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督在馬來西亞是什麼意思
㈠ 馬來西亞拿督是個什麼爵位
拿督是馬來西亞的一種封銜。由最高元首(馬來西亞最高統治者)、蘇丹(馬來州屬世襲的最高統治者)、州元首(非世襲、輪任制的州屬最高統治者)授勛。
包括「拿督」在內的一系列封銜是馬來西亞各州蘇丹和最高元首封賜給對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人士或者國際友人。它是一種象徵性的榮譽,不會給獲封的人帶來任何特權和利益。
但是由於是身份的象徵,在馬來西亞社會如果擁有「拿督」封銜,確實也會得到格外的尊重,所以還是有很多人願意去積極爭取,甚至還有富商願意花錢去買這個封銜。
受勛者可以在他們的名字後佩上勛章的縮寫,如:DKM、AMN、JSM等。 受勛者可以冠上合適的勛銜,受勛者的配偶也可以配上相匹配的勛銜。 Tun銜者可以接受Yang Amat Berbahagia的稱謂;Tan Sri勛銜者和Datuk勛銜者可以接受Yang Berbahagia的稱謂。
圖為
(1)拿督在馬來西亞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成龍獲封馬來西亞「拿督」
為配合2015年2月1日聯邦直轄區日,馬來西亞最高元首哈利姆封賜356名有功人士,中國功夫影星成龍也在受封名單之內,獲封「拿督」頭銜。
成龍這次能夠獲封拿督是因為他的多部電影,比如《警察故事3》、《霹靂火》和《我是誰》都曾在馬來西亞取景拍攝,對宣傳馬來西亞做出了貢獻。而且2013年他還到馬來西亞協助關丹中華中學籌款。為推進當地的華文教育做出了貢獻。
㈡ 在馬來西亞,:」拿督「是啥意思
一般是指馬來西亞(中國人所說的大馬)一省或一個州的最高行政長官的稱呼,相當於中國一個省的省長,或美國的一個州長,不同的是大馬拿有權調動一省內的任何民政或行政的官員,甚至有權力調動轄區下的軍隊,因為在馬來西亞是實行聯邦制的,總理是國家最高的行政,民政,軍政領導人相當君主制國家的首相,但大家並不知,在馬來西亞國家元首並不是總理,而是蘇丹(即國王)因為馬來西亞曾是英國的殖民地,在體制建立上它照跟英聯邦的做法,但又有不同之處,英王是世襲,而大馬蘇丹就不是,在馬來西亞有三個聯邦,分別是馬來亞,沙巴,沙撈越,而這三個聯邦下又共分設十三個州,正如馬來西亞國旗上十三條藍白相間的條紋,而這十三個州分別從本州的拿督繼承者中或現任拿督中的推舉一人作為後選人,而蘇丹就是從這十三個州之中的拿督或拿督繼承者中誕生,所以拿督在馬來西亞就是貴族,而蘇丹雖不世襲,但都是來自同一個大家族的。
但隨著時代的轉變,拿督已轉變成兩種不同意義的區別,一種還是指上述的貴族(但已不具備調動政府官員和國家地方軍隊)能從國家或王室里得到封地,而另一種只是馬來西亞王室對國家有貢獻的人所給予的一種榮譽,即是一種稱號或爵位(相當是英國的爵士如曼聯教練費格遜)而已。
㈢ 馬來西亞的「拿督」是什麼意思
拿督是馬來西亞王室封的一種爵位
馬來西亞目前的封勛制度始於1958年。聯邦勛銜制度有些類似於歐洲的爵位制度,不過要復雜得多。其勛銜大約分28個等級,其中最為人熟悉的有「敦」、「丹斯里」、「太平局紳」、「潘斯里」、「拿督斯里」、「拿督」等。前總理馬哈蒂爾及其妻子都獲封為「敦」,這是最高一級的封銜。現任總理巴達維則只是個「拿督斯里」,是個僅比「拿督」高一等的低等級的勛銜。聯邦勛銜通常由總理署提名,通常在國家元首華誕時頒賜,用以表彰對國家做出重大貢獻的國民及外國人。此外,各州的世襲蘇丹也經常向當地做出重大貢獻的各界人士封賜不同的勛銜,包括「丹斯里」、「拿督」、「太平局紳」等數十種不同稱號。
㈣ 拿督在馬來西亞是什麼意思
在馬來西亞和汶萊,「拿督」是榮譽制度下的一種稱號,不具有世襲和封邑的權力,是一種象徵式的終身榮譽身份。而且拿督是馬來西亞的功臣才能得到的一種頭銜,冊封的標準是對國家有傑出貢獻,但必須要有皇室成員、政府推薦。
「拿督」的受封儀式在皇宮進行,授銜人的妻子被稱為拿汀。拿督封銜有三等級別;PeringkatPertama(First-Class)為高級拿督,PeringkatKea(Second-Class)為二級拿督。如果擁有拿督頭銜者為男士,其配偶的頭銜為拿汀;如果擁有頭銜者為女士,其配偶不具有任何頭銜。
㈤ 馬來西亞的「拿督」相當於中國的什麼官職
馬來西亞的「拿督」相當於中國的榮譽頭銜。
在現在來說拿督在馬來西亞是一種頭銜,不是一種官職。要想取得這個榮譽需要對國家做出一些貢獻,而且這個稱號還要有皇家和政府的推薦,通過了以後才有資格獲得。
拿督的職位只是和個人的貢獻有關,不是世襲制的,但是如今在馬來西亞還是只有貴族和皇家才有機會被授予拿督稱號。成為獲得拿督稱號的男士,他的妻子也會獲得拿汀的稱號,和我國古代的一品誥命夫人稱號差不多。
(5)拿督在馬來西亞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拿督是馬來西亞的一種封銜。由最高元首(馬來西亞最高統治者)、蘇丹(馬來州屬世襲的最高統治者)、州元首(非世襲、輪任制的州屬最高統治者)授勛。
早在英國殖民時代,殖民政府就開始在馬來聯邦和海峽殖民地實施授勛制度,以獎勵那些在社會上有名望地位、對英國王室效忠及有貢獻的人士。
隨後在1886年7月31日,柔佛王室仿效英國王室頒發了第一枚勛章,及後其他馬來土邦也分別設立了自己的授勛與嘉獎制度。在當時是由英國駐英屬馬來亞總督代表英國統治者授勛和表揚嘉獎,直到1941年才全面停止。
㈥ 馬來西亞拿督是什麼職位
馬來西亞拿督是馬來西亞一省或一個州的最高行政長官的稱呼,相當於中國一個省的省長,或美國的一個州長。
在馬來西亞,如果你是拿督的話,會是一個非常至高無上的光榮。那麼到底這是個什麼職位呢?下面我們來說說馬來西亞拿督是什麼職位。
詳細內容
- 01
馬來西亞拿督是馬來西亞一省或一個州的最高行政長官的稱呼,相當於中國一個省的省長,或美國的一個州長。
- 02
拿督制度沿用至今,這個稱號仍是一些有功的人士受封而得到的頭銜,但必須要有人推薦。受封儀式是在皇宮進行的。拿督的妻子就順理成章的被稱為拿汀(Datin)。因此也有人戲稱馬來西亞的“拿汀”好比中國古代的一品誥命夫人。
- 03
拿督是馬來西亞的一種封銜。由最高元首(馬來西亞最高統治者)、蘇丹(馬來州屬世襲的最高統治者)、州元首(非世襲、輪任制的州屬最高統治者)授勛。早在英國殖民時代,殖民政府就開始在馬來聯邦和海峽殖民地實施授勛制度,以獎勵那些在社會上有名望地位、對英國王室效忠及有貢獻的人士,隨後在1886年7月31日,柔佛王室仿效英國王室頒發了第一枚勛章,及後其他馬來土邦也分別設立了自己的授勛與嘉獎制度。在當時是由英國駐英屬馬來亞總督代表英國統治者授勛和表揚嘉獎,直到1941年才全面停止。
㈦ 拿督指的是什麼職位
馬來西亞拿督是馬來西亞一省或一個州的最高行政長官的稱呼,相當於中國一個省的省長,或美國的一個州長。
拿督制度沿用至今,這個稱號仍是一些有功的人士受封而得到的頭銜,但必須要有人推薦。受封儀式是在皇宮進行的。拿督的妻子就順理成章的被稱為拿汀(Datin)。因此也有人戲稱馬來西亞的「拿汀」好比中國古代的一品誥命夫人。
歷史沿革
拿督是馬來西亞的一種封銜。由最高元首(馬來西亞最高統治者)、蘇丹(馬來州屬世襲的最高統治者)、州元首(非世襲、輪任制的州屬最高統治者)授勛。早在英國殖民時代,殖民政府就開始在馬來聯邦和海峽殖民地實施授勛制度。
以獎勵那些在社會上有名望地位、對英國王室效忠及有貢獻的人士,隨後在1886年7月31日,柔佛王室仿效英國王室頒發了第一枚勛章,及後其他馬來土邦也分別設立了自己的授勛與嘉獎制度。在當時是由英國駐英屬馬來亞總督代表英國統治者授勛和表揚嘉獎,直到1941年才全面停止。
㈧ 拿督是什麼職位
拿督一般指的是:對馬來西亞一個州最高的行政長官的稱呼。
正確應用詞語對不同具體的職位,進行詳細的描述,這樣才可以達到更加精準而規范的使用效果。
應用詞需要注意正確辨析幾個不同點:
1.詞義涵蓋的范圍不同。
如:「開墾、開拓、開辟」都有「開發」之意,但「開墾」指用力把荒蕪的土地開發為可耕種的土地;「開拓」指在原來開發的基礎上加以擴充;而「開辟」著重指新開發、新開創,詞義范圍較大。
2.詞義側重點不同。
如:「才能」和「才華」,都含有能力、特長的意思,但「才能」著重指辦事的能力或對知識、技能、技巧的運用能力,而「才華」則著重指在文學藝術方面顯露出來的智慧與特長;
「發現」和「發明」都有新出現的意思,但「發現」著重於新找到原本就存在的事物,而「發明」著重在新創造出本來不存在的事物。
3.詞義的輕重不同。
如:「損壞」與「破壞」,都有使物體毀壞的意思,但「損壞」一般是無意的,「破壞」則是有意的;
「誣蔑」和「誣陷」都有無中生有地硬說別人做了某種壞事的意思,但前者是捏造事實,破壞別人的名譽,而後者則是妄加罪名,誣告陷害,兩者輕重不同。
1.詞語的習慣搭配不同。
如:發揚——優點、作風、傳統;發揮——作用、干勁、創造性、積極性;改進——工作、方法、技術;改善——生活、關系、條件;交流——思想、經驗、物資;交換——意見、禮物、資料。
2.詞性和句法功能的不同。
如:阻礙(動詞)——剝削阻礙生產發展;障礙(名詞)——排除一切障礙;強大(形容詞)——強大的動力來自崇高的理想;
壯大(動詞)——人多可以壯大聲勢;精華(名詞)——這是全書的精華;精彩(形容詞)——這是全書最精彩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