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出口馬來西亞需要什麼證書
① 出口馬來西亞需要什麼認證
法律分析:產品出口馬來西亞客戶一般都會要求做SIRIM認證,但是很多產品出口馬來西亞都是自願性的,如果不是客戶要求的話,一般不用做。如果是需要做SIRIM認證的話,需要在馬來西亞有代理商或者經銷商,這是馬來標准局要求的,有些帶電的高壓產品馬來西亞標准局要求驗廠(馬方人員來中國驗廠),費用可想而知,不過沒有3C驗廠那麼嚴格。如果是無線產品申請馬來西亞SIRIM認證(遙控飛機,無線充,藍牙耳機,藍牙音響,無線滑鼠鍵盤,等等帶無線傳輸的產品)。無線產品申請馬來西亞的費用為1W+,周期一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
第二條 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走私行為和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行為,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海關實施行政處罰的行為的處理,適用本實施條例。
第三條 海關行政處罰由發現違法行為的海關管轄,也可以由違法行為發生地海關管轄。
② 鋰電池出口需要什麼認證
鋰電池出口需要認證的東西如下:
鋰電池出口需要什麼認證,要看出口什麼國家地區,每個國家地區要求鋰電池出口認證都不一樣,鋰電池出口認證有CBorlEC/EN Report認證、CB認證、CE認證、UL認證、FCC認證、C-Tick認證、PSE認證、KC認證、GOST-R認證、CQC認證、BSMI認證、BIS認證、TISI認證。
鋰電池是一種以鋰金屬或鋰合金為負極材料,使用非水電解質溶液的一次電池,與可充電電池鋰離子電池跟鋰離子聚合物電池是不一樣的。鋰電池的發明者是愛迪生。由於鋰金屬的化學特性非常活潑,使得鋰金屬的加工、保存、使用,對環境要求非常高。
所以,鋰電池長期沒有得到應用。隨著二十世紀末微電子技術的發展,小型化的設備日益增多,對電源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鋰電池隨之進入了大規模的實用階段。
鋰電池通常分兩大類
鋰金屬電池:鋰金屬電池一般是使用二氧化錳為正極材料、金屬鋰或其合金金屬為負極材料、使用非水電解質溶液的電池。
鋰離子電池:鋰離子電池一般是使用鋰合金金屬氧化物為正極材料、石墨為負極材料、使用非水電解質的電池。
雖然鋰金屬電池的能量密度高,理論上能達到3860瓦/公斤。但是由於其性質不夠穩定而且不能充電,所以無法作為反復使用的動力電池。而鋰離子電池由於 具有反復充電的能力,被作為主要的動力電池發展。
但因為其配合不同的元素,組成的正極材料在各方面性能差異很大,導致業內對正極材料路線的紛爭加大。通常我們說得最多的動力電池主要有磷酸鐵鋰電池、錳酸鋰電池、鈷酸鋰電池以及三元鋰電池(三元鎳鈷錳)。
③ 磷酸鐵鋰電池海運出口需要什麼認證
電池出口這塊,關於每個國家對應的認證也是不一樣的。在國內沒有要求需要什麼認證,有一些還需要客戶指定相應的認證
一般其概況下,鋰電池出口時建議先做CB躲過認證,之後再有其他國家要出口的,可以用CB轉,這樣能節省很多認證費用,周期也縮短了。另外,還有一些認證需要注意的
如果鋰電池需要航空運輸就必須要做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的
海運業必須要需要海運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
鋰電池運輸商需要附帶鋰電池備案書、MSDS認證證書、CE認證證書、ROHS認證證書、UL認證證書
按照慣例,客戶那邊一般會指定工廠有沒有過ISO9001.這個也是需要工廠具備的,主要是保障品質事宜
鋰電池出口至美國:UL認證必須的
鋰電池出口至歐洲:CE以及ROHS認證
鋰電池出口至日本:JIS認證
鋰電池出口至俄羅斯:GOST認證
具體的需要根據每款產品及型號來制定認證信息
從嚴格意義上,鋰電池是走不了航空的,但是不超過100Wh是可以帶上飛機的,就像手機一樣,內部有鋰電池,是可以上飛機的
④ 鋰電池出口,需要准備的手續和資料有哪些
電池出口應注意事項以及出口手續提供材料
1.對於首次備案的申請單位,提供《進出口電池產品備案申請表》以及《進出口電池產品備案申請表》中所列資料:
(1)申請單位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2)申請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具體經辦人員辦理備案的委託授權書(需法定代表人簽章並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3)進口電池產品的進口商或進口代理商,出口電池產品製造商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4)製造商聲明,即電池製造商對其產品汞含量的聲明以及汞含量是否符合中國法律法規的聲明(需製造商簽字或蓋章,復印件即可,加蓋申請人單位公章)
(5)產品描述,即電池製造商對電池產品的結構、電化學體系、品牌、規格型號、產地、外觀及標記的說明,以及單體電池的外觀照片。(需製造商簽字或蓋章,復印件即可,加蓋申請人單位公章)
2.對於上一年度已取得《進出口電池產品備案書》的申請單位,須在《備案書》到期前一個月向原簽發《備案書》的檢驗檢疫機構提交以下材料:
(1)上一年度《進出口電池產品備案書》正本
(2)電池製造商對其產品未曾更改結構、工藝、配方等有關製造條件和對其產品汞含量符合中國法律法規的書面聲明(需製造商簽字或蓋章,復印件即可,加蓋申請人單位公章)
(3)申請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具體經辦人員辦理備案的委託授權書(需法定代表人簽章並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做電池的進出口,產品需要做過備案,每次進出口時憑備案文件去商檢辦理進出口審批相關手續,憑審批手續通關放行
一、項目名稱:
進出口電池產品備案
二、依據:
原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文件《關於對進出口電池產品汞含量實施強制檢驗的通知(國檢檢[2000]218號)》
原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文件《關於印發〈進出口電池產品汞含量檢驗監管辦法〉的通知(國檢檢[2000]244號)》
原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文件《關於對進出口電池產品汞含量實施強制檢驗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檢檢函[2000]70號)》
原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文件《關於轉發國家輕工業局〈對貫徹執行「關於限制電池產品汞含量的規定」解釋說明的函〉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檢檢函[2001]6號)》
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關於對進出口電池產品汞含量強制檢驗監管程序的會議紀要
三、申請條件:
(一)受理范圍
1.產品范圍:進出口合同、發票或裝箱單等外貿單據中列明的所有電池產品(H.S編碼8506、8507品目下的所有子目商品)。
2.申請人范圍:
(1)進口電池備案申請人為北京地區進口電池產品的製造商、進口商或進口代理商
(2)出口電池備案申請人為北京地區出口電池產品的製造商
電池出口簡單來說,需要具備三個條件。
第一、要提供電池生產商證書
第二、要提供電池商標
第三、要提供電池生產商所蓋的原印章(復印無效)
至於有關電池怎麼出口的問題,也可以留意下中國海關網等大型網站。因為這些知識都更新當中,留意最新的資訊。
⑤ 電池出口馬來西亞需要辦理什麼認證
這個請您咨詢目的港海關,每個進口商在海關需要備案的認證都是不一樣的。具體以海關要求為准。
代送一切大使館認證,貿促會認證,海牙認證。
⑥ 電器出口馬來西亞需要什麼認證
出口馬來西亞的產品需要通過SIRIM認證,進入馬來西亞的電子產品都需要申請SIRIM認證證書。通信設備和<電氣設備批准條例》中規定的31大類的電氣產品須分別進行強制性的型式認證和安全認證。
SIRIM認證資料准備
1.需要提供當地代表(在當地注冊的公司)
2. SIRIM認證申請表
3.完整的已經簽核的<<產品認證問卷>>
4.CB證書復印件
5.CB測試報告復印件
6.產品認證申請書
SIRIM認證流程:
提交相關申請咨詢(如產品的技術參數,規格,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
填寫申請書
產品送樣測試(同時提交CB測試報告,CB證書)
產品整改(出現不合格的情況下)
出具報告,出具證書
馬來西亞SIRIM認證涵蓋的內容:
1. 電氣安全;
2. 電磁兼容性,頻率為30kHz以下,26kHz至1300 MHz之間,1000 MHz以上;
3. 電信網路的協同性,包括公共交換網、蜂窩電話網、數據通訊網、通信軟體;
4. 無線通訊,頻率為30kHz以下,26kHz至1300 MHz之間,1000 MHz以上;
5. 光通訊;
6. 電纜及其配件。
認證的內容:
型式認證內容為局面報告評估、實驗室測試、現場測試、如設備只用來參展演示等,可以向通訊與多媒體委員會CMC提出申請,由直接通過書面報告的評估來獲得特別認證書。
SIRIM修改了其認證流程中的一些條款,主要修改內容如下:
1. SIRIM證書現在必須每年復核一次,並且有效期最長為5年;
2. 與第一條相對應的是檢測報告的遞交現在僅僅接受簽發日期未超過五年的有資質實驗室的檢測報告;
被SIRIM核准已超過5年的設備,如仍然需要在馬來西亞市場上進行銷售,則必須重新送回實驗室進行測試並再次遞交SIRIM申請,原SIRIM證書將過期作廢;
SIRIM屬於CB成員國,由於SIRIM認證申請電線等認證不需要審廠,則必需先申請CB認證方可向馬來西亞政府提出申請相關產品認證。同時通過CB認證轉SIRIM認證,可更大的節省費用及認證周期。
⑦ 鋰電池出口認證需要那些
鋰電池產品出口需要的認證有:1、KC認證;2、UN38.3認證;3、IEC 62133認證;4、電池MSDS/SDS報告;5、CE認證;6、歐盟電池指令;7、UL認證;8、PSE認證
KC認證
適用於韓國,測試標准KC62133,特別需要注意的是做電池KC認證要看電芯有沒有做過KC或CB認證,如果電芯做過CB或KC,那就直接做電池KC,費用在1.5萬到2萬。如果電芯沒做,做整個產品,費用在3萬-3.5萬。
UN38.3認證
適合范圍幾乎涉及到全球,屬於安全和性能測試,只要是涉及到空運的出貨包裝裡面含有鋰電池,不管是很小的紐扣電池,安裝在設備上的電池,還是與設備包裝在一起的電池,都需要進行UN38.3測試並且取得航空運鑒別報告後方可通過空檢。認證周期從幾天到一個月不等(主要根據產品的容量,前期條件的試驗來定),認證費用從幾千人民幣到一萬多人民幣不等。
那麼 如何選擇認證機構申請該認證?事實上,只要符合實驗室IEC17025的要求,有相關UN38.3檢測專業設備,強有力的技術指導做後盾,都可以進行UN38.3測試並出具UN38.3測試報告;值得注意的是:最終航空運鑒別報告一定要由中國民航總局直接授權認可的危險品鑒定機構才能審核發證,UNDOT(UND38.3)和其它認證的區別是,其它認證的效果體現在終端銷售市場上,UNDOT的測試效果體現在運過程中。
⑧ 國際運輸鋰電池需要什麼認證
國際運輸鋰電池不論是海運還是空運,都要求出具UN38.3報告和MSDS。
1.UN38.3 是測試標准。全稱是在針對危險品運輸專門制定的《危險物品運輸試驗和標准手冊》的第3部分38. 3款,即要求鋰電池運輸前,必須要通過高度模擬、高低溫循環、振動試驗、沖擊試驗、 55℃外短路、撞擊試驗、過充電試驗、強制放電試驗,才能保證鋰電池運輸安全。如果鋰電池與設備沒有安裝在一起,並且每個包裝件內裝有超過24個電池芯或12個電池,則還須通過1.2米自由跌落試驗。
2.MSDS (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即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是化學品生產商和進口商用來闡明化學品的理化特性(如PH值,閃點,易燃度,反應活性等)以及對使用者的健康(如致,致畸等)可能產生的危害的一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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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請教,帶電池的產品出口需要做什麼證書
電池屬於危險品,國內外海關對電池的出口把控比較嚴格。
1、鋰電池:口岸海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進出口的鋰電池危險貨物需要辦理危險品包裝證(含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和使用鑒定結果單),需要出具危險特性分類鑒別證書、UN38.3證書、安全數據單(簡稱MSDS)和危險公示標簽。
2、鉛酸蓄電池:口岸海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進出口的鉛酸蓄電池危險貨物需要辦理危險品包裝證,需要出具危險特性分類鑒別證書、包裝屬性鑒定報告(振動、壓差、高溫漏液)、MSDS和危險公示標簽。
包括空運、海運、陸運等要求鋰電池危險貨物提供鑒定機構出具的UN38.3證書、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以及MSDS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