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軍銜是怎麼分類
⑴ 日本軍銜怎麼稱呼
舊日本陸軍軍銜分為將宮、佐官、尉官、准士官、下士官和兵,計6等16級。佐官相當於校官,准士官相當於准尉,下士官相當於軍士。
按照日本的稱謂,16級次序為:大將、中將、少將、大佐、中佐、少佐、大尉、中尉、少尉、准尉、曹長(上士)、軍曹(中士)、伍長(下士)、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根據1906年頒布的《海軍軍人之名稱及階級表》,日本海軍的軍銜分為將官、上長官(校官)、士官(尉官)、准士官(准尉)、下士(軍士)和卒,計6等18級。下士官以上的等級與陸軍相同,兵的等級比陸軍多兩級,分為一等、二等、三等、四等、五等水兵。
⑵ 日本軍銜是怎麼分的拜託了各位 謝謝
你好。 以日本為代表的少數亞洲國家和地區,如韓國、台灣、泰國軍隊實行的是「東亞型」軍銜制。「東亞型」軍銜的特點是不設元帥,軍官分將、校、尉3等9級,上將為最高軍銜,是世界各類軍銜制中軍官等級最少的一種。日本海軍軍銜設6等17級。將官設3縱:一級海將(相當於中將)、二級海將(中將)、海補將(少將);校官設3級:1等海佐(上校)、2等海佐(中校)、3等海佐(少校);尉官設3級:1等海尉(上尉)、2等海尉(中尉)、3等海尉(少尉);准尉設1級:海准尉;軍士設4級:海曹長(軍士長)、1等海曹(上士)、2等海曹(中士)、3等海曹(下士);士兵設4級:海士長(上等兵)、1等海士(一等兵)、2等海士(二等兵)、3等海士(三等兵)。 希望給你幫助。
⑶ 日本的軍銜制
樓上的兄弟已經回答了現在的了,我來介紹下二戰時期的,呵呵 1.按照從小到大依次為:新兵,一等兵,二等兵(以上為兵,我軍只有列兵和上等兵),伍長,軍曹,曹長(以上為軍士,分別相當於我軍99年以前的下士,中士和上士),士官生(此為軍校實習學員肩章,不是軍銜),特務曹長(相當畢業而未授銜的學員,也就是外軍的准尉),少尉,中尉,大尉(以上為尉官.分別相當於我軍的少尉,中尉,上尉),少佐,中佐,大佐(以上為佐官,分別相當我軍的少校中校和上校),少將,中將,大將(以上為將官,分別相當於我軍的少將,中將和上將),元帥(不是實際軍銜,日軍沒有元帥這一級正式軍銜,元帥是天皇授予資深而又戰功卓著的大將的榮譽稱號,正式稱謂"陸軍/海軍大將某某元帥"。有點象"軍事參議官",但是更稀有。).
2.以下為復制的,說道很清楚了.
1.班:和我軍班編制類似
日軍每班13人,包括班長、4名機槍射手和8名步槍兵。有一挺輕機槍,編制四人(指揮官、射手、兩名攜彈葯的副射手),這四人是配備自衛手槍的,在戰斗中有時也攜帶步槍(機槍射手除外); 其餘八名步槍兵,每人一支單發步槍。特別加強的部隊中,加強班會多配置一個兩人攜帶的50毫米擲彈筒。
2.小隊: 和我軍排的編制類似,但是人數更多,相當於加強排
日軍的一個小隊有前述編制的三個班和一個裝備三個擲彈筒的擲彈筒班。共54人。
3.中隊: 和我軍連的編制類似,但是人數更多,相當於加強連
日軍的一個標準的180人的步兵中隊包括:一個19人的中隊部:中隊長,執行官,3個軍士,4個衛生員,軍官的勤務兵,司號員,8個通信員),3個前述54人的小隊。
4.大隊: 和我軍團的編制類似
日軍一個標準的1100人編制的大隊包括:30人的大隊部,一個110人的運輸中隊(大車和騾馬),有的大隊將所屬的運輸中隊合並到聯隊里。四個前述的步兵中隊(一些只有3個);一個174人的機槍中隊(14人的連部和3個機槍排,1個彈葯排),每排4挺重機槍,總數12挺(有的連只有8 挺);一個55人的炮排(1個10人的排部,1個15人的彈葯班,兩個15人的炮班各裝備1門70mm九二式步兵炮),極少的部隊配備一個122人的炮連(包括一個27人的彈葯排,兩個31人的炮排各裝備2門步兵炮)。在這些少量的炮連中,極幸運的一些可以分到20MM反坦克槍的部隊,可以編成4個24人的裝備2挺反坦克槍的排,這種情況下,彈葯排要擴充為39人。
5.聯隊: 和我軍旅(副師)的編制類似
日軍的一個標準的3800人的聯隊包括一個54人的指揮部;一個121人的運輸隊(大車和騾馬),攜帶團部和直屬各連一日份的給養以及可能配屬師的野戰廚房;一個81人的彈葯排攜帶一日份的彈葯。三個步兵大隊;一個122人的炮兵中隊,包括一個25人的連部, 1個觀察班,一個31人的彈葯排,三個31人的炮排(各有2個15人的炮班,裝備1門70mm九二步兵炮)。極少數聯隊有一個364人的炮兵大隊,編兩個170人的中隊,各4門炮。聯隊屬反坦克中隊有122人:20人的連部,21人的彈葯排,3個33人的炮排(各有兩門37mm反坦克炮)。通信中隊有一個電話排(4到 6個電話班,每班3部電話,一個交換機),一個無線電排(5到8台電台),在戰斗中電話和電台配屬到各大隊和各直屬隊。聯隊的衛生系統配備很薄弱,聯隊只有2名醫生和2名衛生員,大隊有3名醫生和四個衛生員,中隊有四個衛生員。
6.師團: 和我軍集團軍的編制類似,越25000-30000人左右
日軍的師屬單位主要有:3個步兵聯隊,一個野戰炮兵聯隊,一個偵察聯隊,一個工兵聯隊,一個運輸聯隊,通訊隊。野戰炮兵聯隊編制2322人,有3個688 人的炮兵大隊,各裝備12門75mm野炮或山炮,只有一些師團將其中一個大隊替換成105mm炮。偵察聯隊編制730人,包括一個130人的聯隊部,一個130人的騎兵中隊(4個30人的排),兩個160人的摩托化中隊,1個100人的卡車運輸中隊(至少在紙面上可以運輸那兩個摩托化中隊)。這個偵察聯隊也可以被一個950人的騎兵聯隊代替。工兵聯隊編制900-10人,幾乎沒有機械裝備,只能承擔極少的任務,更專業的任務主要由配屬的獨立工兵聯隊負責。運輸聯隊的規模大體上取決於可用的卡車數量,從理論上來說,由一個卡車大隊和一個騾馬大車大隊組成。卡車大隊由2到3個中隊組成,每中隊最多有50輛載重1.5噸的卡車,許多師團都缺少卡車,一些根本就沒有。綜合日軍一個師團,有54門75MM的野炮或山炮,少數師團用12門105MM炮替換了75MM炮,卡車方面日軍最多有100-150輛卡車步兵師團所屬騎兵聯隊:下屬2個騎兵中隊,每個中隊有馬步槍123支、重機槍2挺。
騎兵師團所屬騎兵聯隊:下屬4個騎兵中隊,每個中隊有馬步槍119支、輕機槍2挺,1個重機槍中隊,下屬2個小隊,有重機槍4挺。 另附1945年日軍騎兵第4旅團編制:旅團部,本部15人、衛兵中隊80人、通訊班30人、機要人員20人,共計145人
軍銜依次為:軍司令官-大將或中將(大將很少);師團長-中將或少將(少將比較少);旅團長-少將;聯隊長-大佐
日軍一個大隊有10人左右
一般 大隊長是中佐或大佐
旅團長是少將
中隊長是中尉或大尉
跟其他國家的軍銜級別基本一致(本來就是仿德國)
日本在我國境內的部隊分關東軍 和支那派遣軍兩大集團
如果覺得不滿意還有另外一個網址可以看看:裡面介紹了旅團的情況,
http://iask.sina.com.cn/b/3204843.html?from=related
3.日軍師團長相當於我軍集團軍軍長,旅團長相當於我軍師長.
⑷ 日本軍銜的等級從大到小怎麼分
新日軍軍銜等級
1950年,日本重建軍隊,至1954年建成陸上自衛隊、海上自衛隊、航空自衛隊。重建的日軍軍銜分幹部、曹士兩大類。幹部軍銜包括將、佐、尉官3等。將官分為將一、將二、將補。將一相當於上將,將二相當於中將,將補相當於少將。佐官稱一佐(上校)、二佐(中校)、三佐(少校)。尉官稱一尉(上尉)、二尉(中尉)、三尉(少尉)。曹士稱一曹(上士)、二曹(中士)、三曹(下士)、士長(上等兵)、一士(一等兵)、二士(二等兵)、三士(三等兵))。
新日軍1970年增設了准尉,1980年又增設了曹長(即軍士長)。
目前,日軍官兵的軍銜共有6等18級。
日軍上將是最高軍銜,授予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和陸、海、空三軍參謀長;陸軍各軍長、海軍艦隊司令、空軍航空方面隊司令為中將;陸軍師長、海軍隊群司令、空軍戰斗航空團團長為少將;陸軍師參謀長、團長,海軍艦長、空軍戰斗航空團副團長等為上校;陸軍副團長、海軍副艦長、空軍飛行隊長為中校;陸車宮長為少校;陸軍連長、海軍分隊長、空軍中隊長等為上尉;陸軍排長、海軍分隊長、空軍小隊長為中尉和少校。
⑸ 請問 日本的軍銜分為哪幾種
日軍新舊軍銜制比較
1840年,日本從中國鴉片戰爭失利中得到教訓,看到了改良"兵制與兵器"的重要性。
1853年6月,美國軍艦炮擊鹿兒島。第二年,英、美、法、荷聯合艦隊又向下關轟擊。日本蒙受恥辱,決心急起直追,效法歐美,改良兵制。當時日本還處於幕府時期。幕府決定仿照西洋軍隊,組織洋式兵隊3個大隊,包括步、騎、炮兵共計13625人,"井模仿西洋兵制,規定陸海軍將校的階級"。這是日本歷史上最早設立的西歐式軍銜制度。
舊日軍軍銜等級
明治維新以後,天皇根據兵庫縣知事伊藤博文的建議,建立起中央直轄的軍隊,分為陸軍和海軍兩個軍種。
大元帥為最高統帥銜,授予天皇。當時的日本憲法規定,"天皇為陸海軍之統帥",全權"定陸海軍之編制及常備兵額,並宣戰講和及宣告戒嚴,凡有重要之軍事,皆親裁之"。
明治三十一年(1898年),日本決定廢監軍部,改設元帥府為最高的軍事咨詢機關。元帥府配備元帥若幹人,"由日本天皇就陸海軍大將中選任,頒賜元帥封號,擔任軍事顧問及檢閱陸海軍等任務"。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日本投降時止,日本共授元帥31人,其中,陸軍17人,海軍13人。
舊日本陸軍軍銜分為將宮、佐官、尉官、准士官、下士官和兵,計6等16級。佐官相當於校官,准士官相當於准尉,下士官相當於軍士。
按照日本的稱謂,16級次序為:大將、中將、少將、大佐、中佐、少佐、大尉、中尉、少尉、准尉、曹長(上士)、軍曹(中士)、伍長(下士)、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根據1906年頒布的《海軍軍人之名稱及階級表》,日本海軍的軍銜分為將官、上長官(校官)、士官(尉官)、准士官(准尉)、下士(軍士)和卒,計6等18級。下士官以上的等級與陸軍相同,兵的等級比陸軍多兩級,分為一等、二等、三等、四等、五等水兵。
新日軍軍銜等級
1950年,日本重建軍隊,至1954年建成陸上自衛隊、海上自衛隊、航空自衛隊。重建的日軍軍銜分幹部、曹士兩大類。幹部軍銜包括將、佐、尉官3等。將官分為將一、將二、將補。將一相當於上將,將二相當於中將,將補相當於少將。佐官稱一佐(上校)、二佐(中校)、三佐(少校)。尉官稱一尉(上尉)、二尉(中尉)、三尉(少尉)。曹士稱一曹(上士)、二曹(中士)、三曹(下士)、士長(上等兵)、一士(一等兵)、二士(二等兵)、三士(三等兵))。
新日軍1970年增設了准尉,1980年又增設了曹長(即軍士長)。
目前,日軍官兵的軍銜共有6等18級。
日軍上將是最高軍銜,授予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和陸、海、空三軍參謀長;陸軍各軍長、海軍艦隊司令、空軍航空方面隊司令為中將;陸軍師長、海軍隊群司令、空軍戰斗航空團團長為少將;陸軍師參謀長、團長,海軍艦長、空軍戰斗航空團副團長等為上校;陸軍副團長、海軍副艦長、空軍飛行隊長為中校;陸車宮長為少校;陸軍連長、海軍分隊長、空軍中隊長等為上尉;陸軍排長、海軍分隊長、空軍小隊長為中尉和少校。
⑹ 請問日本的軍銜制度的劃分.
二戰後,日本於1950年開始重建軍隊,至1954年建成陸,海,空三軍,稱陸上自衛隊,海上自衛隊,航空自衛隊。軍銜分幹部,曹士兩大類。其幹部仍為將,佐,尉,三等九級,但軍銜稱謂與舊日軍有所不同,將官分為將一,將二,將補,分別相當於上,中,少將;佐官稱一佐(上校),二佐(中校),三佐(少校);尉官稱一尉(上尉),二尉(中尉),三尉(少尉);曹士稱一曹(上士),二曹(中士),三曹(下士),士長(上等兵),一士(一等兵),二士(二等兵),三士(三等兵)。1970年增設准尉,1980年又增設曹長(即軍士長)。目前,日軍官兵的軍銜共有六等十八級。舊日軍 戰後自衛隊 漢譯名
大將 將一 上將
中將 將二 中將
少將 將補 少將
大佐 一佐 上校
中佐 二佐 中校
少佐 三佐 少校
大尉 一尉 上尉
中尉 二尉 中尉
少尉 三尉 少尉
准士官 准尉 准尉
曹長 軍士長
曹長 一曹 上士
軍曹 二曹 中士
伍長 三曹 下士
上等兵 士長 上等兵
一等兵 一士 一等兵
二等兵 二士 二等兵
三士 三等兵
⑺ 日本軍銜
1、二戰時的日本軍種只有陸軍、海軍,沒有空軍。航空兵分為陸軍航空兵、海軍航空兵兩類,並分別設立「陸航軍銜」和「海航軍銜」。
2、當時的天皇裕仁是「大日本帝國陸海軍大元帥」,既是名義上的、也是實際上的最高統帥,很多、絕大多數的戰爭命令和罪惡指令都是在他首肯(有時是參與制定)、用璽後,以天皇詔書、天皇訓令的形式發往佔領區、前線,再由那幫不齒於人類的、喊著「天皇萬歲」的獸兵執行的!
3、日本的陸軍元帥、海軍元帥是榮譽軍銜,是對「為大日本帝國建立了特殊功勛的陸海軍大將(上將,括弧內為現代軍語,下同)的嘉獎」。在服飾上,元帥在著常服時佩戴「元帥章」,著禮服時與一般大將在服飾上有明顯差異。
4、對於日本陸軍、海軍軍銜的細情,下面分別說明:
①、1931年至1945年期間日本陸軍軍銜,大體可分為1943年(昭和17年)以前和以後兩個時期(以下簡稱「前期」和「後期」)。
日本陸軍前期軍銜分為長官(軍官)、長官相當官(軍佐)、普通士兵、專業士兵4類。其中長官分將官、上長官(校官)、士官(尉官)3等,長官相當官分將官相當官、上長官相當官、士官相當官3等,普通士兵分准士官(准尉)、下士官(軍士)、兵3等,專業士兵分准士官相當官、下士官相當官、兵3類。
1、長官:(下文中的××為兵種或勤務名稱)
將官——陸軍大將(上將)、陸軍中將、陸軍少將;
上長官——陸軍××大佐(上校)、陸軍××中佐(中校)、陸軍××少佐(少校);
士官——陸軍××大尉(上尉)、陸軍××中尉、陸軍××少尉;
2、長官相當官:
將官相當官——陸軍××總監(中將)、陸軍××監(少將);
上長官相當官——陸軍一等××正(上校)、陸軍二等××正(中校)、陸軍三等××正(少校);
士官相當官——陸軍一等××官(上尉)、陸軍二等××官(中尉)、陸軍三等××官(少尉);
3、普通士兵:
准士官——陸軍××特務曹長(准尉);
下士官——陸軍××曹長(上士)、陸軍××軍曹(中士)、陸軍××伍長(下士);
兵——陸軍××上等兵、陸軍××一等兵、陸軍××二等兵;
4、專業士兵:
准士官——陸軍××上等工長(准尉);
下士官——陸軍××一等×工長(上士)、陸軍××二等×工長(中士)、陸軍××三等×工長(下士);
兵——陸軍××上等兵、陸軍××一等兵、陸軍××二等兵。
同時,按照日本官位的分類,日本軍人(包括陸軍、海軍)還分為敕任官、奏任官、判任官、卒4類。對這4種稱謂分別介紹如下:敕任官——按日本天皇的敕書任命的官員,分為3等,大將為一等敕任官,中將為二等敕任官,少將為三等敕任官;奏任官——由陸軍大臣奏請天皇批准、再由陸軍大臣任命的官員,分為6等,大佐為一等奏任官,中佐為二等奏任官,少佐為三等奏任官,大尉為四等奏任官,中尉為五等奏任官,少尉為六等奏任官;判任官——由聯隊(團級)以上部隊長官判定任命的官員,分為4等,特務曹長為一等判任官,曹長為二等判任官,軍曹為三等判任官,伍長為四等判任官;卒——由大隊(營)、中隊(連)等分隊長官任命的兵卒,分為3等,上等兵為一等卒、一等兵為二等卒、二等兵為三等卒。
日本陸軍前期軍銜中,將官無兵種區分,上長官、士官區分憲兵、步兵、騎兵、炮兵、工兵、航空兵、輜重兵。長官相當官區分經理部主計(軍需)、衛生部軍醫、衛生部葯劑(司葯)、獸醫部獸醫、軍樂部樂長(只設士官相當官,分為陸軍一等樂長、陸軍二等樂長、陸軍三等樂長3級)。普通士兵區分憲兵(最低為陸軍憲兵上等兵)、步兵、騎兵、炮兵、工兵、航空兵、輜重兵。專業士兵區分炮兵鞍工、炮兵槍工、炮兵火工、炮兵鍛工、工兵木工、工兵機工、工兵電工、經理部計手(軍需部門士兵)、經理部縫工、經理部靴工、衛生部看護長和看護兵、衛生部磨工長和磨工兵(專門從事制葯、配葯的士兵)、獸醫部蹄鐵工,軍樂部樂手的稱謂更獨特:陸軍樂長補[准尉]、陸軍一等樂手[上士]、陸軍二等樂手[中士]、陸軍三等樂手[下士]、陸軍樂手補[上等兵]。
為適應戰爭的需要,陸軍軍銜制度在1943年進行了很大調整:將長官改稱士官;將大將改為親任官(由天皇親自任命,頒發任命書和大將軍銜標志);上長官改稱佐官;原士官改稱尉官;合並原來各種繁雜的軍銜區分為士官、士兵兩類;取消了監、正、官、工長等軍銜稱謂,統一了軍銜稱謂;單獨設立技術部軍銜;將法務人員改為士官;將特務曹長軍銜改稱准尉,仍為一等判任官;增設兵長軍銜,為一等卒,以下類推。具體設置如下:
士官:
將官——大將(上將)、中將、少將;
佐官——××大佐(上校)、××中佐(中校)、××少佐(少校);
尉官——××大尉(上尉)、××中尉、××少尉;
士兵:
准士官——××准尉;
下士官——××曹長(上士)、××軍曹(中士)、××伍長(下士);
兵——××兵長、××上等兵、陸軍××一等兵、陸軍××二等兵;
兵種勤務設置:
兵科官兵:憲兵設憲兵大佐至憲兵上等兵,一般兵種設大將至二等兵,陸軍航空兵設陸航中將至陸航二等兵;
技術部官兵:兵技(一般兵種技術勤務)設兵技中將至兵技二等兵,航技(陸軍航空兵技術勤務)設航技中將至航技二等兵;
經理部官兵:主計人員(軍需財務)設主計中將至主計伍長,縫工設縫工准尉至縫工伍長,裝工設裝工准尉至裝工伍長;
衛生部官兵:軍醫士官設軍醫中將至軍醫少尉,葯劑士官設葯劑中將至葯劑少尉,齒科醫士官(牙醫)設齒科醫少將至齒科醫少尉,衛生官兵(醫務勤務人員)設衛生大尉至衛生二等兵,療工(護理人員)設療工准尉至療工伍長;
獸醫部官兵:獸醫士官設獸醫中將至獸醫少尉,獸醫務官兵(獸醫勤務人員)獸醫務少佐至獸醫務伍長;
法務部(軍法)士官:法務中將至法務少尉;
軍樂部官兵:軍樂少佐至軍樂二等兵。
當時日本陸軍的常服軍銜標志,1938年以前使用肩章,以後使用領章,1943年後,士官(軍官)、准士官(准尉)另加袖章。其領章、肩章的銜級表達方式一致:將官滿金底,大將(上將)三顆櫻星、中將二顆櫻星、少將一顆櫻星;佐官(校官)金邊(指肩章、領章的兩條長邊,下同)二杠,大佐(上校)三顆櫻星、中佐(中校)二顆櫻星、少佐(少校)一顆櫻星;尉官金邊一杠,大尉(上尉)三顆櫻星、中尉二顆櫻星、少尉一顆櫻星;士官生(軍校學員,不是軍銜)金邊;准士官(准尉)金邊一杠無星;下士官(軍士)一杠,曹長(上士)三顆櫻星、軍曹(中士)二顆櫻星、伍長(下士)一顆櫻星;兵以櫻星多寡區分銜級,兵長一杠無星、上等兵三顆、一等兵二顆、二等兵一顆,新兵(不是軍銜)無星。邊、杠用金屬絲或絲線刺綉,櫻星用銅制。
陸軍的兵種勤務以勤務色和專業符號區分,勤務色在1938年前體現在領章上、1938年以後體現在M形胸章上:憲兵黑色、步兵紅色、騎兵萌黃色、炮兵黃色、工兵青色、航空兵天藍、輜重兵藍色、衛生部深綠色、獸醫部紫色、經理部茶色、法務部白色、軍樂部紺青色。專業符號中,火工為燃燒的圓形炮彈、號兵軍號、靴工鞋拔子、築壘地域部隊炮台和炮筒、槍工槍管橫截面和來復線、鞍工馬鞍、鍛工鏨子、木工鋸條、磨工葯臼子、縫工剪子、機工齒輪、電工閃電。
當時日本陸軍的職務編制軍銜:
陸軍大臣——元帥、大將;
陸軍參謀長——元帥、大將;
總軍(1945年計劃編成,未及實現即投降,相當於方面軍)司令官——元帥、大將,
總軍參謀長——大將、中將;
軍(集團軍)司令官——大將,
軍參謀長——中將;
方面軍(軍)司令官——中將,
方面軍參謀長——少將;
師團長(師長)——中將,
師團參謀長——少將、大佐;
旅團長(旅長)——少將、大佐,
旅團參謀長——大佐、中佐;
聯隊長(團長)——大佐、中佐,
副聯隊長(副團長)——中佐、少佐;
大隊長(營長)——少佐、大尉;
中隊長(連長)——大尉、中尉;
小隊長(排長)——中尉、少尉;
司務長——准尉、曹長;
小隊副(副排長)——曹長、軍曹;
分隊長(班長)——軍曹、伍長;
組長——伍長、上等兵。
②、二戰時期日本海軍軍銜的軍人類別區分與陸軍不同,分為士官(軍官)和特務士官、准士官、下士官、兵(以上四類統稱海軍士兵)兩類,其中後者又分成1944年以前、以後兩個時期。
海軍士官軍銜:
將官——海軍大將(海軍上將)、海軍××中將、海軍××少將、海軍代將(海軍大佐擔任少將職務,相當於海軍准將);
佐官——海軍××大佐(海軍上校)、海軍××中佐(海軍中校)、海軍××少佐(海軍少校);
尉官——海軍××大尉(海軍上尉)、海軍××中尉、海軍××少尉;
士官中區分兵科將校(兵種軍官)和××科將校相當官(勤務軍官)。1944年以前,兵科將校中分兵科(海軍大將至海軍少尉)、航空科(海軍航空大佐至海軍航空少尉)、機關科(行政勤務人員,海軍機關大佐至海軍機關少尉)3種,××科將校相當官中分軍醫科(海軍軍醫中將至海軍軍醫少尉)、葯劑科(海軍葯劑少將至海軍葯劑少尉)、主計科(海軍主計中將至海軍主計少尉)、造船科(海軍造船中將至海軍造船少尉)、造機科(航海機械監理人員,海軍造機中將至海軍造機少尉)、造兵科(海軍兵器監理人員,海軍造兵中將至海軍造兵少尉)、水路科(航海人員,海軍水路大佐至海軍水路少尉)7種。
1944年以後,兵科將校中分兵科(海軍大將至海軍少尉)、航空科(海航中將至海航少尉)2種,××科將校相當官中分軍醫科、葯劑科、主計科、技術科(海軍技術中將至海軍技術少尉)、齒醫科(海軍齒醫少將至海軍齒醫少尉)、法務科(海軍法務中將至海軍法務少尉)、軍樂科(海軍軍樂少佐至海軍軍樂少尉)、看護科(海軍衛生少佐至海軍衛生少尉)8種。
1944年以前的海軍士兵軍銜:
特務士官——海軍××特務大尉、海軍××特務中尉、海軍××特務少尉,特務士官是為保留士兵中的技術骨幹而在海軍中專設的,有點類似我軍現代的高、中級技術士官;
准 士 官——海軍××兵曹長;
下 士 官——海軍一等××兵曹、海軍二等××兵曹、海軍三等××兵曹;
兵——海軍一等××兵、海軍二等××兵、海軍三等××兵、海軍四等××兵。
海軍中的一、二、三等兵與陸軍的上、一、二等兵同級。科別(兵種勤務)區分為兵科、航空科、機關科、主計科、軍樂科、看護科,如海軍特務大尉、海軍航空特務少尉、海軍機關兵曹長、海軍二等主計兵曹、海軍一等軍樂兵、海軍三等看護兵等。
1944年以後的海軍士兵軍銜:
特務士官——海軍××大尉、海軍××中尉、海軍××少尉;
准 士 官——××兵曹長;
下 士 官——上等××兵曹(原一等兵曹)、一等××兵曹(原二等兵曹)、二等××兵曹(原三等兵曹);
兵——××兵長、××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這時的科別區分也簡化為兵科、主計科、技術科、軍樂科、看護科5種,在兵科中又細分為一般兵、飛行兵、整備兵、機關兵、工作兵5種(特務士官只設兵科1種),如海軍大尉(軍銜標志與士官中的海軍大尉不同)、海航中尉、海軍主計少尉、技術兵曹長、上等軍樂兵曹、一等看護兵曹、二等飛行兵曹、整備兵長、上等水兵(一般兵)、二等機關兵、三等工作兵等。
⑻ 日本的軍銜制度是怎麼樣的
1931年至1945年期間日本陸軍軍銜,大體可分為1943年(昭和17年)以前和以後兩個時期(以下簡稱「前期」和「後期」)。 一、二戰時的日本軍種只有陸軍、海軍,沒有空軍。航空兵分為陸軍航空兵、海軍航空兵兩類,並分別設立「陸航軍銜」和「海航軍銜」。 當時的天皇裕仁是「大日本帝國陸海軍大元帥」,既是名義上的、也是實際上的最高統帥, 二、日本陸軍前期軍銜分為長官(軍官)、長官相當官(軍佐)、普通士兵、專業士兵4類。其中長官分將官、上長官(校官)、士官(尉官)3等,長官相當官分將官相當官、上長官相當官、士官相當官3等,普通士兵分准士官(准尉)、下士官(軍士)、兵3等,專業士兵分准士官相當官、下士官相當官、兵3類 1、將官相當官:將官——大將(上將)、中將、少將; 2、上長官相當官:佐官——××大佐(上校)、××中佐(中校)、××少佐(少校); 3、士官相當官:尉官——××大尉(上尉)、××中尉、××少尉; 4、普通士兵: 准士官——陸軍××特務曹長(准尉); 下士官——陸軍××曹長(上士)、陸軍××軍曹(中士)、陸軍××伍長(下士); 兵——陸軍××上等兵、陸軍××一等兵、陸軍××二等兵; 同時,按照日本官位的分類,日本軍人(包括陸軍、海軍)還分為敕任官、奏任官、判任官、卒4類。對這4種稱謂分別介紹如下:敕任官——按日本天皇的敕書任命的官員,分為3等,大將為一等敕任官,中將為二等敕任官,少將為三等敕任官; 奏任官——由陸軍大臣奏請天皇批准、再由陸軍大臣任命的官員,分為6等,大佐為一等奏任官,中佐為二等奏任官,少佐為三等奏任官,大尉為四等奏任官,中尉為五等奏任官,少尉為六等奏任官; 判任官——由聯隊(團級)以上部隊長官判定任命的官員,分為4等,特務曹長為一等判任官,曹長為二等判任官,軍曹為三等判任官,伍長為四等判任官; 卒——由大隊(營)、中隊(連)等分隊長官任命的兵卒,分為3等,上等兵為一等卒、一等兵為二等卒、二等兵為三等卒。 三、陸軍軍銜制度在1943年進行了很大調整:將長官改稱士官;將大將改為親任官(由天皇親自任命,頒發任命書和大將軍銜標志);上長官改稱佐官;原士官改稱尉官;合並原來各種繁雜的軍銜區分為士官、士兵兩類;取消了監、正、官、工長等軍銜稱謂,統一了軍銜稱謂;單獨設立技術部軍銜;將法務人員改為士官;將特務曹長軍銜改稱准尉,仍為一等判任官;增設兵長軍銜,為一等卒,以下類推。具體設置如下: 士官: 將官——大將(上將)、中將、少將; 佐官——××大佐(上校)、××中佐(中校)、××少佐(少校); 尉官——××大尉(上尉)、××中尉、××少尉; 士兵: 准士官——××准尉; 下士官——××曹長(上士)、××軍曹(中士)、××伍長(下士); 兵——××兵長、××上等兵、陸軍××一等兵、陸軍××二等兵; 四、當時日本陸軍的常服軍銜標志,1938年以前使用肩章,以後使用領章,1943年後,士官(軍官)、准士官(准尉)另加袖章。其領章、肩章的銜級表達方式一致:將官滿金底,大將(上將)三顆櫻星、中將二顆櫻星、少將一顆櫻星;佐官(校官)金邊(指肩章、領章的兩條長邊,下同)二杠,大佐(上校)三顆櫻星、中佐(中校)二顆櫻星、少佐(少校)一顆櫻星;尉官金邊一杠,大尉(上尉)三顆櫻星、中尉二顆櫻星、少尉一顆櫻星;士官生(軍校學員,不是軍銜)金邊;准士官(准尉)金邊一杠無星;下士官(軍士)一杠,曹長(上士)三顆櫻星、軍曹(中士)二顆櫻星、伍長(下士)一顆櫻星;兵以櫻星多寡區分銜級,兵長一杠無星、上等兵三顆、一等兵二顆、二等兵一顆,新兵(不是軍銜)無星。邊、杠用金屬絲或絲線刺綉,櫻星用銅制。 五、當時日本陸軍的職務編制軍銜: 陸軍大臣——元帥、大將; 陸軍參謀長——元帥、大將; 總軍(1945年計劃編成,未及實現即投降,相當於方面軍)司令官——元帥、大將, 總軍參謀長——大將、中將; 軍(集團軍)司令官——大將, 軍參謀長——中將; 方面軍(軍)司令官——中將, 方面軍參謀長——少將; 師團長(師長)——中將, 師團參謀長——少將、大佐; 旅團長(旅長)——少將、大佐, 旅團參謀長——大佐、中佐; 聯隊長(團長)——大佐、中佐, 副聯隊長(副團長)——中佐、少佐; 大隊長(營長)——少佐、大尉; 中隊長(連長)——大尉、中尉; 小隊長(排長)——中尉、少尉; 司務長——准尉、曹長; 小隊副(副排長)——曹長、軍曹; 分隊長(班長)——軍曹、伍長; 組長——伍長、上等兵。 六、二戰時期日本海軍軍銜的軍人類別區分與陸軍不同,分為士官(軍官)和特務士官、准士官、下士官、兵(以上四類統稱海軍士兵)兩類,其中後者又分成1944年以前、以後兩個時期。 軍官等級與陸軍基本一致,只在軍銜前加海軍。 區別主要為士兵軍銜: 1944年以前的海軍士兵軍銜: 特務士官——海軍××特務大尉、海軍××特務中尉、海軍××特務少尉,特務士官是為保留士兵中的技術骨幹而在海軍中專設的,有點類似我軍現代的高、中級技術士官; 准士官——海軍××兵曹長; 下士官——海軍一等××兵曹、海軍二等××兵曹、海軍三等××兵曹; 兵——海軍一等××兵、海軍二等××兵、海軍三等××兵、海軍四等××兵。 海軍中的一、二、三等兵與陸軍的上、一、二等兵同級。科別(兵種勤務)區分為兵科、航空科、機關科、主計科、軍樂科、看護科,如海軍特務大尉、海軍航空特務少尉、海軍機關兵曹長、海軍二等主計兵曹、海軍一等軍樂兵、海軍三等看護兵等。 1944年以後的海軍士兵軍銜: 特務士官——海軍××大尉、海軍××中尉、海軍××少尉; 准士官——××兵曹長; 下士官——上等××兵曹(原一等兵曹)、一等××兵曹(原二等兵曹)、二等××兵曹(原三等兵曹); 兵——××兵長、××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附:二戰日本陸軍軍銜(只能發一幅,海軍無法一起貼進來)
⑼ 日本軍銜等級
將官:大將、中將、少將;
佐官:大佐、中佐、少佐;
尉官:大尉、中尉、少尉;
准士官;
下士官:曹長、軍曹、伍長;
士兵: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日本自衛隊現行軍銜設6等18級:
將官:將一、將二、將補;
佐官:一佐、二佐、三佐;
尉官:一尉、二尉、三尉;
准尉;
曹:曹長、一曹、二曹、三曹;
士:士長、一士、二士、三士。
(9)日本的軍銜是怎麼分類擴展閱讀:
明治維新以後,天皇根據兵庫縣知事伊藤博文的建議,建立起中央直轄的軍隊,分為陸軍和海軍兩個軍種。
日本軍銜中大元帥為最高統帥銜,授予天皇。當時的日本憲法規定,天皇為陸海軍之統帥,全權定陸海軍之編制及常備兵額,並宣戰講和及宣告戒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