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日本賠償中國多少錢
❶ 二戰日本戰敗後賠償了中國多少錢
摘要 您好 二戰日本戰敗後賠償了中國22億美元
❷ 二戰結束後,日本向中國政府賠款多少
沒有賠款。
二戰結束後,美國最先宣布放棄日本賠款,隨後說服英國和荷蘭放棄,在舊金山締結對日和約。蘇聯也在51年宣稱可以放棄,1956年蘇日締結條約,正式放棄賠款。
也就是說,所有有資格索取日本賠款的戰勝國均放棄了日本賠款。
只有二戰之後獨立的越南,緬甸,菲律賓等,在舊金山條約中,被視為准戰勝國得到賠款,最高8億美元。美國明確表示,反對任何國家提出超過日本賠償能力的賠款額,並且只能以物資和勞動輸出賠償,不允許索要現金。
由於中國因為兩岸席位問題,均未出席舊金山條約,所以美國表示可以支持中國15-20億美元的賠款,約40億兩白銀,為馬關條約的15倍左右。
之後,韓國,泰國等二戰時支持日本的日本殖民地,本不是戰勝國,而是日本幫凶,但是各自和日本簽訂了條約,得到了日本的補償。
1952年中華民國和日本國和平條約,宣布放棄賠款。
1972年中日建交,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放棄賠款。
至此,所有二戰戰勝國宣布放棄日本賠款。而日本總共賠償東南亞國家和韓國的賠款,約22.5億美元,折和白銀48億兩左右,為中國辛丑條約賠償八國的12倍。1946年-1949年,拆除日本大約7000萬美元的設備,中國分得約20%。日本宣稱,日本在中國東三省的150億美元私有合法資產,1945年被中國非法沒收。而中國認為二戰結束前所有日本在華資產,均為非法所得。
❸ 誰知道日本二戰後應該給中國的戰爭賠款具體數額
日本戰敗後,中方專門成.立了一個調.查委.員會,統計在日本侵華戰爭中造成的人力和物力損失,以便讓日本支付戰爭賠款,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經過統計,中.國軍民在抗.日戰爭中的傷亡總數達到了驚人的3500萬.人,同時中.國的各大城市基本被日本侵略者摧毀殆盡,重建需要大筆的資金。據初步估算,當時日本需要向中.國支付的戰爭賠款高達1200億美元以上。
1951年,美國在中方沒有參與的情況下,在舊金山召開.會.議,替中.國簽署了一個《對日合約》,宣布放棄對日本索要戰爭賠款的要求。當時新中.國還沒有加入.聯合國,海峽那邊在1952年跟日本簽署了《華日和平條約》,宣布放棄了日本的戰爭賠款。就此,日本戰爭賠款在法.理上已經終止了。
❹ 誰知道日本二戰後應該給中國的戰爭賠款具體數額
中國沒有獲得任何賠款。
日本投降後中國應該從日本得到的賠款,按照當時的日幣金額計算一共是84931433日元,換算成美元是22070282.19美元。但是這筆賠款在美國的包庇下並沒有真正到中國的手裡。
1947年4月,美國主導的盟軍司令部頒布臨時指令,將日本用於戰爭的一部分工業設備先行拆遷充作賠償,其中主要的受償國有四個,分別是中、英、荷、菲。
日本投降後中國可以得到日本總賠償金額的一半,賠償指令頒布後,一大批日本戰時的兵工廠被拆遷,中國應該得到三批拆遷物資,但是實際上什麼都沒有得到。
(4)二戰日本賠償中國多少錢擴展閱讀:
索賠歷史:
日本長達14年的侵華戰爭,給中國人民帶來了深重的災難和巨大的財產損失。據軍事科學院研究統計:在日本侵華戰爭中,中國軍民死傷3500萬人;中國的財產損失,據估計,直接損失1000億美元,間接損失5000億美元。日本戰敗投降後,理應對中國賠償。
而作為戰勝國的中國,無論是出於民族感情還是按一般的國際慣例,都有權向戰敗的日本索取戰爭賠償。
1951年9月4日,美國在沒有中、朝等主要作戰國家參加的情況下,在舊金山召開了對日和約會議,同日本吉田茂政府簽署了《舊金山和約》。《和約》第14條甲款規定:日本政府應對其在戰爭中所引起的損害和痛苦給盟國以賠償。
但接著又說:「如欲維持可以生存的經濟,則日本的資源目前還不能夠全部賠償這些損害和痛苦,有關國家可以直接和日本舉行談判,日本可以給予必要的勞務賠償。」這實際上是取消了日本的賠償,因此引起了許多國家的強烈不滿。
由於未能參加對日和約,台灣國民黨當局也向美國政府提出了抗議,但對《和的》取消賠償一事卻表示默認。《舊金山和的》簽訂後,美國為孤立、封鎖新中國,竭力策動台灣與日本訂約。而台灣國民黨當局為擺脫困境,便不惜放棄賠償,討好日本,以訂立和約。
1952年4月28日,《台日和的》正式簽字。和約共14條,基本內容與《舊金山條約》大體相同。《台日合約》的簽訂,標志著台灣國民黨當局完全放棄了向日本索取賠償的要求。就這樣,由於美國對日本的大力扶持以及國民黨政權自身的軟弱無能,抗戰勝利後國民黨政府的對日索賠以失敗而告終。
❺ 二戰時日本向中國賠款數是多少
1947年,盟軍各國經過2年的核實,向日本提出了540億美圓的賠款要求,中國自然也在其中.但是賠款應該如何分配,各國意見不一.中國要求得到40%,英國要求25%,美國要求34%,蘇聯要求14%,法國要佔12%,澳大利亞要佔28%,遠遠超過了100%.各國為次爭論不休,
由於美國總統杜魯門和蔣介石有私仇,所以當時的美國政府沒有支持中國,民國也由於在內戰中焦頭爛額,無力爭取賠款.日本的賠款問題,就因為各國的爭吵不休,一直拖到了1951年.
1951年美國在舊金山召開會議,再次討論日本賠款的分配問題,自然,新中國並沒有能參加會議,至此,中國在日本賠款問題上,已經被美國排除掉了....
而此時的舊金山會議,美國為了達到扶持日本以挾制共產注意的目的,不再明確的要求日本賠款540億了,只是要求日本"應當對盟國作出適當的賠償".美國一意孤行,並不在乎各國的反對.
而美國扶持的台灣當局,按照美國人的示意,趕緊以"中國唯一合法政府"的身份,宣布要與日本協商賠款問題.而被美國操持的日本政府,將賠款問題只和台灣商議的事實確定了下來.
經過美國的操控,台灣當局和日本達成了諒解,簽署了和約,在和約上連"賠款"2個字都沒有,只有一句「為對日本人民表示寬大與友好之意起見,中華民國自動放棄根據舊金山和約第十四條甲項第一款日本國所應供應之服務之利益。」.
總之經過了美國一系列行為,導致了中國沒有能拿到一分錢的賠款.
到了70年代,中蘇關系惡化,美國總統訪華,為中美的正常關系拉開序幕,中國終於得到了西方國家的承認了.接著在日本首相訪華中,處於外交等各種需要,雙方協議中國自願放棄對日本的賠款要求,這是在外交上爭取支持的一種手段,也可以說是很無奈的決定,將中國要不到的賠款,改為咱中國自願不要了.經過了27年的爭吵,中日賠款問題得到了解決.
另外,中國政府雖然放棄了賠款,但是得到了日本大數額援助貸款,時間跨度20多年,數額3萬多億日元,約合1700多億人民幣,這筆錢對中國現代化和國家建設起到了極其巨大的作用,日本提供日元貸款,除了戰略、經濟的考慮之外,還有一個重要的因素,就是日本對侵華戰爭的負債感和對中國放棄戰爭賠款的補償心理。但是日本付出了金錢不是無償的,他也的得到了他所需要的政治回報、市場回報、以及利益回報等等,所以也不必感激涕零。
必須要指出的是,中國政府雖然放棄了對日本的戰爭賠償要求,即放棄了1200億美元國家間的賠償要求,但是,就日本軍國主義戰爭罪行的賠償要求——1800億美元的國民賠償要求,中國政府在任何場合都沒有宣布予以放棄。這種對受害賠償要求的保留,給我們留下了一個符合國際法的向日本提出受害賠償的機會。
❻ 二戰日本投降後,實際賠付了多少錢
由於美國,中國(無論是大陸還是台灣),英國,荷蘭,澳大利亞放棄了賠款要求,蘇聯實際上在1956年日蘇和平條約時也放棄了。最後日本在戰後只給一些被它侵略的當時西方的殖民地卻在戰後獲得獨立的國家和在戰爭中遭受損失的一些並未參戰的歐洲國家支付了賠款。
菲律賓提出100億美元賠償要求,最後日本支付了5.5億美元(分10年結清),另給2.5億美元借款。
印尼得到了2.2億美元(分12年結清),另外獲得了1952年-1958年日本對印尼出口商品所得收入中得到了1.8億美元。
緬甸獲得2億美元賠款(分10年結清),1.5億美元無償援助和0.3億美元借款。
越南獲得0.39億美元。
寮國獲得278萬美元。
柬埔寨獲得417萬美元。
新加坡獨立後也向日本索賠,日本以新加坡殖民宗主國英國業已放棄賠償要求,而新加坡和馬來西亞當時尚未獨立,所以由於英國的放棄也喪失了索賠權利。經過新加坡不懈地追討,最後日本給了新加坡5000萬新元作為日本佔領新加坡後強迫當地華僑向日本「獻金」的賠償。
韓國向日本索賠8億美元,經過談判,1965年兩國達成協議:日本分10年向韓國支付3億美元賠款,另向韓國提供2億美元優惠貸款。
二戰時本來和日本處於同一陣營的泰國也向日本索賠1350億日元,理由是二戰時稱借款給日本。最後日本只支付了有借款憑證的54億日元,另提供了96億日元的無償援助給泰國。
另外有4個歐洲國家獲得了日本賠償他們二戰時在中國和東南亞損失的財產:
西班牙獲賠20億日元。
丹麥獲賠7億日元。
瑞士獲賠11億日元。
瑞典獲賠5億日元。
總計日本戰後共實際賠付國家戰爭賠款(含貸款和借款)22.3億美元。
❼ 二戰日本向中國賠款數是多少
二戰後,日本對華賠款金額是0,無論中國大陸還是台灣,都沒有1分錢賠款。
以下部分引自鐵血論壇:
美國於1951年主持召開舊金山和會,在中國兩岸政府都沒有參加的情況下,搞了一個對日和約,宣布放棄對日索賠戰爭賠款,並迫使台灣的蔣介石政府承認對日和約,宣布放棄日本戰爭賠款。至此,日本戰爭賠款問題在法理上已經結束了。
1972年中日建交談判,當時周恩來總理就戰爭賠償問題作出三點指示:第一,中日邦交恢復以前,台灣的蔣介石已經先於我們放棄了賠償要求,共產黨肚量不能比蔣介石還小。第二,日本與我國恢復邦交,必須與台灣斷交。第三,如果要求日本對華賠償,其負擔最終將落在廣大日本人民頭上,這不符合中央提出的與日本人民友好的願望。最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談判中提出放棄對日戰爭賠償。
❽ 二戰的戰敗國日本:一共賠償了多少錢呢
1945年,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後,各個國家根據國際法開始向日本尋求戰爭的賠償,其中包括中國在內的13個國家有資格向日本尋求戰爭賠款,不過其中一部分國家放棄了戰爭賠款,而除了上述13個國家以外,還有其他國家通過一些方式獲得了日本的戰爭賠款。
外蒙古獨立
解放戰爭前
其實中國一開始是沒有放棄賠款的,二戰結束後,日本開始戰爭賠償,但因為很多接受賠款的國家,比如菲律賓、越南等國家都是英美法的屬國,自然獲得優先以及話語權,所以在戰爭賠款的分配的份額問題上,中國一直在談判。
❾ 2戰後小日本賠了中國多少錢
新近出版的《黨史文匯》刊物刊登署名「王先勇」的文章,披露了二戰後中國放棄對日戰爭賠償要求的始末,指出中國政府放棄戰爭賠償,是從當時大局出發顧全民族大義之舉。
中日甲午戰爭結束後,清政府以戰敗國的身份付給戰勝國日本2.3億兩白銀作為戰爭賠償,這相當於當時清朝國庫3年的財政收入。靠這筆錢日本大力發展了重工業、軍火工業和教育事業。然而,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飽受侵略戰爭蹂躪的中國卻沒有得到日本應有和及時的戰爭賠償。此後,由於時事變換,最終中國放棄了對日本的戰爭賠償要求。回顧這段歷史,不能不引起世人的深刻思考和感嘆!
美國違背諾言,從中作梗
日本發動的侵略戰爭給中國人民帶來了深重的災難,按照有關國際法和國際慣例,日本理應對中國人民進行賠償。
需要指出的是,在處理歐洲戰事賠款問題上,英美聯合起來與蘇聯分庭抗禮,而在太平洋戰場和處理日本問題上,美國認為其在對日戰爭中起了巨大作用,便以盟主的身份自居。盡管蘇聯憑借自己的實力和當時的地位與美國採取抗衡的態度,但美國採取有關措施和步驟,使之握有對佔領日本和處置問題的實權,操縱和包攬了日本賠償等事宜。當時的國民黨政府雖然表面上躋身四強,但在賠款事宜中所起的作用很有限。
1945年由中、美、英三國發布的《波茨坦公告》中,第一次明確了日本賠償的原則,日本可以保留維持其經濟運轉所必須的工業設備和實物,其餘的可以用來賠償。
戰後初期,美國對於日本賠償的態度還相當積極,後來稍有動搖,但還是於1947年4月4日採取單獨行動,發動了「先期拆遷」。可是隨著美、蘇對立日益尖銳,再加上中國人民解放戰爭順利進展,美國的外交政策就有了根本性的轉變。在遠東方面,美國亟盼建立一個反蘇反共的基地,而環顧全球,只有在它控制下的日本最符合這個條件。於是扶持日本、抵賴賠償,就成為美國的基本方針。
本來,按照1946年3月美國政府所制定的「臨時賠償方案」,「先期拆遷」計劃將提日本工業設備實物的30%作為直接受日本侵略國家的賠償物資,其中中國可得15%。但是,隨著時局的變化,美國為自己狹隘的戰略所考慮,對這個30%的賠償范圍一減再減。最後中國只得到了微不足道的一部分。這期間國民黨政府派出的中國首席代表吳半農多次嚴正交涉。但美國一意孤行,不予理會。
中國戰時損失,據國民黨行政院賠償委員會的估計,按當時價格計算,不下620億美元,而中國分得的賠償物資才約值2250萬美元,只佔萬分之三。中國分得的賠償物資中,最大、最新、最完整、最切合需要的成套設備首推吳港「11—5—5」海軍兵工廠的1.5萬千瓦發電設備一套;其次是同廠的200噸碼頭式起重機一具。中方得到通知後,立即派了幾位專家前往拆遷。就在這兩套設備拆卸時,美國政府於1949年5月13日向盟總頒發臨時指令,取消了「先期拆遷」計劃的執行,停止了日本對各盟國的賠償。至此,戰後對日索賠的事宜實際上已被美國腰斬。
國民黨為己私利,出賣民族大義
1949年下半年,美英協調策劃單獨對日媾和。此時,中國的局勢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人民解放戰爭節節勝利,國民黨政權土崩瓦解。12月底,國民黨當局全部撤到了台灣。至1950年4月,印度、英國、印尼等國家承認了新中國。朝鮮戰爭爆發,美國加緊了單獨對日媾和的工作。
在抗日戰爭結束之初,作為當時國民黨政府首腦的蔣介石,也曾有過對日索賠的打算。此時,台灣當局為得到美國的支持和幫助,在日本賠償問題上一改原來的積極立場,轉而專看美國的臉色行事,對美國對日和約七原則和備忘錄採取「無可奈何」的態度——關於賠償問題,台灣當局表示可酌情核減或全部放棄。
國民黨對日索賠態度的轉變,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還在於蔣介石堅持反共而對日本反共政府採取的所謂寬大、不進行報復的政策,以實現它以中國合法政府的身份參加對日和約的簽字。因為日本曾在此前威脅說,要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談判,簽訂雙邊條約。其實,這是外交家出身的日本老官僚吉田茂玩的一個陰謀,目的是迫使台灣當局在談判中作出讓步,放棄戰爭賠償,與日本媾和。
1952年2月17日,台灣與日本和約談判正式開始。談判幾經周折,台灣當局多次妥協讓步,綜觀整個簽約過程,台灣當局為求得一個所謂「中國合法政府」代表的形象,處處委曲求全,步步退讓,為一黨一派之私利出賣民族大義,在戰爭賠償等實質問題上徹底放棄,令每個正直的華夏子孫羞愧。
中國政府從大局出發,放棄戰爭賠償
1952年4月27日,台灣當局與日本簽訂所謂的「日華條約」,雙方宣布「結束戰爭狀態」,建立所謂的「外交關系」,對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給予了強烈的譴責。而此時,中國大陸與隔海相望的日本的關系還處於冰凍期。日本政府追隨美國採取敵視新中國的政策,為實現中日邦交正常化設置了不少障礙。
隨著民間貿易與文化交流的不斷發展,到60年代前期,中日交往實際上進入了半官半民階段,恢復日中邦交已為期不遠。但恢復邦交,必然要對戰後日本賠償問題作出決定。在這一問題上,我國領導人表示了向前看的姿態。
1971年10月25日,第26屆聯合國大會恢復了中國在聯合國的一切合法權利,並立即將蔣介石的代表從聯合國的一切機構中驅逐出去。中國成為聯合國成員國和安理會常任理事國。70年代初,由於國際戰略格局發生變化,美國外交政策實施了兩項重大轉變:一是美國承認中國並對建立外交關系進行談判;二是徵收10%的進口稅,主要目的是打擊日本,同時停止美元和黃金的兌換。這兩項與日本關系極為密切的政策出台,美國人事先卻沒有打個招呼,而是以一種突然襲擊的方式,狠狠打擊了精神上毫無准備的日本。這一切大大刺激了日本政界。他們不能不反躬自問,對華政策上緊跟美國是否做錯了。
不久,不得人心的佐藤政權垮台,田中角榮出任內閣總理大臣。田中就職後立即宣布把日中邦交正常化作為自己的首要任務。隨著邦交正常化時機的成熟,戰爭賠償問題又一次擺在中日兩國政府的面前。
在田中訪華之前,他曾表示,如果對方提出賠償,只要數額適當,他打算賠!
1972年7月以後,中國為實現與日本邦交正常化進行積極的准備,周恩來總理就放棄戰爭賠償問題作了下述指示:第一,中日邦交恢復以前,台灣的蔣介石已經先於我們放棄了賠償要求,共產黨的肚量不能比蔣介石還小。第二,日本為了與我國恢復邦交,必須與台灣斷交。中央關於日本與台灣的關系,在賠償問題上採取寬容態度,有利於使日本靠近我們。第三,如果要求日本對華賠償,其負擔最終將落在廣大日本人民頭上,這樣,為了支付對中國的賠償,他們將長期被迫過著艱難的生活。這不符合中央提出的與日本人民友好下去的願望。
周總理的態度體現了中國共產黨的博大襟懷,也代表了一個泱泱大國的寬容大度和長遠眼光。
1978年8月12日,在北京發表了《日中共同聲明》,中日兩國簽訂了《日中和平友好條約》,同年10月23日生效。二戰結束後,蘇聯從德國獲得120億美元的戰爭賠償;猶太人從德國獲得600億美元的賠償。而中國政府從中日人民世代友好的願望和長遠利益出發,放棄了賠償要求。
必須指出的是,中國政府雖然放棄了對日本的戰爭賠償要求,即放棄了1200億美元國家間的賠償要求,但是,就日本軍國主義戰爭罪行的賠償要求——1800億美元的國民賠償要求,中國政府在任何場合都沒有宣布予以放棄。這種對受害賠償要求的保留,給我們留下了一個符合國際法的向日本提出受害賠償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