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侵華戰犯為什麼被釋放
『壹』 為什麼新中國成立之後,中國釋放了全部日本戰俘
1956年—1964年
中國釋放全部日本戰俘:外交大環境下的特殊決定
一端是中國人的博大胸襟,一端是日本戰犯的改過自新,「寬恕之花」在中日之間遍地開放國際先驅導報記者於冬發自北京
「1939年,我進入在哈爾濱的731部隊,那一年我剛15歲。我參與了培養和製造細菌的行動,也參加了對中國人活體解剖的過程,奪去了很多人的生命。」2007年的一個冬日,戰後已經多次來中國謝罪的筱冢良雄再次來到遼寧。陪同這位84歲老人的,還有23名日本友人。筱冢良雄希望能夠在有生之年再次懺悔自己的罪行,感謝中國人民的寬容與人道。「中國人民卻寬恕了我們,促使我們良心發現反省罪行,讓我們從『鬼』變成了人。」自1956年起,包括筱冢良雄在內的1109名日本戰俘全部被中國政府釋放。
解密檔案透露釋放戰犯原因
中國優待、乃至無條件釋放全部戰俘,在戰後歷史上是絕無僅有的。
中國外交部解密檔案透露了中國政府釋放日本戰俘的深層原因:「考慮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已經10年,中日兩國所處的地位已經有了重大變化,中國政府現在決定在近期內把握大方針,處理這批日本戰爭犯罪分子。」當時,中美關系持續惡化,中蘇關系也出現下滑跡象。因此,採取寬大處理的方針,將有助於中日關系正常化和推動國際形勢走向緩和。
1954年1月,中共中央指示最高人民檢察院成立了東北工作團,具體負責對日本戰犯的偵查審訊工作,中國政府審慎地開始了釋放日本戰犯的進程。1956年4月25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4次會議通過了《關於處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國戰爭中戰爭犯罪分子的決定》。1956年3月,周恩來總理指示被免予起訴的日本戰犯分三批釋放。隨著審訊工作的進程,在幾年裡,戰俘們相繼回到了日本。直到1964年3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將關押在撫順的最後三名日本戰俘齊藤美夫、富永順太郎、城野宏,裁定予以提前釋放。宣告在中國的1109名日本戰俘全部被釋放。
請採納答案,支持我一下。
『貳』 被中國特赦的日本戰犯,回到日本後下場如何呢
其實真正的日本戰犯,就是那些參與了侵華戰爭的日本主要戰犯,除了最大的幾個頭目在東京審判被量刑之後,在中國戰場上的那些罪魁禍首們在新中國成立之前就已經都被審判處決了。當時負責處決他們的是中華民國,新中國成立之後的日本戰犯其實是蘇聯交給我們的。
所以這部分人,大部分一回到日本就隱姓埋名,對當年被關押到中國戰犯所的事情絕口不提,甚至連戰俘聚會都不參加,就想消失了一樣,安靜的消失在世界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