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軍官都有哪些軍銜
Ⅰ 日本軍人的軍銜有哪些(按順序)
1950年,日本重建軍隊,至1954年建成陸上自衛隊、海上自衛隊、航空自衛隊。重建的日軍軍銜分幹部、曹士兩大類。幹部軍銜包括將、佐、尉官3等。將官分為將一、將二、將補。將一相當於上將,將二相當於中將,將補相當於少將。佐官稱一佐(上校)、二佐(中校)、三佐(少校)。尉官稱一尉(上尉)、二尉(中尉)、三尉(少尉)。曹士稱一曹(上士)、二曹(中士)、三曹(下士)、士長(上等兵)、一士(一等兵)、二士(二等兵)、三士(三等兵))。
新日軍1970年增設了准尉,1980年又增設了曹長(即軍士長)。
目前,日軍官兵的軍銜共有6等18級。
日軍上將是最高軍銜,授予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和陸、海、空三軍參謀長;陸軍各軍長、海軍艦隊司令、空軍航空方面隊司令為中將;陸軍師長、海軍隊群司令、空軍戰斗航空團團長為少將;陸軍師參謀長、團長,海軍艦長、空軍戰斗航空團副團長等為上校;陸軍副團長、海軍副艦長、空軍飛行隊長為中校;陸車宮長為少校;陸軍連長、海軍分隊長、空軍中隊長等為上尉;陸軍排長、海軍分隊長、空軍小隊長為中尉和少校。
Ⅱ 日本軍官等級是怎麼樣的
日本軍隊等級的劃分,日本陸軍前期軍銜分為長官(軍官)、長官相當官(軍佐)、普通士兵、專業士兵4類。
明治三十一年(1898年),日本決定廢監軍部,改設元帥府為最高的軍事咨詢機關。元帥府配備元帥若幹人,由日本天皇就陸海軍大將中選任,頒賜元帥封號,擔任軍事顧問及檢閱陸海軍等任務。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日本投降時止,日本共授元帥31人,其中,陸軍17人,海軍13人。
軍銜制度:
1840年日本從中國鴉片戰爭失利中得到教訓,看到了改良「兵制與兵器」的重要性。1853年6月,美國軍艦炮擊鹿兒島。第二年,英、美、法、荷聯合艦隊又向下關轟擊。日本蒙受恥辱,決心急起直追,效法歐美,改良兵制。
當時日本還處於幕府時期。幕府決定仿照西洋軍隊,組織洋式兵隊3個大隊,包括步、騎、炮兵共計13625人,"並模仿西洋兵制,規定陸海軍將校的階級"。這是日本歷史上最早設立的西歐式軍銜制度。
Ⅲ 日本軍銜等級
將官:大將、中將、少將;
佐官:大佐、中佐、少佐;
尉官:大尉、中尉、少尉;
准士官;
下士官:曹長、軍曹、伍長;
士兵: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日本自衛隊現行軍銜設6等18級:
將官:將一、將二、將補;
佐官:一佐、二佐、三佐;
尉官:一尉、二尉、三尉;
准尉;
曹:曹長、一曹、二曹、三曹;
士:士長、一士、二士、三士。
(3)日本軍官都有哪些軍銜擴展閱讀:
明治維新以後,天皇根據兵庫縣知事伊藤博文的建議,建立起中央直轄的軍隊,分為陸軍和海軍兩個軍種。
日本軍銜中大元帥為最高統帥銜,授予天皇。當時的日本憲法規定,天皇為陸海軍之統帥,全權定陸海軍之編制及常備兵額,並宣戰講和及宣告戒嚴。
Ⅳ 日本二戰時的軍銜和陸軍編制
一、二戰日軍軍銜:
日本陸軍的軍銜一共有六個等十六個等級。即:
大將、中將、少將、大佐(校)、中佐、少佐、大尉、中尉、少尉、准尉、曹長(上士)、軍曹(中士)、伍長(下士)、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陸軍有元帥的軍銜,但是必須由日本天皇選取,從戰功卓絕的或者資深的大將中選取,由日本天皇親自頒發元帥軍銜。
二、日本二陸軍編制
1、小隊:步兵小隊轄一個機槍組(二挺輕機槍)、一個擲彈筒組(二個擲彈筒)和二個步槍組。每挺輕機槍編制四人(指揮官、射手、兩名攜彈葯的副射手),每具擲彈筒編制兩人。小隊人數在50到70之間。到1945年,步兵小隊僅有一挺輕機槍與一個擲彈筒。
2、中隊:步兵中隊轄三個步兵小隊,人數在194到250人之間。日軍的一個標準的180人的步兵中隊包括:一個19人的中隊部:中隊長,執行官,3個軍士,4個衛生員,軍官的勤務兵,司號員,8個通信員),3個前述54人的小隊。
3、大隊:和我軍團的編制類似。日軍一個標準的1100人編制的大隊包括:30人的大隊部,一個110人的運輸中隊(大車和騾馬);四個前述的步兵中隊(一些只有3個);一個174人的機槍中隊(14人的中隊部和3個機槍小隊,1個彈葯小隊);一個55人的炮小隊,極少的部隊配備一個122人的炮中隊。
4、聯隊:日軍單一兵種最大的作戰單位是聯隊,一般日軍將聯隊視為團級單位。日軍的一個標準的3800人的聯隊包括一個54人的指揮部;一個121人的運輸隊(大車和騾馬);一個81人的彈葯小隊。三個步兵大隊;一個122人的炮兵中隊。極少數聯隊有一個364人的炮兵大隊。
5、旅團:旅團指日本在侵華戰爭中的一種軍隊編制.其編制在師團以下,聯隊以上.因戰爭的變化,每個階段都有不同的編制.每個旅團約3000人--8000人.步兵旅團下轄2個步兵聯隊.獨自混成旅團有6000--8000人.甲種師團一般含兩個步兵旅團。
6、師團:師團是日本陸軍最高一級的固定編制。下轄2旅團、 旅團下轄2步兵聯隊。師團分為兩種,一是馱馬制、炮兵聯隊轄有四個大隊,步兵聯隊轄有一個聯隊炮中隊、一個步兵炮中隊,總編制為28500人。一是挽馬制、炮兵聯隊有四個大隊,步兵聯隊轄有一個聯隊炮中隊,總人數為25000人。
(4)日本軍官都有哪些軍銜擴展閱讀:
1853年6月,美國軍艦炮擊鹿兒島。第二年,英、美、法、荷聯合艦隊又向下關轟擊。日本決心效法歐美,改良兵制。當時日本幕府決定仿照西洋軍隊,組織洋式兵隊3個大隊,包括步、騎、炮兵,共計13625人,"井模仿西洋兵制,規定陸海軍將校的階級"。這是日本歷史上最早設立的西歐式軍銜制度。
在二戰期間,陸軍中司令官通常是大將或者中將軍銜,師團長一般是中將,旅團長是少將軍銜,但是也有少量的是中將軍銜。聯隊長一般是中佐或者大佐,大隊長為少佐、大尉軍銜。中隊長多為中尉軍銜,小隊長則是少尉軍銜。
目前,日本自衛隊現行軍銜設6等18級:
1、將官:將一、將二、將補;
2、佐官:一佐、二佐、三佐;
3、尉官:一尉、二尉、三尉;
4、准尉;
5、曹:曹長、一曹、二曹、三曹;
6、士:士長、一士、二士、三士。
Ⅳ 日本的軍銜排列
日本明治維新至二戰結束,日本陸軍軍銜分為將宮、佐官、尉官、准士官、下士官和兵,計6等16級。16級次序為:大將、中將、少將、大佐、中佐、少佐、大尉、中尉、少尉、准尉、曹長(上士)、軍曹(中士)、伍長(下士)、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註:日語中將日軍上將寫為「大將」,將其他國家的大將譯為「上將大將」。
日本1954年組建陸上自衛隊、海上自衛隊、航空自衛隊。重建後的日軍軍銜分幹部、曹士兩大類。幹部軍銜包括將、佐、尉官3等。將官分為將一、將二、將補。將一相當於上將,將二相當於中將,將補相當於少將。佐官稱一佐(上校)、二佐(中校)、三佐(少校)。尉官稱一尉(上尉)、二尉(中尉)、三尉(少尉)。曹士稱一曹(上士)、二曹(中士)、三曹(下士)、士長(上等兵)、一士(一等兵)、二士(二等兵)、三士(三等兵)。
Ⅵ 日本軍人的軍銜分別是什麼
新日軍軍銜等級,1950年,日本重建軍隊,至1954年建成陸上自衛隊、海上自衛隊、航空自衛隊。重建的日軍軍銜分幹部、曹士兩大類。幹部軍銜包括將、佐、尉官3等。將官分為將一、將二、將補。將一相當於上將,將二相當於中將,將補相當於少將。佐官稱一佐(上校)、二佐(中校)、三佐(少校)。尉官稱一尉(上尉)、二尉(中尉)、三尉(少尉)。曹士稱一曹(上士)、二曹(中士)、三曹(下士)、士長(上等兵)、一士(一等兵)、二士(二等兵)、三士(三等兵))。
新日軍1970年增設了准尉,1980年又增設了曹長(即軍士長)。目前日軍官兵的軍銜共有5等18級。
日軍上將是最高軍銜,授予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和陸、海、空三軍參謀長;陸軍各軍長、海軍艦隊司令、空軍航空方面隊司令為中將;陸軍師長、海軍隊群司令、空軍戰斗航空團團長為少將;陸軍師參謀長、團長,海軍艦長、空軍戰斗航空團副團長等為上校;陸軍副團長、海軍副艦長、空軍飛行隊長為中校;陸車宮長為少校;陸軍連長、海軍分隊長、空軍中隊長等為上尉;陸軍排長、海軍分隊長、空軍小隊長為中尉和少尉。
Ⅶ 日本的軍銜怎麼劃分的
日本陸軍軍銜共計6等16級,即大將、中將、少將、大佐、中佐、少佐、大尉、中尉、少尉、准尉、曹長(上士)、軍曹(中士)、伍長(下士)、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日本陸軍也有元帥軍銜,但規定由日本天皇從戰功顯赫或資深的大將中選任,頒賜元帥封號,自明治維新後至1945年日本帝國主義投降,共有17位陸軍大將被天皇頒賜元帥軍銜。日本軍銜與有些國家不同的是,大尉、大佐、大將的領、肩章上都只有3顆而不是4顆星。在日本陸軍中,軍司令官常是中將或大將軍銜,師團長多是中將軍銜,旅團長多是少將軍銜(也有個別是中將軍銜的),聯隊長多是中佐或大佐軍銜,大隊長多為少佐、大尉軍銜,中隊長多為中尉軍銜,小隊長多為少尉軍銜。
對於步兵來說,中隊長以下的軍官是徒步行軍的,而中隊長以上的大隊長、聯隊長等都是乘馬的。
在步兵聯隊中,軍馬主要擔任兵器運輸與彈葯、補給搬運的工作。以九二式重機槍小隊為例,九二式重機槍重55公斤,因此每小隊編制有馱馬五匹(其中一匹為預備馬),除了背負機槍外,負責馱運彈葯時標準是每匹馬需要馱負四個540發彈葯箱,但是戰時考慮長期行軍的影響,實際上每匹馬以馱運兩箱為原則。
在炮兵聯隊中,以野炮而言若不計入火炮本身的挽馬,單單每炮的附屬車輛──彈葯車、觀測車、預備品車──就需要三匹挽馬。而就山炮而言,山炮分解後是由六匹馬以馱運方式運動,另外彈葯馱運馬每匹則馱運12發炮彈。
Ⅷ 二戰中,日本的軍銜有哪些
931年至1945年期間日本陸軍軍銜,大體可分為1943年(昭和17年)以前和以後兩個時期(以下簡稱「前期」和「後期」)。
一、二戰時的日本軍種只有陸軍、海軍,沒有空軍。
航空
兵分為陸軍航空兵、海軍航空兵兩類,並分別設立「陸航軍銜」和「海航軍銜」。
當時的天皇裕仁是「大日本帝國陸海軍大元帥」,既是名義上的、也是實際上的最高統帥,
二、日本陸軍前期軍銜分為長官(軍官)、長官相當官(軍佐)、普通士兵、專業士兵4類。其中長官分將官、上長官(校官)、士官(尉官)3等,長官相當官分將官相當官、上長官相當官、士官相當官3等,普通士兵分准士官(准尉)、下士官(軍士)、兵3等,專業士兵分准士官相當官、下士官相當官、兵3類
1、將官相當官:將官——大將(上將)、中將、少將;
2、上長官相當官:佐官——××大佐(上校)、××中佐(中校)、××少佐(少校);
3、士官相當官:尉官——××大尉(上尉)、××中尉、××少尉;
4、普通士兵:
准士官——陸軍××特務曹長(准尉);
下士官——陸軍××曹長(上士)、陸軍××軍曹(中士)、陸軍××伍長(下士);
兵——陸軍××上等兵、陸軍××一等兵、陸軍××二等兵;
同時,按照日本官位的分類,日本軍人(包括陸軍、海軍)還分為敕任官、奏任官、判任官、卒4類。對這4種稱謂分別介紹如下:敕任官——按日本天皇的敕書任命的官員,分為3等,大將為一等敕任官,中將為二等敕任官,少將為三等敕任官;
奏任官——由陸軍大臣奏請天皇批准、再由陸軍大臣任命的官員,分為6等,大佐為一等奏任官,中佐為二等奏任官,少佐為三等奏任官,大尉為四等奏任官,中尉為五等奏任官,少尉為六等奏任官;
判任官——由聯隊(團級)以上部隊長官判定任命的官員,分為4等,特務曹長為一等判任官,曹長為二等判任官,軍曹為三等判任官,伍長為四等判任官;
卒——由大隊(營)、中隊(連)等分隊長官任命的兵卒,分為3等,上等兵為一等卒、一等兵為二等卒、二等兵為三等卒。
三、陸軍軍銜制度在1943年進行了很大調整:將長官改稱士官;將大將改為親任官(由天皇親自任命,頒發任命書和大將軍銜標志);上長官改稱佐官;原士官改稱尉官;合並原來各種繁雜的軍銜區分為士官、士兵兩類;取消了監、正、官、工長等軍銜稱謂,統一了軍銜稱謂;單獨設立技術部軍銜;將法務人員改為士官;將特務曹長軍銜改稱准尉,仍為一等判任官;增設兵長軍銜,為一等卒,以下類推。具體設置如下:
士官:
將官——大將(上將)、中將、少將;
佐官——××大佐(上校)、××中佐(中校)、××少佐(少校);
尉官——××大尉(上尉)、××中尉、××少尉;
士兵:
准士官——××准尉;
下士官——××曹長(上士)、××軍曹(中士)、××伍長(下士);
兵——××兵長、××上等兵、陸軍××一等兵、陸軍××二等兵;
四、當時日本陸軍的常服軍銜標志,1938年以前使用肩章,以後使用領章,1943年後,士官(軍官)、准士官(准尉)另加袖章。其領章、肩章的銜級表達方式一致:將官滿金底,大將(上將)三顆櫻星、中將二顆櫻星、少將一顆櫻星;佐官(校官)金邊(指肩章、領章的兩條長邊,下同)二杠,大佐(上校)三顆櫻星、中佐(中校)二顆櫻星、少佐(少校)一顆櫻星;尉官金邊一杠,大尉(上尉)三顆櫻星、中尉二顆櫻星、少尉一顆櫻星;士官生(軍校學員,不是軍銜)金邊;准士官(准尉)金邊一杠無星;下士官(軍士)一杠,曹長(上士)三顆櫻星、軍曹(中士)二顆櫻星、伍長(下士)一顆櫻星;兵以櫻星多寡區分銜級,兵長一杠無星、上等兵三顆、一等兵二顆、二等兵一顆,新兵(不是軍銜)無星。邊、杠用金屬絲或絲線刺綉,櫻星用銅制。
五、當時日本陸軍的職務編制軍銜:
陸軍大臣——元帥、大將;
陸軍參謀長——元帥、大將;
總軍(1945年計劃編成,未及實現即投降,相當於方面軍)司令官——元帥、大將,
總軍參謀長——大將、中將;
軍(集團軍)司令官——大將,
軍參謀長——中將;
方面軍(軍)司令官——中將,
方面軍參謀長——少將;
師團長(師長)——中將,
師團參謀長——少將、大佐;
旅團長(旅長)——少將、大佐,
旅團參謀長——大佐、中佐;
聯隊長(團長)——大佐、中佐,
副聯隊長(副團長)——中佐、少佐;
大隊長(營長)——少佐、大尉;
中隊長(連長)——大尉、中尉;
小隊長(排長)——中尉、少尉;
司務長——准尉、曹長;
小隊副(副排長)——曹長、軍曹;
分隊長(班長)——軍曹、伍長;
組長——伍長、上等兵。
六、二戰時期日本海軍軍銜的軍人類別區分與陸軍不同,分為士官(軍官)和特務士官、准士官、下士官、兵(以上四類統稱海軍士兵)兩類,其中後者又分成1944年以前、以後兩個時期。
軍官等級與陸軍基本一致,只在軍銜前加海軍。
區別主要為士兵軍銜:
1944年以前的海軍士兵軍銜:
特務士官——海軍××特務大尉、海軍××特務中尉、海軍××特務少尉,特務士官是為保留士兵中的技術骨幹而在海軍中專設的,有點類似我軍現代的高、中級技術士官;
准 士 官——海軍××兵曹長;
下 士 官——海軍一等××兵曹、海軍二等××兵曹、海軍三等××兵曹;
兵——海軍一等××兵、海軍二等××兵、海軍三等××兵、海軍四等××兵。
海軍中的一、二、三等兵與陸軍的上、一、二等兵同級。科別(兵種勤務)區分為兵科、航空科、機關科、主計科、軍樂科、看護科,如海軍特務大尉、海軍航空特務少尉、海軍機關兵曹長、海軍二等主計兵曹、海軍一等軍樂兵、海軍三等看護兵等。
1944年以後的海軍士兵軍銜:
特務士官——海軍××大尉、海軍××中尉、海軍××少尉;
准 士 官——××兵曹長;
下 士 官——上等××兵曹(原一等兵曹)、一等××兵曹(原二等兵曹)、二等××兵曹(原三等兵曹);
兵——××兵長、××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Ⅸ 日本軍銜從低到高的排列順序
舊日軍軍銜:按照日本的稱謂,16級次序為:二等兵、一等兵、上等兵、伍長(下士)、軍曹(中士)、曹長(上士)、准尉、少尉、中尉、大尉(日軍稱上尉為大尉)、少佐、中佐、大佐(上校)、少將、中將、大將(日軍稱上將為大將)
新日軍軍銜:三士(三等兵)、二士(二等兵)、一士(一等兵)、士長(上等兵)、三曹(下士)、二曹(中士)、一曹(上士)、曹長(即軍士長)三尉(少尉)、二尉(中尉)、一尉(上尉)。三佐(少校)、二佐(中校)、一佐(上校)。將補相當於少將,將二相當於中將,將一相當於上將
Ⅹ 日本軍銜等級排名
佐官:大佐、中佐、少佐;
尉官:大尉、中尉、少尉;
准士官;
下士官:曹長、軍曹、伍長;
士兵: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明治維新以後,天皇根據兵庫縣知事伊藤博文的建議,建立起中央直轄的軍隊,分為陸軍和海軍兩個軍種。大元帥為最高統帥銜,授予天皇。當時的日本憲法規定,天皇為陸海軍之統帥,全權定陸海軍之編制及常備兵額,並宣戰講和及宣告戒嚴,凡有重要之軍事,皆親裁之。
明治三十一年(1898年),日本決定廢監軍部,改設元帥府為最高的軍事咨詢機關。元帥府配備元帥若幹人,由日本天皇就陸海軍大將中選任,頒賜元帥封號,擔任軍事顧問及檢閱陸海軍等任務。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日本投降時止,日本共授元帥31人,其中,陸軍17人,海軍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