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百人斬是什麼意思
Ⅰ 什麼是百人斬,千人斬
百人斬指的是斬殺過100個人。
千人斬是指斬殺過1000個人。
一般都用在戰場,斬殺敵人數量。
然後在日本某些電影中指的是和100、1000人玩過、。
Ⅱ 百人斬指的是什麼梗
百人斬指的是連續殺了100個人。《將軍令-男兒行》中有一句流傳較廣的話是:殺一是為罪,屠萬是為雄。屠得九百萬,即為雄中雄。
《將軍令-男兒行》的介紹
《將軍令-男兒行》是1995-1996年寫於山東大學的一首詞,共兩段,作者是仇聖。本詩寫出了身為中華好男人的豪情。
一段:炎黃地,多豪傑,以一敵百人不怯。人不怯,仇必雪,看我華夏男兒血。男兒血,自壯烈,豪氣貫胸心如鐵。
手提黃金刀,身佩白玉珏,飢啖美酋頭,渴飲羅剎血。兒女情,且拋卻,瀚海志,只今決。男兒仗劍行千里,千里一路斬胡羯。愛琴海畔飛戰歌,歌歌為我華夏賀。東京城內舞鋼刀,刀刀盡染倭奴血。立班超志,守蘇武節,歌武穆詞,做易水別。落葉蕭蕭,壯士血熱,寒風如刀,悲歌聲切。
且縱快馬過天山,又挽長弓掃庫頁。鐵艦直下悉尼灣,一槍驚破北海夜。西夷運已絕,大漢如中天。拼將十萬英雄膽,誓畫環球同為華夏色,到其時,共酌洛陽酒,醉明月。男兒行,當暴戾。事與仁,兩不立。男兒當殺人,殺人不留情。千秋不朽業,盡在殺人中。昔有豪男兒,義氣重然諾。
睚眥即殺人,身比鴻毛輕。又有雄與霸,殺人亂如麻,馳騁走天下,只將刀槍誇。今欲覓此類,徒然撈月影。
君不見,豎儒蜂起壯士死,神州從此誇仁義。一朝虜夷亂中原,士子豕奔懦民泣。我欲學古風,重振雄豪氣。名聲同糞土,不屑仁者譏。身佩削鐵劍,一怒即殺人。割股相下酒,談笑鬼神驚。
千里殺仇人,願費十周星。專諸田光儔,與結冥冥情。朝出西門去,暮提人頭回。神倦唯思睡,戰號驀然吹。西門別母去,母悲兒不悲。身許汗青事,男兒長不歸。殺斗天地間,慘烈驚陰庭。三步殺一人,心停手不停。血流萬里浪,屍枕千尋山。壯士征戰罷,倦枕敵屍眠。
二段:夢中猶殺人,笑靨映素輝。女兒莫相問,男兒凶何甚?古來仁德專害人,道義從來無一真。
君不見,獅虎獵物獲威名,可伶麋鹿有誰憐?世間從來強食弱,縱使有理也枉然。君休問,男兒自有男兒行。男兒行,當暴戾。事與仁,兩不立。男兒事在殺斗場,膽似熊羆目如狼。生若為男即殺人,不教男軀裹女心。男兒從來不恤身,縱死敵手笑相承。仇場戰場一百處,處處願與野草青。
男兒莫戰栗,有歌與君聽:殺一是為罪,屠萬是為雄。屠得九百萬,即為雄中雄。雄中雄,道不同:看破千年仁義名,但使今生逞雄風。美名不愛愛惡名,殺人百萬心不懲。寧教萬人切齒恨,不教無有罵我人。放眼世界五千年,何處英雄不殺人?我輩熱血好男兒,卻能今人輸古人?
百年復幾許?慷慨一何多!子當為我擊築,我為子高歌。招手海邊鷗鳥,看我胸中雲夢,蒂芥近如何?楚越等閑耳,肝膽有風波。生平事,天付與,且婆娑。幾人塵外相視,一笑醉顏酡。看到浮雲過了,又恐堂堂歲月,一擲去如梭。勸子且秉燭,為駐好春過。
Ⅲ 百人斬是什麼
"百人斬"是忍者劍法的一種,意思是這一劍下去可以殺去百餘人的誇張言辭。
Ⅳ 百人斬是什麼意思啊
百人斬(百人斬り,ひゃくにんぎり)指1937年11月底至12月10日,在上海向南京進攻途中直至南京大屠殺前夕,兩名日本軍官向井敏明少尉和野田毅少尉以誰先殺滿100個中國人為勝的競賽。最後向井敏明以斬殺106人,勝過斬殺105人的野田毅。1945年日本投降後,參加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日戰犯審判的中國代表高文彬無意間發現了這個報道,於是立即通知南京,兩名軍官被引渡回中國。經南京軍事法庭查明審判,兩人均承認控罪,於1948年1月28日在南京中華門外雨花台刑場被執行槍決。另外還有日軍第6師團上尉田中軍吉的一人砍殺300人事件。
1、史事報道
1937年的報道
1937年11月30日至12月11日,日軍第16師團步兵19旅團第9聯隊第3大隊的兩個少尉軍官野田毅、向井敏明,在從上海向南京進攻的途中展開了殺人競賽。《東京日日新聞》(即現在的《每日新聞》),
連續刊登該報四名隨軍記者淺海、光本、安田、鈴木分別從中國江蘇省常州、丹陽、句容、南京等地發回的現場報道,詳細報道了此二人在無錫橫林鎮、常州車站、
丹陽奔牛鎮、呂城鎮、陵口鎮、句容縣城、南京紫金山等地刀劈百餘人的經過。這些報道不僅僅時間、地點明確,殺人過程及數字清楚,而且同時還配發了照片。
《東京日日新聞》於1937年11月30日首次報道了向井敏明少尉和野田毅少尉進行百人斬競賽的消息:
——『東京日日新聞』報道記事
1937年11月30日的日報(第1報)
百人斬競爭!兩少尉,很快已經達到80人
[廿九日淺海、光本、安田特派員發於常州]
用了六日時間踏破常熟、無錫間四十公里的○○部隊在同一距離的無錫、常州之間也只用了三日時間就快速突破了。真正的神速,快攻。在最前線的片桐部隊里有兩
名青年將校發起「百人斬競爭」。在從無錫出發後很快就一人斬了五十六人,另一人斬了二十五人。一人是富山部隊向井敏明少尉(二十六歲)=山口縣玖珂郡神代
村籍貫。另一人是同部隊的野田毅少尉(二十五歲)=鹿兒島縣肝屬郡田代村籍貫。在劍道三段向井少尉腰間的是一把名為「関の孫六」的名刀,野田少尉的刀雖無
名但卻是一把祖上傳下的寶刀。
在向無錫進發後向井少尉隨著二十六、七公里的鐵道線做大移動,野田少尉沿著鐵道線前進。兩個人暫時分開,在出發
後的第二天早上野田少尉在距無錫八公里的無名村處沖進敵人的碉堡斬了4名敵人先揚威名。聽到了這個消息後向井少尉奮然而起,在當天晚上沖進橫林鎮的敵陣和
部下一起斬了五十五名。
在這以後野田少尉在橫林鎮九名,威關鎮六名、廿九日常州車站六名、合計斬了二十五名、向井少尉在這之後常州車站附近斬了四名。記者等在到車站的時候看到他們兩人在站頭會面的光景。
向井少尉:照這么下去別說去南京了,到丹陽的時候我就可能斬了100名左右了,是野田的失敗呀,我的刀砍了五十六人只有一個缺口。
野田少尉:我們兩人都不砍逃跑的人,我又是個副官所以成績上不去,到丹陽之前一定創下大記錄給你看。
《東京日日新聞》於1937年12月13日刊登的消息:
——『東京日日新聞』報道記事
1937年12月13日的日報(第4報)
(題目) 百人斬超紀錄,向井 106-105 野田/兩少尉延長戰
(正文) [十二日淺海、鈴木兩特派員發於紫金山麓]以南京為目標的「百人斬競賽」這樣少見競爭的參與者片桐部隊的勇士向井敏明、野田巌兩少尉,在十日的紫金山攻略戰中的對戰成績為一百零六對一百零五。十日中午,兩個少尉拿著刀刃殘缺不全的日本刀見面了。
野田:「喂,我斬了一百零五了,你呢?」向井:「我一百零六了!」……兩少尉:「啊哈哈哈……」結果是誰先砍了一百
人都不去問了,「算作平手游戲吧,再重新砍一百五十人怎麼樣」。兩人的意見一致了,十一日起,一百五十人斬的競爭就要開始了。十一日中午在接近中山陵的紫
金山追殺殘兵敗將的向井少尉談了「百人斬平手游戲」的結局:
不知不覺雙方都超過了100人是很愉快的事。我的關孫六刀刀刃的缺口,是因為把一個傢伙連鋼盔一起劈成兩半造成的。
等戰斗結束後已經說好將這把刀送給你們報社了。十一日凌晨三點友軍的奇襲迫出紫金山的殘敵時,我也被逼出來直挺挺站在彈雨中扛著刀大叫「閻王喲」,盡管這
樣還是沒有被子彈擊中。這也是我這把孫六刀的功勞。
在飛來的敵彈中把吸了一百六個人生血的孫六刀展示給記者看。
(照片說明)「百人斬競賽」的兩將校/(右)野田巌少尉(左)向井敏明少尉=佐藤(振)特派員攝於常州
2、審判取證
當時國際形勢急劇變化,昔日的反法西斯盟友美、蘇對峙已漸形成,美國已不打算嚴懲日本軍國主義分子,盡量縮小懲罰面,因此在運用證據法的時候十分苛刻。國民政府軍政部次長秦德純在證詞中說,日軍「到處殺人放火,無惡不作」,被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斥為空洞無據,泛泛而論,幾乎被轟下證人台。當時中國陷於國共內戰,作為戰勝國的中國竟無暇顧及充分舉證,這也為戰後日本軍國主義支持者在侵華戰爭中翻案提供了機會。當時在這種情況下,獲得日軍在中國「殺人放火」的確實證據就變得十分重要。
抗戰勝利後,向井敏明和野田毅被引渡到中國受審。對《東京日日新聞》所刊載的「百人斬大接戰」等報道,向井敏明為逃
避罪責,竟詭稱,這是替自己頌揚武功,以期回國後獲得佳偶。中國國防部審判戰犯軍事法庭自1947年11月6日起,開始對向井敏明、野田毅進行偵訊。偵訊
中,兩戰犯供認曾入侵南京,並認識日軍隨軍記者淺海
3、判決詞
947年的判決詞
1947年12月4日南京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對向井、野田兩戰犯的判決詞:
被告向井敏明、野田毅,系南京大屠殺之共犯,按被告等連續屠殺俘虜及非戰斗人員,系違反海牙陸戰規則,及戰時俘虜待遇公約,應構成戰爭罪,及違反人道罪。其以屠戮平民,以為武功,並以殺人作競賽娛樂,可謂窮凶極惡,蠻悍無與倫比,實為人類蟊賊、文明公敵,非予盡法嚴懲,將何以肅紀綱而維正義。
1971年的報道
《朝日新聞》記者本多勝一於1971年多次赴中國實地調查,完成報道《中國之旅》,並於當年8月至12月在《朝日新聞》上連載。這篇報道記錄了南京大屠殺及「百人斬」等屠殺事件。
4、法律訴訟
2003年資料
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館長朱成山2003年8月在大阪國立圖書館查閱到,當年《東京日日新聞》《大阪日日新聞》《大阪朝日新聞》等許多報紙都刊發了百人斬的消息。
日軍遺屬的起訴
2003年4月戰犯向井敏明、野田毅的遺屬向井(田所)千惠子、野田馬薩等人上訴日本東京高等法院,控告《朝日新聞》等當年的相關報道是根據戰地上「開玩笑」而編撰的,企圖翻案,其理由是一把日本軍刀砍一個人或幾個人就會卷刃,不可能連續砍一百多人。
對此,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館長朱成山的解釋是:
「百人斬殺人比賽」的實質,並不在於用一把刀還是幾把刀,或是刀槍並用,殺死了100多位中國人,而是在罪惡的侵略戰爭中,以虐殺俘虜與平民為樂,並慘無人道地進行比賽。這種罪惡行徑充分暴露侵略者的本質,理所當然受到正義的譴責。
2005年08月23日日本東京地方法院宣判不支持原告訴訟,駁回了原告方的賠償請求。
2006年5月24日日本東京高等法院二審駁迴向井(田所)千惠子、野田馬薩等人的上訴要求。
5、相關物證
參與此殺人競賽的日軍使用的部分日本軍刀有名稱:向井(至少殺害106人)使用的軍刀是「關蓀六」,野田(至少殺害105人)使用的是家傳軍刀,田中軍吉(至少殺害300人)使用的是「助廣」。在台北的國軍歷史文物館中陳列有刀柄上鑲嵌的銅塊上面用日文刻寫頭版「南京之役殺107人」字樣的一把軍刀被認為是其中之一,也有觀點認為這把軍刀不是那三把軍刀之一,後面隱藏著逃脫法網的另一個兇手。
Ⅳ 唔,千人斬是神馬意思啊
千人斬是來自日本武士的一種稱號,意思就是這個武士很厲害,殺死了上千個人。武士們都為這個稱號而努力。而能被冠上這個稱號的絕不僅僅只消滅了上千個人這么簡單的。
Ⅵ 宮本武藏百人斬是真的嗎
是。
宮本武藏是日本戰國末期被稱為劍法「天下無雙」、「百人斬」的男人。
在二十九歲那年,宮本武藏在決斗中殺死了吉岡家的主人,吉岡的76名家臣不顧武士道義要為主公復仇。為了活下來,宮本武藏將76人盡數斬殺,時下被稱為「百人斬」武藏。
Ⅶ 百人斬是什麼意思
百人斬指1937年11月底至12月10日,上海市區向南京市攻擊中途直到南京大屠殺前夜,兩位日本軍人向井敏明少尉和野田毅少尉以誰先殺滿100個中國人為勝的比賽。最終向井敏明以斬殺106人,平局於斬殺105人的野田毅。
1945年日本投降後,參與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日戰犯審理的我國意味著高文彬不經意間發覺了這一報道,因此馬上通告南京市,兩位軍人被引渡回國回我國。
經南京市軍事法庭查清審理,兩平均認可控罪,於1948年1月28日在南京中華門外雨花台法場被執行槍決。此外也有日本軍隊第6師團上校田中軍吉的一人砍殺300人事件。
1937年11月30日至12月11日,日本軍隊第16師團步兵團19旅團第9聯隊第3中隊的2個少尉軍官野田毅、向井敏明,在從上海市向南京市攻擊的中途進行了行凶比賽。
《東京日日新聞》(即如今的《每日新聞》),持續發表該報四名大軍新聞記者近海、光本、安田、鈴木各自從我國江蘇常州市、丹陽市、句容、南京市等地送回的現場采訪;
詳盡報導了此二人在無錫市橫林鎮、常州市地鐵站、丹陽市奔牛鎮、呂城區、陵口鎮、句容縣城、南京紫金山等地刀劈數百人的通過。這種報道不僅時間、地址確立,行凶全過程及數字清楚,並且另外還配備了照片。
Ⅷ 「百人斬」是什麼意思
連殺了一百個人。
【百人斬】
百人斬(百人斬り,ひゃくにんぎり)指1937年11月底至12月10日,在上海向南京進攻途中直至南京大屠殺前夕,兩名日本軍官向井敏明少尉和野田毅少尉以誰先殺滿100個中國人為勝的競賽。最後向井敏明以斬殺106人,勝過斬殺105人的野田毅。
1945年日本投降後,參加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日戰犯審判的中國代表高文彬無意間發現了這個報道,於是立即通知南京,兩名軍官被引渡回中國。經南京軍事法庭查明審判,兩人均承認控罪,於1948年1月28日在南京中華門外雨花台刑場被執行槍決。另外還有日軍第6師團上尉田中軍吉的一人砍殺300人事件。
Ⅸ 日本的百人斬是誰
百人斬」是什麼?據我所知,指的是1937年11月底至12月10日,在上海向南京進攻途中直至南京大屠殺前夕,兩名日本軍官向井敏明和野田毅以誰先殺滿100個中國人為勝的競賽。最後,向井敏明以斬殺106人,勝了斬殺105人的野田毅。1948年1月,這兩個雙手沾滿中國人鮮血的殺人狂魔,被當時的南京**槍決於南京。惡魔雖然受到了應有的懲罰,但「百人斬」帶給中國人民的傷痛卻並未因此撫平。對中國人來說,它代表的是一段血淚史、屈辱史,是日本軍國主義視中國人生命如草芥的罪證,是現代人類犯下的最可恥的暴行。 還有指某方面的經驗,
Ⅹ 舉行"百人斬"比賽的這兩個日本人,最終下場是如何
一說到日本侵華時期,想必大家都非常的記憶猶新,在當時日本人視人命如草芥,濫殺中國人,甚至以殺人為樂趣進行比賽,這其中最著名的歷史事件就是「百人斬殺人比賽」事件。也就是圖中這兩人為了顯示自己的英勇所展開的慘無人道的殺戮。
這場比賽是日軍侵華日軍第16師團步兵19旅團第9聯隊第3大隊野田毅、向井敏明兩個少尉軍官相互之間的一個打賭和較量,在從上海向南京進攻的途 中,兩個人立下賭約:看誰先殺夠一百個中國人誰就贏。他們一路上路過無錫、常州等地方就比賽殺中國人,再回到上海時,向井敏明殺了106人,野田毅殺了 105人,但是究竟倆人誰先殺到一百人的,沒有人能證明,於是兩個人開玩笑說不如再來一次比賽......
這場比賽還被當時的東京朝日新聞報道了,報道中提到,兩個人在殺人過程中,把自己的武士刀都砍鈍了,還把砍卷了的武士刀送給了東京朝日新聞,言談中滿滿的驕傲和自豪。
報道中還為這篇文章配了一張著名的合影。野田毅和向井敏明並肩跨立,軍刀拄地。這張照片冷酷殘忍的形象,成了日本侵略者殺人如麻的最典型標志。
後來日本戰敗投降,在東京進行審判時,中國代表團檢察官秘書高文彬在翻閱各種資料時看到了「百人斬殺人比賽」事件的相關報道,十分氣憤,將這件事上報回國,中國政府聽了,表示一定要將這兩個劊子手帶回中國進行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