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公司怎麼交營業稅
1. 企業營業稅怎麼算
1、你們掛靠了總公司,以總公司的名義簽下工程合同,假設合同金額為100萬元,則此合同總共應交營業稅為:
100
*
3%
=
3萬元。(其他還有印花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因為金額較小,所以這里暫時忽略不討論)
2、按照該份合同,建築工程的納稅義務人為總公司,但是實際施工方是你,所以實際情況其實是你們總公司交了這3萬元營業稅後,再向你方收取。這里稅法上叫做稅負轉嫁,就是稅收的實際負擔者由總公司轉到了你們公司。
3、照你說的來看,你們承接了工程之後,應該也是分包給其他人來做的,他們做好之後把工程結算給你們,然後你們公司付分包款。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建築業的總承包人將工程分包或者轉包給他人,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額減去付給分包人或者轉包人的價款後的余額為營業額計算營業稅。同時,總承包人在與分包方辦理已完工程價款結算時,應以與分包方結算的工程價款為依據計算並代扣代繳其營業稅。因此,100萬的工程,如果你分包了60萬元出去,那麼你們公司應交營業稅為(100-60)*3%
=
1.2萬元,分包的施工隊應交營業稅為
60
*
3%
=
1.8
萬元,由你們公司代扣代繳。
4、可見,總數3萬元的營業稅是不變的,只是稅負的實際承擔者有所不同,施工隊來找你要錢的時候,你完全可以跟他說自己部分的稅自己付。但是每當我和很多搞建築的老闆討論這個話題的時候,他們都會告訴我:分包出去給這些人做的時候,價錢已經是壓得不能再低了,如果再要他們自己交稅,他們就會把工錢提高,那到頭來還是一個數。仔細一想這也是實話。沒法,所以到頭來這3萬稅錢還是得你自己背。
5、如何把你的稅負轉嫁
我見過很多施工單位在把結算交給甲方的時候,結算書上面都是這樣寫的:材料***元
機械費***元
人工費***元
營業稅***元
防洪費***元
堤圍費***元
合計***元
這樣一結算,其實就已經是讓甲方替乙方把稅錢給交了。
這樣再以上面的例子做分析,如果你和甲方簽下來的是一份100萬元的包死合同,就是說甲方給100萬就把工程款包死,其他啥都不管,那你只有在這100萬里把稅錢交了。但是如果簽的是按實結算合同,那麼你在最後結算的時候就可以做點小手腳,這樣寫:料+工+機=101萬元
營業稅3.03萬元
工程造價合計:104.03萬元
這樣的話,一旦對方公司主管和財務人員不熟悉稅法的話,你的詭計就得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