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怎麼會有國王
⑴ 馬來西亞的國王是國家權力最高的執行者嗎
這個國家的國王看起來像是掌握著國家最高權力,但是實際上內閣才是真正的掌權者。二戰期間馬來西亞曾經被日軍侵佔,待日本投降之後它轉而開始抗擊英國的殖民統治。十多年以後,馬來亞聯合邦在未獲得英國政府首肯的情況下自顧自地宣布獨立。之後雙方就獨立一事糾紛多年,最後直至上個世紀60年代的時候英國才對馬來西亞的獨立給予承認。
現階段,馬來西亞的最高元首是阿卜杜拉·艾哈邁德·沙阿,於去年一月份接受任命,然後於七月份登基。而該國的現任首相則是敦馬哈迪,於前年的時候組建了現在的內閣。
⑵ 關於馬來西亞君主制的問題
馬來西亞實行君主立憲制,君主稱「最高元首(Supreme Head of State)」。與其他君主立憲制國家一樣,馬來西亞的最高元首是國家權威的象徵,在名義上擁有最高行政、立法和司法權,是國家的最高統治者,是國家的最高代表。馬來西亞最高元首並不掌握實際權力,權力在議會和內閣手中。不同於其他君主立憲國家的是,馬來西亞的君主制不是世襲的,而是由選舉產生的;不是終身制的,而是有任期的;不是個人君主制,而是集體君主制。
(一)最高元首
1.最高元首的產生
馬來西亞在歷史上分為許多獨立的蘇丹國,而現在的馬來西亞是由9個原蘇丹國和4個州組成的,這樣馬來西亞便沒有像一般君主制國家那樣有唯一的、世襲的君主,而是以選舉的方式產生君主。最高元首隻能從西馬9個州的世襲蘇丹中按年齡、就任年代輪流秘密投票選出,任期5年,不得連任且每位蘇丹只能出任一次最高元首。
2.最高元首的地位及職權
憲法規定最高元首是最高國家權力的執行者,其地位在聯邦所有人之上,不得在任何法院對國家元首提起任何訴訟。最高元首的配偶稱為元首夫人,其地位僅次於最高元首而在聯邦所有其他人之上。
最高元首擁有立法、司法和行政的最高權力,是聯邦武裝部隊最高統帥,有權委任武裝部隊參謀長、警察總監及武裝部隊委員會成員;有權任命總理、聯邦法院的首席大法官、大法官及高級法院的法官,任命審計長、總檢察長及馬六甲、檳榔嶼、沙巴及沙撈越四個州的州長;有權下令召開國會、解散或拒絕解散國會;有權要求召開專門涉及統治者的特權、地位。榮譽和稱號的統治者會議;批准國會通過的法案及擁有最高赦免權;宣布國家處於緊急狀態等。
盡管最高元首擁有上述權力,但他並不能獨自行使。憲法第40條規定:「最高元首在行使本憲法或聯邦法律所賦予的職權時,應根據內閣或內閣授以全權的部長所提供的建議行事。」當然,最高元首亦有權要求內閣向其提供有關聯邦政府的任何情況。國家元首有權任命總理,但不得任意挑選,而只能任命下院多數黨的領袖;任命高級官吏,則要接照總理和內閣的意見。
(二)統治者會議制度
由吉打、吉蘭丹、丁加奴、玻璃市、彭亨、霹震、雪蘭泰森美蘭和柔佛這9個州的世襲蘇丹,以及馬六甲、檳榔嶼、沙巴和沙撈越這4個州的州長組成「統治者會議」。統治者會議無固走開會時間,凡經最高元首或會議成員3人以上請求,都應開會。在最高元首任期屆滿前四星期,以及當最高元首職位或最高副元首職位空缺時,即使無人提議,也必須召集會議。會議的法定人數為統治者會議人數過半數。統治者會議有統治者璽一枚,由掌璽大臣掌管,該大臣兼任統治者會議秘書。
根據憲法,統治者會議行使下列職權:統治者會議中的9位世襲蘇丹有權選舉或解除聯邦最高元首和副最高元首:決定是否同意將任何宗教活動、儀式、典禮推廣與全聯邦;對任何法律表示同意或拒絕;對憲法所規定的需要經統治者會議同意、或征詢統治者會議意見後才作出的任何任命提出意見;有權審議國家政策問題(如移民政策的改變),但審議時,應請總理及各州首席部長(即州政府首腦)或他們的代表出席;未經統治者會議同意,不得制定任何直接影響到統治者特權、地位、榮譽或尊嚴的法律;最高元首任命聯邦法院院長及大法官、審計長、選舉委員會委員、公務委員會委員等職位時,須與統治者會議商議;有關代行最高元首職務的法津,須經統治者會議同意;最高元首離開聯邦15日以上,須經統治者會議同意;批准任何變更州疆界的法律等。
是君主立憲制,國王叫米贊阿比丁,2007年4月26日加冕的。
馬來西亞實行君主立憲制,君主稱「最高元首」。由七個馬來州屬——柔佛、雪蘭莪、吉打、霹靂、吉蘭丹、彭亨、登加樓的蘇丹(Sultan),加上森美蘭的嚴端和玻璃市的拉惹中輪流擔任,每任為5年。與其他君主立憲制國家一樣,馬來西亞的最高元首是國家權威的象徵,在名義上擁有最高行政、立法和司法權,是國家的最高統治者,是國家的最高代表。馬來西亞最高元首並不掌握實際權力,權力在議會和內閣手中。不同於其他君主立憲國家的是,馬來西亞的君主制不是世襲的,而是由選舉產生的;不是終身制的,而是有任期的;不是個人君主制,而是集體君主制。
⑶ 在馬來西亞平民可以見到國王嗎
不可以的 國王不會接見平民的
⑷ 國王竟然輪流當,神秘的馬來西亞王室為何會九個王室並存
因為這些人正好完美的平衡了他們的利益。
當然,馬來西亞畢竟不是君主專政。國王不是你想成為的。相反,它是由馬來西亞統治者會議的選舉君主制選擇的。投票現場只能有統治者,部長和統治者會議助手。秘書在場並由無記名投票進行。選舉時,海豹部長向每個馬來統治者發送了一張選票。選票沒有編號,但用相同的筆和墨水標記。候選人必須獲得至少5票,如果候選人得不到足夠的選票,則必須再次當選。在連任期間,必須在名單上提名提名統治者,然後再次當選,直到當選為止。
⑸ 馬來西亞第十位國王是誰
馬來西亞有9個世襲蘇丹和4個州長,國家最高元首由9個世襲蘇丹以5年制輪流擔任。這些蘇丹在所轄州內設有皇宮,所以,相當於馬來西亞有9個國王。吉隆坡作為馬來西亞的首都,這里相當於政治權力的中心。
9個世襲蘇丹來自於:玻璃市、吉打、霹靂、雪蘭莪、森美蘭、柔佛、吉蘭丹、丁加奴、彭亨,4個州長由最高元首任命。
⑹ 馬來西亞國王如何產生
你說的是最高元首?
首先馬來西亞的最高元首由統治者會議選出。統治者會議是從9個世襲蘇丹中依照參加競選最高元首的蘇丹的年齡和就任年代擬出的名單中,選出一位資歷最高的蘇丹擔任國家元首,任期五年。其中柔佛、彭亨、雪蘭莪、森美蘭、霹靂、丁加奴、吉蘭丹、吉打、玻璃市9個州有世襲蘇丹,也就是從這些州中選出來。而統治者會議是由柔佛、彭亨、雪蘭莪、森美蘭、霹靂、丁加奴、吉蘭丹、吉打、玻璃市9個州的世襲蘇丹和馬六甲、檳州、沙撈越、沙巴4個州的州元首組成的。
⑺ 馬來西亞也有王室,為什麼一點都不出名
君主立憲制國家的王室本來也沒權利,如果王室私產富裕經常接濟貧苦就比較有聲望,相反的就完全沒有存在感
⑻ 馬來西亞國王是誰
馬來西亞王子是法里克。
馬來西亞國王,即馬來西亞最高元首。他是為國家元首、伊斯蘭教領袖兼武裝部隊統帥,由統治者會議從9個世襲蘇丹中依照參加競選最高元首的蘇丹的年齡和就任年代擬出的名單中,選出一位資歷最高的蘇丹擔任國家元首,任期五年。在法律(名義)上,馬來西亞國家最高元首擁有立法、司法和行政的最高權力,但是實際運作上最高元首必須聽從國家總理的意見,同時馬來西亞最高元首還有任命總理、拒絕同意解散國會等權力,但內閣掌握實權。
⑼ 馬來西亞是議會制君主立憲制!為什麼有九個國王!
馬來西亞是聯邦制國家。君主是「馬來西亞最高元首」,由組成聯邦的幾個蘇丹國元首輪流擔任。
根據1957年擬定的名單,排名按照各州的統治者的資歷而定,有資格輪任最高元首的馬來州屬統治者為森美蘭州最高統治者、雪蘭莪州蘇丹、玻璃市州拉惹、登嘉樓州蘇丹、吉打州蘇丹、吉蘭丹州蘇丹、彭亨州蘇丹、柔佛州蘇丹及霹靂州蘇丹。
⑽ 馬來西亞皇室是怎麼回事馬來西亞是君主立憲制的嗎
馬來西亞是君主立憲制國家,因此馬來西亞有皇室的存在。
馬來西亞是君主立憲制國家,實行議會內閣制,國家最高法律是馬來西亞聯邦憲法。聯邦憲法將國家的最高權力分成了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三個部分。
三權分立既出現於在聯邦層面,也出現於在州的層面,各州都在聯邦憲法之下擁有自己的州憲法。 國家對內外的最高代表被稱為元首,而政府首腦是總理。君主即馬來西亞最高元首,是馬來西亞的國家元首,形式上擁有國家最高權力,但實權在馬來西亞內閣。
(10)馬來西亞怎麼會有國王擴展閱讀:
在君主立憲制國家,君主主的權力多少受到限制,有一些君主的權力被限制到僅僅作為國家的代表,而沒有實際的權力,稱為「虛位元首」——英國、日本等都是此類例子,但君主依然很受人民愛戴和尊重。
如今也依然有一些立憲的、擁有很大權力比如組織或解散政府、指揮軍隊的君主,例如位於中歐的列支敦斯登。君主的權力被限制到僅僅作為國家的代表者,往往前身是走向「軍國主義」之「帝國主義」卻先勝後敗之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