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販毒判什麼刑
『壹』 在馬來西亞殺人是什麼刑法
被馬來西亞抓了,那用馬來西亞的刑法
在中國被抓了,用中國的刑法
『貳』 販毒一般判決什麼罪刑
可以參考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
『叄』 請問一下,在馬來西亞逾期逗留兩年多,被抓到判上法庭了,會被判什麼刑
都逗留兩年了,人家還要把你關起來養?遣送回來以後入關難了。
『肆』 請說出販毒判死刑的15個國家和不判死刑的15個國家
不判死刑的 歐洲除了白俄羅斯
判的是
亞洲
中國大陸 越南 寮國 泰國 馬來西亞 緬甸 新加坡 汶萊
伊朗 伊拉克 巴基斯坦 孟加拉 印度 阿富汗 沙烏地阿拉伯 敘利亞 等很多國家
『伍』 馬來西亞政治,東南亞毒品
大馬國會分成上議院跟下議院兩院。下議院的議員是通過選舉由人民一人一票分區選出。下議院選舉完成後就由擁大多數議席的政黨或陣線組織政府。上議院的議員是委派的。委派有兩種,第一是由每一個州的政府派兩個代表擔任,另外是由聯邦政府委派一定數量的人士擔任,表面上說是委派社會各階層的代表性人物擔任,不過通常都是委派他們政黨里的朋黨擔任。
在國會里投票選首相是只限下議院議員投票而已,當然是一人一票。其中有一個固定的程序,不過都是手續而已,最重要是有足夠的下議院議員支持。去年霹靂州政府被推翻的案件是靠全部公務員系統加上州君主幫忙用偷雞摸狗式偷來的,不算。
一,相反,在馬來西亞毒品販賣不但不合法,而且以重刑伺候,例如任何人只攜帶超過十五公克的海洛因入境被查獲就會被控上法庭,罪成一定是死刑。
二,馬來西亞首相是由國會下議院選舉中贏取最多席位的政黨或者是陣線的領導人擔任。
現今大馬有兩大陣線,一為國民陣線,簡稱國陣,由以巫統為首的十四個政黨組成,從大馬獨立至今已經執政聯邦政權五十二年了。另外一個剛在二零零八年大選結盟的人民陣線,簡稱民聯,由大馬人民公正黨,大馬民主行動黨及泛馬回教黨組成。
三、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尼、泰國、汶萊、越南、菲律賓等國的毒品販賣都沒有合法化,其他的國家就不清楚了。
『陸』 馬來西亞販毒表面罪名成立會怎麼樣
按量來定罪
『柒』 中國人在馬來西亞犯賣毒判死刑馬來西亞會通知中國嗎
要是只是單純的販毒會被潛送回來
『捌』 販毒判什麼罪
構成了販賣毒品罪,販賣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實施販賣行為。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 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從重處罰。 對多次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未經處理的,毒品數量累計計算。
『玖』 在馬來西亞法律規定不知情的情況下,攜帶毒品2公斤會被處以什麼刑罰
我很想知道,有毒品怎麼帶出境外的…國內安檢是擺設嗎?
『拾』 中國留學生在馬來西亞什麼罪會被關押20帶30天 緊急求解!!謝謝
1)根據馬來西亞法律,警方或執法當局只可以扣留嫌犯不超過24小時以協助調查。
2)如果超過24小時後,那麼警方就必須放人,不然就必須把嫌犯帶上推事庭要求法庭頒發延長扣留令,延長扣留令是不可以超過7天,而法官也只有權力頒發2次的延長扣留令。綜合以上,警方只可以扣留不超過15天(24小時+7+7)。過了這個期限,警方和檢方就必須決定放人或者正式把嫌犯控上法庭。
3)如果警方和檢方把嫌犯控上法庭,那麼檢方就可能在庭上要求不準嫌犯被保釋,這樣的請求必須有充分的理由(比如案情嚴重或可能嚴重危害社會安全,如嚴重傷人,強奸,或則是慣犯,還有種就是嫌犯有逃跑的風險等等因數)不然法官是不輕易批準的,如果法官批准被告不準保釋的話,那麼嫌犯就必須繼續在扣留所待嘍
4)又或者是法官已經批準保釋,但嫌犯可能無法提供出保釋金或則相關擔保人,無法滿足法庭的保釋條件。
5)當然最極端的是嫌犯犯了馬拉西亞刑事法典內所列明不可以被保釋的刑條,所有一旦被定罪可判死刑或終身監禁的罪行都是不可以被保釋的,比如販毒,殺人,綁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