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殖民台灣多少年
『壹』 台灣什麼時候是日本的殖民地
1895年建國後,大約佔領了50年
『貳』 台灣被日本佔領多少年
應該是50年吧,1895年簽定《馬關條約》,割讓台灣,1945年抗日勝利
『叄』 台灣被日本殖民多少年
l894年日本發動甲午戰爭,翌年清政府戰敗.1895年清政府派李鴻章為代表與日本伊藤博文首相簽定了<馬關條約>,割台灣島與日本期限為99年.消息傳出後,舉國同憤,反對割台;台灣全省「哭聲震天」,鳴鑼罷市。協理台灣軍務的清軍將領劉永福等率軍民反抗日本的侵佔.堅持了5個多月的戰斗,歷經大小百餘仗,使日本侵略者付出了慘重的代價,但終遭失敗。1945年日軍二戰失利投降,台灣回歸.
台灣淪為日本的殖民地達50年之久。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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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台灣被日本佔領歷史
1894年(清光緒20年),中國與日本因為朝鮮主權問題而爆發甲午戰爭。次年3月20日,戰況呈現敗象的中國,派出李鴻章為和談代表,並以全權大臣身份赴日本廣島與日本全權大臣議和。到達之後,李鴻章要求先停戰,但談判沒有結果。最後清政府被迫於1895年4月17日與日本簽訂《馬關條約》,清廷一方面承認朝鮮獨立;另一方面也將遼東半島、台灣全島及澎湖列島割讓予日本。
台灣割讓予日本的記載為馬關條約第二條之內:「第二、割讓台灣全島及其附屬諸島嶼;第三、割讓澎湖列島,即英國格林威治東經一百一十九度至一百二十度,及北緯二十三度至二十四度間的各島嶼。
另外,第五條亦有如下之文字:日清兩國政府於本約批准交換後,立即各自派遣一名以上之委員赴台灣省,實施該省之讓渡事務,但需於本約批准交換後二個月內,完成上述之讓渡。」因為此條約,台灣被迫進入了日本統治時期,成為日本殖民地。而該和談經過亦史稱台灣割讓或乙未割台。
1895年6月2日,中國全權代表李經方與日本任命的台灣總督樺山資紀在停泊於基隆海面的日艦「橫濱」號完成了台灣交接手續,而台灣人民則以「台灣民主國」的名義,發誓「願人人戰死而失台,決不願拱手而讓台」,在台灣島上與日軍展開數月的殊死斗爭,是為台灣人民反割台斗爭,又稱「乙未戰爭」。
另外,雖然清廷因為戰爭失敗才割讓台灣,但日本謀取台灣的武力攻佔方式,中國大陸學者稱之為占據。台灣日據時期為1895年至1945年之間台灣島被日本殖民的時期。
(4)日本殖民台灣多少年擴展閱讀:
日本侵佔台灣50年,政治上施行高壓統治,經濟上進行大肆掠奪,文化上實行同化政策,給台灣,給台灣人民帶來了漫長而深重的災難,這是不爭的事實。
如果說日本人在台灣搞了一點所謂的「現代化建設」,那也是為其殖民擴張野心服務,把台灣當作其「南進」的跳板。不錯,阿里山高山鐵路是日本人建造的,但是當年殖民者建造這條鐵路,絕對不是造福當地百姓,而是為了更多更便捷地掠奪阿里山上珍貴的樹木。
如今的阿里山,那些青苔斑駁的樹墩還比比皆是,似乎在無聲地控訴它們遭受的滅頂之災。台灣曾是「樟樹王國」,1918年日本總督府曾對台灣的樟樹進行清點,歷時6年完成統計,共計180萬棵。但是到了1945年台灣光復,台灣的天然樟樹早被殖民者掠奪殆盡。
日本人在台灣是一度推行稻米增產改良,但其目的是為了解決國內的糧荒,在殖民統治時期,台灣米一半以上被運到日本,台灣人青黃不接的時候只能吃紅薯葉。
日本人到了台灣之後,禁私塾,設學校,是在「推行」教育,殊不知他們搞的是「皇民化」教育,想在文化上切斷台灣與大陸的聯結。廢漢語,改名姓,只能信奉日本神明,不許供奉媽祖、關公,而且,日本人、台灣人不能同校,台灣人上大專院校只能學理工農醫,不許學文科,因為學文科容易引起「思想上的變化」。
歷史事實樁樁件件,不勝枚舉,說明一個道理,日本殖民統治是台灣之禍,而非台灣之福。
『伍』 請問台灣什麼時候被日本佔領
台灣是在1895年4月被日本佔領的。
1894年(清光緒20年), 日本下關的「春帆樓」:甲午戰爭戰後和談處 中國與日本因為朝鮮主權問題而爆發甲午戰爭。
次年3月20日,戰況呈現敗象的中國,派出李鴻章為和談代表,並以全權大臣身份赴日本廣島與日本全權大臣議和。到達之後,李鴻章要求先停戰,但談判沒有結果。
最後清政府被迫於1895年4月17日與日本簽訂《馬關條約》,清廷一方面承認朝鮮獨立;另一方面也將遼東半島、台灣全島及澎湖列島割讓予日本。
1945年8月14日,日本天皇發表終戰詔書,二戰結束。台灣確定結束日據時期。
(5)日本殖民台灣多少年擴展閱讀:
台灣同大陸的淵源深厚而久遠。遠古時代台灣與大陸相連,約幾百萬年前由於地殼運動,部分陸地下沉,海水進入,形成台灣海峽,台灣島才與大陸分離。
隨著15、16世紀的地理大發現,世界進入海權時代,歐洲新興的海權國家紛紛往亞洲拓展勢力。
鄭成功是鄭芝龍之子,1624年生於今日本長崎縣平戶市, 早年以廈門為根據地起兵抗清,被南明永曆帝封為延平王。因進攻南京受挫,後回師廈門大修船艦,傾力籌劃驅逐侵據台灣的荷蘭人,收復國土。
明鄭政權末期與清政府處於軍事對峙狀態,逐步演變成地方割據政權。1683年7月8日,清政府派福建水師提督施琅率水陸官兵2萬餘人、戰船200餘艘,從銅山(今屬福建漳州)向澎湖、台灣進發。清軍向澎湖守軍發起攻擊,鄭軍潰敗。鄭克塽率眾歸順清政府。至此台灣在清政府直接統治之下。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的國際協定重新肯定了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陸』 台灣是什麼時候成為日本的殖民統治呢
《馬關條約》為中國清政府和日本於1895年4月17日(光緒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簽署的條約,原名「馬關新約」,日本亦稱為下關條約或日清講和條約。包括《講和條約》十一款,《另約》三款,《議訂專條》三款,以及《停戰展期專條》兩款。《馬關條約》的簽署標志著中日甲午戰爭(第一次中日戰爭)的結束。中方代表為李鴻章和李經芳、日方代表為伊藤博文和陸奧宗光。 ●清國從朝鮮半島撤軍並承認朝鮮的「自主獨立」;清國不再是朝鮮之宗主國 ;
●清國割讓台灣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澎湖列島和遼東半島給日本;
●清國賠償日本軍費2億兩(二萬萬兩);
●清國開放沙市、重慶、蘇州、杭州為商埠;
●允許日本人在清國通商口岸設立領事官和工廠及輸入各種機器;
●彼此的最惠國待遇;
《馬關條約》簽字時的情景 ●清國不得逮捕為日本軍隊服務的人員;
●台灣澎湖內清國居民,兩年之內任便變賣產業搬出界外,逾期未遷者,將被視為日本臣民;
●條約批准後兩個月內,兩國派員赴台辦理移交手續。
●增闢通商口岸
『柒』 日本霸佔台灣多久
歷史揭秘:日本霸佔台灣50年幹了些什麼?
1895年4月17日,腐敗無能的清政府被迫與日本簽署《馬關條約》,把台灣島及其所屬島嶼、澎湖列島等地的主權讓與日本。《馬關條約》是近代中國所受到的極為慘痛的一次宰割,兩岸人民世世代代辛勤耕耘開發的寶島一朝斷送。從此,中國的寶島台灣陷入日本的殖民統治長達半個世紀之久。
「大丈夫為國死,可無憾!」
割讓的消息一傳開,舉國震驚,朝野上下群情激憤,迅速掀起轟轟烈烈的反割台斗爭。台灣民眾的反應尤為強烈,人們奔走,鳴鑼罷市,擁入官署,抗議清廷賣國割台行徑,決心誓死抗日保台。4月18日,《馬關條約》簽署的第二天,台灣愛國義士丘逢甲憤而割破手指血書「拒倭守土」,並特地上書清政府廢約抗日。
在上書無效的情況下,5月25日,丘逢甲聯合台灣巡撫唐景崧組建義軍,唐景崧坐鎮台北,黑旗軍首領、清軍愛國將領劉永福駐守台南,丘逢甲則居中,准備抗擊日寇。但因組織倉促,6月7日,日軍攻佔台北,丘逢甲的義軍宣告失敗。6月17日,日軍統帥樺山資紀在台北宣布建立殖民統治政權,宣布台灣及澎湖列島「歸入大日本版圖」,並定此日為所謂的「始政日」。
日軍雖然佔領台北,但台灣人民的反抗斗爭卻更加猛烈地在全台展開。各地軍民紛紛組織義軍堅持抵抗日軍入侵。在台中門戶新竹,台灣義軍與日軍持續作戰一個多月,先後進行大小戰斗20餘次,殲敵近千名,最終因為軍械不繼,糧食斷絕,新竹失陷。繼續南下欲侵佔整個台灣的日軍,處處遇到台灣義軍和民眾的抵抗,8月底,有2000餘日軍斃命。當時,有侵略者哀嘆道:「原以為台灣不過巴掌大小之地,以一旅之眾即可一舉殲滅,而結果證明,輕信這種結論是錯誤的。」
台灣軍民的抵抗使日軍陷入泥潭,日本政府不得不派兵增援。9月中旬,日軍先後調集7萬餘人,傾巢進犯,大舉進攻台南重鎮嘉義。台灣義軍奮勇抗擊,以一當十,毫不退縮,戰斗異常慘烈。抗日義軍首領徐驤身負重傷,仍躍起高呼:「大丈夫為國死,可無憾!」壯烈犧牲。10月21日,日軍趁守軍內無糧餉、外無強援的情況下,攻陷台南,守將劉永福被迫登船退返大陸。至此,台灣人民抗擊日本佔領的有組織斗爭告一段落。
從1895年6月到10月,不畏強暴的台灣軍民前仆後繼,奮勇殺敵,在極為艱難的條件下譜寫了可歌可泣的抗日保台篇章。日本侵略者付出了慘重代價,北白川宮能久親王和第二旅團長山根信誠被擊斃,4800名日軍被打死,近一半的日軍被打傷。日方曾有記載:「不論何時,只要我軍一被打敗,附近村民便立刻變成我們的敵人。每個人,甚至年輕婦女都拿起武器來,一面呼喊著,一面投入戰斗。我們的對手非常頑強,絲毫不怕死。他們隱藏在村舍里,當一所房子被炮火摧毀,他們就鎮靜地轉移到另一所房子里去,等一有機會就發動進攻。」
「總督命令即為法律」
1895年11月18日,樺山資紀向日本大本營報告,台灣全島完全平定。然而,台灣人民反抗日本殖民統治的斗爭卻沒有停息。為了鎮壓台灣起義,實施殖民統治,從1895年至1919年間,日本派出7任軍人總督,進行殘酷的軍人專政。
1896年3月,日本將台灣劃歸拓殖省管轄,頒布《台灣總督府條例》及相關條例,規定「在台灣,總督命令即為法律」的獨裁製度。為配合這種總督制度,日本在台灣又建立了特殊的警察制度,在台灣全島布設警察網,州、廳、市、郡乃至街道都有警察部門,警察以日本人為主體,負責各類政務。警察遍及台灣社會的各個角落,成為伸入台灣民眾日常生活的鬼魘和直接屠殺台灣民眾的劊子手。從此,台灣成為名副其實的警察社會。以1902年為例,全台設有10個廳、97個支廳、992個派出所,以後最多時各類警察機構達到1500餘處,警察1.8萬餘人。在台灣的經濟發達地區,每隔兩三公里就有一個警察機構,每300人就配有一名警察。日本警察所到之處,殺人放火,姦淫擄掠。當時,台灣民間嚇唬小孩兒有一句慣用語:「大人來啦!」所謂「大人」就是指當時的凶惡的日本警察。
作者:滿臉是牙牙2008-8-31 02:03 回復此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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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歷史揭秘:日本霸佔台灣50年幹了些什麼?
為鎮壓台灣此起彼伏的各地起義,日本派了大量軍隊、憲兵和警察維持秩序。1897年,日軍實行「三段警備法」,將全島分為三個地帶:「安全帶」主要指一些大城市和大村落,由警察負責治安;「不穩帶」是義軍經常出沒的地區,由憲兵和警察協同警備;「危險帶」是抗日義軍駐守區域,由軍隊警備,輔以憲兵進行討伐。這一措施進一步加強了日本殖民者對台灣人民的武力統治。
1898年,日本殖民當局又實施「保甲條例」,將保甲設為警察軍事統治的輔助組織,規定10戶一甲,10甲為一保,全保全甲內部連坐,只要一甲之內某戶出現「犯罪」,同甲戶的人都會受懲罰。這種毫無道理的連坐案件在日據時代年年都有數百例。另外,日軍還組織壯丁團,接受警察當局指揮、監督,成為日軍剿殺抗日義軍的炮灰。到1943年,全台共設保6074個,設甲5.8萬個,控制戶數達50餘萬戶;壯丁團團丁最高時達到13萬多人。這樣,保甲制度以一種「以台制台」的方式控制和奴役台灣民眾,成為日本殖民者對台灣統治的重要手段。 「總督命令即為法律」
1895年11月18日,樺山資紀向日本大本營報告,台灣全島完全平定。然而,台灣人民反抗日本殖民統治的斗爭卻沒有停息。為了鎮壓台灣起義,實施殖民統治,從1895年至1919年間,日本派出7任軍人總督,進行殘酷的軍人專政。
1896年3月,日本將台灣劃歸拓殖省管轄,頒布《台灣總督府條例》及相關條例,規定「在台灣,總督命令即為法律」的獨裁製度。為配合這種總督制度,日本在台灣又建立了特殊的警察制度,在台灣全島布設警察網,州、廳、市、郡乃至街道都有警察部門,警察以日本人為主體,負責各類政務。警察遍及台灣社會的各個角落,成為伸入台灣民眾日常生活的鬼魘和直接屠殺台灣民眾的劊子手。從此,台灣成為名副其實的警察社會。以1902年為例,全台設有10個廳、97個支廳、992個派出所,以後最多時各類警察機構達到1500餘處,警察1.8萬餘人。在台灣的經濟發達地區,每隔兩三公里就有一個警察機構,每300人就配有一名警察。日本警察所到之處,殺人放火,姦淫擄掠。當時,台灣民間嚇唬小孩兒有一句慣用語:「大人來啦!」所謂「大人」就是指當時的凶惡的日本警察。
為鎮壓台灣此起彼伏的各地起義,日本派了大量軍隊、憲兵和警察維持秩序。1897年,日軍實行「三段警備法」,將全島分為三個地帶:「安全帶」主要指一些大城市和大村落,由警察負責治安;「不穩帶」是義軍經常出沒的地區,由憲兵和警察協同警備;「危險帶」是抗日義軍駐守區域,由軍隊警備,輔以憲兵進行討伐。這一措施進一步加強了日本殖民者對台灣人民的武力統治。
1898年,日本殖民當局又實施「保甲條例」,將保甲設為警察軍事統治的輔助組織,規定10戶一甲,10甲為一保,全保全甲內部連坐,只要一甲之內某戶出現「犯罪」,同甲戶的人都會受懲罰。這種毫無道理的連坐案件在日據時代年年都有數百例。另外,日軍還組織壯丁團,接受警察當局指揮、監督,成為日軍剿殺抗日義軍的炮灰。到1943年,全台共設保6074個,設甲5.8萬個,控制戶數達50餘萬戶;壯丁團團丁最高時達到13萬多人。這樣,保甲制度以一種「以台制台」的方式控制和奴役台灣民眾,成為日本殖民者對台灣統治的重要手段。
台灣出現「飢餓輸出」怪現象
在建立殖民統治制度的同時,日本沒有停止瘋狂的剝削和掠奪。從1895年開始,日殖民當局先後頒布了關於土地的若干條規則和條例,強佔全台94.15%的山林原野和75%的土地,台灣許多農民破產,被迫逃亡。
日本殖民當局強佔了台灣絕大部分土地和山林後,對廣大農民進行了殘酷的剝削。殖民者收取高額土地稅,實現其「農業台灣,工業日本」的殖民統治的經濟模式,全面改造台灣地區傳統的耕作方法和生產條件,還將大量糧食源源不斷地輸往日本。據統計,到1934年,台灣輸入日本的稻米已達51.5萬噸,佔台灣當年稻米生產總量的一半左右。糧食掠奪般地輸往日本,造成物產豐富、土地肥沃的台灣島內糧食嚴重缺乏,歷史上稱這種殘酷而又「怪異」的現象為「飢餓輸出」。
作者:滿臉是牙牙2008-8-31 02:03 回復此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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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歷史揭秘:日本霸佔台灣50年幹了些什麼?
除了糧食,台灣其他豐富的物產也成了日本掠奪的目標。日本殖民者對食鹽、煙、酒、火柴等生活必需品實行專賣,還把在日本國內禁止吸食的鴉片在台灣實行專賣,毒害台灣人民。日本殖民當局於1897年3月最先設立了台灣制葯所,對鴉片實行專賣。接著又於1899年5月和8月先後設立了台灣鹽務所和台灣樟腦局,對食鹽和樟腦實行專賣。最終於1901年6月在台灣總督府內正式設立了專賣局,統一負責掌管整個台灣地區的全部商品的專賣事宜。
日本殖民者在台灣的經濟掠奪尤以製糖業最為典型,曾有歷史學家稱:「一部台灣糖業史,就是一部日本殖民史。」日本殖民當局無理地規定,台灣蔗農生產的甘蔗只能賣給當地日本控制的製糖會社。通過強制性的壟斷,每年90%以上的台灣糖輸入日本,台灣的糖價也一跌再跌,台灣蔗農成為日本糖業資本家的奴隸。
在日本的控制之下,日本在台灣的經濟管理部門成為吮吸中國人民膏血的魔鬼,台灣成了為日本軍國主義服務的原料、加工基地。這種掠奪激起了台灣同胞的滿腔怒火,他們紛紛揭竿而起,繼續進行抗日斗爭。
1895年12月13日,就在第一任日本殖民台灣的總督樺山資紀宣布「全島完全平定」的二十幾天後,黑旗軍舊部林大北在宜蘭起義,打響台灣淪陷後抗日的第一槍。
「抗日三猛」奮勇抗日
林大北的起義喚起了各地台胞的反抗意識。全島民眾雲集響應,逐漸形成了以北部簡大獅、中部柯鐵和南部林少貓為主的多支抗日義軍。此三人當時被稱為「抗日三猛」。
1895年12月31日,簡大獅聯合各路義軍數千人圍攻台北,雖因武器簡陋未能破城,但
讓日本殖民台灣的首任總督見識到台灣強大的反抗力量。接著,簡大獅率義軍,屢屢在各地重創日軍,使日本佔領當局寢食難安,將其視為眼中釘、肉中刺。1898年,簡大獅遭日寇圍剿退到廈門。清政府軟弱怕事,竟引渡簡大獅給日本。1901年,簡大獅就義於台北監獄。
中部義軍以柯鐵為首,一直堅守在雲林縣附近的大坪山上。1896年6月,柯鐵率領各部義軍出擊,收復雲林、鹿港、彰化和嘉義等地。1900年2月,柯鐵不幸病逝,余部被日軍逐個擊破。
南部林少貓的義軍主要活動在台南鳳山一帶,行蹤飄忽不定,不斷給日本殖民者以打擊。1898年12月,林少貓集合數千義軍攻打潮州,與日軍血戰三天三夜,令日軍聞風喪膽。1902年,林少貓不幸被日本佔領當局騙殺,余部離散。此後,台灣人民的武裝抗日斗爭由大規模的起義開始轉入零星的反抗。
零星的反抗給了日軍可乘之機。日本殖民當局調集軍隊、警察開往各地鎮壓起義,隨意屠殺當地台灣民眾,犯了滔天罪行。比如,在1896年「大平頂事件」中,3萬台灣民眾被屠殺;在1901年「後壁林慘案」中,3473人被屠殺;在1902年「噍吧篍事件」中,3萬餘人被屠殺;在1913年12月「苗栗事件」中,1200餘人被屠殺。有的學者統計,在日本殖民統治台灣期間,被日寇殘殺的台灣民眾達60萬人。
用「生物學原則」統治台灣
日本施行暴政反而加強了台灣民眾的團結意識,日本殖民當局不得不正視到中國人民的強大和持久的民族凝聚力。日本殖民當局民政長官後藤新平向日本大本營建議,治台必須建立在「生物學原則」基礎上,揚言實行「科學的殖民政策」,既要鎮壓各地起義,建立統治機構,又要採取集中漸進的同化主義政策。
在後藤新平的影響下,日本先派出7任軍人總督,以軍人專政的方式平定台灣各地起義。1919年10月,日本殖民當局改軍人體制為軍政分立制,派出了9屆文職總督實行同化政策,籠絡台灣民眾,企圖達到永久霸佔台灣的目的。
同化政策之一是推行奴化教育。一方面,在初等教育上推行普及日語的教育。日本殖民當局設立「公學校」和「國(日)語傳習所」,專門教授日語,培訓日本特色的文化內容,比如武士道的劍術等,灌輸日本民族精神。在學校里,日本殖民當局公開叫囂:「絕對禁止使用漢文,不滿者滾回支那(日本對中國的鄙稱)去。」禁止漢語、普及日語,是日本同化侵略中最毒辣的一招。
『捌』 台灣被殖民者統治了多少年
台灣曾經被荷蘭的殖民者統治了38年,以及被日本的殖民者統治了50年。
明朝末期,荷蘭殖民者盤踞台灣38年,在今台南市修築熱蘭遮城(今安平古堡)和普羅民遮城(今赤嵌樓)作為殖民統治的中心。1626年至1642年西班牙殖民者也曾侵佔北台灣,後被荷蘭人驅逐。
1895年清政府因為甲午戰爭的失敗而簽訂了《馬關條約》,把台灣割讓給日本,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後,台灣回歸祖國。
(8)日本殖民台灣多少年擴展閱讀
1894年日本蓄意挑起中日甲午戰爭,翌年清朝戰敗,派遣李鴻章前往日本議和,與日本首相伊藤博文於1895年4月17日簽訂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把台灣和澎湖列島割讓給日本。
在日本侵佔台灣的五十年間,台灣人民從未屈服日本的殖民統治。日據初期,以農民為主體的抗日武裝進行了持續20年的斗爭。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中的條款,無條件投降。中國人民經過14年的艱苦抗戰,付出巨大的犧牲,終於同全世界人民一道打敗了日本侵略者,使台灣重新回歸祖國的懷抱。
『玖』 日本人統治台灣多少年
1895年,中日甲午戰爭後,所簽定的馬關條約中,清朝把台灣割讓給日本,
日本開始在台灣推行「皇民化運動」。
1945年,日本戰敗,台灣光復,日本人退出台灣。
總共50年。就是台灣被日本統治50年。
『拾』 日本對台灣的殖民統治
在《馬關條約》簽訂一百周年時,一些「台獨」分子趕到日本馬關春帆樓,公開感謝當年日本對台灣的佔領。他們之所以篡改日本侵略的歷史和本質,是因為他們日思夜想地要分裂祖國、爭當外國的附庸。他們懷念的殖民統治,到底如何?對台灣民眾來說,永遠忘不了那惡夢般的年月,永遠忘不了日寇在台灣實行殘酷統治的歷史。台灣50年的殖民統治,是中華民族發展史上悲慘的一頁。
殘酷統治
日本佔領台灣50年,派出19任總督,作為統治中國台灣地區、實施殖民統治的最高指揮。在1895年6月至1919年10月間,日寇為建立「殖民地體制」,用武力鎮壓和控制台灣人民的反抗,軍人專政,派出的軍人總督有樺山資紀、桂太郎、乃木希典、兒玉源太郎、佐久間左馬太、安樂貞美、明石元等7屆軍人總督;1919年10月至1936年9月,日本殖民當局以為殖民統治已經穩定,為把台灣建成「理想的殖民地」,軍人體制改為軍政分立制,派出了田健治郎、內田嘉吉、伊澤多喜男、上山滿之進、川村竹治、石冢英藏、太田政弘、南弘、中川健藏等9屆文職總督;1936年以後,為配合全面侵華戰爭的需要,恢復軍人總督,派出小木躋造、長谷川清、安藤利吉等3任軍人總督。不論文官武將,19名總督集立法、行政、軍事大權於一身,掌握了當地中國人的生殺予奪大權,個個都是殺人魔王,手上都沾滿了中國人民的鮮血。
日本在台灣實施殘酷的殖民統治,總督府於1896年發布了「關於施行台灣之法律」。這一文件編號為第63號法律,所以稱為「六三法」。「六三法」總共6條,它成為日本統治台灣的基本法。此法確定台灣特殊化,以法律形式確立了總督的獨裁權力;主要內容是鎮壓抗日義軍和剝奪台灣人民的基本權利。1906年,頒布實質相同的「三一法」取而代之,兩法沒有根本區別,中國人遭受的苦難不僅沒有改變,而且越來越沉重。
日本在台灣殖民統治主要靠軍隊、憲兵、警察維持,更多的是靠權大無邊的警察管制社會和民眾。1897年,日本第三任總督乃木希典,制訂了「三段警備法」。規定山澤地帶的治安由軍隊及憲兵負責;村落的治安,由警察擔當;山澤和村落之間,則由憲兵和警察共同戒備。這是一部由軍隊、憲兵、警察三者協力鎮壓統治台灣人民的殖民法。在日據時期,台灣民間嚇唬孩兒有一句慣語:「大人來啦!」所謂「大人」就是指當時的日本警察。1896年,第一批日本警察到台。自此以後,以日本警察為主體的警察,成為伸入中國人日常生活的鬼魘,是直接屠殺台灣中國人的劊子手。日本警察遍及台灣社會的各個角落,台灣成為名符其實的警察社會。以1902年為例,全台設有10個廳警察課、97個支廳、992個派出所,以後最多時各類警察機構達到1500餘處,警察18000餘人。在台灣的經濟發達地區,每隔2、3公里就有一個警察機構;每300人就配有一名警察。日本佔領下的台灣,可以說是日本警察的世界,在警察法西斯式的管制下,中國人的基本權利都被剝奪。
為維持殖民統治,對中國人的任何反抗和不滿行為,日本殖民者一律予以殘酷鎮壓。1898年,日本殖民當局頒發「匪徒刑罰令」,全文8條,該「令」專門鎮壓台灣同胞的反抗,日寇殖民者根據此令殘殺了無數台灣同胞。在頒發「匪徒刑罰令」的同時,又實施「保甲條例」,規定保甲作為警察軍事統治的輔助組織。條例全文7條,規定10戶一甲,10甲一保,全保全甲內部連坐,保甲另外組織壯丁團,接受警察當局指揮、監督。到1943年,全台共設保6074個,設甲58378個,控制戶數達50餘萬戶;壯丁團團丁最高時達到134613人。保甲制度作為日本殖民者對台灣民眾實行殖民統治的重要手段,其實質是用「以台制台」的方式控制和奴役當地中國人,保甲制度成為法西斯統治的基礎。
日本殖民者十分害怕中國人的反抗。在日本人秋澤鳥川寫的《台灣匪志》一書中,把一切對日寇不滿、反對日寇的人士和言行,都歸入「匪」類,主張進行殘酷鎮壓。在日本殖民當局的法西斯統治下,中國人完全失去了做人的基本權利,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隨時都有被扣上「匪」的罪名受到迫害。
日本佔領台灣後,在以後較長一段時期內,台灣人民沒有停止反抗。日本宣揚全台平定,但是台灣人民的反抗沒有停止,由正面抗戰轉為抗日游擊戰。就在1895年11月28日第一任台灣總督樺山資紀宣布「全島完全平定」的十幾天後,北部義軍在這里揭竿而起。林大北,台灣宜蘭人,劉永福舊部,12月28日,在大里筒襲擊日軍分遣隊,打響抗日游擊戰爭第一槍。林大北起義後,新竹胡阿錦,台北簡大獅、陳秋菊,宜蘭林李成,以及許紹文、江振源、陳瑞榮等義士起而響應,給予剛剛在台灣建立統治的日寇予沉重打擊。北部起義一直堅持數年,在戰斗中林大北、詹振、簡大獅等義軍首領壯烈犧牲,義軍受到重大損失。
在台灣抗日斗爭中,涌現出無數個英雄,簡大獅就是其中之一。在反割台斗爭中,被稱為抗日三猛士之一,他參加北部起義後,多次率軍進攻台北,在宜蘭金包里、堡礦溪等地堅持武裝抗日斗爭。1899年間在日寇的圍剿下不得不退回廈門,後被清政府引渡給台灣殖民當局,1901年3月壯烈犧牲。
抗日起義遍及台灣各地。北部起義開始後不久,1896年6月14日,中部義軍一千多人在雲林縣斗門鎮東南10公里處的大坪頂集會,建號「天運」,改大坪頂為「鐵國山」,公推簡精華、柯鐵等為「十七大王」。他們堅持斗爭達6年之久。1898年林少貓等抗日義士也舉起義旗。從台南大目降、潮州等地,到恆春、虎頭山,轉戰數年,在台灣南部豎起抗日大旗,極大的鼓舞了台灣人民的鬥志,沉重地打擊了日寇的殖民統治。
日寇當局也對抗日起義用盡了各種手法進行殘酷鎮壓。1902年5月25日,日本殖民當局在這些地方舉行「大掃除」運動。日本強盜為安定統治秩序,以給予官職、田產等獎勵為名,將北部、中部等地區堅持斗爭的林火旺、陳秋菊、盧阿爺、林少貓等38位抗日義軍首領和5600多名抗日義軍官兵,騙到斗六、林圮埔、土庫、西螺、他里霧等地,舉行「總括性歸順儀式」。當儀式第一項「官民一齊攝影」進行完畢,進行第二項「鳴炮」時,日軍和憲兵對毫無戒備的上當受騙的「歸順者」開槍射擊,當場把他們全部處死。僅林少貓一家,被害的親人、親友就達231人,其中有40名是兒童。日本殖民者真是喪盡天良。
台灣是中國的領土,中國人民不會甘心充當亡國奴,日寇的大屠殺沒有徵服台灣人民的心。1907年11月14日夜,新竹北埔月眉庄人蔡清琳,帶領民眾突然襲擊鵝公髻、一百端、長坪、大窩等日本警察分所和大坪派出所,殺死日本巡查、警察和其他日本人一百餘人;第二天,再攻北埔支廳,殺死支廳長渡邊龜作等50餘人。日本殖民當局從台北、台中等地調集軍隊、警察前往鎮壓,蔡清琳等9人被處死,受株連者達2000多人。此次起義在台灣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為了維持殖民統治,日本殖民當局隨意屠殺當地中國人。在1896年「大平頂事件」中,屠殺中國人3萬人,在1901年「後壁林慘案」中,屠殺中國人3473人,在1902年「噍吧年事件」中,屠殺中國人3萬餘人;在1913年12月間的「苗栗事件」中,屠殺中國人1200餘人;在1915年西來庵起義中,屠殺中國人數萬人。據有的學者統計,在日本殖民統治台灣期間,被日寇殘殺的中國人達60萬人。這對當時最多隻有500餘萬人的台灣來說,可以說是空前絕後的大災難,日本軍國主義欠下了中國人民無數永遠也無法償還的血債。
除了殘酷鎮壓之外,在日寇法西斯統治下,中國人毫無政治地位,以公務員為例。根據1944年的統計,台灣公務員總共84559人,其中中國人46955人。表面上看似乎中國人佔55%,事實上差別很大。任敕任官(相當於南京政府簡任官)的只有杜聰明1人,而且他只是台北帝國大學醫學部教授,並非行政官員;任奏任官(相當於南京政府的薦任官)的只有27人,其中擔任行政職務的只有15人;任判任官(相當於南京政府委任官)只有368人。除此以外,其餘都是雇傭人員。在警察中,中國人只有六分之一,但警級沒有超過「巡官」的。因此,中國人只是擔任低級職位和雇傭人員,供日本人驅使而已,成為日本殖民當局「以台制台、以台治台」的工具。
瘋狂掠奪
日本佔領台灣,是為了把它作為掠奪的對象。作為日本殖民當局法西斯統治的主要手段之一,就是進行瘋狂掠奪。1895年通過實施「官有林野取締規則」,強佔全台94.15%的山林原野。3年後,時任第四任總督兒玉源太郎設置「臨時土地調查局」,頒布「台灣地籍令」、「土地調查規劃」,1901年實施「土地徵收規則」,1905年實施「土地登記規則」,根據這些法令,日本總督府強占民田2700萬畝,日本財團強佔200多萬畝,也就是說台灣土地的四分之三落入日本殖民者手中。土地向日本殖民者手中高度集中,致使多少中國農民破產、逃亡。
日本殖民者在台灣實施超經濟的剝削。殖民當局強佔了絕大部分土地和山林後,對廣大農民進行超經濟的剝奪。就土地稅一項,1905年收取地稅300萬元,1933年高達570餘萬元。就糧食來說,1900年稻米年輸往日本1400公噸,占當年台灣米生產總量的0.46%;到1934年,年輸入日本51.5萬公噸,占當年生產總量的40%以上。大米主要輸往日本,造成島內糧食嚴重缺乏,因而有「飢餓輸出」之稱,多少中國人生活在飢寒交迫之中。
台灣豐富的物產也成為日本掠奪的目標。在日本殖民統治之下,台灣的製糖業更是成為日本掠奪的對象。殖民當局規定,蔗農生產的甘蔗只能賣給當地日本控制的製糖會社,台灣蔗農成為日本糖業資本家的奴隸,每斤糖的價格從1921年的11.6錢,下降到1937年3.2錢;每年90%以上的台灣糖輸入日本。因此人們說:「一部台灣糖業史,就是一部日本殖民史。」台灣糖的命運成為日本殖民掠奪下,台灣農業、工業、加工業的縮影。在日本殖民者的眼裡,台灣的即是日本的,必須無償提供。
談及日本在台灣的殖民統治,至今有人為日本殖民者高唱頌歌,認為日據時代是台灣經濟發展最快的時期。不可否認的是日本殖民統治時期,台灣的工業有了一定程度的發展,但日本完全是為了在台灣建立殖民地經濟。台灣的大工業都為日本資本家獨占,台灣工業是替日本工業製造初級產品和半成品,台灣工業只是日本淘汰設備、技術的集結地,台灣的進出口貿易完全處於日本人的控制之下,日本在台灣的經濟管理部門成為吮吸中國人民膏血的魔鬼。值得指出的是,日本侵佔台灣的50年中,正是日本瘋狂對外擴張、發動侵略戰爭時期,因此台灣成為直接為日本軍國主義服務的原料、加工基地。
殖民同化
日本佔領台灣,在搜括和掠奪之外,就是圖謀永久統治台灣,就是想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動。任何一個中國人,誰也不會忘記日本殖民者在台灣推行的「皇民化運動」。日本殖民當局從侵佔台灣的第一天起,就開始做起永久霸佔台灣的美夢,開始推行殖民強制同化政策。
殖民同化政策之一是推行奴化教育。奴化教育主要措施有,一是推行差別教育和普及日語,在初級教育階段,重視日本籍學童,就讀的是「小學校」;輕視中國兒童,就讀的是「公學校」和「國(日)語傳習所」,高山地區的原住民兒童則進「教育所」,兩類學校相差很大,無論在什麼學校,都把日語當作基本語言。二是防止中國人接受高等教育。從中等教育開始,限制中國學生所學專業;高等教育更是明顯,主要由日本人獨占,而且除了醫學專門學校及台南高等商業學校外,其他一切高等學校都在日本國內舉行考試。在1928年成立的帝國大學(台灣大學)內,40年代日籍學生佔81.8%,而中國學生則有18.9%。教學內容更是以傳播殖民主義文化為主,有關中國的歷史、思想、文化均在排擠之列,以從根上切除中華民族文化的影響。
在奴化教育中,殖民當局規定每個中國學生必須有一個偏名,就是在名字的第二字之後加上班級數,然後再加一個「郎」字,因此李登輝就有過「李登三郎」、「李登五郎」等不淪不類的名字。後來李登輝起了一個正式的日文名字「岩里政男」,而他的兄長李登欽則更名為「岩里武則」。類似這樣變中國名字為日本姓名,發生在日寇發起的「皇民化運動」時,但是收效甚微。
殖民同化政策之二是推行「皇民化」。日本佔領台灣的還一個目的,是為了把台灣作為侵略中國的前進基地,為此它們進行了各種努力。日寇發動全面侵華戰爭後,為壓制台灣民眾的愛國熱潮,「培養忠良帝國臣民的素質」,把台灣建成進攻華東、華南和發動太平洋戰爭的基地,日本第17任總督小林躋造在1936年9月到任不久,即開始推行「皇民化運動」。罪惡的「皇民化運動」,從一開始就遭到台灣人民的唾棄。
「皇民化運動」開始於日本發動全面侵華戰爭後不久,1937年9月30日,日本殖民當局在台北市公會堂召開「(日本)國民精神總動員講演會」,臭名昭著的「皇民化運動」就此開始。主要內容是,進行親日思想宣傳和精神動員,極力消除台灣民眾的祖國觀念,灌輸大日本臣民思想。從1941年太平洋戰爭爆發前後,「皇民化運動」進入第二階段,即「皇民奉公運動」。1941年4月9日,殖民當局成立了「皇民奉公會」。奉公會由時任總督的長谷川清兼任總裁,自總督府到街庄都設有分會,並且均由當地的行政長官負責。此外,還成立了奉公團、青年學生報國會、青年奉公會、女青年奉公會、產業奉公會、核心俱樂部、模國挺身隊等名目繁多的外圍組織,作為推行「皇民化」的社會基礎和基本力量。
要想禁止一種文化,首先必須禁止相應的語言、文字。禁止漢語,強制推行日語是「皇民化」的主要內容。就在「七七事變」前後,日本總督府下達了撤銷全台學校漢文科、廢止各種報刊中文版的命令,同時頒布相應的懲罰措施,強迫台灣民眾學習、使用日語。在「七七事變」前後,台灣花蓮廳發布訓令,規定公務場合如果不用日語者立即解職。在台灣許多地區,規定不學日語者徵收過怠金。各種苛刻的懲罰禁令數不勝數,甚至如果買車票時聽不懂日語,得到的回答是:「你不是皇民,買票要到後邊去。」在學校說一句漢語罰款一錢。日本殖民當局公開叫囂:「絕對禁止使用台灣語和漢文,不滿者滾回支那去。」禁止漢文漢字,是日本文化侵略中最毒辣的一招。
日本殖民當局在禁止漢語漢文的同時,強行推行日語。1936年全台強制設有日語講習所3832處,被迫參加的學生為205214人。1940年增加到15833處,學生763263人。到日本投降前夕,各地奉公班均開設夜間學習日語所,各類學生超過100萬人,這在當時5名台灣民眾中就有1人在學習日語。對居住在山區的原住民,日寇也不放過,強行推行日語,僅1939年間就設立日語講習所265處,設立日語普及會11處。據有關資料顯示,台灣的日語普及程度有所提高,1936年為32.9%,1940年達為51%,1944年則為71%。這是日本總督府的統計,虛假的成份很高。
「皇民化運動」不僅是從語言、文字上做文章,宣揚「日式文明」,還強迫中國人從生活習俗、宗教信仰、文化藝術、時令節氣等方面向日本方式看齊。為使台灣民眾生活日本化,嚴禁信仰民間的各種傳統宗教、神靈,燒毀台灣民間的諸家神靈,專設日本的天照大神,並且強令在10月27日各行各業都要祭祀;中、小學則規定每月1、8、15日都要按時參拜神社。每逢10月27日,在台灣各地就能看到這種情況,在日本警察、官員的監督下,台灣民眾來到設在各地的神社參拜。以清除流行於中國人民中間的宗教活動。
在社會習俗方面,日本殖民當局下令撤銷春節等傳統節日;台灣家庭必須使用日本的風呂(澡盆)、便所、塌塌米,婦女必須穿和服;吃飯要吃日本料理;行禮要行日本90度的彎腰禮;結婚要在日本花嫁神前結婚;葬禮要採用大和安葬式。
為減少中華民族的色彩,日寇當局下令禁演傳統的布袋戲、歌仔戲、歌謠,禁止漢文文學作品,組織演唱戲劇、青年劇、日本軍歌等,「灌注大和魂」,宣揚日本精神、日本軍威、國體明證、大義名分等。
日本種種統治口號的改變,目的都是為了加緊在台灣的掠奪。推行「皇民化」也是如此,日本借機加緊對台灣人民的欺騙和搜刮。宣揚「臣道實踐」和「奉仕」,提出「全島無一人不為聖戰而勞動」,在產業領域組織起形形色色的「挺身隊」、「奉公隊」,榨取工人、農民的勞動成果;強迫開展「金報國運動」,發行「奉公債券」、「報國債券」,挨家挨戶搜括民間藏金。僅1944年,台灣負擔的日本軍費高達1.5億元,這全是靠明徵暗奪而來,成為日本維持全面戰爭的重要補充。
為挖掉中國人身上的中國根,從40年代初期起,日本殖民當局又開始禁止中國人使用中國名字。1940年2月,日本殖民當局宣布「恩准」台灣人改用日本式姓名。表示本人提出申請,只要經過知事廳長許可,即可以改變自己的姓名。事實上,改用日式姓名運動,卻是靠政治高壓強迫推行的。殖民當局設立更改姓名推進會,由警察脅迫改名,有一些漢奸當然求之不得,也有一些供職於殖民機構和日人公司的人,因為生存的需要也跟著改名。在殖民者的淫威下,1941年間改名的有71875人,第二年有約10萬人,日本投降時,同意改名字的人也極為有限。
日本殖民當局為加速推行「皇民化運動」,對於全天候使用日語和日本化生活方式的家庭,則獎賞其為「國語(日語)家庭」,在當時緊張的物資供應下,享受比一般人更多的食物供給等優惠待遇,以從物質上進行誘拉。
日本殖民者廢盡心機推出的「皇民化運動」,從來沒有達到所期望的目標。這是因為日本侵略者要釜底抽薪,妄圖徹底割斷當地中國人的祖國情結,事實上這是不可能的。因為中國人不可能忘掉祖國語言,他們在日常生活中仍然用漢文、漢語。祭祀、生活習慣很多是在民間和家庭中進行的,所以真正過「皇風生活」的台灣民眾幾乎沒有。改中國姓名為日本姓名的,只佔極少數。
日本把台灣作為侵略中國大陸的前進基地的另外一個重要內容,是徵集當地中國人參加日軍侵略陣營。在「皇民化運動」後期,日本殖民當局則把徵集當地青年參加侵略戰爭當作主要任務。1943年實施陸海軍特別志願兵制,1945年實施徵兵制,由日本侵略者強征入伍、為日本賣命而戰死的中國人達3萬餘人。至於在戰爭期間被日本強征入伍的更是多達207183人,這還是根據日本厚生省的統計,實際上肯定超過此數。
參考資料:http://gb.cri.cn/3821/2005/08/29/[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