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吸毒怎麼判
Ⅰ 吸毒怎麼判刑
普通吸毒是一般的違法行為,不需要判刑,不過可能會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但是同時非法持有毒品的,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三條教唆、引誘、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1、非法持有鴉片不滿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2、向他人提供毒品的。3、吸食、注射毒品的。4、脅迫、欺騙醫務人員開具麻醉葯品、精神葯品的。
Ⅱ 被人騙,帶毒品從馬來西亞過關被扣怎麼辦呢
擁帶毒品者,假如是過量的話,都會被判死刑...
找個好律師洗白白比較好
被人騙的話,是有機會洗白白地
但是嘛...那邊對毒品審判很嚴
估計沒啥機會。
Ⅲ 吸毒初次被抓,一般怎麼判
吸食毒品不屬於犯罪行為,處拘留和罰款。
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非法持有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脅迫、欺騙醫務人員開具麻醉葯品、精神葯品的。
第七十三條:教唆、引誘、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3)馬來西亞吸毒怎麼判擴展閱讀
吸毒成癮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其接受社區戒毒或者強制隔離戒毒。
根據《禁毒法》
第三十三條:對吸毒成癮人員,公安機關可以責令其接受社區戒毒,同時通知吸毒人員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的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區戒毒的期限為三年。戒毒人員應當在戶籍所在地接受社區戒毒;在戶籍所在地以外的現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現居住地接受社區戒毒。
第三十八條 吸毒成癮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
(一)拒絕接受社區戒毒的;
(二)在社區戒毒期間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的;
(四)經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後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對於吸毒成癮嚴重,通過社區戒毒難以戒除毒癮的人員,公安機關可以直接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吸毒成癮人員自願接受強制隔離戒毒的,經公安機關同意,可以進入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戒毒。
Ⅳ 馬來西亞政治,東南亞毒品
大馬國會分成上議院跟下議院兩院。下議院的議員是通過選舉由人民一人一票分區選出。下議院選舉完成後就由擁大多數議席的政黨或陣線組織政府。上議院的議員是委派的。委派有兩種,第一是由每一個州的政府派兩個代表擔任,另外是由聯邦政府委派一定數量的人士擔任,表面上說是委派社會各階層的代表性人物擔任,不過通常都是委派他們政黨里的朋黨擔任。
在國會里投票選首相是只限下議院議員投票而已,當然是一人一票。其中有一個固定的程序,不過都是手續而已,最重要是有足夠的下議院議員支持。去年霹靂州政府被推翻的案件是靠全部公務員系統加上州君主幫忙用偷雞摸狗式偷來的,不算。
一,相反,在馬來西亞毒品販賣不但不合法,而且以重刑伺候,例如任何人只攜帶超過十五公克的海洛因入境被查獲就會被控上法庭,罪成一定是死刑。
二,馬來西亞首相是由國會下議院選舉中贏取最多席位的政黨或者是陣線的領導人擔任。
現今大馬有兩大陣線,一為國民陣線,簡稱國陣,由以巫統為首的十四個政黨組成,從大馬獨立至今已經執政聯邦政權五十二年了。另外一個剛在二零零八年大選結盟的人民陣線,簡稱民聯,由大馬人民公正黨,大馬民主行動黨及泛馬回教黨組成。
三、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尼、泰國、汶萊、越南、菲律賓等國的毒品販賣都沒有合法化,其他的國家就不清楚了。
Ⅳ 中國人馬來西亞被尿檢出來吸毒會怎樣處理
按照當的法律法規執行!就像外國人在中國違法一樣
Ⅵ 吸毒如何判刑
吸毒本身不構成刑法上的罪名,但在持有毒品數量較大時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處罰。當然,如果吸毒的同時還實施了其他的毒品犯罪,那就該怎麼判就怎麼判了。
2008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大連召開會議規定:對於吸毒者實施的毒品犯罪,在認定犯罪事實和確定罪名時要慎重。吸毒者在購買、運輸、存儲毒品過程中被查獲的,如沒有證據證明其是為了實施販賣等其他毒品犯罪行為,毒品數量未超過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條規定的最低數量標準的,一般不定罪處罰;查獲毒品數量達到較大以上的,應以其實際實施的毒品犯罪行為定罪處罰。對於以販養吸的被告人,其被查獲的毒品數量應認定為其犯罪的數量,但量刑時應考慮被告人吸食毒品的情節,酌情處理;被告人購買了一定數量的毒品後,部分已被其吸食的,應當按能夠證明的販賣數量及查獲的毒品數量認定其販毒的數量,已被吸食部分不計入在內。
Ⅶ 中國人在馬來西亞吸毒被抓會怎麼處理
如果純粹是在驗尿時被驗到,身上搜不出毒品,那麼頂多就被遣送回中國。
如果被捕時身上帶有毒品,那麼就嚴重多了。
Ⅷ 吸毒怎麼判
吸毒本身不構成刑法上的罪名,但在持有毒品數量較大時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處罰。當然,如果吸毒的同時還實施了其他的毒品犯罪,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Ⅸ 國家刑法對吸毒者是怎麼規定的
吸毒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但不構成犯罪。
我國《刑法》沒有規定吸食毒品罪。但是吸毒容易引發其他犯罪,吸毒人員犯什麼罪,按什麼罪處罰。單獨的吸食毒品行為不屬於犯罪,但可以給予行政處罰或採取者強制措施。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 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機關處15以下拘留,可以單處或者並處2000元以下罰款,並沒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吸食、注射毒品成癮的,還應予以強制戒除,進行治療、教育。強制戒除後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實行勞動教養,並在勞動教養中強制戒毒。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禁毒的決定》第八條規定:
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機關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單處或者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並沒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
吸食、注射毒品成癮的,除依照前款規定處罰外,予以強制戒除、進行治療、教育。
強制戒除後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實行勞動教養,並在勞動教養中強制戒除。只有經過尿液化驗,毒品為陽性的才能確定為吸毒人員。
(9)馬來西亞吸毒怎麼判擴展閱讀:
2017年6月,咸陽市公安局發布《關於敦促吸毒違法犯罪人員主動到案爭取從寬處理的通告》,希望吸毒違法犯罪人員能主動到案 。
2017年6月26日是第30個「6.26」國際禁毒日,為了嚴厲打擊毒品違法犯罪,充分體現黨和政府寬嚴相濟政策,有效遏制毒品違法犯罪的滋生蔓延,依據《刑法》、《禁毒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咸陽市公安局發布通告。
1、凡吸毒人員在本通告期限內主動到全市各級公安機關、轄區派出所或所在社區接受詢問或登記,自願參加社區戒毒的,一律予以從輕、減輕或者免予處理;逾期拒不到案或者繼續進行毒品違法犯罪活動的一經查獲,堅決依法從嚴懲處。
二、凡吸食、注射鴉片、嗎啡、海洛因、大麻、冰毒、可卡因、搖頭丸、氯胺酮的(K粉)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其他麻醉或精神葯品的人員,在本通告期限內,主動到案、回歸社會,自願接受社區戒毒的,不再給予強制隔離戒毒;對有涉毒犯罪前科或二次吸毒的違法犯罪人員,則一律予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三、對有毒品犯罪前科或因涉毒被公安機關處理的吸毒人員,如在本通告期限內主動到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於處罰。其中犯罪情節較輕的,依法給予免除處罰;對有檢舉揭發,提供違法犯罪線索,經公安機關查證屬實,確系有立功表現的,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對有重大立功表現的,依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四、吸毒人員親友、家屬應當積極規勸有吸毒違法犯罪人員主動到案,接受從寬處理。經親友陪同投案的,或者親友主動報案後,公安機關抓獲到案的,視為主動到案,依法予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五、賓館、娛樂服務場所,出租屋的業主及從業人員對本場所內發現的毒品違法犯罪活動必須予以制止並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對既不制止又不報告的,依法追究單位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的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在規定期限內拒不到案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從嚴懲處。資助、窩藏、包庇涉毒違法犯罪人員,或者為涉毒違法犯罪人員通風報信、毀滅證據等提供幫助,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鼓勵廣大群眾積極同各類涉毒違法犯罪作斗爭,對檢舉揭發、提供違法犯罪線索,協助抓獲涉毒人員的有功人員,按規定予以獎勵,並依法保護合法權益。對威脅、報復舉報人、控告人、證人的,將依法從嚴懲處。
Ⅹ 我朋友在馬來西亞旅遊被無故抓進去說他吸毒,開了一次庭還要等兩個月再開庭,不知道在此期間能不能回國
找中國駐馬來西亞大使館,在外國出事,一般都會去找領事館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