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客戶為什麼撤金
⑴ 誰知道馬來西亞所謂拿督張飛的信息,此人設計金融詐騙幾十億,喪盡天良欺騙國內上萬消費者,請了解者告知
現今詐騙橫行,需要消費者及廣大公民提高警惕,避免上當受騙,使得財產損失。
以下是金融詐騙的十種方式:
信用卡詐騙其中以惡意透支的方式進行詐騙犯罪,還有一些不法之徒運用各種非法手段偽造、復制信用卡,包括外幣卡,然後到各商場購買諸如手機、電腦、數碼相機、金銀首飾等貴重物品。
信用證詐騙利用虛假進出口合同和信用證附隨單據,偽造虛假的轉口貿易,在毫無貿易背景的情況下,騙取銀行遠期信用證,從而實現非法融資的目的。
存摺詐騙犯罪嫌疑人持假存單到基層銀行要求辦理質押貸款,錢到手後逃之夭夭。
票據詐騙詐騙者利用假銀行承兌匯票到銀行貼現,一般在基層銀行或交通、通訊不便的地方作案。
調包詐騙詐騙者以做生意需保證金為借口,要受騙人在銀行存入大額現金,然後想辦法用假卡與開戶人手中的卡調包,在受騙人毫無知覺的情況下將錢全部取走。
ATM詐騙詐騙者先在取款機上做手腳,並貼假告示「若卡被吞,請兩天後持本人身份證補辦。咨詢電話:186732」。客戶撥通此電話後,對方稱是某銀行客戶服務中心,向該客戶索取密碼,客戶將有關信息告訴對方,不法分子隨後在別處將卡內錢取走。
電話詐騙詐騙者先將受騙人通訊聯系關閉,再以受騙人急需錢為借口,要其親屬向他們的賬戶匯款。
勾結詐騙金融詐騙分子由「原始」的偽造印鑒、偽造匯票,發展成從銀行索要出存款單位的預留印鑒,甚至與銀行人員內外勾結,虛開承兌匯票,再以存款單位的名義,貼現兌出現金非法佔有。
假幣詐騙它幾乎輻射到每一個人,已成為社會的公害,行騙者往往利用大找小、整回零等手法詐騙。
高息詐騙一些不法分子慣用的詐騙手段是,先利用高息將民間資金收存,隨後玩失蹤,使存款人本息血本無歸。
⑵ 馬來西亞對我們外商有什麼優惠措施
馬來西亞鼓勵投資的優惠措施主要包括公司所得稅和投資稅賦減免、進口稅及銷售稅減免等:
第一,所得稅減免
目前,馬來西亞的公司所得稅稅率為28%(從事石油開采冶煉的,公司所得稅稅率為38%)。
對於獲得「新興工業地位」資格的外商投資企業,從生產之日(指日產達到最高產量的30%當天)起,五年內只對公司30%的營業利潤征繳所得稅;如投資在東馬及「東部走廊」地帶,五年內只對公司15%的營業利潤征繳所得稅。
對於高科技公司、從事科學研究與開發及在「多媒體超級走廊」內設立電子信息通訊科技企業的,5年內免繳所得稅。對設立機構進行科學技術轉讓及培訓的,10年內免繳所得稅。對於向馬國內公司或個人轉讓先進技術的外商企業,其技術轉讓費免繳所得稅
對涉及國家重大利益和對國家經濟發展有重大影響的戰略性項目,及對生產優先開發的機械設備(如工作母機、塑料成型機、材料裝卸設備及自動化設備)及其零部件的,10年內免繳企業所得稅。
投資於環保產業領域,5年內公司營業利潤的70%免繳所得稅,但對於從事植樹造林的,10年內免繳企業所得稅;
對於投資於財政部核定的糧食生產(包括槿麻、蔬菜、水果、葯用植物、香料、水產物及牛羊等牲畜飼養)的企業,10年內免繳企業所得稅。對於出口鮮果和乾果、鮮花與乾花、觀賞植物和觀賞魚的,可免繳相當於其營業利潤10%的所得稅。對於生產回教食品(HALAL),為取得HALAL食品品質驗證和鑒定的支出,可相應從其所得稅中扣除。
對於出口型企業,如其出口額增長30%,出口增加額的10%免繳所得稅,如其出口額增長50%,出口增加額的15%免繳所得稅。對信息與通訊科技企業,其出口增加額的50%免繳所得稅。
對在蘭卡威島從事豪華遊艇維修服務及在馬提供豪華遊艇出租服務的,5年內免繳所得稅。
對在馬設立地區營運總部和采購中心的,5年內免繳所得稅,5年期滿後,經申請核准後,可再延長5年免繳所得稅。
對參與馬來西亞工業發展計劃的外商投資企業,5年免繳所得稅,其用於培訓員工、產品開發測試及公產審計方面的支出,可從其所得稅中扣除。如作為供應商,其產品在價格、品質和技術含量上能達到世界水平,經核准後,可免繳10年的所得稅。
第二、投資稅賦抵減
對於獲得「新興工業地位」資格的及高科技外商投資企業,其用於固定資產(含廠房、機器設備和零部件等)投資額的60%,可在5年內抵消其應繳納所得稅的70%。如投資於東馬及「東部走廊」,其投資額的80%可在5年內抵銷公司應繳納所得稅的85%。
對涉及國家重大利益和對國家經濟發展有重大影響的戰略性項目及對於環保產業及對生產優先開發的機械設備(如工作母機、塑料成型機、材料裝卸設備及自動化設備)及其零部件的,5年內其用於固定資產的投資全部可從企業所得稅中扣除。
對投資農業項目的,其用於固定資產(含廠房、機器設備和零部件等)投資額的60%,可於5年內抵消其應繳納所得稅的70%。其中用於農業綜合開發中道路橋梁、灌溉排水等基礎設施建設支出的60%,可於10年內從其所得稅中扣除。
對投資參與馬來西亞工業發展計劃的外商企業,其合格資本支出的60%可於5年內從其所得稅中扣除。如作為供應商,其產品在價格、品質和技術含量上能達到世界水平,經核准後,其合格資本支出可於5年內相應從其所得稅中扣除。
第三、再投資稅賦減免
對於符合規定的公司再投資於馬政府鼓勵投資的行業,或對於開業12個月以上的外商企業,用於擴充產能、改進現代化設備、產品多樣化和生產設備自動化的支出,其再投資額(或支出額)的60%可抵消其應繳納所得稅的70%,優惠期限長達15年。15年期滿後,如繼續再投資的,其繼續再投資的資本支出可在3年內從所得稅中全部扣除。
對農業領域再投資的,其用於土地開墾與改良、修建灌溉及排水系統、建造有關道路及橋梁等資本支出的60%,可於15年內抵消其應繳納所得稅的70%。其中用於農業綜合開發中道路橋梁、灌溉排水等基礎設施建設支出的60%,可於10年內全部從所得稅中扣除。
第四、進口稅、銷售稅和國產稅減免
對為出口產品(出口量占其生產量的80%以上)而進口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免繳進口稅。
對國內不能生產或雖能生產但質量或標准不符要求的機械設備,免徵進口稅和銷售稅。對國內能生產且質量和標准符合要求的機械設備,如用於環境保護、廢物再利用及有毒有害性物品的儲存和處理的,用於研發機構和培訓的以及用於種植業的機器設備,經申請,也可免繳進口稅和銷售稅。
用於旅館和旅遊服務的進口材料和設備免繳進口稅和銷售稅。
對於經核準的外商投資的教育培訓設備(包括實驗設備、車間、攝影室和語言實驗室等)可免繳進口稅、銷售稅和國產稅(註:馬來西亞對國內生產的一些特定產品,包括香煙、酒類、紙牌和麻將牌及機動車輛等,徵收國產稅)。
對直接用於財政部核準的服務業項目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及其消耗品,如國內無法生產或雖能生產但質量或標准不符要求的,可免繳進口稅和銷售稅,本地采購的設備和機械免繳銷售稅和國產稅。
對設在「多媒體超級走廊」內的企業所用的有關設備免徵進口稅。
第五、其他稅費減免及鼓勵措施
A、基礎建設及工業建築稅減免。為特定目的建造和購買建築設施(包括經核準的行業用於工業生產、研發和員工生活自用的房屋等),第一年可免繳10%的工業建築稅,以後每年可免繳3%,最長期限為30年。投資在東馬來西亞和「東部走廊」的公司,可免繳全部的基礎建設費。
B、有關費用豁免。對為促進馬來西亞產品及品牌而發生的廣告費用支出,經申請核准後,可相應從其所得稅中扣除。
C、簽證及工作準證便利措施。對在馬來西亞從事電子信息通訊等高科技研究與開發的外商,給予辦理簽證及工作準證的便捷快速服務。
四、馬來西亞吸收外資政策的調整
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爆發後,馬來西亞的吸收外資呈下降趨勢。為吸引更多外商直接投資,馬來西亞逐步放寬了對外商直接投資的有關限制,對吸收外商投資政策作了相應調整。
第一、放寬外資股許可權制
在金融危機爆發一年後,馬來西亞政府為了更多地吸引外資,促進國家經濟復甦,放寬了製造業的外資股權。從1998年7月31日起,申請投資於製造業的外資(包括增資和擴大經營范圍),除紙和塑料包裝、塑料模具配備、金屬壓印、金屬加工及電鍍、印刷、汽車電路銜接系統等6領域外,均可無限期地擁有100%的股權,無需再分配30%的股權給馬來土著人士。服務業領域,允許外商投資馬來西亞保險業的股權由以往規定的30%增加到51%;准許已有營業執照的本地電訊公司的外資股權從目前的30%增至49%,但增加外資股權必須事先得到馬來西亞能源、電訊及郵政部的批准;允許外資在馬來西亞股票行中的股權由30%增至49%。
為配合2003年5月馬政府推出的新經濟配套政策,改善投資環境,吸引更多的外商到馬投資,以促進馬來西亞經濟復甦,馬來西亞政府對原有的外資股許可權制政策進行了修訂。根據修訂後的法令,對於2003年6月17日起新批的製造業領域的外資項目,包括已獲準的外商投資項目的增資、業務多元化和擴大產品出口等,外商可持有100%股權。對於上述情況以外的原批準的外商投資項目,原定的股權及出口要求不變,但政府可根據個案申請予以適當調整。
第二、放寬外商投資領域
近年來,馬來西亞先後對外商投資行業進行了調整,由原來主要鼓勵外商投資製造業和出口導向型產業向農業和物流、旅遊等服務業擴展。
第三、放寬外商投資企業的股東構成限制
對於外商投資的上市企業和外商企業增資和擴充馬政府鼓勵的經營范圍的,其董事會成員不再受「必須有當地董事」規定限制。
第四、放寬外商投資企業產品的內外銷比例
從1998年1月1日起,全面放寬製造業產品內銷比例限制,允許所有受內銷和出口比例限制的外商投資企業,在無需重組原有股權結構的情況下,向貿工部申請將其產品的50%內銷。
第五、放寬外資管制,逐步取消撤資稅
金融危機爆發後,馬來西亞政府於1998年9月1日宣布實施外匯管制,固定馬幣與美元的匯率,對外資撤離進行嚴格限制。1999年馬來西亞經濟有所復甦,馬來西亞政府開始謹慎地逐步放寬資金管制。1999年2月15日,政府宣布以撤資稅(自該日起一年內撤離的外資須繳30%的盈利稅,一年後撤離則繳10%)取代強制扣留外資的措施;2001年9月21日,馬來西亞進一步放寬撤資稅,從該日起外資撤離一律只繳10%的盈利稅。2001年10月27日,馬來西亞政府又進一步宣布在馬經營滿一年的外商投資者撤資時,免繳10%的撤資稅。
全國統一咨詢熱線:400-606-5339
⑶ 馬來西亞客戶欠幾個月的的貨款不付怎麼辦
了解馬來西亞欠款催收現狀及法律法規
催收現狀
1、債務催收在馬來西亞是合法的,但是催收機構必須要獲得許可,馬來西亞目前大概有三四百家催收公司;
2、在馬來西亞,銀行會僱傭催收機構來幫助追回借款;
3、馬來西亞國家銀行規定參與催收的機構必須具有專業精神、不得採用恐嚇和暴力手段、必須書面通知一下借款方、要獲得委託授權並在催收時應借款方的要求出示授權、委託方要確保提供正確的債務信息、遵守保密協議等;
4、催收人員每周給債務人打電話的次數不能超過3次;
訴訟相關
1、訴訟時效:6年(1953年法規規定,超過時效,債務人沒有償還債務的義務);
2、在馬來西亞,一旦向法院提交一份索賠,這個案子至少需要花費一年的時間完成審理;
3、即使進行了訴訟,債務方也不一定會不履行判決結果。
破產相關
1、破產條件:至少負債金額為3萬馬幣;
2、破產清算中,一般來說只有國家稅務部分、銀行和有擔保的債權人才能得到部分清償,對於無擔保的債權人來說獲得欠款償付的概率微乎其微;
提貨要求
1、正本提單提貨;
2、買主未按期限提取的貨物可以在海關倉庫中保留21天。逾期通知收貨人,須在7天內提貨,否則海關將予以拍賣。拍賣所得用於支付報關費、倉儲費和其他所有費用。空運貨物必須在72小時內領取,否則將處以高額的倉儲罰金。
切實可行的馬來西亞欠款催收方案
通過資信調查,明確交易方的情況,採用不同的催收方案,內部催收為主,專業第三方介入為輔,法律訴訟作為最終手段。
1、具備還款能力,無還款意願
①逾期超過一周,可以電話、郵件的方式,委婉地問候一下情況,公司有何問題或狀況。
②當客戶找各種借口不歸還貨款時,企業催收人員要採取靈活的催收技巧。首先,可以向對方表明自身的困境,企業面臨資金鏈斷裂的危險,讓對方動惻隱之心,支付貨款;其次,可以通過談判向對方施壓;最後,法務部可以發送正式的催收函,起到一定的威懾作用。
③如果客戶仍不還款,可以對其進行施壓。表明如果對方繼續拖欠貨款,將會聯合他的客戶一同抵制,同時告訴客戶會登上信用黑名單,嚴重影響企業發展。
④企業可以考慮委託專業的第三方催收機構進行欠款的催收。第三方機構會制定一套多種手段的的催收計劃,當地分公司或者當地合作機構的催收人員熟悉當地法律法規,與債務人沒有語言文化的障礙,便於溝通和協商,催收人員也會通過各種方式包括面對面談判與債務人溝通您的欠款,從而達到友好解決案件,收回欠款的目的。
⑤曉之以理,動之以情,以貨款合同為依據,以法律手段為武器。如果對方拒不歸還且態度十分惡劣,此時需要考慮通過法律途徑追回貨款。但是需要注意,馬來西亞的訴訟時效是6年,成本也比較高,而且一般的訴訟周期都會超過一年,所以考慮訴訟追償方式之前一定要做妥善的評估,可以與第三方催收機構溝通,聽取專業建議,如果遇到訴訟結束,債務人拒絕執行的情況,當地催收人員也會幫助您申請針對債務公司的強制執行程序。執行手段包含:傳喚被判決的債務人、申請扣押以及拍賣動產和不動產的令狀、扣押第三債務人保管的財產令以便於凍結債務人的銀行卡財產。
2、還款能力欠缺,有還款意願
客戶資金周轉確實困難時,企業應及時跟進客戶情況。可以幫助對方消減庫存、增加銷量,增進資金流入。還可以給予客戶一定的還款折扣,或者要求客戶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歸還拖欠的貨款。同時,密切關注客戶動態,一旦客戶有了流動資金,國內公司需要第一時間聯系對方,確認還款事項,避免客戶將有限的資金先支付給別人。
⑷ 我是馬來西亞人,在馬來西亞匯款到中國銀行(自己賬戶)
我是馬來西亞人,在中國留學。關於匯款的東西我做過太多的咨詢了。總結是不能!
記得好像去年開始可以直接從馬來西亞匯人民幣,但是接收人必須是中國公民。就連我在中國有學生居留,銀行也不讓我匯。。
因為中國是有外匯管制的,所以我們每次美金到了中國的account後還要帶護照才能將其換成人民幣。還有不知道你有沒有發現,我們匯前去中國,在malaysia被charge,在中國我們的美金也還是會被charge..只是沒告訴你,我對了TT單後才發現的。。
我朋友是做過這樣的事情,而且一直這樣,但是不合法,而且不保險。他爸爸有認識money changer的人,直接把馬幣給他們,因為那些money changer在中國有account,然後把人民幣打入你的account...因為現在網上銀行方面,如果選擇此方法,你可以要求他們馬上打開網上銀行轉賬吧。。。。不過我還是不suggest你這樣做咯。。
⑸ 馬來西亞貨幣
首先,本人先告訴樓主馬來西亞貨幣名稱
-Ringgit 令吉
-Sen 仙
-1令吉=100仙
最近我國發生了一件馬來人毆打華人的事情:
這件事情發生在某間大學。正當兩位華裔學生在推薦他們的華文學會時,一群馬來人走了過來,阻止了他們,還整群人一起毆打那兩位華裔,以致如今華巫起芥蒂。但是政府仍視若無睹,因為馬來西亞是馬來國家。(詳聞可見光華日報或光明日報)(不過這新聞是
被禁止放出來的)
這多多少少也會影響到這里的經濟。
以下是我危樓主找來的新聞:
馬來西亞財政部:中國公司是馬國資金的新興奮點
馬來西亞財政部副部長黃燕燕會講普通話,對中國很熟悉。在擔任財政部副部長之前,黃燕燕的職位是文化旅遊部副部長,她跑遍中國各大省、市,成功將數以十萬計的中國遊客引進馬來西亞。
擔任財政部副部長後,黃燕燕的新任務是鼓勵馬來西亞數以千億計的資金走出去,到海外進行投資。馬來西亞去年開始實行新政策,放寬外匯管制,放寬個人及機構投資者對外投資的限制。
萬信金融集團最近就曾估計,新政策實施後,會有逾2000億港元的資金流入香港股票市場。
1月19日,黃燕燕專程到香港,出席OSK集團在香港的子公司萬信金融集團的開幕儀式。OSK集團是馬來西亞最大的投資銀行之一。
萬信金融某種程度上是馬來西亞金融市場的縮影。東南亞金融風暴爆發後,馬來西亞政府於1998年實施外匯管制,萬信金融於2001年撤出香港。如今則順應新形勢,卷土重來。
儀式結束後,黃燕燕接受了《21世紀經濟報道》的獨家專訪。她說,基於中國的經濟增長迅猛,及馬來西亞的600萬華人的網路效應,資金流向中國公司是大勢所趨。
馬國對外投資新政策
《21世紀》:馬來西亞去年開始放寬了個人及機構投資者對外投資的限制,可否介紹一下這方面的情況?現在,就您所知,有多少資金投資到國外?主要投到哪些國家?
黃燕燕:馬來西亞在去年4月放寬外匯管制後,證券監督委員會在去年9月宣布放寬本地投資者在海外投資的限制,包括允許個人投資者、證券行及基金投資外國股票,主要是在大馬交易所承認的51個海外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的股票,包括香港、新加坡及泰國的交易所。同時,證監會也允許外國上市公司到馬來西亞進行推介,但只限機構投資者及大戶,即擁有至少1000萬令吉(約2000萬人民幣)凈資產的公司及凈300萬令吉(約600萬人民幣)財富的個人。
我們要求投資者申報投資到了哪裡,主要是防止國際洗黑錢活動,了解資金的流向,其它不會有阻礙。新政策剛開始,目前往外投資的資金仍不算多,我們未有統計數據。
《21世紀》:馬來西亞政府會引導資金投入特定的國家或者行業嗎?
黃燕燕:我們的投資者都是非常有智慧的,他們會選擇可靠的投資對象,資金是無國界的,只要有良好的投資對象,我們便不應局限在馬來西亞國內公司,所以我們看到這個趨勢,便逐步有限度地容許國內資金往外投資。
馬來西亞有600萬華人,他們在中國有親戚朋友網路,加上兩國長期的交往,他們會在中國找到自己的投資對象,不必政府插手。
較多投向中國是自然的
《21世紀》:1月9日在吉隆坡舉行的香港資本市場研討會,有120名馬來西亞的基金經理出席,打破歷來紀錄。有評論認為,這顯示馬來西亞基金業對香港市場,特別是在香港上市的中國公司特別感興趣。您如何看這件事?您認為資金流向如何才健康?
黃燕燕:在現今世界,誰對中國沒有興趣?中國是全球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世界在改變,很多事情政府都想不到,幫不了忙,三天之前誰會料到日本市場會變成這樣(按:因科技公司活力門的丑聞,東京股市大跌,三天蒸發市值3000億美元)?一個國家的金融安全及穩定,不能靠政府,一定要靠私人機構。政府要做的,是建構完善的制度及基礎,然後放手讓私人機構發展,他們會找到最好的方向。
全球化已讓貿易越來越開放,沒有國界之分,各種貿易協議也拆除了許多貿易障礙,因此只要企業有競爭力、有能力為世界供應最優良產品,就有條件開發全球市場。我們希望馬來西亞的資金,也可以參與其中。
《21世紀》:馬來西亞政府控制的基金也會投資中國的公司?
黃燕燕:我們鼓勵我們的政府公司走出去,我們的市場太小了,我們不會特別引導資金往特定國家,機會在哪裡,資金便會走到哪裡。今天中國的機會有目共睹,他們會較多投向中國,也是自然的事。
我們有幾家政府公司,他們管理的資金是整個市場的35%(按:馬來西亞整個基金市場約相等於1.5萬億元人民幣,即政府基金約有5250億元),他們是政府公司,但我們對他們的干預很少,會由他們自行決定投資方向,最重要的目標是賺錢。
《21世紀》: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淡馬錫在入股中國銀行的過程中遇到障礙為例,新加坡政府會幫助游說,馬來西亞會這樣做嗎?有沒有類似的案例?
黃燕燕:我們會幫助所有的馬來西亞公司,不局限於政府公司。我們通過各國各地使領館的貿易投資部門提供協助,但我們會尊重對方的決定。
參與其中,分享中國增長
《21世紀》:OSK集團屬下的萬信金融在2001年退出香港,現在卷土重來,勢頭更猛,你怎樣看這個現象?
黃燕燕:OSK集團是一家很好的公司,當初因為金融危機要退出香港,現在時機到了,有能力了,便應該回到香港這個大市場去。
我們很羨慕香港股票市場的市值達到8萬億港元,排名升至全球第8,我們要加把勁趕上,與此同時要參與其中,分享其增長。
《21世紀》:萬信金融集團董事總經理許照中估計,對外投資的政策開放後,會有約2000億港元的馬來西亞資金流入香港,主要投資在香港上市的中國公司。你是否認同他的估計?
黃燕燕:這些估計留待私人機構去做,政府不會評價。我們要做的是給予支持,所以我參加了1月9日在吉隆坡舉行的香港資本市場研討會,也到香港出席萬信證券的開幕典禮,與香港的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香港交易所主席李業廣和行政總裁周文耀交流,看看有什麼政府可以幫忙的地方。
歡迎中國公司到馬國上市
《21世紀》:馬來西亞的金融改革還包括吸引外國公司上市,特別是科技類的公司。但過去在馬來西亞成功上市的中國公司不多,首家是方正控股2002年分拆Founder(MSC)在馬來西亞科技板MESDAQ上市,但表現一般。馬來西亞政府如何吸引中國公司到馬來西亞上市?
黃燕燕:不能因為一家中國公司上市後表現不夠好便作定論,不能用昨天的東西來決定今天的公司。我們正逐步完善馬來西亞的金融市場,歡迎中國的公司到馬來西亞上市,現時很多中國公司在馬來西亞有投資,我相信中國公司的板塊會逐步建立起來,成為馬來西亞股市的新動力。
《21世紀》:馬來西亞周邊的東盟國家發展都很迅速,你們如何定位?
黃燕燕:我們要推出吸引人的政策。現在全世界都說要發展成為金融中心,我們認為,最重要的是營造最佳的營商環境。國家要穩定,不要頻繁改朝換代,確保有很好的金融基建,建立健全的銀行體系,提供完善的法律保護,重視知識產權。
我們當然不會與香港比拼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但我們既有大都會的建設,生活又較悠閑,人民平和,環境優美,用英語和華語都能溝通,這對外來人才吸引力很大。 (特約記者 羅綺萍)
樓主也可以到以下網址看看了解情況:
Bernama Mandarin News:
www.bernama.com.my/mandarin/currency.php
大馬華人網:
www.malaysia-chinese.com
馬來西亞經濟簡介:
【經濟概況】
馬來西亞是個中等富裕的國家。在新經濟政策下,她在1971年至1990年代末期間從一個原料出產國轉換為一個新興的多元工業經濟。經濟成長主要依賴製成品出口,尤其是電子製品。因此全球經濟蕭條及資訊工藝的衰退對馬來西亞帶來的打擊尤其大。馬來西亞經濟從1987年開始穩步發展。從那以後馬來西亞的經濟平均年增長率為8%,高於其他東南亞國家。經濟增長的大部分來自國家政府的直接參與。1987年政府採取了意志行動吸引外資。1990年外國在馬來西亞的投資達到高峰,共計176億令吉。國有資產的私有化也在不斷進行。政府提出了「2020年展望」計畫,該計畫已基本確定了全國工業化的目標。吉隆玻穩定的宏觀經濟環境,維持在或低於3%的通貨膨脹率及失業率,加上其充足的外匯儲備及較小的外債使類似1997年亞洲經濟危機的經濟蕭條再次發生在馬來西亞的可能性變得非常小。雖然如此,面對著競爭能力不足及高債務等問題的大企業為馬來西亞經濟遠景帶來負面影響。
【主要貿易】
(1) 主要進口項目
熱電遊子管、其他電子及電器產品、辦公用機器及自動化資料處理設備、電器及零配件、通訊設備及零組件、電機及其零配件、汽油、測量用儀器、平軋鋼製品等。
(2)主要出口項目
熱電遊子管、棕油及其製品、辦公用機器及自動化資料處理設備、通訊設備及零組件、原油、液化天然氣、電器零配件、石油製品、專業用科學控制儀器、木材及木材製品、成衣及橡膠手套。
(3)主要進口來源
日本、美國、新加坡、中國大陸、韓國、中華民國、德國、泰國、印尼、菲律賓。
(4)主要出口市場
美國、新加坡、日本、中國大陸、香港、泰國、中華民國、荷蘭、韓國、印度。
【主要經濟政策】
(1)實施外匯管制:
1997年下半年東南亞發生金融風暴,馬國政府於1998年9月1日宣布外匯管制,並於同年9月2日將馬幣兌換美元之匯率固定為3.80比1。目前馬幣仍盯住美元,且維持上述固定匯率。
(2)放寬製造業新投資計畫之股權分配限制:
東南亞金融風暴發生後,馬國政府為吸引長期外人直接投資,放寬製造業新投資計畫之股權分配限制,外資可享有100%股權,且無外銷比例之限制。目前該項放寬限制措施仍繼續維持。
(3)整頓金融業:
馬國中央銀行於1999年3月起,分階段將馬國商業銀行的數目合並為10家,於2000年12月31日順利完成合並工作,並規定每家主導銀行之最底資本額為20億馬元。
(4)頒布資本市場大藍圖及金融領域大藍圖:
馬國證券交易監督委員會於2001年2月頒布「資金市場大藍圖」(Capital Market Masterplan);中央銀行則於同年3月頒布「金融領域大藍圖」(The Financial Sector Masterplan)。該二大藍圖均於2001年起分三階段實施,期使馬國於2006年後成為一個全面開發的資金市場,並於2007年後讓國內銀行及保險公司在全球市場上競爭。
(5)採行振興經濟措施:
馬國政府於2001年3月27日公布多項新經濟配套措施,增加財務支出30億馬元,採取刺激國內需求之方式,以因應美國經濟成長減緩之沖擊;2001年9月25日宣布另一項振興經濟配套措施,撥款43億馬元,以便在全球經濟因美國遭受恐怖份子襲擊而呈現衰退之際,馬國國家經濟能夠繼續維持成長;2003年5月21日再公布「新振興經濟配套」,總共注資73億馬元,以因應2003年3月伊拉克戰爭及隨後爆發之「嚴重急性呼吸道癥候群」(SARS)疫情對經濟所產生的負面影響。
(6)續采擴張性財政政策以刺激內需:
馬國2005年度國家財政預算案總額為1,174億4,500萬馬元,全年預算赤字(133億9,500萬)馬元,占國內生產毛額之(3.3%),為連續第八年出現赤字的預算案。
(7)公布「馬來西亞—我的第二個故鄉」計畫:
馬國自2002年3月18日起放寬外國人前來該國長期居住之條例,同時將原有的「銀發計畫」更名為「馬來西亞—我的第二個家」,新措施之條例為:
1、申請人無年齡限制(以往的「銀發計畫」只限於50歲以上者申請)。
2、申請人每月之固定收入至少需7,000馬元,二個申請人之固定收入則為1萬馬元或以上。
3、申請人在本地銀行之定期存款至少為10萬馬元,二個申請人之定期存款則為15萬馬元,當申請人更新准證時須確保銀行戶頭有足夠之款額。
4、馬國政府將一次給予合格之申請人5年居留期限(往年為3年),但申請人每年必須更新簽證。
5、無硬性規定申請人必須要有「監護人」推薦,但申請人必須在國內外購買有效之醫葯保單。若申請人基於高齡因素而無法投保,馬國內政部移民廳可以考慮豁免這項條件。
6、馬國政府亦准許申請人購買一間或一幢房產,每間單位價格最少須達15萬馬元,同時須向本地銀行或金融機構申請至少40%至60%之貸款;這項便利事先須經過馬國國家經濟策畫組之外資委員會核准。
【重要開發計畫】
(1)納閩國際境外金融中心(Labuan IOFC):
於東馬沙巴州附近之納閩島設立境外金融中心,提供稅務優惠以吸引外國及馬國金融、保險、投資等機構前往設立相關分支公司。
(2)多媒體超級走廊(Multimedia Super Corridor, MSC):
馬國於1996年5月15日宣布將吉隆玻與國際機場之間佔地750平方公里的地帶設立為「多媒體超級走廊」,並提供優惠獎勵,吸引跨國高科技資訊軟體業者進駐。至2004年3月,在MSC計畫下注冊之公司已超過999家,實際運作之公司約100多家,其中台商公司有3家。上述注冊公司中,687家為本地公司,286為家外國公司,本地與外國合資者26家,其中有55家世界級公司。
(3)生物谷(BIO VALLEY)發展計畫:
為帶動馬國的生物科技工業成長,2003年5月馬國政府正式於電子資訊城(CYBERJAYA)的南邊設立「生物谷」,全區佔地計2,000英畝,計劃分為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擬設立3所核心國家學院:農業生物科技(Agro-biotechnology)學院、葯劑及營養(Pharmaceuticals & Nutraceuticals)學院、基因及分子生物(Genomics and Molecular Biology)學院,預定於2006年完成;第二階段擬成立馬國相關研究機構。馬國政府歡迎外資公司或科學家前往生物谷進行研究與開發,目前刻正制定政策及獎勵措施,例如無限制僱用本地及外國員工、提供新興工業地位、豁免生物科技配備之進口稅及保護智慧財產權等,以期吸引外資前往生物谷投資。目前據悉已有來自中國大陸及日本的公司與本地公司正在籌備聯營計畫。
【馬來西亞主要經濟發展政策】
(1)新經濟政策(New Economic Policy):
1970年敦拉薩實施,主要目標為消滅貧窮,重組種族間的財富不均。
(2)東望政策(Look East Policy):
1981年12月由馬哈迪首相提出,鼓勵馬來西亞人學習日、韓刻苦勤儉之敬業精神以及要求高品質之認真態度。
(3)全國發展政策(National Development Policy):
於1991年實施,以取代新經濟政策;除維持新經濟政策之主要特點外,強調均衡發展。
(4)2020宏願(Vision 2020):
馬哈迪首相於1991年提出,以建設馬來西亞在2020年成為一個已開發國家為目標,屆時馬國平均每人國民所得將達到1萬5,000美元。
第二工業大藍圖(The Second Instrial Master Plan 1996-2005):
於1996年11月28日公布實施。馬國將依此大藍圖在10年內投資2,500億馬幣於製造業,使製造業佔GDP之比重在2005年時達到38。4%。
(5)第三經濟展望綱領:
馬國首相馬哈迪於2001年4月3日向國會提呈該國第三經濟展望綱領,作為該國自2001年至2010年間之國家宏願政策,以延續第二經濟展望綱領之推動力。
第三經濟展望綱領之要點為:
• 股權分配:通過私營化增加土著與印度人之股權,於2010年使土著股權持有率至少達到30%(目前為19。1%),印度人之股權持有率達到3%(目前為1。5%),並逐步放寬特定領域之外資股許可權制,使土著、非土著與外資股權分配比率達到30:40:30之目標。(1999年為19。1:40。3:32。7,其中華裔為37。9。另外尚有託管公司為7。9)
• 經濟成長:經由通訊及科技資訊之普及和生產過程之改進,並引入國內外之新投資,使製造業、服務業及農業三大領域為未來十年經濟成長之動力,達到2001年至2010年平均每年經濟成長7。5%之目標,並使國民年平均所得由2000年的1萬3,359馬幣提高至2010年的2萬3,610馬幣。
• 國民儲蓄:鼓勵私人消費,使私人消費每年平均成長7。4%,並維持合理水準之國民儲蓄率,達到國民儲蓄率從39%減少至31。9%之水準,做為投資之資源。政府並採取適當之貨幣與財政政策,確保貨幣供應成長及融資不會造成通貨膨脹之壓力,使工資之上漲和生產力同時提高,以維持通貨膨漲率低於2。7%之水準。
• 大專教育:擴大大專教育,制定更靈活之教育體制。政府將重新規劃教育和訓練系統,優先著重科學、數學及語文之教學和批判思考的能力,希望在2010年碩士和博士學位佔大學畢業生之25%,並至少有35%之勞動力接受過大專教育。
(6)第八大馬計畫,規劃未來五年之經濟發展:
馬國首相馬哈迪於2001年4月23日公布該國第八大馬計畫,預計在五年內撥款2,534億馬幣推動該項計畫,以提高該國之競爭力,達到每年經濟平均成長7。5%之目標,並於2005年使平均國民所得達到1萬7,780馬幣。
【貨幣】
馬來西亞的貨幣稱作零吉(Ringgit Malaysia) ,由中央銀行(Bank Negara)發行。 馬來西亞市面曾經合法流通的鈔票面額有1000、500、100、50、20、10、5、1零吉,另有1元及50、20、10、5、 1分鑄幣。由於受到亞洲金融風暴的影響, 馬來西亞貨幣改革政策中於1999年 6月30日1000零吉和500零吉正式為無效法幣。
⑹ 為什麼選擇馬來西亞移民
【 #馬來西亞移民# 導語】馬來西亞以友善溫和的人民、較低的生活費用、完善的基礎設施、迷人的自然環境、良好的投資環境、較高水平的教育系統和多元化文化、便利簽證吸引了全世界人民。移民馬來西亞有獨特的優勢。下面就和 一起來具體了解一下相關信息吧。1.為什麼選擇馬來西亞移民?
1、馬來西亞是亞洲最適合居住的國家,也是歡迎的移民國家。因為這里有友善溫和的人民,較低的生活費用,完善的基礎設施,迷人的自然環境正團,良好的投資環境和多元文化,並且擁有國際高水平的教育系統。
2、空氣好,氣溫適宜(全年溫度介於攝氏21度至32度之間)。無地震海嘯火山等地質型自然災害。
3、中馬兩國文化背景相似,有達1/4華人的馬來西亞,中文相當普及,受到眾多國內退休養老人士的青睞。
4、馬來西亞沿襲英國及歐美教育體系,教育水準和文憑均被歐美知名學府承認。子女按國民待遇就讀當地學校,接受中英文國際化教育,而費用相當低廉。讓孩子贏在起跑線上。
5、馬來西亞與歐美實行「3+0課程」和「雙聯課程」,學生可選擇轉移課程的方式轉赴美、加、英、澳等國修讀。簽證不需回國內辦理,頒發英美加澳的畢業證書,而費用僅為直接留學的1/4。
6、l低門檻獲取華僑身份,可獲免稅、子女高考加分、領養第二子女等特別權益。家長不妨選擇先移民後留學。
7、靈活自由低門檻可撤回的僑居條件,無居住要求,無移民監。無須放棄國內身份、事業、福利和社會關系。身份隨時撤回,取回存款無任何損失.
8、無須改變國籍無須上報備案。也不影響日後再移民到其它國家,反而能獲得資信加分。
9、無年齡限制、無英語要求、無須資產來源證明。十年簽證(根據護照有效期)終身續簽,進出自由無須重復簽證。
10、辦理快、周期短(通常3-4個月),辦妥即用。材料簡單僅需提供護照、結婚證和存款收入證明。一人申請,全家獲益。
11、一人主申請,全家可獲簽,60歲以上的父母可隨行,並可帶一傭人進入馬來西亞。子女就學,父母前往陪讀。
12、門檻低,僅需存入大馬銀行30萬馬幣資金,第二年即可取用15萬,此後保留15萬在賬戶即可,50歲以上減半。
13、根據國家工商總局頒布的華僑身份界定,居住超過兩年即可獲得華僑身份。享受高考資格和投資優惠政策(具體可行性不同學校政府要求不同,建議握培客戶自己根據自己的情況跟當地有關部門確認)
14、可在馬來西亞合法開設無中國分支機構銀行的個人存款帳戶,對外嚴格保密。
15、可免稅購買新車一輛或將車運進馬來西亞,節省高達300%的入境稅。
16、購買永久性地契世襲房產,免徵境外收入稅和遺產稅。
17、馬來西亞對華人的看法馬來西亞不排華。馬來西亞社會是多元文化社會,馬來西亞的馬來人、華人和印度人等等各民族的人們共同學習、工作和生活,相處得非常融洽與和睦。而且,佔1/3人口之多的華人在經濟上佔主要地舉皮橘位,在政治上國家執政黨中華人社團佔1/3席位,甚至有些洲根本就是華人執掌政權。
2.移民馬來西亞注意事項
一、簽證政策
前提是馬接待旅行社具有移民總局授權並已經備案。經第三國抵達彭亨州刁曼島的旅客,如能出示有效回程機票可以申請落地簽證。馬來西亞簽證種類主要分為:
1.社交簽證。發給以旅遊、探親訪友和商務活動為目的的中國公民。有效期三個月、停留期14天。馬移民局已取消發給中國公民停留期為一個月的商務簽證。社交簽證不能延期,除非因健康原因、航班問題而不能及時回國,可憑有關醫院和航空公司出具證明信函到移民局延期簽證。
2.工作和學生簽證。在馬來西亞工作或學習需由馬公司或學校首先向移民局申請,獲准後,由馬移民局通知申請人所在地區的使領館頒發社交簽證。來馬後,再到移民廳換成相應種類的長期簽證。就讀馬大學由學校到移民局總部申請;就讀高中及以下由各個州移民廳申批。
3.探親簽證。來馬探親最長可停留6個月,由在馬工作、學習、居住(馬公民,中國公民同其結婚)的當事人向移民局申請,申請簽證時需提供親屬關系證明。
4、臨時來馬人員需攜帶至少500馬幣現金。馬移民廳對中國遊客(散客)尤其是30歲以下婦女入境要求尤其嚴格,如在短期內來往馬來西亞多次,當事人會被原機遣返。馬移民局有權拒絕有犯罪記錄、無經濟能力及謊報來馬目的的外國人入境。
二、海關規定
1.入境前,訪客必須申報所有需納稅或違禁的物品。海關根據需要有權要求旅客打開行李物品進行檢驗,此舉系基於1967年海關法第103條授權。在東、西馬間旅行不徵收關稅。沙巴州納閩島和吉打州的浮羅交怡島系免稅區,除進口橡膠、石油製品等需繳付關稅外,其他物品無需繳納。
2.綠色和紅色通道。在某些關口,尤其是機場使用紅色和綠色通道系統。未攜帶任何違禁或需納稅物品人士通行綠色通道,相反使用紅色通道,並主動向海關工作人員申報。
三、國籍政策
馬來西亞不承認雙重國籍。馬來西亞對外國公民入籍限制較嚴格。即使中馬公民結婚,中國公民很難獲得長期居留身份,更難獲得馬國籍。馬來西亞至今尚有相當一部分人仍持有「紅登記」(有別於護照的永久居民身份證件),這些人出生在中國,於馬獨立(1957年)後來馬定居生活至今。一般而言,根據馬來西亞國籍法,中馬公民通婚,如父親是馬公民,所生子女具有馬國籍;如女方是馬公民,所生子女如出生地在馬來西亞可申請入籍,如出生地為外國,不可以入籍。
四、治安狀況及相關注意事項
在馬來西亞旅行、學習、工作以及生活總體而言比較方便也比較安全,對於來馬人員而言主要應該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提防摩托騎士搶包。馬來西亞有相當數量不太富裕的普通老百姓以摩托車作為主要出行交通工具。摩托車並無專用車道,在汽車中間來往穿梭,速度極快,很多在路邊人行道上行走的中國遊客一不留神手拎或肩背皮包便被猛力掠奪,由於速度快、力量大很容易發生危險。今年此類案件已發生數十起。建議來馬旅客在公共場所行走時,盡量不要使用帶子較長的提包。
2.不要輕易相信他人。據掌握情況看,有些持社交簽證短期來馬的旅客因輕信本地非法代理蠱惑非法滯留馬來西亞尋找工作,最後工未打成,又花了大筆中介費用,造成有家不能回,甚至被警方抓扣進而被送進監獄或扣留營的悲慘遭遇。
3.避免去偏僻地方旅遊。女士外出要結伴而行,行走人跡較少的地下通道、車庫或過街天橋時要保持警覺。
4.不要濫用簽證。曾經發生持商務簽證售賣商品被拘留案件。有些人因持社交和學生簽證非法務工被控上法庭繼而被判刑。
5.注意攜帶好旅行證件,不要將護照交給他人保管。貴重財物分散攜帶。
6.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做到處變不驚,靈活機智地處理問題。如果發生意外,在能自救的情況下應在第一時間到警察局報案或設法與使領館聯系。
五、來馬工作、學習及打工問題
中國公民如來馬工作和學習應通過正當渠道申請,正常程序為:由馬方具有合法經營權的公司或學校提前向移民局等主管部門申請職位,職位批准後,由移民局通知中國公民所在地使領館頒發短期社交簽證。申請人抵馬後,可將社交簽證換成工作或學生簽證。馬來西亞政府目前只允許部分專業人士來馬工作,其勞務市場如建築及服務行業並未對中國公民開放。中國公民應提高警惕防止被國內及馬來西亞的非法中介欺騙,以免造成巨大經濟和精神損失。馬方警察及移民局等部門處理中國非法務工問題比較嚴厲,只要被抓扣就要送監獄或扣留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