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反腐機構有哪些
A. 反腐敗的國際組織有哪些
國際反貪局。
國際反貪局聯合會是2006年在中國北京成立的第一個以各國反貪機構為成員的國際反腐敗組織,宗旨是積極推動《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有效實施;任務是加強各國反貪污賄賂機構在打擊貪污賄賂犯罪方面的國際合作。
2013年11月24日,國際反貪局聯合會第七次年會暨會員代表大會在巴拿馬城閉幕。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再次當選國際反貪局聯合會主席。曹建明於2010年11月5日、2013年11月24日兩次當選國際反貪局聯合會主席。
B. 日本凍卵機構有哪些
日本的凍卵機構建議選擇大阪菲特力醫院,他們的成功率很高的生殖中心的囊胚培養率都可以接近50%。而且大阪菲特力醫院的創始人是日本關西地區「試管嬰兒之父」,1985年就做出了試管嬰兒,比中國早了好幾年。很高興您能一直採納我的回答,希望一直為您提供幫助
C. 奈及利亞的反腐機構名稱是啥
簡稱:FCC。根據科威特2012年第24號法令組建的科威特國家反腐敗總局日前致函科政府各部委,要求其指定2名有經驗官員作為與該局的聯系人,標志該局已經正式開始運轉。
用FCC,奈及利亞的人都知道這個部門的。具體的意思是:金融犯罪調查局。分別在首都,拉各斯,卡諾,以及大部分的州首府有事機構。
反貪污賄賂局是依法授權的法定偵查機關,具有偵查權,可以開展專項偵查工作和強制措施。最高檢察院2015年新設「反貪污賄賂總局」。
(3)日本的反腐機構有哪些擴展閱讀;
職責;
1、反貪污賄賂總局是最高人民檢察院直屬的內部機構。
2、負責指導全國檢察機關查辦貪污賄賂、挪用公款、巨額財產來源不明、隱匿境外存款、私分國有資產等刑事案件和預審工作,私分沒收的財產;
3、參與重大貪污賄賂案件的偵查;
4、直接立案偵查國家重大貪污賄賂犯罪案件;
5、組織、協調、指導查辦嚴重貪污賄賂犯罪案件。
D. 日本政府部門有那些
1.內閣部門16個。具體是:內閣官房,內閣法制局,人事院,內閣府,復興廳,總務省,法務省,外務省,財務省,文部科學省,厚生勞動省,農林水產省,經濟產業省,國土交通省,環境省,防衛省。
根據《日本國憲法》規定:國家的行政權屬於內閣。內閣是日本的最高行政機構,一切重要決策皆由內閣制定和執行。內閣總理大臣也稱首相,是最高行政首腦,由國會提名經議員選舉產生,並經天皇任命。
2.獨立機構1個:會計檢查院。
(4)日本的反腐機構有哪些擴展閱讀:
1.日本的行政機構是由明治維新後在中央政府實行的太政官制演變而來的。中央行政機構(內閣)根據天皇的敕令建立,國家的最高行政權屬於天皇,而不屬於內閣。內閣下屬行政機構稱為「省」。
2.內閣官房:即政府辦公廳,是內閣執行行政事務的主要助手,主管內閣的日常事務,調查,搜集國內外情報,研究審議內外政策,為內閣決策提供根據。內閣官房長官由總理大臣任命,是內閣中掌握實權的人物。下設有參事官室,審議官和調查官室。
3.內閣法制局:是內閣的法律顧問和咨詢機關,主要負責審查有關法律案,政令案,條約案,並向內閣申述意見,以及其他有關法制的事項。法制局長官雖然不是內閣成員,但可以出席內閣所有會議,發揮重要作用。
4.人事院:是協助內閣管理人事行政的獨立性機構,負責主持國家公務人員的考試,晉升,任免,決定其職別,薪俸等事項。人事官不受內閣更迭的影響,保護相對穩定性。人事院由人事官組成人事會議,下設事務總局,專管人事院的業務工作。
E. 日本官場貪污現狀
因為和某個公司有關系,和他們的高級職員一起喝酒,喝完了坐進計程車的時候,人家遞過來一紙袋土產,似乎是很平常的往來。但是打開來看感覺就會迥然不同。比如,一次為了祝賀某個事務所開業,回來的時候覺得土產的紙袋子有點兒重,打開一看,竟然是日元紙幣紮成的捆包,一百萬元一包,一共十包……
「先生,請收下吧,區區薄禮,讓您笑話啦。」說著遞過來漂亮的包裝袋,看起來彷彿裡面是羊羹一類的小吃,但上面貼著紅色的標簽「車馬費」。
哦,那就肯定是錢啦。車馬費可不是五萬十萬的數目,一給就是一百萬。
剛開始當檢察官的時候,經常這樣對嫌疑犯發問:「想想清楚啊,一百萬這樣的數目,你會不知道花到哪裡去了?」那時候是真的認為犯人不說實話,而後來我才發現,隨著地位的提高,我自己也經常記不起來某個一百萬是花在什麼地方了。
這是日本前檢察官田中森一回憶上個世紀六七十年代日本貪賄風氣最為糜爛之時自己的生活。
田中森一1971年開始擔任檢察官,因為工作優異,被調入東京地方檢察廳特搜部,專門查辦重大貪污瀆職等案件。在查案時以精明干練,剛直不阿著稱,被稱做「東京地檢的鬼判」。1987年突然退職,轉為律師,為山口組等黑社會組織服務。由於他熟悉法律界的情況,被稱做「黑社會的保護神」。2000年,田中因石橋產業案件被捕入獄。他的紀實體自傳《反轉———黑社會的保護神》深刻揭露了日本政界與不良商人、黑社會勾結的現象,在日本民間引起很大反響。
2007年,該書被列為日本最暢銷圖書。
家族化加劇了腐敗的滋生
幾乎和所有國家在大發展時期遇到的問題一樣,日本在經濟騰飛時期,也產生了貪賄橫行的現象。社會財富迅速增加,為腐敗提供了生長的土壤。日本政府官員的裙帶化、家族化,更加劇了這一進程。腐敗帶來的社會不公,也引發了民間極大不滿。
日本的腐敗,最主要的現象就是商業賄賂。日本一些商業組織或黑社會團體,經常給可能當選的政黨送交大筆資金錶示支持,也變相成為這些政黨的僱主,迫使其當選後為自己的利益服務,被稱做「政治獻金」。
政界與商界通過政治獻金等方式形成利益團體,商人在工程承包等方面獲得利益,官員則暗地分紅。
由於這種團體的能量極大,經常可以操縱選舉,在若干選區形成世襲的勢力。這種現象到今天依然屢見不鮮,例如如今風頭正勁的民主黨巨頭小澤、鳩山,最近都爆出政治獻金丑聞,使本來局勢明朗的選舉變得撲朔迷離。由此也可看出日本民間對貪賄問題的深惡痛絕。
1976年,日本前首相田中角榮因洛克西德行賄案被捕,可說是在日本引發了超級地震。雖然這一案件背後有政治因素的作用,但是道貌岸然的首相與貪污受賄聯系在一起,如同導火線,引發了日本朝野對貪賄問題的爆發。從此以後,在輿論的監督下,日本政府切實加強了對商業賄賂的控制和打擊。
立體反貪體系:從文化到制度
今天在世界輿論中,日本的公務員有比較好的聲譽。在日本國內,公務員作為擔保人、借款人的時候,也比其他職業的人員更受信任。
日本公務員之所以有良好的形象,離不開嚴格的管理和監督。在日本生活的華人也能夠感受到日本政府對公務員要求的嚴格。究其原因,大約與他們獨特而有效的反貪措施有關,經過幾十年的錘煉,日本已經形成了一套立體化的反貪賄體系。
這個反貪賄體系,帶有獨特的日本特色,是植根於日本獨特的民族文化和政治文化的土壤之中的。這個體系,主要包括高效獨立的司法機構,獨到的監察體制,較為完善的法律體系,以及社會輿論監督。
獨立的司法機構,指的是日本的司法部門獨立於國會和政府機構,辦案不受其控制和干擾。所以法官比較有可能對有貪污行為的政治家進行有罪判決,並不容易遭到報復。東京地方檢察廳和大阪地方檢察廳設有「特搜部」,主要實施對於高級官員涉案的調查。
特搜部的全稱是特別搜查部,是日本檢察機關下的一個機構,專門調查偵辦巨額逃漏稅、重大經濟犯罪、公職人員的貪污瀆職,為日本打擊政界、商界不法活動的主力。
田中角榮的案件可能是第一個明顯體現出獨立司法機構重要性的案件。他的案件是一個帶有準家庭背景的受賄案件,因為他所涉及的賄賂都是通過其多年的一個情人秘書經手的。日本民間認為,正是因為司法部門不是政府機構一部分,所以在查處官員的貪污賄賂行為中,即便面對涉及家族共同貪污賄賂這類困難的案件,司法部門也能夠窮追不舍,最終完成調查。
而日本的官員監察體系的確比較獨到。與大多數國家不同,日本政府沒有獨立的監察機構,而是通過各部門內部的官房廳進行「自肅」監察。日本各政府部門的內部監察比較嚴格,這是因為一旦內部監察失效,就有直接進入法律程序的危險,這是行政系統無法控制的,將對該部門的聲譽和業績造成重大打擊。看似監督層次薄弱,實際上卻類似於責任制,反而強化了監督的力度。
作為日本獨特的國情,官員多出自政治世家,彼此之間的聯系千絲萬縷,彼此的相互了解比較深入。受到人權觀念的限制,反貪賄部門對於官員家族共同犯罪的調查有較多限制。但是貪污案件往往是貪污官員通過家族成員進行的,因此日本在上個世紀80年代開始,對貪污案件的調查開始涉及官員親屬。
但日本政府的部門內部流行家長製作風。下級對上級的服從性極強,具有很強的封建家長制特點,所以,政府部門內部上級對下級的管束較嚴,監察則自由度更高,有利於預防和把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
較為完善的法律體系,指的是日本法律對於商業賄賂,不但在刑法中有完整的條文,而且根據實際情況,不斷進行調整,使其更加具有針對性。例如,針對一些官商勾結、建立關系網的現象,日本刑法設有「單純受賄罪」。只要有公職,拿了和公職有關的對方的錢,或者開口要求對方給錢,就是犯罪;而是否給對方辦事,則在所不論。日本的政府工程競標是貪賄的一大溫床,所以,日本專門制定有「公共工程公平競標妨害罪」,來處理官員在這種情況下的犯罪現象。這些針對性極強的修正,盡量避免了法律落後於犯罪的情況,隨時堵死可能發生的漏洞。
日本的社會輿論監督,對於防止官員家族性犯罪,更有微妙的作用。首先,日本民眾痛恨貪賄行為,因此公眾輿論對自己的監督作用十分看重。而東方式官員的特點(美國學者本尼迪克特在其研究日本民族文化心理的名著《菊與刀》中,稱「東方的官員有貪污的傳統」。作者注),又使民眾對官員通過家庭謀取私利疑慮重重。於是,每當官員當選,新聞界就會在最快的時間里提供出該官員的親屬關系圖來進行發表,連日本首相也不例外。比如任何一任首相剛剛開始任職,新聞界就會公布其曾祖父以下的各家聯姻情況和親屬關系圖,從而讓首相的社會關系一目瞭然。
而日本新聞界有著狗仔隊的傳統精神,對公眾人物的「騷擾」更是達到肆無忌憚的程度,首相或高官的車輛被記者24小時隨時跟蹤,其人只要出現在公眾場合,哪怕是下車走向台階的瞬間,都會被記者的問題「干擾」。這種情況下記者為了能聽清官員的回答,還會想方設法把耳朵貼近對方的嘴巴。以至於有日本首相曾對記者說:「請你離得遠一點,我對你這樣的大個子男人沒有興趣……」在這種透明度之下,官員即便想進行某種違法活動,其顧慮也較高。
在這樣的反腐體系下,自上個世紀90年代前期開始,一系列的政治獻金巨案受到揭露,甚至幾屆日本首相都因為涉及黑金案件而倒台,對整治日本的政界空氣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高官腐敗卻能「金蟬脫殼」
然而,在今天日本社會,商業賄賂的案件仍然層出不窮,形成了公務員形象廉潔,但高級官員不斷被抓住黑手的奇特現象。
究其原因,與日本政界一個特殊的現象有關,那就是「官」與「吏」的嚴格分開。所謂官吏分開,指的是日本目前的公務員,包括掌管權力的高級官員,和執行具體行政職能的普通公務員。後者受到嚴格制度的限制,甚至遭到國民投訴都可能丟掉飯碗,所謂日本的政府官員清廉,其實印象就來自於他們。但是具體掌管權力的高級官員,盡管也受制於限制普通公務員的法律規定,由於地位不同,這種約束的作用不大。盡管近年來嚴厲打擊令其有所收斂,但是他們與黑社會、財閥的傳統勾結,又使其很難擺脫這條生命線。
這些高級官員採取的收受商業賄賂形式往往十分狡詐,使司法界難以輕易將其處置。例如多次發生過案件發生後官員將責任推諉到秘書身上,而秘書則按照東方「士為知己者死」的原則承擔全部責任,盡管大家都知道是怎樣一回事,但對受賄官員仍然無法處理。
最典型的一個案子,大約就是東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捲入的賄賂案。行賄方水谷建設公司總裁水谷功借口慶祝當選,在2005年9月於宴會上向眾議員石原弘高提供2000萬日元的「賀儀」。這筆大大超出普通賀儀含義的禮金頗讓人困惑,因為作為一個稚嫩的初次當選的眾議員,實在看不出水谷功這樣做有什麼理由。但假如看看石原弘高的家庭就讓人有所領悟———石原弘高正是位高權重的石原慎太郎的第三個兒子。而且,此後報道中提供的照片,更揭示石原慎太郎本人也參加了這次獻金的宴會。
這樣一個社會影響很大的案件,卻無法處理下去,因為石原父子拋出了石原弘高的秘書,令其辭職當替罪羊,結果安然逃脫法律的懲處。
2009年3月3日,東京地方檢察廳特別搜查部以涉嫌違反《政治資金規正法》為由,逮捕了日本最大在野黨民主黨代表小澤一郎的首席秘書大久保隆規。之後的5月11日,小澤一郎正式宣布辭去民主黨代表職務,以消除其秘書涉嫌的政治獻金丑聞給民主黨造成的負面影響。但至今,雖然各種議論紛紛,尚未見到小澤接受司法調查的任何消息。
由此可見,日本的廉政建設,仍然是一個讓人頭疼的話題。
資料
日本的檢察制度
日本雖是君主立憲制國家,但其國家機構的設置受美國影響很大,在天皇之下實行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權分立。檢察機關作為行政序列的組成部分,設置於法務省,但不是法務省的職能機構,而是具有相當獨立性的特別行政機關,法務省對檢察廳只進行一般性的指導和協調,不能直接指揮檢察官和案件查辦。
檢察人員分為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和檢察技術官三類,均作為中央公務員,依法進行規范和嚴格的管理。
在檢察機關的設置上,根據日本檢察廳法規定,各級檢察廳的設置與各級法院的設置嚴格對應。全國共設立四級檢察廳,分別是最高檢察廳、高等檢察廳、地方檢察廳和區檢察廳。上下級檢察廳之間實行垂直領導,下級檢察廳只對上級檢察廳負責,不受其他行政機關和地方政府制約。
日本實行檢察官起訴壟斷和起訴便易制度,檢察官擁有很大的權力。實踐中,很多案件由檢察官決定作不起訴處理。為了有效防止檢察官獨斷專行或濫用不起訴權,加強對檢察官行使權力的監督制約,日本從二戰以後就建立了檢察審查會制度。檢察審查會是監督檢察官行使不起訴權的一個專門性組織,設置在各地方法院及地方法院分院內部。檢察審查會由從選民中隨機產生的11名檢察審查員組成,同時產生1名候補檢察審查員,任期為6個月。凡具有選舉權的公民,都有資格被選舉為檢察審查員。
檢察審查會的職權有兩項:一是依法定程序對檢察官作出的不起訴決定是否妥當進行審查,作出是否應再行提起公訴的議決;二是對改進檢察事務向有關的檢察廳長官提出建議和勸告。但這兩項職權目前都是彈性的,對檢察官不具有約束力
F. 日本有類似國內檢察院一樣的公訴機構嗎有的話怎麼說管理體制是怎樣的
公檢法(公安;檢察院;法院),這三個機構是任何一個法制國家都有的機構,日本是三權(行政;司法;立法)分立,互不幹涉,各自獨立的,不是上下級關系,而是平級關系。也就是說,即使是行政最高長官內閣總理大臣,犯法一樣抓你沒商量。其中檢察院屬於司法,檢察官只對上級負責,同時,上級不能幹涉檢察官獨立辦案,從而保證司法的公正性。如果你是位檢察官,在你辦案的時候,總理和天皇都干涉不了你的。當然,這也只是理論上的,也不是百分之百絕對的。
けんさつ‐ちょう【検察庁】
G. 中國的反貪機構有哪些
中國的反貪機構包括黨內機構:紀檢委,行政機構:監察部門,司法機關:檢察院反貪局。同時,審計等部門也負有部分反貪職能。紀檢委監察局一般是一套人馬,反貪局是檢察院的內設機構。舉報只需向紀檢委或檢察院舉報即可。檢察院舉報電話是12309(全國統一)。紀檢委和檢察院都受黨委領導,檢察院獨立性比紀檢委稍強,但有些地方的檢察院反貪局受制於紀檢委。
H. 請問,日本鬼子駐華機構有哪些
日本大使館本館
地址: 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東街1號
日本國駐上海總領事館
中國上海萬山路8號
〔別館 領事部門〕
中國上海市延安西路2299號
上海世貿大廈13F
〒510064 廣州市環市東路368號花園大廈1-3樓510064
日本國駐沈陽總領事館
地址: 沈陽市和平區十四緯路50號
日本國駐重慶總領事館
重慶市渝中區鄒容路68號大都會商廈37樓
日本國駐沈陽總領事館常駐大連辦事處地址:大連市西崗區中山路147號森茂大廈3樓
日本國駐青島總領事館
中國・山東省青島市香港中路59號
在香港日本國總領事館
香港中環康樂廣場8號交易廣場第一座46樓及47樓
簽證部 (46樓)
地 址 日本國總領事館之簽證部位於香港中環交易廣場第一座46樓。
I. 日本有沒有反貪污機構啊
NHK : 有滴~...比較類似的機構...應該是附屬於檢查庁的...特別捜査部 (= とくべつそうさぶ)...他們主要是針對...政治貪汚...大型逃稅...經濟犯罪等的全國性重大案件...他們有獨立的搜查杈力...在日本...他們被稱作 "日本最強の搜查機關" (= 日本最強の捜査機関)...在東京都...大阪市...跟名古屋市的檢查庁里...他們各有1個總部........
J. 日本政府機構都有哪些都是管哪方面的
日本內閣為最高行政機關,由內閣總理大臣(首相)和分管各省、廳(部委)的大臣組成。現將日本部分機構名稱和官銜做簡要介紹。
厚生勞動省:由厚生省和勞動省合並而成,主要職能是負責全國的醫療衛生、社會保險、食品安全監督、就業以及勞動生產安全保障等,相當於我國的衛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以及民政部所承擔的工作。
文部科學省:由原文部省和科學技術廳合並而成,主要分管全國的初等和高等教育、文化藝術和科學技術的研發和推廣運用等工作。相當於我國的教育部、文化部、科學技術部以及國防科工委所承擔的工作。
國土交通省:主要負責日本全國的國土資源保護和開發、公路交通的建設和管理,鐵道交通的監管及氣象、地震的預報和預防等方面的工作。另外,負責海上交通安全、船舶出入港口以及打擊海上走私和犯罪等工作的海上保安廳也隸屬於國土交通省。該省主管的業務范圍基本上相當於我國的國土資源部、交通部、鐵道部、國家旅遊局和負責海岸警備、海上安全的武警部隊等的工作。
內閣官房長官的職務十分重要,是僅次於內閣總理大臣(首相)的第二號人物。總理大臣出國訪問或因故不能管理國家,基本上都由內閣官房長官代理行使首相許可權,被稱為政府的「大管家」。
日本有1都1道2府43縣,屬於同一級別的地方最高行政機構,其行政首長稱為知事。東京都知事相當於北京市市長,但東京都還下屬20多個市,所以習慣上稱東京都知事,而不譯成東京市市長。
本世紀30年代到40年代中期,日本的統治者崇尚以武力為支柱的所謂「資源富國主義」,悍然發動「大東亞聖戰」,侵略中國、朝鮮和東南亞國家,奴役這些國家的人民,掠奪這些國家包括礦產資源在內的寶貴財富。這實際上是推行一種強權型地緣政治掠奪戰略,與歐美列強爭奪勢力范圍,瓜分世界礦產資源。
在戰後反思時,有的日本學者曾直言不諱地稱,認為日本過去所採取的國力=軍事力量=資源實力的方針沒有錯,但方式上欠妥當,不該用露骨的、直接的領土擴張方式,應該用含蓄、間接的方式進行全球資源再分配。因此戰後,日本不得不轉換方式,一方面,通過「經濟/技術援助」等措施改善與資源國的關系;另一方面,組建「石油公團」、「金屬礦業事業團」等促進性機構,制定和執行鼓勵政策,全力支持日本公司的跨國礦業經營(包括各種直接和間接的財政、金融、稅收和技術、信息服務等手段)以及通過財團參股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的戰略,重新擠進各資源國;同時建立戰略礦產儲備,以備不時之需。
日本以這種方式,建立起了多條渠道、多種方式的保障礦產資源長期穩定供應的機制和體制,促進市場機制與海外礦產勘查開發工作結構的完善和優化,實現有效獲取海外礦產原料的目標。日本實施礦產全球戰略的主要措施是:政府、企業、事業共同努力,各自發揮自己的作用並發揮三者之間的良性互動作用,建立礦產資源全球供應系統,培育具國際競爭力的礦業跨國經營隊伍,形成一大批海外礦產資源基地,確保其礦產的穩定、長期和安全供應。具體包括:
(1)將促進利用海外礦產資源,保障礦產資源的安全供應列為國家礦業政策的首要目標,通過財政、金融、稅收等多種手段全方位鼓勵礦業跨國經營,從政治、外交等不同角度支持和促進在海外建立礦產資源供應基地。·建立海外礦產資源風險勘查補助金制度;·對礦業跨國經營給予優惠貸款和貸款擔保以及其他融資便利條件;·對礦業跨國經營實行稅收優惠;·通過「資源外交」手段,為企業的礦業跨國經營掃清障礙;·鼓勵礦產原礦進口,限制深加工產品進口。
(2)組建專門機構,包括「石油公團」和「金屬礦業事業團」,大力推行「技術援助/經濟援助及合作計劃「,建立全球礦產資源信息網路,為企業的礦業跨國經營提供全方位支持。為了推進海外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日本特別成立了金屬礦業事業團(1963年)和石油公團(1967年)。這些准政府性質的機構,直接或間接地參與日本海外礦產資源勘查開發事務,特別是對日本企業的礦業跨國經營通過全方位支持。主要包括:·建立全球礦產資源信息網路;·通過技術合作和經濟援助/合作,降低企業在海外勘查開發的風險;·在海外開展基礎地質調查,承擔項目前期風險,引導企業選點;
(3)日本跨國礦業公司通過不同方式參與全球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特別是通過「以協作求發展」的戰略,與國際投資機構、有歐美背景的跨國礦業公司及資源國公司加強合作,在礦產資源全球配置中占據有利位置。·以協作求發展,注意加強與國際性金融機構、有歐美背景的跨國礦業公司及資源國當地公司合作;·對海外有前景的礦產地,加強直接投資(股本參與),簽訂長期穩定供應合同;·實行財團方式經營,這是日本企業在海外經營的慣用伎倆;·積極追逐礦業權市場,通過戰略聯盟、聯合經營協議、選擇權協議等,積極追逐礦業權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