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海關報關表怎麼填
Ⅰ 出境海關申報單怎麼填
出境海關申報單填寫如下:
1、出口口岸:貨物經海關放行出境的最後一個關境口岸的名稱;
2、經營單位:填明對外簽訂或執行出口合同的中國境內企業或單位的全稱;
3、指運港:站貨物預定最後到達的港口_城市的全稱;
4、合同協議號:填具本報單貨物的合同號碼_包括年份_字軌_編號及附件號碼;
5、貿易方式:目前使用白色《出口貨物報關單》申報出口的貨物,一般有以下幾種貿易方式,可視具體情況選擇填報;一般貿易:國家間、國際組織無償援助和贈送的物資、邊境小額貿易;對外承包工程貨物:租賃貿易,易貨貿易,出料加工貿易,其他貿沒彎易。
進出境快件報關的流程:
1、快件的報關和查驗應當在運營人所在地海關辦公時間和專門監管場所內進行,如需在海關辦公時間以外或專門監管場所以外進行需事先商得海關同意,並向海關無償提供必需的辦公場所及必備的設施;
2、進境的快件,應當在運輸工具申報入境後24小時內向海關辦理報關手續;出境的快件,應當在運輸工具離境前4小時向海關辦理報關手續。
綜上所述,報關是履行海關進出境手續的必要環節之一,報關是指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進出境運輸工模襲具的負責人、進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者他們的代理人向海關辦理貨物、物品或運輸工具進出境手續及相關海關事務的過程,包括向海關申報、交驗單據證件,並接受海關的監管和檢查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申報管理規定》第二十五條
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受委託的報關企業到海關現場辦理接單審核、徵收稅費及驗放手續時,應當遞交與電子枯碼悶數據報關單內容相一致的紙質報關單、國家實行進出口管理的許可證件以及海關要求的隨附單證等。
第二十六條
向海關遞交紙質報關單可以使用事先印製的規定格式報關單或直接在A4型空白紙張上列印。進口貨物紙質報關單一式五聯:海關作業聯、海關留存聯、企業留存聯、海關核銷聯、證明聯(進口付匯用)。出口貨物紙質報關單一式六聯:海關作業聯、海關留存聯、企業留存聯、海關核銷聯、證明聯(出口收匯用)、證明聯(出口退稅用)。
Ⅱ 報關單怎麼填
一、正面回答
報關單怎麼填?
1、出口口岸:填寫海關放行貨物出境的我國國境口岸名稱;
2、經營單位:填寫對外簽訂或執行出口貿易合同的中國境內企業或單位的名稱;
3、指運港:填寫本批貨物預定最後運達港口、機場或車站;
4、合同:填寫本批貨物合同協議的詳細年份、字頭和編號及附件號碼等。
二、分析
進出口貨物報關單是指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關規定的格式對進出口貨物的實際情況做出書面申明,以此要求海關對其貨物按適用的海關制度辦理通關手續的法律文書。在對外經濟貿易活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地位。
三、報關單的分類有幾種?
1、進口貨物報關單;
2、出口貨物報關單;
3、紙質報關單;
4、電子數據報關單等。
Ⅲ 怎樣填寫報關單,有什麼技巧
進口貨物報關單欄目填寫方法
進口貨物報關單(白色一般貿易)
進口貨物報關單(粉紅色進料加工專用)
進口貨物報關單(淺藍外商投資企業專用)
進口貨物報關單(淺綠色來料加工、補償貿易專用)
1﹑ 進口口岸﹕ 填明貨物在中國的進境地點名稱(第一口岸)。如文錦渡﹑廣州等。可從提單上查悉。
2﹑ 經營單位﹕ 填明對外簽訂並執行合同的中國境內企業或單位的名稱。要填寫全稱。中外雙方僅執行技術合作項目﹐未成立合作經營企業的﹐應填報參加該項目的境內單位。捐贈進口物資﹐應填報直接受贈單位。委託報關企業代辦報關手續的﹐應填委託單位名稱。
3﹑ 收貨單位﹕ 填明進口貨物最終收貨使用單位名稱及所在地。
一般有三種情況﹕
- 直接接受外貿公司調撥的收貨單位。
- 委託有進口權的公司進日貨物的單位。
- 自行從國外進口貨物的單位。
同一批貨物有兩個以上收貨單位的﹐應填報收貨量最大的單位。
4﹑ 合同(協議)號﹕ 填明本批貨物合同(協議)的詳細年份﹑字軌和編號及附件號碼。根據進口合同查填。
5﹑ 批准機關及文號﹕ 本批貨物如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進口或領有進口許可證的﹐應填明批准文號或許可證號碼。如果批准文號﹑許可證號碼不止一個﹐應逐一填寫。
6﹑ 運輸工具名稱及號碼﹕ 填明載運貨物進口的船隻名稱﹑汽車/火車號碼/車次。空運或郵寄只填「空運」 或「郵運」字樣。應填報實際進入中國國境的運輸工具名稱及號碼。進境人員隨身攜帶貨物進境﹐應以所乘坐的交通工具確定填報。
7﹑ 貿易性質(方式)﹕ 填明本報單貨物的貿易性質。
目前﹐使用白色《進口貨物報關》申報進口貨物﹐一般有以下幾種貿易方式﹐可視具體情況選擇填報。一般貿易﹔國家間﹑國際組織無償援助和贈送的物資﹔華僑﹑港澳台同胞﹑外籍華人捐贈物資﹔寄售﹑代銷貿易﹔邊境小額貿易﹔對外承包工程貨物﹔租賃貿易﹔易貨貿易﹔出料加工貿易﹔免稅外匯商品﹔其他貿易。
8﹑ 起運國別(地區)﹕ 填明本報單貨物起始發出直接運往或在運輸中轉國中未發生任何商業性交易的情況下運往我國的國家(地區)。如貨物在運輸中轉國(地)發生了商業性交易﹐則該運輸中轉國(地)即為該貨物的起運國(地)。
9﹑ 原產國別(地區)﹕ 填明本報單貨物的生產﹑開采或製造國家(地區)。
如果產品經過其他國家加工復制﹐以最後加工的國家為原產國。原產國一般以貨物的產地證明書確定。同一批貨物﹐品種繁多﹑數量零星的﹐可以金額最大的貨物的產地確定填報。一份報關單上申報的幾種貨物如屬於不同的原產國(地區)﹐應在品名下分明填明。要填寫具體國名或地區名﹐不能籠統地填報某個地域或經濟聯合體的名稱。
10﹑外匯來源﹕ 填具購買本報單貨物所使用的外匯來源。以白色《進口貨物報關單》申報的貨物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以下幾種外匯來源填報﹕1﹒中央外匯﹔2﹒地方外匯和地方留成外匯﹔3﹒中央各部留成外匯﹔4﹒不支付外匯﹔5﹒其他。
11﹑進口日期﹕ 填具負責運載本報單貨物的運輸工具向海關申報進境的日期。
12﹑提單或運單號﹕ 填具本報單貨物的提單或運單號碼。具體填報方法為﹕海運填提單號﹔陸運填運單號﹔空運填貨運單號﹔郵運填報稅清單(包裹單)號。
13﹑運雜費及保險費/率﹕ 填具本報單貨物所需支付的運﹑雜費及保險費的金額。如果不能取得實際運雜費及保險費數字時﹐可按規定的定額率計算。
14﹑標記嘜碼﹕ 填具貨物的標記嘜碼﹐如有地點名稱的也應填寫。
15﹑包裝種類及件數﹕ 填具貨物的包裝方式及總件數。包裝種類指袋﹑箱﹑包﹑捆﹑桶等。一批貨物有多種包裝的﹐要分別填具件數。
16﹑重量﹕ 「毛重」指貨物全部重量﹐「凈重」指貨物扣除內外包裝後的自然凈重。貨物不只一
項時﹐應逐項填具重量。
17﹑海關統計商品編號﹕ 應按照《海關統計商品目錄》中的號別對應填報貨物編號﹐並將編號與貨名填寫在同一水平線上。
18﹑貨名﹑規相及貨號﹕ 填具貨物的全稱﹑規格﹑型號﹑品質﹑等級。 屬於不同商品目錄編碼的貨物﹐應份行填具。
19﹑數量﹕ 填具貨物的實際數量和數量單位。 如《海關統計商品目錄》有規定第二數量單位的貨物﹐必須同時填具第二數量。貨物不止一項時﹐應份別按商品編號填具數量。如合同規定的計量單位與《海關統計商品目錄》規定的計量單位不一致﹐應進行換算﹐然後按海關統計商品目錄規定的計量單位填報。
20﹑成交價格﹕ 填具合同訂定的成交單價﹑總價和價格條款並註明幣制。如是CIF條款成交的﹐要註明CIF到達境內口岸的地點名稱。如不止一項貨物﹐應份別填報單價﹑總價。
21﹑備注﹕有關需要述明的問題在此欄填具。
22﹑集裝箱號﹕ 如屬集裝箱運輸的﹐應將集裝箱數量及每個集裝箱的號碼在此填具。
23﹑隨附單據﹕ 填具隨本報單遞交的單據名稱及份數。
24﹑申報單位(蓋章)﹕ 填具辦理貨物申報手續的單位全稱﹐並加蓋印章。報關員的姓名﹑報關員證的號碼﹑聯絡電話號碼也應一並填具。
25﹑申報日期﹕填具向海關申報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