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殺人怎麼判
㈠ 日本沒有死刑嗎
日本是至中臘察今仍保留有死刑的國家。日本有死刑,按照日本刑法的規定, 犯殺人罪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過有專家表示,是否判死刑,還要看犯罪情節是否特別嚴重, 在日本,嫌疑人殺人如果只是導致一人死亡的話,判處死刑的可能性非常小,但如果殺人事件發生在公共場合,並且造成嚴重的惡劣影響,犯人很有可能被判死刑。
日本現行刑法典有12個條文規定的法定刑包含有死刑,即對如下犯罪可以適用死刑:
(1)內亂罪(第77條第1款);
(2)誘致外患罪(第81條);
(3)援助外患罪(第82條);
(4)對現住建築物等放火罪(第108條);
(5)爆炸罪(第117條);
(6)浸害現住建築物等罪(第119條);
(7)顛覆列車等致死罪(第126條第3款);
(8)威脅交通罪的結果加重犯(第127條);
(9)水道投毒致死罪(第146條);
(10)殺人罪(第199條);
(11)強盜致死罪(第240條);
(12)強盜強奸致死罪(第241條)。
另外,特別法有4個條文規定的法定刑中包含有死刑,即對如下幾種犯罪可以適用死刑:
(1)使用爆炸物罪(《取締爆炸物罰則》第1條);
(2)決斗致死罪(《有關決斗的法律》第3條);
(3)劫持航空器等致死罪(《有關劫持航空器罪等的法律》第2條);
(4)使航空器墜落致死罪(《有關劫持航空器罪等的法律》第2條第3款);
(5)殺害人質罪(《有關處罰劫持人質等行為的法律》第4條)。
在上述法條中,只有刑法典第81條對誘致外患罪所規定的死刑是絕對確定的法定刑,而對其他犯罪所規定的死刑都只是可以選擇適用的刑罰。
法律依據
《少年法》第51條的規定,對犯罪時未滿18歲的人,不得判處死刑。還有必要一提的是,日本改正刑法草案雖然也保留有死刑,但減少了可以適用死刑的犯罪的范圍,僅限於內亂罪的主謀者(第117條)、誘致外患罪(第122條)、援助外患罪(第123條)、爆炸物爆炸致死罪(第170條第2項)、殺人罪(第255條)、強盜殺人罪(第328條)以及強盜強奸致死罪(第329條第2項)。
二次世界大戰之後,日本法院對死刑的適用持特別慎重的態度,判處死刑的案件總體上呈下降的趨勢。據統計,1945年至1997年的五十多年間,日本僅對718名罪犯宣告死刑,實際被執行死刑的罪犯只有609人。特別是上個世紀七十年代以來,除一年(1988年)以外,每年被判處死刑的罪犯局衫人數都在10人以下,平均不到4.2人。被判處死刑者所犯的罪,主要集中在殺人罪和強盜致死(含強盜殺人)罪上。如1998年被判處死刑的總數為7人,其中犯殺人罪者5人、犯強盜致死罪者2人。 但歷年適用死刑的罪中,最多的是強盜致死罪,其次是殺人罪。從最近幾年日本判例的動向來看,"檢察方對死刑是持非常積極的態度,但最高裁判所則是持極為慎重而謙抑的態度",有盡量限制適用死刑的傾向。最高裁判所曾在1983年的一則判例中,對選擇死刑的基準作了界定,即"在保留有死刑的現行法制下,綜合考察了犯罪的性質、動機、形態、特別是殺害手段方法的執拗性、殘忍性、結果的賣茄重大性,尤其是被殺害的被害人的人數、遺屬的被害感情、社會的影響、犯人的年令、前科、犯罪後的表現等各種情節後,在認為其罪責確屬重大,無論是從罪刑均衡的立場還是從一般預防的角度來看,都不得不處以極刑時,應該說也允許選擇死刑。
㈡ 日本是否有死刑襲擊安倍兇手會不會被判死刑
日本是存在死刑兄數毀的,犯殺人罪的人會被處以三種刑罰,分別是死刑、無期徒刑或者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之所以這樣做主要是看嫌犯是否存在明顯的殺意,或者有沒有進行周全的准備。而這兩項是襲擊安倍的兇手具備的,不僅有著周全的謀劃,比如說家中有可能的炸葯以及很多相同的手槍,其在春季的時候就想要去發動襲羨備擊活動。並且兇手一共連開了兩槍,第1槍並沒有讓安倍受很嚴重的傷,第2槍才是導致其死亡的主要原因。至於會不會真的判死刑,還是要看日方的審查,可以等待後續的公布。
在日本死刑只是有著一種象徵性的意義,真正執行死刑的人是很少的。
㈢ 日本15歲少女隨機砍人!當地對這種行為是如何定罪的
日本15歲少女隨機砍人!當地對這種行為是如何定罪的首先是觸犯了故意殺人的罪行需要付出嚴肅的刑事責任,其次就是需要對受害者家屬進行經濟賠償,再者就是需要被思想改造,另外就是慎乎需要被開除對應的學籍。需要從以下四方面來闡述分析日本15歲少女隨機砍人!當地對這種行為是如何定罪的。
一、觸犯了故意殺人的罪行需要付出嚴肅的刑事責任
首先就是觸犯了故意殺人的罪行需要付出嚴肅的刑事責任 ,對於當事人少女而言自身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對應的日本法律,這樣子是非常危險的不利於日本社會的和諧發展。
日本警方應該做到的注意事項:
應該加強多渠道的調查,並且讓對應的少女當事人付出一個嚴肅的法律代價,這樣子可以讓其深刻的明白自身的行為是非常錯誤的,這樣子可以加強日本社會的安全。
㈣ 槍殺安倍者被判什麼刑
日本前首相安倍笑碧晉三8日在奈良縣奈良市街頭演講時遭槍擊,經數小時搶救後宣布不治身亡,終年67歲。當地警方消息說,行凶的男子名叫山上徹也,41歲,是奈良本地人。現場發現一把疑似用於行凶的槍支。
那麼,按照日本法律,嫌疑人涉嫌何種罪名?會不會被判處死刑?
對此,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教授彭新林8日晚接受羊城晚報記者采訪時說,犯罪嫌疑人涉嫌日本刑法中的殺人罪。按照日本刑法的規定,犯殺人薯啟罪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彭新林說,嫌疑人的行為構成殺人罪已毫無疑問。其有殺人的故意,而且對持槍射擊被害人導致被害人死亡結果發生的可能性有明確認識,也即有殺人的故意,而且還是用槍射擊,連續開了兩槍,證明他殺人的決意非常堅決。
「在日本的司法實踐中,通常行為人殺了兩人以上,也就是危害結果非常嚴重的情況下,或者被害人只有一人但犯罪性質很惡劣、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的情況下,才會適用死刑。」彭新林說,在日本,嫌疑人殺人如果只是導致一人死亡的話,判處死刑的可能性非常小,但安倍晉三遭槍擊是在公眾場合,且行為人針對前政要進行槍擊,案件性質比較嚴重,所以極大概率不會輕判,有可能適用死刑。
「盡管在日本的司法實踐中,被判了死刑的人被執行死刑的情況不多,一般來說,日本每年執行死刑的人數也就是個位數,有的年份甚至沒有罪犯被執數升如行死刑,但根據安倍晉三被槍擊案的社會影響以及嫌疑人的犯罪決意和相關情節,我綜合分析,這個嫌疑人被判死刑的可能性非常大,而且不排除實際執行死刑的可能性。」彭新林說。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刑法研究室主任、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劉仁文研究員向羊城晚報記者介紹說,在日本,死刑只是作為「象徵性刑罰」來使用。「所謂『象徵性刑罰』就是現在既沒有徹底實現死刑絕跡,但也不把死刑與其他刑罰並列作為常規性的刑罰使用,死刑的適用少之又少,僅僅帶有一種象徵性。」
㈤ 安倍遭槍擊身亡行凶者涉嫌何種罪名會被如何判刑
該行凶者是持老陸槍當眾射擊了安倍,並導致安倍在搶救無效之後失去了生命體征,這就是一種謀殺的行為,可能涉嫌故意殺人罪。在日本的刑法中,這就是一種殺人罪,可能會被判處死刑或者無期徒刑。在日本的司法實踐中,如果不是犯下了極其惡劣的罪行,比如說犯罪手段很殘忍,或者性質很惡劣,或者造成了嚴重的危害,不然就是不會使用死刑的。而這個行凶者的准備是比較充分的,家中還有很多可能的爆炸物以及相似的手槍物品。在這種情況下,被判殺旅答人罪的可能性是比較大的,但也不排除意外情況發生。
中國網友可以看媒體發布的報道,就知道行凶者究竟被判了怎樣的刑罰,以及會在什麼時候執行。
㈥ 日本東京發生隨機砍人事件,嫌犯為15歲初中生!他將受到哪些處罰
日本一起15歲初中生在路上隨機砍人案件引起了網友們的關注,案件造成一對母女遭受到襲擊,幸好路上及時報警,受害人得以被及時解救送醫,目前情況暫未公布,而犯罪嫌疑人已經被警方以“謀殺未遂”拘捕。日本法律明確規定,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行為,不處罰;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行,不判處死刑。因此初步估計,犯罪嫌疑人將面臨有期徒刑15年有期徒刑至無期徒刑的懲處之間,當然,具體懲處還需要待警方對案件進一步調查,才能最終確定審判。
據警方盤問,犯罪嫌疑人坦白自己並不認識被害人,完全是在路上隨機選擇的。而她砍人的原因更是令人大吃一驚,原因就是她厭惡自己的母親,於是產生了想殺害自己母親的想法,並且擔心自己的弟弟看到她殺死母親之後會痛苦,因此決定把母親和弟弟一同傷害。為了殺害母親和弟弟時不失手,所以在路上隨機砍人,就是為了預演如何殺害母親和弟弟。雖然犯罪嫌疑人年僅15歲,根據日本法律不能判處死刑,但是也將面臨15年有期徒刑至無期徒刑的懲處。
㈦ 在日本法律上,刺殺首相會如何判罪你怎麼看
安倍晉三遇刺身亡,在日本政壇掀起巨浪,兇手在開核運槍後,並沒有選擇逃走,當時就被抓住。事後發現,兇手使用的是一支自造的散彈槍。殺死安倍晉三的兇手可能會被判處死刑,因為日本的法律也有死刑,其中適用死刑的罪行里就有「殺人罪」。但因為他的律師給他做了辯護,最終可能會判改辯梁無期徒刑或三年以上徒刑!
根據《日本刑法》第一百九十九條,「殺人者,處死刑或者無期徒刑或者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知,在日本,犯故意殺人罪,是可能被判處死刑的,但從執行案件數來看,日本死刑適用很少,因此不少人詬病其為「虛設」。日本的法律程序有點和西方類似,特別繁瑣,類似殺人這樣的大案,要反復糾纏很多年,即便是終審判了死刑,也是很多年以後的事灶慧情。
㈧ 在日本殺人判多少年
法律分析:在我國刑法的規定中,殺人也是分許多情形的,比如故意殺人,過失殺人。過失殺人,是指過失致人死亡的行為,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致人死亡和過於自信的過失致人死亡。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故意殺人,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刑法中第二百三十二條明確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正當防衛條件的,免予刑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㈨ 安倍晉三遭槍擊身亡,按照日本法律行凶者涉嫌何種罪名會不會被判處死刑
根據日本相關的刑法,只有兩種情況才可能會被判處死刑。第一就是在犯罪過程中殺害兩人或者是兩人以上;第二就是殺人的手段非常殘忍血腥。而刺殺安倍晉三的犯罪嫌疑人,僅僅只是把安倍晉三給擊斃,並不符合上面的兩種情況,所以,應該是不會被判處死刑的。
一、哪些犯罪,在日本可以判死刑?
1.在日本的法律中,故意殺人罪、強盜致死罪、爆炸物使用罪、內亂罪和外患罪等,都是可以被判處死刑的罪名。
2.一般情況下,死刑犯的罪尺頃名都是故意殺人罪和強盜致死罪。與一些國家採取注射死刑、槍決等處決方式不同,日本至今仍然只有絞刑這一種處決方式。
3.從過往判例中來看,雖然死刑罪名眾多,但遇害者數量較多、以及罪犯存有蓄意謀殺的動機,才是重要的死刑參考基準。
4.同時在日本,死刑的審理和適用程序極為繁瑣,需要得到日本法務大臣的批准,最終導致只有極少犯罪分子獲得死刑。
二、日本現行刑法典有12個條文規定的法定刑包含有死刑,
即對如下犯罪可以適用死刑:
(1)內亂罪
(2)誘致外患罪
(3)援罩閉助外患罪
(4)對現住建築物等放火罪
(5)爆炸罪
(6)浸害現住建築物等罪
(7)顛覆列車等致死罪
(8)威脅交通罪的結果加重犯
(9)水道投毒致死罪
(10)殺人罪
(11)強盜致死罪
(12)強盜強、奸致死罪
三、日本死刑執行程序
1.在日本,執行死刑的手段類似英國曾經使用過的長距墜落絞刑法。
2.如果要執行死刑,均必須由法務大臣簽署死刑執行令。由於有部分法務大臣以宗教信仰為理由,在任內拒絕簽署死刑執行令。
3.死刑通常在非周休二日及國定假日在看守所執行,刑場會有一個祭台,依死刑犯的宗教信仰不同而設置。行刑時,會先依受刑人的身高不同而決定絞繩的長度,物困裂然後由三名劊子手各自按下三個按鈕,但只有其中一個會產生作用。當按鈕按下時,地上的活門便會開啟,死刑犯便會瞬間從高處墜落,系在死刑犯頸部的絞繩會瞬間將頭部向後拉,以致頸椎折斷造成嚴重骨折,中斷大腦對其他器官的指令,使死刑犯失去知覺,然後心臟停止跳動,造成死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十八條
死刑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對於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同時宣告緩期二年執行。
㈩ 在日本殺人怎麼判刑
中國人在日伍友本觸犯了日本刑法典,日本會根據「屬地管理原則」按照日本刑法規定審判。如果判決服刑五年,就在日本服刑五年譽亂。是否驅遂回國,那還要看日本的判決。如果行為人未執行完畢被移至我國,可能需要我國執行餘下刑期,如果執行腔虛槐完畢或者被判決緩刑,則我國將不再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