—1997年8月12日;2006年8月6日—今
葛摩(Comoros):1975年11月13日—今
剛果(布)(the Congo):1961年2月20日—今
剛果(金)(Democratic Republic of the Congo):1964年2月22日—今
象牙海岸(Côte d'Ivoire):1983年3月2日—今
吉布地(Djibouti):1979年1月8日—今
埃及(Egypt):1956年5月30日—今
赤道幾內亞(Equatorial Guinea):1970年10月15日—今
厄利垂亞(Eritrea):1993年5月24日—今
衣索比亞(Ethiopia):1970年11月24日—今
加彭(Gabon):1974年4月20日—今
甘比亞(Gambia):1972年12月14日—1995年7月25日;2016年3月17日—今
迦納(Ghana):1960年7月5日—1966年10月20日;1972年2月25日—今
幾內亞(Guinea):1959年10月4日—今
幾內亞比索(Guinea-Bissau):1974年3月15日—1990年5月31日;1998年4月23日—今
肯亞(Kenya):1963年12月14日—今
賴索托(Lesotho):1983年4月30日—1990年4月7日;1994年1月12日—今
賴比瑞亞(Liberia):1977年2月17日—1989年10月10日;1993年8月10日—1997年9月9日;2003年10月12日—今
利比亞(Libya):1978年8月9日—今
馬達加斯加(Madagascar):1972年11月6日—今
馬拉維(Malawi):2007年12月28日—今
馬里(Mali):1960年10月25日—今
茅利塔尼亞(Mauritania):1965年7月19日—今
模里西斯(Mauritius):1972年4月15日—今
摩洛哥(Morocco):1958年11月1日—今
莫三比克(Mozambique):1975年6月25日—今
納米比亞(Namibia):1990年3月22日—今
尼日(Niger):1974年7月20日—1992年7月30日;1996年8月19日—今
奈及利亞(Nigeria):1971年2月10日—今
盧安達(Rwanda):1971年11月12日—今
塞內加爾(Senegal):1971年12月7日—1996年1月9日;2005年10月25日—今
塞席爾(Seychelles):1976年6月30日—今
獅子山(Sierra Leone)1971年7月29日—今
聖多美和普林西比(São Tomé and Príncipe):1975年7月12日—1997年7月11日;2016年12月26日—今
索馬里(Somalia):1960年12月14日—今
南非(South Africa):1998年1月1日—今
南蘇丹(South Sudan):2011年7月9日—今
蘇丹(Sudan):1959年2月4日—今
坦尚尼亞(Tanzania):1964年4月26日—今
多哥(Togo):1972年9月19日—今
突尼西亞(Tunisia):1964年1月10日—1967年9月26日;1971年10月8日—今
烏干達(Uganda):1962年10月18日—今
尚比亞(Zambia):1964年10月29日—今
辛巴威(Zimbabwe):1980年4月18日—今
四、北美洲國家(15個)
安地卡及巴布達(Antigua and Barbuda):1983年1月1日—今
巴哈馬(Bahamas):1997年5月23日—今
巴貝多(Barbados):1977年5月30日—今
加拿大(Canada):1970年10月13日—今
哥斯大黎加(Costa Rica):2007年6月1日—今
古巴(Cuba):1960年9月28日—今
多米尼加(The Dominican Republic):2018年5月1日—今[2]
多米尼克(Dominica):2004年3月23日—今
薩爾瓦多(El Salvador)[3]2018年8月21—今
格瑞那達(Grenada):1985年10月1日—1989年8月7日;2005年1月20日—今
牙買加(Jamaica):1972年11月21日—今
墨西哥(Mexico):1972年2月14日—今
巴拿馬(Panama):2017年6月13日—今
特立尼達和多巴哥(Trinidad and Tobago):1974年6月20日—今
美國(United States):1979年1月1日—今
五、南美洲國家(11個)
阿根廷(Argentina):1972年2月19日—今
玻利維亞(Bolivia):1985年7月9日—今
巴西(Brazil):1974年8月15日—今
智利(Chile):1970年12月15日—今
哥倫比亞(Colombia):1980年2月7日—今
厄瓜多(Ecuador):1980年1月2日—今
蓋亞那(Guyana):1972年6月27日—今
秘魯(Peru):1971年11月2日—今
蘇利南(Suriname):1976年5月28日—今
烏拉圭(Uruguay):1988年2月3日—今
委內瑞拉(Venezuela):1974年6月28日—今
六、大洋洲國家(10個)
澳大利亞(Australia):1972年12月21日—今
庫克群島(Cook Islands):1997年7月25日—今
斐濟(Fiji):1975年11月5日—今
密克羅尼西亞(Federated States of Micronesia):1989年9月11日—今
紐西蘭(New Zeland):1972年12月22日—今
紐埃(Niue):2007年12月12日—今
巴布亞紐幾內亞(Papua New Guinea):1976年10月12日—今
薩摩亞(Samoa):1975年11月6日—今
湯加(Tonga):1998年11月2日—今
萬那杜(Vanuatu):1982年3月26日—今
註:以上國家排序按英文字母順序。
(8)中國有多少個國家與日本建交擴展閱讀:
一、亞洲區
1990年南北葉門合並後,同中國建交時間被確定為1956年9月24日。該時間是中國同北葉門(時稱葉門穆塔瓦基利亞王國)建立公使級外交關系的時間。
中越建交於1950年,當時越南正在進行抗法戰爭。二戰結束後胡志明在河內巴亭廣場五十萬人慶祝大會上宣告了越南民主共和國的誕生。然次年妄圖重塑殖民輝煌的法國卻公然撕毀和平協議而大舉入侵,在南方佔領區「綏靖」,在北方厲行「蠶食」、「掃盪」和「封鎖」。中越建交後,中方做出了全面援越的決定。
二、歐洲區
1964年的中法建交被西方媒體稱為「外交核爆炸」。當時戴高樂政府奉行獨立自主政策,寄希望用緩和、諒解與合作替代對抗,以在美蘇爭霸的夾縫中尋求適應性和靈活性。
中國同民主德國和聯邦德國的建交時間分別是1949年和1972年。1990年10月兩德以東德並入西德方式實現統一,如此中德建交以1972年為准,今年則是兩國建交45周年。
而捷克斯洛伐克在1993年1月分為捷克共和國和斯洛伐克共和國後,均同中國商定繼續沿用1949年10月6日為雙方建交日期,且中方同捷斯聯邦簽署的條約及協定繼續有效。
三、非洲區
非洲可謂發展中國家最集中的大洲,而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1956年中國埃及的建交揭開了新時期中非關系發展的新篇章。非洲些許國家同中國建交的變遷較「頻繁」,如與聖多美和普林西比的建交時間即為1975年-1997年和2016年末至今;與賴比瑞亞建交時間則為1977年-1989年、1993年-1997年和2003年至今……
四、大洋洲區
其中紐埃和庫克群島屬准主權國家。所謂准主權國家,是指已高度自治,並被部分國家承認為主權國家的地區。除以上兩者外另包括科索沃和馬爾他騎士團。
㈨ 日本何時和中國建交
1972年9月29日,中日兩國正式建交。周恩來總理和日本國總理大臣田中角榮在北京簽署了《中日聯合聲明》,宣布自該聲明公布之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日本國之間迄今為止的不正常狀態宣告結束,「日本方面痛思日本國過去由於戰爭給中國人民造成的重大損失的責任,表示深刻的反省」;「中國政府宣布,為了中日兩國人民的友好,放棄對日本的戰爭賠償要求」。
中日建交之路 吳學文
30多年的記者生活已成過去,當年報道的新聞已成舊聞,然而,在報道中日交往中所經歷的激動人心的情景,依然恍如昨日。
發自東京的第一條新華社電訊
1954年10月末,中央決定派出以李德全為團長、廖承志為副團長的中國紅十字會代表團訪問日本,新華社派我以隨員名義參加代表團。這是新中國成立後的第一個訪日代表團,中央非常重視。當時,我國的國際環境十分嚴峻,美、日、蔣都想破壞和阻撓代表團訪問日本,此行是經過日本友好人士和中國政府的多方努力才得以實現的。
代表團出發前夕,周總理在中南海接見代表團全體成員。總理說:李德全、廖承志率領的中國紅十字會代表團「只要到達東京就是勝利」。
那時,北京與東京之間沒有直接航班,必須從香港轉機前往。為防止敵人破壞,代表團在香港採取了一些措施,並派紅十字會的聯絡部長、代表團成員紀鋒同志和我作為先遣人員早兩天到達東京,做些准備工作。
代表團到達東京後,受到了熱烈隆重的歡迎。日本友好團體和進步力量派出的青年小組,自稱是「人民警察」,全心全意地保衛代表團的安全;日本政府也派出大批警察負責警衛工作。一時出現了官民共同保衛代表團的場面。據說這是史無前例的。這些動人的場面強烈地沖擊著我這個新聞記者,但以代表團隨員身份能否作新聞報道呢?再說要用一般電報發幾百字的新聞稿,費用也十分昂貴。於是,我請求廖承志副團長同意我出去闖闖,摸摸路子。這位新華社的老社長立即同意了。經過亞細亞通訊社社長李鐵夫(老華僑)的介紹,我得到了共同社專務理事岩本清先生的大力協助,弄到了一張由日本外務省發給的記者證,憑它可以發新聞電,由收報人付費。這下子我「活」了,立即向總社發出了中國紅十字會代表團到達東京受到日本各界隆重歡迎的新聞。
這是新中國第一個訪日代表團到達東京的第一條新聞,也是新華社記者從東京發出的第一條電訊稿。
「八芳園」之宴
1955年3月末,以外貿部副部長、國際貿易促進會代主席雷任民為團長的中國貿易代表團應邀訪問日本,與日方舉行談判,並簽訂第3次中日民間貿易團協議。這一次,《人民日報》、新華社、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人民中國》均正式派出記者並組成記者組隨團采訪。總社派任樂平同志和我參加。
前兩次貿易協議,由於日本政府未予支持,未能充分實施。為使中日民間貿易再上一個台階,就要促使日本政府出來承擔責任。因此,中央決定了「民間往來、官方掛鉤」的方針,代表團此行既要接觸財界,也要接觸政界,並在第三次貿易協議中有所體現。如何在報道中體現這一方針,成了記者組反復和商討的事。
代表團到達東京之初,不僅官方沒有露面,與財界上層的接觸也很少。原來,美國國務卿杜勒斯曾向日本施加壓力,說「如果日本大企業積極擴大對華貿易,美國將重新考慮美日經濟關系」。於是,日本外務省向邀請中國代表團來訪的責任機構——日本國際貿易促進協會提出要求,說「政府考慮到對外關系的影響」,「希望代表團的視察限於東京、大阪、神戶」。在這種情況下,大企業怕得罪美國,避開了同代表團的接觸。
這一形勢也給我們的報道造成了困難。記者組把注意力及時轉向日本朋友,看他們怎樣打開局面。他們動員了各方力量,設計了以民間團體出面宴請,政府要人參加宴會的方案,以提供代表團與日本官方、財界交往的機會。宴會設在東京著名的日本餐館「八芳園」。我們事先了解到,除政府要人出席外,鳩山首相也要到會。「八芳園」之宴成了我們在報道中體現「官方掛鉤」的一個場面。宴會開始後,日本通產相石橋湛山、經濟企劃廳長官,自民黨幹事長岸信介等陸續到達。雷任民團長和代表團的主要成員在熱烈的掌聲中走進宴會廳,同日本政要會晤交談,氣氛友好。但沒有見到鳩山首相。日本朋友告訴我說,石橋湛山曾向鳩山進言,要他「不要理會美國的意向」,但一直到宴會結束,鳩山也未露面。
「八芳園」之宴,反映了鳩山內閣的實際情況:它既要與中國改善關系,又要照顧到美國的要求,它的步子是有限的,「官方掛鉤」也就「掛」到這種程度,我們的報道既要體現方針也要反映實際。當然,關於貿易協議的談判和代表團的活動,都是成功的。此後,日本政府對中日民間貿易的態度仍留著「八芳園」之宴的痕跡。
「預言」成真
1954年秋,有日本多政黨成員參加的日本國會議員代表團在出席斯德哥爾摩世界和平大會之後來華訪問。在保守黨派的年輕議員中,有中曾根康弘、園田直、櫻內義雄,其中以中曾根最活躍,同我的交談也較多。在歡迎宴會上,中曾根獨唱了日本名曲《荒城之月》,在討論問題時能言善辯,引人注目。所以,該代表團團長西村知已曾對我說:「中曾根將來可能出任日本首相,他是當首相的人物」。我把這一情況向廖承志同志作了報告。沒有想到,西村的預言竟在28年後實現了。1982年11月,中曾根繼鈴木善幸之後出任日本首相。當時我正在新華社東京分社工作。一面采編中曾根的組閣新聞,一面思索西村當時是根據什麼作出那樣的預測。
1984年3月下旬,中曾根首相訪問中國。在歡迎宴會上,鄧穎超委員長的一席話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她對中曾根說,1973年閣下來中國訪問(當時中曾根任田中內閣通商產業大臣),恩來同志同你見過面。恩來生前會見過很多外賓,但很少同我談起外賓的情況,而他卻對我談過對閣下的印象。恩來同志說,中曾根先生年輕有才幹,是一位有作為的政治家,將來是擔任日本首相的人物。他的預言實現了。我有機會親自向你轉達恩來同志對你的評價,感到無比的高興。
從周總理在1973年會見中曾根後的印象,西村當年的預言是有道理的。
「人間火車頭」
日本社會黨總書記淺沼稻次郎,在日本政壇上是舉足輕重的人物,被普遍認為日後有望擔任首相。淺沼年輕時就參加礦工工會,整天忙於工會運動,被人稱為「人間火車頭」。
1959年3月,應中國人民外交學會邀請,淺沼先生率日本社會黨代表團訪華。他讀過毛主席的詩詞,特別對「不到長城非好漢」一句印象深刻。因此,到北京後不久,他就去了八達嶺,當時我正好隨代表團采訪。面向雄偉的長城,他問我:是左路險峻還是右路險峻?我答是左路。他說:我們是左派,要登左路。身軀高大,體重百公斤的淺沼先生,登到四分之一高處,已是大汗淋漓。尤其是那雙硬底皮鞋,更使他步履維艱。於是,他脫掉鞋襪,赤腳而上,直到高峰。可是,「上山容易下山難」,由於他身體過重,從高峰下來時沖力很大,難以控制步伐。我趕緊從後面用力拉著他的腰帶,來緩解下沖的力度。
第二天,毛主席在中南海接見淺沼一行,周總理、廖承志、雷任民、喬冠華也在座。毛主席剛一坐下就風趣地向淺沼談:長城雖然很高,可你脫掉皮鞋就登上去了!這使淺沼十分驚奇,並說「毛主席怎麼這樣快就知道我脫了皮鞋爬上長城呢?!」大家都笑了。
談話的氣氛很活躍。淺沼對毛主席說,您是當代最偉大的馬克思主義者,請問什麼是共產主義?毛主席作了回答。毛主席稱贊了淺沼先生和他領導的黨,說日本社會黨與歐洲社會黨最大的不同之處,就是貴黨反對美帝國主義。淺沼先生事後說,他對這次會見非常滿意。
1960年,岸信介內閣與美國政府重新簽訂日美安全保障條約,把我國的領土台灣包括在條約適用范圍之內。日本人民展開了轟轟烈烈的反對日美安保條約的愛國運動。「人間火車頭」帶領著千百萬日本工人、學生進行了斗爭。
把握時機
美國總統尼克松於1972年2月訪華,這使長期追隨美國敵視中國的佐藤內閣十分被動,它的對華政策走進了死胡同。在這種形勢下,有政治遠見並勇於行動的田中角榮取代佐藤出任首相。他明確地說,日中邦交正常化的「時機正在成熟」。
我當時是新華社國際部的編輯,負責編寫田中組閣的新聞。初稿寫得極為簡單,送周總理審閱時被退了回來。總理批評編輯沒有跟上形勢,未能把田中講話的積極而重要的內容寫進新聞。經過學習總理指示,重新寫了一條內容豐富的田中組閣新聞稿,引述了田中首相有關日本「在外交方面,要加緊實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邦交正常化」的講話,引用了大平外相有關「日本跟著美國腳步走的時代已經過去了。日本現在應該採取負責的行動,獨立作出決定。」等談話內容。
重新編寫的新聞稿送審後,周總理很快就批發了。但在即將發稿時,總理又讓他的秘書打電話來,指示要在新聞中加上在野黨的反應,因為日本在野黨為中日復交進行了長期的努力,是有功的。
總社在1972年7月8日發表田中內閣組成的新聞後,周總理便在9日歡迎葉門民主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團宴會上的講話中特意提到中日關系。他說:「在日本,長期以來敵視中國的佐藤政府終於被迫提前下台。田中內閣7日成立,在外交方面,聲明要加緊實現中日邦交正常化,是值得歡迎的。」周總理的這番話,在日本政界引起了巨大反響。7月18日,日本內閣召開會議並通過文件說:「為了謀求邦交正常化,日中政府間開始進行負責的會談,是當務之急。」
1972年9月25日,田中首相和大平外相訪華,經過中日雙方會談,於29日發表了聯合聲明,實現了中日邦交正常化。
周總理親自抓有關田中組閣的新聞,抓的不是一篇新聞稿件,而是抓住了中日復交的時機。
在復交談判過程中,周總理和田中首相建立起相互信賴的關系。周總理引用《論語》中「言必信,行必果」題詞贈給田中首相;田中首相題了日本飛鳥時代的聖德太子的名言「信為萬事之本」回贈周總理。田中首相還在色紙上寫道:「軀如楊柳搖微風,心似巨岩碎大濤」,對周總理的風格深表折服。
歷史性的時刻
1978年10月22日到29日,秋高氣爽,楓葉如丹。交換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的批准書儀式在東京舉行。鄧小平副總理為參加這一儀式訪問了日本。我作為記者團的成員,隨鄧副總理一同訪日。
從甲午戰爭起的50年裡,日本軍國主義者對中國發動了一次又一次的侵略戰爭,中國損失了千百萬人的生命,蒙受了難以計算的財富損失。這種黑暗時代隨著1972年9月中日邦交正常而宣告結束。但從法律程序上說,只有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的簽訂批准和生效,中日之間才是名符其實地結束了戰爭狀態。而舉行交換中日和平友好條約批准書儀式、鄧小平副總理作為中國高級領導人在二戰後首次踏上日本國土並參加條約批准儀式,確實是中日關系的歷史性時刻和大事。總社對這次報道極為重視,派出以曾建徽同志為首的強大的報道組隨行采訪,住在與東京赤坂國賓館鄰近的新大谷飯店,晝夜奮戰。
10月23日,這一時刻來到了:
9時30分,福田首相在赤坂國賓館舉行歡迎儀式歡迎鄧小平副總理;
10時30分,交換中日和平友好條約批准書儀式在日本首相官邸隆重舉行;
12時30分,日本裕仁天皇和皇後在皇宮正殿竹廳會見鄧小平副總理和夫人卓琳;
15時30分到17時25分,福田首相和鄧小平副總理舉行第一次會談。
我們記者組緊緊地盯著每個情節,緊張地進行采訪,每個人都為有幸報道這些歷史性的大事而興奮。
至今我仍清楚地記得:在中日和平友好條約批准書交換儀式的會場中央,放著由白色、黃色的菊花和紅色石竹花組成的日、中兩國國旗。黃華外長和園田直外相坐在用綠色呢絨罩著的大長桌後面,在批准書上簽字,然後交換批准書。接著,福田首相和鄧小平副總理先後講話,舉杯共慶條約的生效。在熱烈的掌聲中,鄧副總理和福田首相相互擁抱。
這是10億中國人民和1億日本人民的歷史性擁抱!
這是向全世界宣告:中日兩國反對稱霸,中日人民要世世代代友好下去!
(吳學文,1923年生於黑龍江省呼蘭縣。日本陸軍士官學校畢業。曾任新華社國際部編輯、駐東京分社記者、新華社國際部編委。)
摘自《環球》1997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