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買紅酒需要哪些手續
Ⅰ 從國外進口紅酒,需要哪些文件和手續
進口瓶裝葡萄酒現行稅率(所徵收的稅項,以人民幣交納):
1、 關稅:14% (關稅:CIF ×14%);稅率需根據不同的HS編碼確定,因此需提企業供相應的HS編碼,或告知是否是鮮葡萄釀制、是否蒸餾酒、是否裝入兩升以上的容器詳細信息以便歸類。
2、 增值稅:17% (增值稅:(CIF+關稅額)×17%);
3、 消費稅:10% (消費稅:[(CIF +關稅額)/ (1~10%)]×10%)。
四、辦理「中文注冊商標」
進口葡萄酒經營企業應到當地商品檢驗檢疫局領取表格,准備下列申報文件:
1、 企業營業執照;
2、 葡萄酒質量檢驗檢疫報告;
企業需將所對應的進口葡萄酒樣酒由國家商檢總局檢驗並出具檢驗報告。
3、 生產廠商《生產許可證》原印件及譯文(此證應為出產國當地的有關機構或組織出具);
4、 生產廠商《衛生許可證》原印件及譯文(此證應為出產國當地的有關機構或組織出具);
5、 生產廠商《葡萄酒生產工藝流程》原印件及譯文(只需要簡單的葡萄酒生產工藝流程說明示意,並加蓋企業印章或負責人簽署。);
6、 中文商標設計樣張。
保留原正面標簽顯示的外文並在中文標簽上必須有對應譯文,且中文品名字體要大於外文品名字體。樣張必須是原樣大小,可以是彩色列印件。
以上資料齊備後,通過當地商檢局上報國家商檢局審核批准,發放「中文注冊商標批准書」,一款酒對應一個商標。如果一款酒再申請一個商標,葡萄酒的中文名稱不得相同。而如果申報的中文名稱已有重復的,需要另外起名。
進口葡萄酒到岸報關清關的程序
食品飲料的進口到岸手續是先商檢後海關。假如商檢關未過,貨物不準入關,要被退回。
商檢要在貨物監管區對所申報貨物進行核對:包裝是否符合標准,中文注冊商標是否完備。另外還要對貨物文件進行審核,包括出口國出具的衛生免疫證、產地證、質量保證書等等。對於葡萄酒以「托」來打包包裝的,如果是採用木托,還必須審核出口國出具的「熏蒸證明」。另外,就是對貨物進行抽檢。一般是按貨物總數的千分之一進行抽檢。檢驗是否符合國家進口食品衛生標准,另外剩餘的抽檢樣品備存。
在商檢檢驗完畢後,同時進行海關申報納稅。程序和其他進口貨物一樣。要注意的主要是海關審價人員對所申報進口葡萄酒到岸價真實性的審查。這一點必須要准備一些說服資料,以免海關不信任並且由海關定價(當然會比原申報價高很多),造成企業的沉重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