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日本海鮮是什麼意思
⑴ 出口日本、韓國水產品所需的標准
韓國水產品及其製品相關法規
韓國對水產品的管理措施大都基於衛生標准和檢驗檢疫規定。目前與我國關系較大的水產品管理措施主要有:執行先檢驗後通關、對冷凍水產品進行金屬異物檢測、原產地標識、事前確認登記制度等。
2001年,中、韓兩國簽署了《中韓關於進出口水產品衛生管理協議》,對我輸韓水產品衛生標准作了詳細規定,該協定中未列出、根據韓國法律又必須執行的標准還有,海洋水產部MOMAF制定的《水產品檢定項目》和《食品公典》。具體要求如下:
法律 項目 具體要求
《中韓關於進出口水產品衛生管理協議》 土黴素 0.1 mg/kg以下(冰鮮、冷凍養殖魚和龍蝦產品)
惡唆酸 不得檢出(冰鮮、冷凍養殖魚產品)
麻痹性貝類毒素 80 μg /kg以下(軟體雙殼貝類及其產品)
二氧化硫 0.03 μg /kg以下(干魚片)
一氧化碳 20 μg/kg以下(凍羅非魚魚塊及其產品);200 μg/kg以下(凍金槍魚魚塊及其產品);l0 μg/kg以下(凍羅非魚真空包裝產品)
細菌總數 100 000/g(無須蒸煮即可食用的凍魚及軟體貝類);3000 000/g(凍鰭魚內臟)
大腸菌群 10/g
金黃色葡萄球菌、沙門氏菌、副溶血性弧菌 陰性(無須蒸煮即可食用的凍魚及軟體貝類)
霍亂弧菌 陰性(冰鮮、冷凍產品)
金屬異物 未檢出(冰鮮、冷凍產品)
虎紅(焦油色素) 陰性(魚子醬及其替代物、馬哈魚和縛魚、魚片、蠟類、海膽和阿拉斯加鰭魚籽)
《水產品檢定項目》和《食品公典》 汞 0.5 mg/kg以下(海產魚、貝類(包括軟體類)、淡水魚類,除深海魚類及金槍魚除外)
鉛 2.0 mg/kg以下(海產魚、貝類(包括軟體類)、淡水魚類)
鎘 2.0 mg/kg以下(貝類)
異物 食品中要求不能檢出異物
土黴素 0.1 mg/kg以下(魚類及龍蝦)
惡喹酸 暫定標准為不許檢出(鰻魚)
河豚毒素 肉質部分10 mu/g以下;表皮部分10 mu/g以下
氯黴素 畜產品中不得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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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水產品及其製品相關法規
日本涉及對水產品要求的法規主要有如下幾部,相關要求均可從這幾部法律中查找到具體內容:
法規名稱 具體內容
《食品衛生法》 對水產品的進口程序、檢驗檢疫程序、水產品的成分標准、水產品中農葯以及添加劑的標准和規范、水產品標簽要求進行了詳細規定。
《檢疫法》 主要是針對進口產品是否會帶有傳熱疾病原,其主要目的是防止將傳染疾病通過進口產品帶入到日本國內,包括霍亂和黃熱病。日本對進口水產品沒有指定的禁止國家或地區。但是對於霍亂發生頻率較高、或其他傳染病疑似率較高的國家/地區,要按照《檢疫法》對進口水產品進行檢驗檢疫。
JAS法 規定了水產品的質量標簽以及自願性加貼JAS標記。進口水產品在通關後可由JAS注冊認證組織加貼JAS標簽。JAS是生產商或進口商自願認證,非強制性。
《華盛頓條約》 也稱《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以保護野生動植物為目的。日本關於《華盛頓條約》中規定的水產品的進口,必須按照《華盛頓條約》的規定進行。
其中,《食品衛生法》關於水產品的農葯和添加劑的標准和規范、水產品標簽要求,具體參見:
水產品中添加劑限量標准
水產品農葯限量標准
水產品標簽要求
⑵ 日本海鮮形象大跌,政府或自掏腰包購買,核污染的影響有多大
影響是非常大的,核污染的一些東西如果吃入的話,很可能影響我們的身體健康的,大家都是不敢吃那些東西的,核污染也是會破壞生物,破壞海洋環境的。
⑶ 我想知道怎樣把日本的海鮮弄到中國,都需要什麼手續和途徑請懂的人回答下
這位朋友的思路有點問題,日本的水產品養殖成本非常高,不像在咱國內想怎麼養基本上都可以,在日本對環保的要求異常苛刻,搞水產養殖要達到的要求是我們國內的養殖戶無法想像的,朋友要是想從日本進口野生的海鮮價格也是高的離譜,勸你還是打消這個念頭。我從事水產工作有年頭了,還從沒聽說有從日本進口海鮮的,即使在中國開設的日本料理,海鮮也都是在中國國內采購的。
⑷ 為什麼日本海鮮市場很豐富,有很多很多中國海鮮市場上看不到魚類
日本四面環海,是一個典型的海島國家。它的海洋漁業資源非常豐富。當不同的洋流碰撞交匯之際,往往是魚群遷徙洄遊的時候。所以日本一年四季都有不同的海鮮收獲。而且海鮮養殖和捕撈產業也十分發達。不像我們中國有比較長的禁漁期。日本人喜歡吃海鮮遠勝過吃牛肉豬肉等肉類。所以日本一般的海鮮市場比如築地市場上比中國的海鮮菜市場品種花樣繁多,除了三文魚,秋刀魚,鯖魚,海老(蝦),墨魚,帝王蟹等等中國也常見的海鮮,還有各種鯛魚,鱒魚,鰈魚,鰹魚,金槍魚,甚至鯨魚肉(捕殺鯨魚其實在國際上是違法行為,各文明國家都反對,但日本人依然捕殺,主要原因就是為了吃,這在我們國家當然是不允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