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屬於哪個法系
㈠ 東南亞國家中哪些屬於英美法系國家
屬於英美法系的國家除了英、美兩國外,還包括一些英聯邦國家和原屬英殖民地或附屬國的亞洲、非洲、大洋洲和加勒比海地區,如加拿大、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馬來西亞、新加坡、澳大利亞、紐西蘭等。香港也是的
㈡ 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分別是哪些國家 還有中國是什麼法系
大陸法系的國家有法國、比利時、義大利、西班牙、葡弊啟萄牙睜卜困、悉念德國、奧地利和瑞士,扎伊爾、盧安達、蒲隆地、日本、泰國等.
英美法系包括美國、加拿大、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馬來西亞、新加坡.
㈢ 世界五大法系的介紹
法學家們根據世界各國法律基本特徵,一般劃分為五大法系:歐洲大陸法系、英美法系、伊斯蘭法系、印度法系、中華法系(也有的法學家分為資本主義法系攔肆和社會主義法系)。由於歷史原因,有些國家或地區,如菲律賓、南非、英國的蘇格蘭、美國路易斯安納州、加拿大魁北克省的法律兼有兩系的特點。而在亞洲和非洲的一些國家和地區的法律,往往兼有西方某一法系與原有的宗教法系的特點,如印度法律主要屬於普通法法系,但又屬於印度教法系;敘利亞法律主要屬於民法法系,但又屬於伊斯蘭教法系。總體上講,英美法國家主要是英國及其過去的殖民地:英國、美國、加拿大、澳簡和轎大利亞、紐西蘭、馬來西亞、印度、巴基斯坦等;不包括英國的蘇格蘭、美國棚穗的路易斯安娜州、加拿大的魁北克省。
㈣ 馬來西亞屬於大陸法系的國家還是英美法系的國家啊在馬來亞大學讀法律碩士有前途沒啊
英美法系
包括美國、加拿大、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馬來西亞、新加坡、澳大利亞、紐西蘭以及非洲的個別國家和地區。
㈤ 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分別包括哪些主要國家
大陸法系,又稱羅馬法系、民法法系、成文法系或法典法頃敗系,它形成於西歐,以法國和德國為代表,許多歐洲大陸的國家,如瑞士、義大利、比利時、盧森堡、荷蘭、西班牙、葡萄牙等,均屬大陸法系。此外,整個拉丁美洲、非洲的部分國家和近東的一些國家也屬大陸法系,日本也引入了大陸法。值得一提的是,在英美法系的國家中,某些國家的個別地區,如美國的路易斯安那州、英國的蘇格蘭和加拿大的魁北克省,也屬大陸法系雀旁顫的范圍。英美法系也稱普通法系,它形成於英國,以後擴展到美國及其他過去曾受英國殖民統治的國家和地區,主啟棚要包括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愛爾蘭、馬來西亞、新加坡、巴基斯坦,我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也屬於英美法系的范圍。
㈥ 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分別是哪些國家
大陸法系包括:法國、德國、義大利、西班牙等歐洲國家,也包括曾是法國、西班牙、荷蘭、葡萄牙四國殖民地的國家和地區如阿爾及利亞、衣索比亞等及中美洲的一些國家,國民黨統治時期的舊中國也屬於這一法系。
英美法系包括:英國(不包括蘇格蘭)、美國(路易斯安那州除外)外,主要是曾是英國殖民地、附屬國的國家和地區,如印度、巴基斯坦、新加坡、緬甸、加拿大(魁北克省除外)、澳大利亞、紐西蘭、馬來西亞等。中國香港地區也屬於英美法系。
拓展資料:
法系是西方法學中一個常見的概念。一般認為,凡是在內容上和形式上具有某些共同特徵,形成一種傳統或派系的各國法律,就屬於同一個法系。所以,西方法學所謂的法系,主要是按照法律的特點和歷史傳統對各國法律進行分類的一種方法。
法的歷史類型是按照歷史上法的階級本質和其所依賴的經濟基礎對法所進行的基本分類。這是馬克思主義法學關於法的分類方法之一種。與法系比較,前者側重時間性,後者側重地域性;前者側重實質特徵,後者側重形式特徵。
㈦ 馬來西亞是屬於哪個國家
馬來西亞不屬於哪個國家,它本身就是一個國家。馬來西亞(馬來語:Malaysia;英語:Malaysia;簡稱大馬是一個位於東南亞的國家,由前馬來亞聯合邦、沙巴、砂拉越及新加坡於1963年9月16日所組成的聯邦制、議會民主制、選舉君主制和君主立憲制國家,新加坡後來在1965年8月9日從聯邦中被除名,並獨立建國。
(7)馬來西亞屬於哪個法系擴展閱讀
馬來西亞這個名稱是在1963年被採用,當時已經存在的馬來亞聯合邦,加上新加坡、北婆羅洲與砂拉越共同參組這個新的聯邦。在此之前,這個名字本身已經隱約用來指稱東南亞的某些地區。在1914年芝加哥出版的地圖上,馬來西亞這個字指的是馬來群島之內的某些領土。
這個區域的大陸部分稱為馬來亞,直到1963年與沙巴、砂拉越與新加坡合組馬來西亞為止。菲律賓的政治人物一度考慮將他們的國家命名為馬來西亞,但在1963年這個名稱已先被採用。
在1963年組織聯邦時,其他的名字曾被考慮:其中一個是狼牙脩(馬來文:Langkasuka),這個名稱源自在公元1世紀到2世紀,在馬來半島北部的一個歷史悠久的王國。民間簡稱馬來西亞為「大馬」,是為了區別本來的馬來亞聯合邦(即西馬)。
㈧ 法律體系都有哪兩大類,分別以那幾個國家為代表
英美法系(海洋法系)、大陸法系(羅馬法系)。
英美法系國家:美國、加拿大、澳洲、紐西蘭、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度、巴基斯坦等地,均採用這種法系;
大陸法系國家:法國、義大利、德國、荷蘭、葡萄牙等、日本。
一、英美法系
起源於中世紀的英格蘭,目前世界人口的三分之一(約24億人)生活在英美法司法管轄區或混合民法系統中,他們當中大部分以英聯邦國家為主。
該法系與歐陸法系(又稱「大陸法」)並稱為當今世界最主要的兩大法系。從法律淵源來看,英美法系的特點就是判例法,即反復參考判決先例(precedent),最終產生類似道德觀念一般的普遍的、約定俗成的法律(customary rules)。
二、大陸法系(Civil Law System)
以1804 年《法國民法典》為代表的各國法律,所以大陸法系也稱羅馬法系或民法法系。1896 年,德國以《法國民法典》為藍本,制定了《德國民法典》,該法典以後為一些國家所仿效,故大陸法系又稱為羅馬一德意志法系。
(8)馬來西亞屬於哪個法系擴展閱讀
主要特徵
第一,法律體系是一個國家全部現行法律構成的整體。
第二,法律體系是一個由法律部門分類組合而形成的呈體系化的有機整體。
第三,法律體系的理想化要求是門類齊全、結構嚴密、內在協調。
第四,法律體系是客觀法則和主觀屬性的有機統一。
另有法律體系的特徵
1、法律體系是一國國內法構成的體系,包括被本國承認的國際法。
2、它是現行法構成的體系
3、構成法律體系的單位是法律部門,法律部門是由若干相關的法律規范構成的,因此法律規范是法律體系構成的最基本單位。
4、法律體系不同於立法體系,立法體系構成單位是規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