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馬來西亞的民工失聯了怎麼辦
Ⅰ 馬來西亞的民工現在可以回中國嗎
暫時不可以的
Ⅱ 人在其他城市聯系不上啦,怎麼報警.失聯具體地方不清楚,家人都在外地,怎麼辦
人在其他城市聯系不上超過48小時即可向公安機關報警。
《公安機關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蹤人員信息工作規定》中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疑似被侵害失蹤人員,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可能遭到犯罪行為侵害而下落不明的人員:
1、失蹤現場有明顯的侵害跡象的;
2、有證人證明失蹤人員遭到侵害的;
3、人與機動車一起失蹤或攜帶大量財物失蹤的;
4、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失蹤超過48小時的;
5、失蹤人員在失蹤前與他人有重大矛盾糾紛的;
6、失蹤原因不明,失蹤時間超過3個月的;
7、其他疑似被侵害的。
第五條 公安機關刑偵部門接到疑似被侵害失蹤人員的報案報警後,應當登記受理,開展查找工作。
公安機關其他部門接到有關失蹤人員的報案報警後,也應當登記受理。其中對符合本規定第二條規定的疑似被侵害失蹤人員情況的,應當報縣級公安機關主管領導審批後,移交刑偵部門。
根據《110接處警工作規則》第二十條規定:
對接報的管轄暫不明確的地區發生的案(事)件,應當先指定處警人員進行先期處置,必要時再移交屬地公安機關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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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110接處警工作規則》相關規定:
第二十九條 110報警服務台受理求助的范圍:
1、發生溺水、墜樓、自殺等狀況,需要公安機關緊急救助的;
2、老人、兒童以及智障人員、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員走失,需要公安機關在一定范圍內幫助查找的;
3、公眾遇到危難,處於孤立無援狀況,需要立即救助的;
4涉及水、電、氣、熱等公共設施出現險情,威脅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財產安全和工作、學習、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機關先期緊急處置的;
5、需要公安機關處理的其他緊急求助事項。
第三十條 公安機關應當積極參加政府統一領導的城市應急處置工作,並配合有關部門充分履行職責,為社會提供服務。
第二十六條 對接報的跨區域的重大案件,需要進行布控查緝的,110報警服務台在指揮本地警力處置的同時,可視情將情況報告上級公安機關或者通報有關地區公安機關。
有關地區公安機關在接到上級公安機關指令或者案發地公安機關的通報後,應當迅速按照工作預案,落實有關查緝措施,提供必要的協助,並隨時與案發地公安機關或者本地公安機關110報警服務台保持聯系。
Ⅲ 家人在外地打工失聯怎麼辦
法律分析:人口失蹤,無論在何地,立刻撥打110報案。按110接線員的指引要求,親臨報案。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蹤人員信息工作規定(試行)》
第四條 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蹤人員信息工作由失蹤地縣級公安機關刑偵部門管轄。失蹤地不能確定的,由失蹤人員居住地縣級公安機關刑偵部門管轄。
第五條 公安機關刑偵部門接到疑似被侵害失蹤人員的報案報警後,應當登記受理,開展查找工作。公安機關其他部門接到有關失蹤人員的報案報警後,也應當登記受理。其中對符合本規定第二條規定的疑似被侵害失蹤人員情況的,應當報縣級公安機關主管領導審批後,移交刑偵部門。
Ⅳ 馬航失聯的人馬來西亞怎麼賠償
無關馬航,全由保險公司搞定.每個乘客客會收到人民幣一百二十萬賠償金.....
馬航不見一架波音(MH370),會收到賠償金馬元一億呢!
Ⅳ 人失聯了怎麼辦
如果失聯了,就盡快去找公安機關,讓公安機關展開搜救行動,或者在全網開始搜查,這樣能盡快的找到人,對人的安全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