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主管經濟的部門叫什麼
㈠ 日本經濟財政大臣是個什麼樣的官職
日本的經濟財政大臣相當於我們的財政部部長。是一個國家財經方面的最高決策者。
㈡ 日本主管財政部門叫什麼
以前叫「大藏省」。
現在大概改名叫「財務省」
㈢ 日本政府哪幾個部門涉及軍事,政治,經濟
厚生勞動省:由厚生省和勞動省合並而成,主要職能是負責全國的醫療衛生、社會保險、食品安全監督、就業以及勞動生產安全保障等,相當於我國的衛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以及民政部所承擔的工作。
文部科學省:由原文部省和科學技術廳合並而成,主要分管全國的初等和高等教育、文化藝術和科學技術的研發和推廣運用等工作。相當於我國的教育部、文化部、科學技術部以及國防科工委所承擔的工作。
國土交通省:主要負責日本全國的國土資源保護和開發、公路交通的建設和管理,鐵道交通的監管及氣象、地震的預報和預防等方面的工作。另外,負責海上交通安全、船舶出入港口以及打擊海上走私和犯罪等工作的海上保安廳也隸屬於國土交通省。該省主管的業務范圍基本上相當於我國的國土資源部、交通部、鐵道部、國家旅遊局和負責海岸警備、海上安全的武警部隊等的工作。
內閣官房長官的職務十分重要,是僅次於內閣總理大臣(首相)的第二號人物。總理大臣出國訪問或因故不能管理國家,基本上都由內閣官房長官代理行使首相許可權,被稱為政府的「大管家」。
日本有1都1道2府43縣,屬於同一級別的地方最高行政機構,其行政首長稱為知事。東京都知事相當於北京市市長,但東京都還下屬20多個市,所以習慣上稱東京都知事,而不譯成東京市市長。
中央省廳一覽
2007年(平成19年)1月9日當前的中央省廳一覽。中央省廳於2001年(平成13年)1月6日進行再編,大致形成了現在的體制框架。粗字體為以國務大臣為首的行政機關。
省廳名 設置所根據的法律、備注等
內閣官房 內閣法
內閣法制局 內閣法制局設置法
安全保障會議 安全保障會議設置法
人事院 國家公務員法。屬內閣管轄。
內閣府
宮內廳
公正交易委員會
國家公安委員會
警察廳
金融廳
內閣府設置法
宮內廳法。雖不是內閣府的直屬局,卻是「內閣府的組成部分」。(內閣府設置法第48條)
禁止壟斷法。於2003年(平成15年)4月9日由總務省的直屬局改為內閣府的直屬局。「屬內閣總理大臣管轄」。
警察法。「屬內閣總理大臣管轄」(同法第4條第1項),為「管理警察廳」(同法第5條第2項)的內閣府之直屬局。委員長由擔任。(同法第6條)。
警察法。是國家公安委員會中的「特別機關」(內閣府設置法第56條)。
金融廳設置法。為內閣府之直屬局。
總務省
公害等調查委員會
消防廳
總務省設置法
公害等調查委員會設置法。脊敬為總務省直屬局。
消防組織法。為總務省直屬局。
法務省
檢察廳
公安審查委員會
公安調查廳
法務省設置法
檢察廳法。是法務省中的「特別機關」(法務省設置法第14條第1項)。
公安審查委員會設置法。為法務省直屬局。
公安調查櫻手慎廳設置法。法務省直屬局
外務省 外務省設置法
財務省
國稅廳
財務省設置法
財務省設置法。財務省直屬局。
文部科學省
文化廳
文部科學省設置法
文部科學省設置法。文部科學省直屬局。
厚生勞動省
中央勞動委員會
社會保險廳
厚生勞動省設置法
厚生勞動省設置法、勞動組合法、勞動關系調整法等。為厚生勞動省直屬局。
厚生勞動省設置法。為厚生勞動省直屬局。
農林水產省
林野廳
水產廳
農林水產省設置法
農林水產省設置法。為農林水產省直屬局。
農林水產省設置法。為農林水產省直屬局。
經濟產業省
資源能源廳
特許廳
中小企業廳
經濟產業省設置法
經濟產業省設置法。為經濟產業省直屬局。
經濟產業省設置法。為經濟產業省直屬局。
中小企業廳設置法。為經濟產業省直屬局。
國土交通省
船員勞動委員會
氣象廳
海上保安廳
海難審判廳
國土交通省設置法
國土交通省設置法。為國土交通省直屬局。
國土交通省設置法。為國土交通省直屬局。
海上保安廳法。為國土交通省直屬局。
海難審判法。為國土交通省直屬局。
環境省 環境省設置法
防衛省
防衛薯缺設施廳
防衛省設置法。於2007年(平成19年)1月9日由內閣府的直屬局防衛廳升格為防衛省。
防衛省設置法。為防衛省直屬局。
㈣ 日本外務省相當於中國什麼機構部門
日本外務省是日本政府機構里主管外交事務的單位,相當於部委,相類似的還有經濟產業省,通產省,厚生勞動省,法務省,財務省等。
日本的都、道、府、縣是平行的一級行政區,直屬中央政府,但各都、道、府、縣都擁有自治權。全國共有1都(東京都)、1道(北海道)、2府(大阪府、京都府)、43個縣。其辦事機構稱為「廳」,即「都廳」、「道廳」、「府廳」、「縣廳」,行政長官稱為「知事」。每個都、道、府、縣下設若干個市、町(相當於中國的鎮)、村。其辦事機構稱「役所」,即「市役所」、「町役所」、「村役所」,行政長官稱為「市長」、「町長」、「村長」。43個縣是:愛知、宮崎、秋田、長野、青森、長崎、千葉、奈良、福井、新舄、福岡、大分、福島、岡山、岐阜、佐賀、愛媛、沖繩、群馬、崎玉、廣島、滋賀、兵庫、島根、 茨城、靜岡、石川、櫔木、岩手、德島、香川、鳥取、鹿兒島、富山、神奈川、和歌山、高知、山形、熊本 、山口、三重、山梨與宮城
㈤ 日本通商產業省是什麼部門
經濟產業省(日文:経済產業省、けいざいさんぎょうしょう)隸屬日本中央省廳。前身是通商拆汪產業省。它負責提高民間經濟活力旅皮仔,使對外經濟關系順利發展,確保經濟與產業得到發展,使礦物資源及能源的供應穩定而且保握迅持效率。
具體可參照網路
㈥ 日本中央政府有幾個部門(府和省)
以內閣總理大臣(首相)為首的內閣府,和以各國務大臣為首的總務省、法務省、外務省、財務省、文部科學省、厚生勞動省、農林水產省、日本經濟產業省、國土交通省、日本環境省、日本防衛省、國家公安委員會(警察廳)等1府12省廳。
日本的行政機構是由明治維新後在中央政府實行的太政官制(見日本政治制度)演變而來的。中央行政機構(內閣)根據天皇的敕令建立,國家的最高行政權屬於天皇,而不屬於內閣。內閣下屬行政機構稱為「省」。
20世紀30年代以來,為適應日本帝國主義對外擴張的需要,內閣下屬各省的行政機構有過若干變動。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廢除了天皇集權制的敕令內閣,實行議會內閣制。日本行政機構根據國際協議的規定和國家政治、經濟形勢發展的需要,進行過多次改革。1952~1953年確立了現行日本行政機構的雛型。
(6)日本主管經濟的部門叫什麼擴展閱讀
日本地方政府採取地方自治形式,統稱為地方自治體。
日本地方行政機構,有一都(東京都)、一道(北海道)、二府(大阪府、京都府)、43個縣。它們的辦事機構稱為廳,行政首長稱為知事。每個都、道、府、縣下設若干市、町、村。市的辦事機構稱役所,町、村的辦事機構稱役場(公所),行政首長稱市長、町長、村長。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日本行政機構
㈦ 請問,日本有多少各部門,部長稱謂又叫什麼
日本的省相當於我們的部,省的長官可以稱「大臣」,相當於「部長」;廳的級別比省低,相當於我們的總局。
還有,防衛廳已經升格為防衛省。
內閣官房:(日文:ないかくかんぼう;英文:Cabinet Secretariat)相當於我們中央書記處、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的綜合職能,但職權更大些。是日本內閣所置的行政機關,負責整理閣議(內閣會議)事項、內閣的庶務,以及對各部門的施政作出總合調整。內閣官房長官兼國務大臣,是首相的左右手,往往會參與首相的組閣過程。
國家公安委員會:相當於我們的公安部。警察廳只不該委員會下屬的一個部門。
總務省:(そうむしょう、Ministry of Internal Affairs and Communications)其主要管理范圍包括了行政組織、公務員制度、地方行財政、選舉制度、情報通信、郵政事業、統計等。
厚生勞動省:是日本負責醫療衛生和社會保障的主要部門,厚生勞動省設有11個局,主要負責日本的國民健康、醫療保險、醫療服務提供、葯品和食品安全、社會保險和社會保障、勞動就業、弱勢群體社會救助等職責。以及7個部門,在衛生領域,其涵蓋了我們的衛生部、食品葯品監管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的醫療服務和葯品價格管理、勞動社保部的醫療保險、民政部的醫療救助、國家質檢總局的國境衛生檢疫等部門的相關職能。
國土交通省:(Ministry of Land, Infrastructure, Transport and Tourism)其業務范圍包括國土計劃、河川、都市、住宅、道路、港灣、政府廳舍營繕的建設與維持管理等。相當於我們的國土資源部、交通部、水利部、鐵道部等部門。
外務省:相當於我們的外交部。
防務省:相當於我們的軍委和國防部。
財務省:也稱大藏省。相當於財政部。
經濟產業省:(日文:経済產業省、けいざいさんぎょうしょう)隸屬日本中央省廳。前身是通商產業省。它負責提高民間經濟活力,使對外經濟關系順利發展,確保經濟與產業得到發展,使礦物資源及能源的供應穩定而且保持效率(經濟產業省設置法3條)。相當於我們的商業部。
農林水產省:(日文:のうりんすいさんしょう,英文: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Forestry and Fisheries of Japan.),簡稱農水省。農林水產省所管轄的包括了農業畜產業、林業、水產業、食物安全、食物穩定供應、振興農村。
法務省:(日文:法務省ほうむしょう、英文:Ministry of Justice)是維持基本法制、制定法律、維護國民權利、統一處理與國家利害有關的訴訟的行政機關。在一般情形下,國務大臣由法務大臣來升任。在大日本帝國憲法時期,司法省是法務省的前身。
文部科學省:(Ministry of Ecation, Culture, Sports, Science and Technology,英文簡稱MEXT),是日本中央政府行政機關之一,負責統籌日本國內教育、科學技術、學術、文化、及體育等事務。2001年1月6日起由原文部省及科學技術廳合並而成。相當於我們的文化部、教育部、科技部、體育總局、宣傳部等部門。
環境省:相當於我們的環境保護部
㈧ 日本的總務省是負責什麼的部門
總務省是日本中央省廳之一,是在2001年中央省廳再編中新誕生的政府機關,是由總務廳、郵政省、自治省「三合一」而來的部門。其主要管理范圍包括了行政組織、公務員制度、地方行財政、選舉制度、情報通信、郵政事業、襪穗統計等。是部長級的,中國沒有類似的職務,算是身兼國務院辦公廳和幾個部委的負責人。
內閣官房才是日本內閣所置的行政機關,負責整理閣議(內閣會議)事項、內閣的庶務,以及對各部門的施政作出總合調整。以內閣總理大臣為主任,內閣官房長官(兼國務大臣)統括事務。內閣官房長官有時被稱為「總理的賢內助」,每每在新總理組織內閣的時候,首先被總理任命,作為首相的左右手,而參與組閣過程。
省是日本的行政機構,和我國的國務院各「部」相近。「總務省」相對於我們的國務院辦公廳。
2001年嘩好歷日將原有的1府22省改編為1府12省廳:
原來的總理府、經濟企劃廳、沖繩開發廳合並為內閣府;郵政省、總務廳、自治省合並為總務省;文部亂搜省和科學技術廳合並為文部科學省;運輸省、建設省、國土廳、北海道開發廳合並為國土交通省;厚生省、勞動省合並為厚生勞動省;大藏省改名為財務省;通產省改名為經濟產業省;環境廳升格為環境省。法務省、外務省、農林水產省、防衛廳、國家公安委員會不變。其中內閣府的級別高於其他12省廳,有權協調各省廳之間的事務。
㈨ 日本國家機構的"省",相當於中國的哪些"部委" 日本的國家機構,政治制度,跟中國有哪些區別(差異)
日本是採用立憲君主制的立憲君主制國家,但有共和制,君主制,民主制等其他說法
日本的中央行政機關有:
內閣----(國務院)
內閣官房
內閣法制局
安全保障會議----(中央國家安全領導小組)
人事院
內閣府----(公安部,監察部)
總務省----(工業和信息化部)
法務省----(司法部)
外務省----(外交部)
財務省----(財政部)
文部科學省----(教育部,科技部,文化部)
厚生勞動省----(民政部,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農林水產省----(農業部)
經濟產業省----(國土資源部,商務部)
國土交通省----(鐵道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環境省----(環境保護部)
防衛省----(國防部,國家安全部)
會計檢查院----(審計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