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沒帶再留卡會怎麼樣
❶ 日本在留卡在國內丟了,現在馬上要回日本。。怎麼辦能只靠簽證(但是我的簽證時single)和護照嘛
持有有效的【「再入國入國記錄卡」(簡稱ED卡)】、【「在留卡」(或外國人登錄證明書)】、【「再入國許可期限證明書」】三項中的任何一項均可再次入境日本。其中,持有背面沒有加蓋「視同再入國許可」印章的「再入國入國記錄卡」仍被允許再次入境。對於持有以上相關證件的人員,自即日起可再次入境日本。
遺失在留卡的情況下,必須在知道此事起(不是在日本國內知道遺失的,在之後入國那一天)14天內到地方入國管理局辦理在留卡再交付申請。
因遺失申請再交付在留卡及領取在留卡不可以用郵寄的方式辦理手續,沒有特別問題的話,可以委託法務省令規定的親屬辦理相關手續。
因為根據視同再入國許可再入國時,持有在留卡並不是必要條件,所以即使離開本國期間丟失在留卡時,也可以根據視同再入國許可再入國。入境後請盡快到管轄居住地的地方入國管理局辦理在留卡再交付手續。
另外,離開本國期間丟失護照或在留卡,在辦理從海外飛往本國的搭乘手續等,需要證明在本國的在留資格時,可以通過代理人,在管轄居住地的地方入國管理局領取再入國許可期限證明。
以上信息請仔細閱讀,對照自己的情況。入境好說。
關鍵是出境時中國海關的審查標准。
❷ 請問從日本回國時需要把在留卡返還到機場么
要返還的
新「入管法」規定,會在外國人登陸機場和港口的時候,向其發放「在留卡」。如果無法在機場和港口拿到此卡,可以在入國後再發放。
發放「在留卡」的機場包括成田、羽田、關西和中部四大機場。通過其他機場和港口進入日本時,會在護照上蓋上「登陸許可」,印章旁會寫有日後發放此卡的要點。不論在機場還是日後拿到「在留卡」,都要和現在持有「登錄證」一樣,要向(市區町村)役所(場)申報居住地。
已有「在留卡」的,役所會在卡片背面寫入居住地,而日後發放的,役所會將信息傳送至法務省,法務省根據信息製作「在留卡」郵寄回來。現在的「登錄證」在姓名變更時需要向役所申報,以後這種情況就需要向入管局申請了,入管局根據申報信息發放新的「在留卡」。
同樣,「在留卡」遺失或者其他情況需要變更的時候,都跟以前向役所申請不同,必須向地方入管局來申請進行更換和補發了
(2)日本沒帶再留卡會怎麼樣擴展閱讀:
日本在留卡內容:
在留卡的內容包括持卡人的姓名、性別、居住地、在留資格區分、在留期間等基本信息,持卡人需隨身攜帶,以備接受日方檢查。未滿16歲的外國人「在留卡」沒有照片,16歲以上的「在留卡」都有照片。
與「登錄證」內容一致的是,如果居住地址發生變更,是需要將居住地的變更信息登錄到卡片背面的。「在留卡」上的姓名原則上是用字母來表示的,做為中國人的姓名是漢字,可以根據本人的願望,把漢字也可以寫在卡片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