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馬來西亞酒店受傷怎麼處理
1. 客人受傷處理流程
法律分析:1、在客人受傷的情況下,第一時間撥打120急救(分傷勢嚴重程度撥打120),站在尊重生命的角度,把客人的安危放在第一位,安撫客人情緒,積極配合治療,治療費單據全部由分店掌握,這是酒店的責任體現同時也是為案子結束協商解決時的先決條件。
2、安撫好客人的情緒,表示感同身受,做到相應的人性化服務(如送水果、醫院探望),站在客人本人的立場,您告訴目前最重要的是先養傷,至於其它分店會盡量為她爭取。
3、事故責任的引導:適時委婉表達意外事故的發生,責任不全在酒店方,客人本人也有責任;我們從一開始就不要讓客人以為"能全額賠償",只能「盡量爭取」,降低其心理期望值。比如:我們浴室已有「小心地滑」提示牌,讓客人意識到,她自已也需承擔部份責任;如果滑倒的是小孩子,則作為家長本身就有責任義務照顧孩子防止意外發生;如果是客人醉酒後自已誤傷的事故是同樣的道理。
4、察言觀色:第一時間了解客房的情況,比如實名制登記情況,雙方的年齡差距等,有些客人也許有「難言之隱」,也不希望雙方把事情鬧大,在這個時候分店處理起來可以更加有的放矢。了解客人的需求,聊聊家常,緩和氣氛。
5、理賠材料的搜集:店長第一時間看保險理賠指引(查詢途徑:公司in網一部門之窗一法務部一業務操作指南一《保險理賠指引》查詢承保公司、電話報案、保單號),聯系保險經紀人,根據相關要求現場勘測拍照取證,並保留相關必要材料(發票單據和病歷等)。
6、陪伴客人一起就醫,防止客人在就醫過程中治療方案「張冠李戴」,例如進行不符合實際受傷情況的其他領域的身體檢查。盡量在避開客人的情況下,與醫生溝通,說明情況,希望醫生如實診斷。
7、費用問題:根據事故原因/客人狀況,可判斷是否由分店墊付治療費或視情況可引導客人自行支付。如果涉及需要卧床休養,請盡量爭取住院,避免佔用酒店客房長住,產生房費無法追索保險理賠。因為住院費和醫葯費、護工費、誤工費、營養費都屬於保險理賠范圍。其中營養費、護工費必須要醫生在病歷上寫有醫囑,誤工費則客人必須提供他的收入證明或完稅證明,如客人是個體戶,可以按他當地的年均收入折算具體需咨詢保險公司對接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2. 住酒店受傷了怎麼解決
法律分析:酒店工作人員在顧客受傷後,第一時間撥打急救電話,應該把顧客的安危放在第一位,並積極的陪同治療。雙方協商解決問題的前提,在調節的前提下,酒店方可以免除訴訟費用,在雙方同意的前提也可以將賠償額度適當的降低。協商解決後,雙方就賠償方案達成共識,一定要讓顧客簽訂免責書,防治後續問題發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 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承擔補充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3. 賓館受傷 如何處理
可以同酒店協商處理。協商不成,且客人認為酒店有過錯的,可到法院起訴酒店。《侵權責任法》三十七條規定:賓館、商場、娛樂場所等管理人,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承擔侵權責任。由第三人行為造成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管理人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較大而設施好的旅館就是賓館。改革開放前,內地的旅館、旅店多用賓館命名(多是國有經營的);在內地城市中叫「某某酒店」的旅館都多是改革開放後興建的。
賓館的業務活動從本質上說,並不生產和銷售有形的物質產品,而是憑借物質設施向客人提供一種無形的服務,客人最終得到的只是一種服務的效用和服務過程的一種體驗。所以,在賓館酒店的業務活動中,飯店提供服務的過程和客人消費服務的過程處於同一時間和空間,客人只能現場享用,一般無法帶走,但飯店也無法事先檢驗和事後貯存,當然,無形服務也無專利可言。
即賓館業務活動構成要素的復雜性和內外聯系的緊密性。在現代社會,人們住店不僅是一種基本的生活需要, 而且也是追求享受的一種方式。要滿足客人的需要,飯店必須功能齊全、設施配套、項目豐富、服務優良。因此,這就要求飯店的協調配合,以建立一個綜合性的服務系統。
波動性即賓館業務活動的不穩定性。賓館的業務受到多種因素的制約, 其最基本的客觀因素有三:一是社會政治因素,即國家的政策、社會秩序、外交關系等;二是經濟因素,即商品經濟的發達程度、國家經濟的發展速度、人們的消費水平等;三是本地區旅遊資源的吸引力及季節性影響和交通狀況等。上述因素是一個變數,而它們的任何變化都將直接影響到飯店的業務活動。
文化性即賓館業務活動中的文化氛圍和內涵。賓館的文化特性主要體現在有形的物質文化和無形的精神文化兩個方面。有形的物質文化主要表現在具有文化藝術氛圍的建築造型、功能設計、裝飾風格、環境烘托和藝術畫廊、音樂廳、表演展覽廳等文化娛樂設施,以及有民族文化和西洋文化的菜食等物質產品。
4. 在賓館受傷怎樣處理
「你在住賓館的時候,意外受傷。肯定不是賓館的責任,那麼賓館也就無需對你進行賠償。如果是賓館設施方面的原因使你受傷的話,可以通過鑒定,讓賓館賠償你的經濟損失。」
5. 酒店客人摔傷處理流程
前台接到客人摔倒通知時,第一時間聯系大堂副理。大堂副理帶上醫葯箱,並同當值的客房主管一同去往客人房間,進行查看!
如果只是擦破皮就用酒精及紗布進行簡單包紮,若比較嚴重且酒店有醫務室的,送去醫務室請專門醫生診治,若沒有醫務室,就聯系酒店司機,帶客人去最近的醫院進行治療。
治療期間可向客人了解摔傷原因,若是因為房間內設施造成的,酒店應承擔醫葯費,並在客人退房後就行追蹤詢問,確保客人身體健康。若是客人失誤造成的摔傷,向他表示慰問,陪他就診,並安排服務員對房間進行整理,並對其房間適當進行折扣或者暫時退房。
遇到客人投訴,酒店方應積極面對,該是酒店的責任,勇於承擔,避免事情發酵,導致更嚴重的社會影響。不是酒店方的責任,也應出於關懷客人的需求來進行安撫和照顧。
6. 在酒店意外受傷怎麼賠償
法律分析:賠償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確定。1.如果是因為酒店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如保潔人員拖地時, 沒有在明顯位置張貼「小心地滑」字樣,又如酒店的衛生間沒有放置防滑墊的而導致遊客滑到受傷的,酒店應當承擔賠償責任。2.如果酒店盡了安全保障義務的,是因為遊客自身原因,如嬉戲打鬧,不聽酒店人員勸阻而發生意外的,遊客自己承擔責任,酒店不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並予以賠償。
7. 酒店住客在酒店摔傷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處理程序: 酒店客人在酒店范圍內受到重度傷害時,保安部當班主管立即協同大堂副理到場查看客人傷勢情況並安撫客人,並第一時間通知人力資源部(值班經理當班期間需通知值班經理),並將現場情況拍照取證。人力資源部接報後,立即向保險公司報案,並且送客人到醫院處理。自然人享有基於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產生的其他人格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條 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權利。除前款規定的人格權外,自然人享有基於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產生的其他人格權益。
8. 住酒店受傷了怎麼賠償
法律分析:根據鑒定等級結果和受傷者收入水平及個人家庭等因素,才能確定具體賠償項目和金額,而後再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可以訴訟解決;必要時,委託律師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條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