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沉降多少
❶ 想知道: 日本 沉沒 時間表
現在已經開始了,3月11日日本已經下沉了1.2米向東南推移24米,不過現在沉沒的時間很慢!!!應該沒有這樣的時間表吧,如果有這樣的時間表應該是在吹牛,說不定過幾天日本島就沒有了,也有可能是1個月,1年,10年,500年,因為天災無法預料的。
❷ 我記得以前聽說日本島正在下沉誰知道下沉的速度是每年多少
科學家們表示每年十二厘米的下沉速度
❸ 為什麼日本本土會以每年幾厘米的速度下沉
這是因為日本處於火山地動帶,再加上經常性的發生地震,就有美國專家稱,日本在未來有可能沉入海底。就有專家研究表示,日本現在每年正以平均10厘米的速度下沉,這樣一來,日本完全下沉可能就是一兩百年的時間,如果在遇上個大地震,那勢必會加快日本的沉沒。
但是現在印尼的首都雅加達正在以每年25厘米的平均速度下沉,這速度是日本的兩倍之多。而雅加達的下沉並不是因為自然因素,而是人為,因為人們無節制的地下水開采導致地面的下沉。更要命的是,現在印尼面對這樣的情況完全沒有解決措施,人們只能幹著急。不過如果印尼雅加達真的在日本之前下沉了,那日本下沉還會遠嗎。
❹ 日本這次地震,部分地區下沉70多公分,照此趨勢,日本什麼時間下沉到海平面一下
日本處在歐亞板塊與太平洋板塊的結合部(地震帶上),主要隨太平洋板塊作用力遷移,太平洋板塊向歐亞板塊下方俯沖,所以日本島被海水吞沒是個時間問題,但這個過程非常漫長,就像美洲最後和歐亞大陸結合一樣漫長;
如果人類繼續污染海洋湖泊,海水酸化,侵蝕日本島也是一種可能,所以,地球不是想像的那麼堅實,保護自然從現在做起。
各種情況計算在內,500年後可能無法居住(美國媒體文章認為)。
❺ 日本領土下沉速度迅猛,日本還能存在多久
因為氣候變暖的原因,海平面正逐年上升,根據現在發展的趨勢,日本用不到200年,就會淹沒在大海之中。
❻ 日本大阪關西機場下沉12米的具體情況
2018年9月4日,受強台風「燕子」的影響,日本關西國際機場的跑道和停機坪被淹,將這個著名的機場又一次推到了風口浪尖;日本地震所造成最嚴重的就是關西機場的下沉,根據相關數據表明,關西機場已經下成12米,也正是如此,日本發出了緊急求救信號。
在關西機場建造之初,人們可能並沒有考慮到全球氣候變暖的影響。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曾預計,到2100年海面可能會上升18~59cm,甚至更多。
(6)日本沉降多少擴展閱讀:
截至2015年底,日本大阪關西機場一期人工島累計沉降已達13.12m,其中,機場營運之後的沉降達3.30m。雖然人工島下的軟土層在持續壓縮下,已經歷了長達20多年的土體變形,孔隙水基本消散完成,已遠超經典土力學認為的孔隙水消散的時間,但至今它仍以每年6cm速度繼續下沉,絲毫沒有減緩的跡象。
以此趨勢,若干年後關西國際機場一期人工島的高程降至高潮位時的海面以下是極有可能的。而二期人工島的下沉速度更快,每年的下沉速度達30cm。
❼ 曰本國土面積每年下沉大海多少
日本國土的總面積:包括各小島在內,共計377,835平方公里,其中土地面積374,744平方公里,水域面積3,091平方公里。位置日本位於東亞,是四面被太平洋、日本海、鄂霍茨克海、東海環繞的島國。日本國土由北海道、本州、四國、九州四大島和許多小島構成。日本本土位於朝鮮半島西側、北緯36度、東經138度。日本國土北起擇捉島(北緯45度33分),南至沖鳥島(北緯20度25分),東起南鳥島(東經153度59分),西至與那國島(東徑122度56分)。構成了日本的四極。面積國土的總面積:包括各小島在內,共計377,835平方公里,其中土地面積374,744平方公里,水域面積3,091平方公里。日本國土面積相當於中國的二十五分之一日本傳統上大致可分為北海道、東北、關東、中部、近畿、中國、四國、九州八個地區。也有把日本分為太平洋方面和日本海方面的區分方法。在行政上則分為1都(東京都)、1道(北海道)、2府(大阪府、京都府)、43縣,共47個區劃。地形日本國土的四分之三為山地,構成了環太平洋山地的一部分。其形狀宛如一個海馬。從山上流下的河川河面狹窄,河流急而短。另外四分之一是臨海的平原與山脈之間的盆地,是主要的人口居住區。日本有東日本火山帶與西日本火山帶。這兩大火山帶里有160座以上的活火山和休眠火山,是世界上著名的火山國。由於地震多發、火山活動頻繁、地殼很不安定,由此形成的眾多的湖泊和沼澤地。日本的海岸線蜿蜒曲折,共長29,751千米。日本以西,日本海、東中國海方面綿延著水深200米的大陸架,日本以東面臨著太平洋海溝,由北至南伸展、水深達6000米以上。南來的暖流,即日本海流(黑潮)流過太平洋一側,而津島海流則朝著日本海一側流動。北來的寒流有千島海流(親潮)。
❽ 日本大約幾年後會完全下沉
大約一億年以後,日本有可能全部沉沒。
日本在一點一點的沉沒這個事是真的,亞歐板塊和太平洋板塊的相互擠壓和碰撞,造成日本地震頻發,兩個板塊擠壓又將亞歐板塊一點一點壓在下面,導致日本一點一點的下沉。
日本地形地貌
日本是一個多山的島國,山地成脊狀分布於日本的中央,將日本的國土分割為太平洋一側和日本海一側,山地和丘陵占總面積的71%,大多數山為火山。國土森林覆蓋率高達67%。富士山是日本的最高峰,海拔3776米,是日本最高峰,被日本人尊稱為:聖岳。
日本的平原主要分布在河流的下游近海一帶,多為沖積平原,規模較小,較大的平原有石狩平原、越後平原、濃尾平原、十勝平原等,其中面積最大的平原為關東平原。日本平原面積狹小,耕地十分有限,人口生理密度高達2924人/平方公里,為世界第26位。
日本位於亞歐板塊和太平洋板塊的消亡邊界,為西太平洋島弧-海岸山脈-海溝組合的一部分。全國68%的地域是山地。日本位於環太平洋火山地震帶,全球有十分之一的火山位在日本,在全國都時常會發生火山活動。據統計,世界全部里氏規模6級以上的地震中,超過二成都發生在日本。
❾ 美國所計算日本沉沒的時間是多少年
時間是計算不出來的,但是日本確實在下沉。
日本國立環境研究所和大學等28家機構組成的研究小組通過分析認為,受地球變暖導致海平面上升的影響,最為嚴重的後果是日本60%的沿海沙灘在本世紀末之前有可能被徹底淹沒。這是該小組根據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4年前公布的報告數據等得出的結論。
分析指出,今後,如果全球平均氣溫上升約4攝氏度,在本世紀末之前,日本沿海的海平面最高將上升60厘米,伴隨而來的最嚴重後果是在全國77處海岸中,占整體96%的74處海岸的沙灘面積有可能比現在縮小一半以上。
分析進一步指出,占整體60%的46處海岸有可能出現沙灘被徹底吞噬的現象,消失率達到100%。
據日本國土交通省透露,受二戰後開發以及台風引發大浪等因素的影響,全國各地的沙灘已經出現消失或面積縮小的現象。其中,在神奈川縣湘南海岸中,茅崎市的海岸線在截至2005年的50多年時間里,有的地方最遠已向陸地推進了50米。
(9)日本沉降多少擴展閱讀
城市沉降的原因
首先,可以是因地表土壤自然壓實而形成的,在自然重力作用下,原本鬆散的地層變成緻密、堅硬,這是所有地區都存在的一種自然現象,影響不大。
其次,可能是地殼運動造成的。如2011年3月11日的日本9.0級大地震之後,日本政府部門對地震中嚴重受災的岩手、宮城和福島三縣沿海地區的28個地點進行了測量調查;
並比對大地震之前的數據,結果發現:所有調查點都出現了不同程度的地面沉降,其中下沉最嚴重的地方竟然下沉了84厘米。這些大范圍的地面沉降就與地殼運動密切相關。
第三種原因,與人類活動有關。一方面,人類開采鬆散地層的地下水、石油、天然氣,降低地面承載力,形成地下漏斗;
另一方面,城市中的高層建築群越來越多,加重了城市土地的負荷。因此,地面沉降大多發生於人口稠密、工農業迅速發展的地區,特別是大量抽取地下水的地區。
第四種原因,由於全球氣候變暖導致海平面上升,相對而言就意味著陸地的沉降。關於這個話題已經是老生常談了,盡管直到現在仍然有很多人對全球變暖現象持否定態度,但海平面的上升卻是毋庸置疑的事實,這對很多沿海城市的威脅是顯而易見的。
❿ 日本的減災工程與地面沉降防治
1.2.1 日本減災工程的特點與相關法律
1.2.1.1 減災工程的特點
日本地勢狹長陡峭,地質條件差,極易發生土砂災害,全國共有泥石流溪溝190130條,滑坡危險區92390處,陡坡地崩塌危險區117025處,活火山86座。每年發生台風20餘次,雪崩也是日本多發的災害。日本水土保持工作始於450年前,1897年實施治水三法,以後相繼出台了《滑坡防治法》、《治山治水緊急措施法》、《陡坡崩塌防治法》和《土砂災害防治法》,砂防管理體系日臻完善。
日本的減災工程有如下特點:
1)十分重視對災害的法制化管理;
2)重視主要災害的防治工作,並制定專門的單項災害防治法規,以指導國民的救災工作;
3)建立由政府首相任主席的中央防災委員會,指導和部署全國的減災工作;
4)對於與減災活動有關的各項計劃,如災害科研、防災設施、救災行動、災情監測等均有專門的國家預算予以特別支持;
5)特別重視防災通訊系統的建設,並將其作為一項單獨的減災工程加以建設,其通訊網路從中央防災機構一直到居民區,形成了一個可以及時通報災情,及時進行救災工作的現代化防災通訊系統。
1.2.1.2 相關的法律
日本制定頒布了《土砂災害防治法》、《砂防法》、《地表滑落防治法》等有關陡傾斜地的崩塌造成的災害的防治法律等,這里對其中的《土砂災害防治法》作簡要介紹。
制定《土砂災害防治法》的目的是為了保護國民的生命財產,明確有可能發生土砂災害的區域,對該區域進行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編制,對於極有可能發生土砂災害的區域,除了限制一定的開發行為之外,還通過制定有關建築物的構造限制等措施,推進土砂災害的防治對策。
《土砂災害防治法》框架:
1)土砂災害防治對策的基本方針。由都道府縣知事進行基礎調查,並制定相關的實施方針事項;在實施區域,土砂災害危險區域及土砂災害特別危險區域,制定指定方針事項;土砂災害特別危險區域內的建築物的轉移,以其他法律為基礎將有關土砂災害防治對策方針事項作為內容,制定土砂災害防治對策的基本方針。
2)基礎調查。作為討論土砂災害防治對策所必要的基礎調查,都道府縣應對有關土砂災害涉及地的地形、地質等狀況,有可能發生土砂災害的土地的利用狀況等進行調查,確定危險區並為制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收集必要的情報。
3)確定危險區和編制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都道府縣知事以基本方針為基礎,將有可能發生土砂災害的區域指定為危險區。相關的市町村以災害對策基本法為基礎,市町村地域防災計劃在對每個危險區制定土砂災害應急預案的同時,還要制定當土砂災害發生時將信息傳達給居民的方法,以保證順利地實施警戒避難事項。
4)特別危險區域的指定和開發行為的限制等。都道府縣知事以基本方針為基礎,在危險區域里,將土砂災害對居民等的生命財產有可能產生危害的區域指定為特別危險區域。在該區域內:①從防患於未然考慮,特別危險區域內與住宅地分開出售,並提供關聯設施的開發行為,必須得到都道府縣知事的許可。②有居室建築物的構造基準,以建築基準法為基礎,該區域內,因為通常假設的陡傾斜地的崩塌、泥石流、地表滑落等對建築物的沖擊,應制定安全的建築物構造耐力基準。在該區域內的建築行為,即使是在都市計劃區域外,也應為確認的對象。③都道府縣知事在陡傾斜地的崩塌等發生時,特別危險區域內有民宅的建築物如果有明顯損壞的可能,依據客觀情況判斷對居民等的生命有顯著危害時,可以勸告建築物的所有者轉移,防止土砂災害造成的損失,並且採取減輕災害的必要措施。接受勸告並將家屋轉移或拆除者,可以享受住宅金融公庫的基金。
1.2.2 地面沉降狀況與對策
1.2.2.1 日本全國的地面沉降現狀
(1)2001年的狀況
2001年日本地面沉降狀況如表1.3所示。
表1.3 2001年日本全國各地區的沉降量
1.2.2.2 主要地區的地面沉降狀況
下面介紹實行地面沉降預防等措施綱要的地區的地面沉降狀況。
(1)關東平原北部
包括茨城縣、櫪木縣、群馬縣、埼玉縣、千葉縣。2001年度的沉降狀況為:埼玉縣的最大沉降量在越谷市,為2.2cm(前年的埼玉縣北葛飾郡鶩宮町為2.9cm),年沉降量在2cm以上的沉降面積不足0.5km2,與上一年度相比,沉降減少。
按縣分類,在櫪木縣、群馬縣、千葉縣未發現年沉降量2cm以上的地區,茨城縣和埼玉縣也不足0.5km2。
(2)築後·佐賀平原
築後·佐賀平原(包括富岡縣、佐賀縣)為地面沉降預防等措施綱要實施地區,2001年全年最大的沉降量,佐賀縣佐賀市為0.96cm。年沉降量1cm以上的地區,在2000年為59km2,但在2001年未出現。佐賀平原白石地區的年最大沉降量在2000年為2.1cm,至2001年減少至0.76cm。
僅靠1年的數據是無法進行判斷的。從2001年4月開始,由於佐賀西部大部分地區實行地表河道供水,再加上灌溉期降水量以及蓄水池的排放流量較多,使得白石地區的地下水抽取量大幅減少,由上一年的約660萬m3/a降至約195萬m3/a。因此沉降也得到了控制。
(3)濃尾平原
包括愛知縣、岐阜縣、三重縣。這個地區在1998年和1999年都發生了1cm以上的沉降。濃尾平原實施了地面沉降預防措施後,在2000年至2001年僅在濃尾平原中西部發生了沉降量為1~2cm的17km2的地面沉降。其中,2001年度的年最大沉降量為岐阜縣海津郡海津町,為107cm。由此可見濃尾平原的地面沉降整體上處於平靜狀態,但平原中西部還在發展。
1.2.2.3 地面沉降對策
(1)針對地面沉降所採取的措施
根據《工業用水法》(環境省、經濟產業省共管)以及《建築物用地下水抽取規定的相關法律》(環境省所管轄),有10個都府縣的一部分分別被指定為規定對象地區,對這些地區建築物採暖設備等用水對象實行地下水的抽取規定管理。另外,截至2002年10月,共有25個都道府縣、305個市町村也正在制定基於條例等的地下水抽取規章制度。
(2)關於地面沉降防治措施綱要
在關於地面沉降防治對策的高層會議上,為了推進符合地區實際情況的綜合對策,以濃尾平原、築後·佐賀平原以及關東平原北部為對象,決定實施地面沉降防治措施綱要,並且還在國家和地方公共團體實施了各項措施。
綱要實施狀況如下:
1)關東平原北部。在關東平原北部地面沉降防治措施綱要中規定,對安全地區目前的地下水抽取量指標,全年為4.8億m3。但2000年安全地區被抽取的地下水為5.2億m3。關東平原北部地區的地面仍在沉降。因此,有必要積極地推動綱要所規定的綜合對策的實施。
2)築後·佐賀平原區。築後·佐賀平原地面沉降防治措施綱要中規定(1985年4月規劃規定,1995年9月有部分修改),在被限制的地區當中,佐賀地區的地下水的年抽取指標量為600萬m3,但2000年本地區被抽取的地下水只有420萬m3。另外,在該地的白石地區,地下水的年抽取指標為300萬m3,但2000年該地區被抽取的地下水為660萬m3,指標仍在攀升。因此,今後有必要加大力度推動綱要中規定的綜合對策的實施。
3)濃尾平原。濃尾平原地面沉降防治措施綱要中規定(1985年4月策劃規定,1995年9月有部分修改),限制地區的地下水年抽取指標為2.7億m3,2000年這些地區被抽取的地下水為1.9億m3。地下水抽取量達到目標,但由於缺水,臨時抽水會造成地下水位一時降低,仍然處於易發生地面沉降狀態。因此,今後有必要加大力度推動綱要中所規定的綜合對策的實施。
(3)監測
為了讓地方公共團體來監測源於水平測量的地面沉降和觀測井的地下水位,環境省對這些監測進行了協助。
枯水時,由於地下水補給量減少,地下水位容易降低,另外還由於地表水不足,地下水抽取量增加,造成地下水位急劇下降,從而引起地面沉降。為此,環境省針對著眼於地下水位變動的地下水管理——地面沉降防治對策進行了調查研究,並且在埼玉縣、茨城縣、櫪木縣、群馬縣的關東平原北部以及佐賀縣築後·佐賀平原安裝了遙測設備,用以實時監視地下水位和地面沉降量。
(4)地面沉降對策行動
中央政府、地方公共團體等為了轉換水源採取了各種行動,同時為了對應因地面沉降受害的恢復事業以及洪水、海潮等災害,還採取了防災措施。
(5)通過提供信息來啟發人們對地面沉降的防範意識
為了達到啟發人們對地面沉降的防範意識,同時也有助於政府以及地方公共團體負責人開展業務,環境省將關於地面沉降、地下水位等的信息以及地下水抽取規定的條例等相關信息整理成《全國地面環境信息一覽》,登載在環境省的網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