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報關單表格什麼樣子呢
1. 報關單主要欄目的內容填報(起運國)
起運國(地區)(此欄目是報關單考試的重點欄目)
(一)含義解析
直接運輸的進口貨物起始裝運發出的國家(地區)為起運國(地區);或者中轉運輸貨物,我國與發生中轉地所在的國家發生的交易(貿易往來),則中轉地所在的國家(地區)為起運國(地區)。如果與我國發生商業交易的國家(地區)不是中轉地國家(地區),則起運國(地區)仍然是進口貨物起始裝運發出的國家(地區)。
相關概念:
中轉:是指貨物由運輸工具從一個地方裝運發出後沒有直接運往目的地而是中途卸下,再換裝另外的運輸工具運到目的地。
沒有發生中轉的貨物稱為直接運抵貨物(直接運輸貨物)。
發生商業交易或者發生商業行為:通常是指發生了買賣關系,也包括租賃、贈送等。考試時開出發票的商家就可以被認為是與我國發生該貨物商業行為的商家。比如,進口貨物的發票是香港一家公司開出的,就可認為我們鏈亂是與香港這家公司發生的商業行為。如果貨物是從第三國起運在香港發生中轉,就可以認定中國香港是起運國(地區)。
起運國(地區)與運抵國(地區)和原產國(地區)、最終目的國(地區)是我國統計對外貿易數據的重要內容。我國的統計規則與國際上的規則一致。起運國(地區)與運抵國(地區)和原產國(地區)、最終目的國(地區)的概念是根據統計的規則確定的。
因此通過含義可知道:
(1)在沒有發生中轉的情況下,不管與哪個國家(地區)發生的交易,貨物起始裝運發出的國家(地區)為起運國(地區)。也即直接運抵貨物以起始裝運發出的國家(地區)為起運國(地區)。
例如,我國某公司向新加坡某公司購買的貨物在新加坡裝船運到我國上海港。則起運國(地區)為新加坡。
再如,我國某公司向香港某公司購買的貨物在新加坡裝船運到我國上海港。則起運國(地區)為新加坡。
第二個例子中的情形在國際貿戚橘易中是很常見的,也就是一個國家的商家向另一個國家的商家購買的貨物很可能運自第三個國家(地區)。
(2)當貨物發生中轉時,如果我國是從中轉地國家(地區)的商家買進的貨物(既與中轉地所在的國家(地區)發生交易),則中轉地所在的國家(地區)為起運國(地區)。
例如,我國某公司向香港某公司購買的貨物,在新加坡裝船運到香港後卸下又換另外一條船裝運運抵上海。則起運國(地區)為中國香港。
需要說明的是,這種運輸情形的貨物被稱為中轉貨物,換裝運輸工具的港口被稱為中轉地(或中轉港)。而因為我國的公司是與中轉地國家(地區)的商家發生的商業交易,因此,按規定(統計的原則)中轉地所在的國家(地區)就是起運國(地區)。
再如,我國某公司向新加坡某公司購買的貨物,在新加坡裝船運到香港後卸下又換另外一條船運抵上海。這時起運國(地區)為新加坡。因為貨物是我國向新加坡的商家購買的,並不是向中轉地的商家購買的,所以不把中轉地確定為起運國(地區)。
對於發生中轉與否,還涉及到裝貨港欄目的填寫。本書裝貨港欄目輔導的後面給出了起運國(地區)、裝貨港與中轉和交易之間的邏輯關系表格(見表2—14),供考生參考學習。
(二)填報要求
根據實際發生按海關的《國別(地區)代碼表》中的國別(地區)的中文名稱或代碼填寫。
《國別(地區)代碼表》中的代碼和《幣制代碼表》中的代碼基本一致,高喚團教材中這兩個表格中的打「*」號的代碼都需要記住。而且報關單中涉及到國別(地區)的欄目有幾處都要求按此代碼表的名稱或代碼填寫。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應該嚴格按《國別(地區)代碼表》中的名稱填寫,例如,中國香港是起運國(地區),則應該按代碼表中的名稱填「中國香港」而不能填「香港」(起運國(地區)欄不能這樣寫,但裝貨港應填香港)。若起運地區是台灣,則要填寫「台澎金馬關稅區」,不能填寫「台灣」或「中國台灣」(見教材《國別(地區)代碼表》)。
具體填報要求如下:
(1)直接運抵貨物以貨物起始發出的國家或地區為起運國(地區)。
(2)對於中轉貨物:
①發生中轉但不是與中轉地的所在國家的商家發生的商業行為(買賣關系),仍是以貨物起始發出的國家或地區為起運國(地區)。
②發生中轉並且是與中轉地的所在國家的商家發生的商業行為(買賣關系),則中轉地所在的國家或地區為起運國(地區)。
(三)信息的查找與確定
(1)起運國的信息一般出現在提單、運單中,沒有給出提運單的情形需多留意發票、裝箱單及其他單證。
(2)直接運輸(運抵)的貨物:
在提單或發票中Port of Loading後面的地點作為起運地,以此判斷起運國(地區)。
在發票或裝箱單中使用: 「Shipped:From×××T0×××」,或「Shipped per From To 」,「From」後面所跟地點的所在國為起運國。
其他如,Port of Shipment,Airport of Departure, From ××× T0 ×××,Port 0fDispatch,Dispatch Station等都是判斷的依據。
如表2一12中的提單,粗線框圈起來的部分通常是提單中表達裝貨港、卸貨港以及運輸工具名稱信息的位置,在直接運輸的方式下裝貨港所在的國家(地區)就是起運國(地區)。下表提單中的裝貨港是巴塞羅那(BARCELONA),它是西班牙的港口,因此可確定起運國(地區)是西班牙。
在發票和裝箱單中一般表示裝貨地點的內容在發票的表頭部分,格式有些與提單類似,有些略有不同。本書後面部分提供有練習題目,考生可以查看一下題中的英文單證,以熟練查找能力。
(3)中轉貨物:首先要判斷是否發生中轉,其次判斷是否與中轉地所在的國家發生了商業行為。
第一,中轉判斷:
①所給單證中有「VIA」、「Port 0f Transshipment」、「Trans-Ship」、「In Transit T0」字樣、都表示發生了中轉。如果「VIA」出現在發票、裝箱單貨、原產地證中,「VIA」後面的港口就是中轉港。
例如,單證中有如下描述「Shipped:From TOKYO To SHANGHAI Via HONG KONG」則說明貨物在香港發生了中轉。
「VIA」字樣出現在提單中,這個提單一般是頭程提單或者聯運提單,那麼,該提單中一般都會有二程船的(換裝後駛入我國的船)信息(船名、航次、提運單號),或者通過明示部分的資料及其他單證給出這些信息,否則運輸工具名稱和提運單號欄無法填寫(在不考運輸工具名稱和提運單號欄目的填寫時可能會不給出)。
②提單中的卸貨港如果是外國港口而不是我國港口則說明該提單是頭程提單,貨物發生了中轉。
例如,2004年的報關單埴制題,提單如下:
提單中「Port of Discharge HONG KONG」表示在香港卸貨,並在貨名欄給出了二程船的信息「2nd VESSEL:M/V COSCO HONGKONG V.028N」。這充分說明了在香港發生了中轉。2005年進口報關單找錯題所給的提單也是同樣的情形,裝貨港是美國加利福尼亞的長灘,但卸貨港是韓國的釜山,交貨地是大連。說明該船並沒有直接把貨物運到大連。但由於我國是直接和美國的公司交易該批貨物的,因此起運國(地區)仍是美國。
③需要綜合分析來判斷中轉的情形。
如果提單中的「Place 0f Receipt」後面跟的地點與「Port of Loading」後面的地點不同就有可能是發生了中轉。這種情況多發生在多式聯運運輸的貨物。 如,我國購自瑞士產品,由瑞士蘇黎世運至德國漢堡裝船再運往上海,此時提單中
「Port of Loading:HUMBURG」的漢堡僅是裝船港口(裝貨港),而「Place of Receipt:
ZURICH「所指的收貨地蘇黎世才是貨物起始發出的地點,所以,瑞士為起運國(地區)
(在不是與德國發生商業交易的情況下)。
對於某些多式聯運的情形,提單中的收貨地所在的國家(地區)可能還不夠確定為起
運國(地區),還需要根據其他單證中的信息進一步查找,進行綜合分析。
例如,2005年的報關員資格考試題目中提單上顯示:「Place of Receipt ANTWER.CY,Port 0f Loading ANTWER」。收貨地和裝貨港都是安特衛普(比利時港口)。但在發票中確有「Dispatch Station Duseldorf,Germany」,這表明發貨地是德國的杜塞爾多夫。並且發票開出的公司是在德國杜塞爾多夫的一家公司而不是比利時的公司,因此,該報關單上的起運國應該填「德國」或「304」。
2005年的這道題目的運輸是典型的多式聯運,這種多式聯運一般都是貨物直接在工廠裝入集裝箱通過鐵路或者公路運輸到港口城市的集裝箱堆場(CY),而後裝船運往目的港,收貨人在目的港的集裝箱堆場提貨。
考試時經常需要根據港口名稱判斷起運國,所以,也需要記住一些常用的港口名稱及其所屬國家。
第二,商業行為發生的判斷:
這里所說的發生商業行為就是指貨物的交易行為、買賣關系。對於應對考試可以簡單地理解為,進口貨物是由哪個國家(地區)的公司開出的發票就是與哪個國家(地區)發生的商業行為(起運國(地區)是進口貨物報關單填制的欄目,而進口貨物都是外方開發票)。發票的出票人或者簽發人一般就是出口人(與我國發生買賣關系的商家)。在發票中一般有兩個地方顯示出票人的信息,一是發票的正上方或者右上方,二是最下方出票人簽章的地方。通常上方不但有出票人的名稱還會有地址信息。而發票下方一般只有出票人的名稱,但有時也會出現大致的地址信息,如發票下方「Signed by ABC(Hong Kong)Ltd.」,說明是與香港ABC公司發生的交易,如果貨物運輸中在香港發生中轉,則可確定起運國(地區)為中國香港。
另外,多數情況下發票的出票人(與我國商家發生交易的商家)也是貨物的發貨人,而發貨人的地址信息都會在提單中的「Shipper」或「Consignor」欄中體現。如果發票中出票人的名稱與提單上發貨人(shipper)名稱一致,則可根據提單中發貨人的地址確定其所在的國家(地區)。
例如,2005年的報關單填制題目,我們在前面已經講過,發貨地是德國的杜塞爾多夫而裝貨港是比利時的安特衛普。貨物實際上是由陸路運輸到安特衛普,然後換裝船運輸到我國的大連,從最初的發貨地到目的地運輸中是發生了中轉的,因此,需要看一下商業行為的發生情況。在發票的右下角可以看到出票人是「V DEUTSCHLAND GmbH」(但發票中沒有給出該公司的地址),並且提單中的「SHIPPER」以及原產地證書中「Consignor」都是該公司,而地址信息顯示的是德國(THEDORSTRASSE 90 D一40472 DUSSELDORF—RHTH,GERMANY)。因此,雖然發生了中轉但沒有和中轉地所在國(地區)(比利時)的商家發生商業行為,所以,起運國(地區)仍是原發貨地德國。
在考試中如果要考起運國(地區)欄目的填寫,在發生中轉的情形下一定會給出買賣關系的信息。即使沒有在發票中給出也會通過文字說明資料或在其他資料中給出。對於發生中轉的貨物一定要注意查找這方面的信息以確定起運國(地區)。
綜合上面所講,考試中首先要查看提單或者發票、裝箱單中的收貨地、裝運地、卸貨地等信息,以確定是否發生中轉。對於沒有發生中轉的可直接根據裝運地確定起運國(地區)。對於發生中轉的貨物先要確定中轉地,然後根據發票或其他資料確定商業行為的發生情況,以確定起運國(地區)是否改變。
(四)考試的考點
(1)考察考生對主要國別代碼(教材國別地區代碼表中帶有*號的代碼)的掌握程度。
例如,2006年報關員資格考試填制題中,給出起運國(地區)填制的選項形式如下:
「起運國(地區)」欄:
A.1 10
B.116
C.300
D.304
要想選對正確的選項,除了根據資料准確地判斷出起運國(地區)是哪個國家(地區)外,還必須知道這個國家(地區)的國別(地區)代碼。
2.考察考生對填寫規范的掌握程度。如舉例提到的台灣應該填寫「台澎金馬關稅區」而不能填「台灣」。
3.考察考生對英文單證的熟悉程度,根據單證所給信息判斷中轉貨物的能力,以及在發生中轉的情況下填報的要求。歷年的考試題目中有很多考的都是這種情形。
4.考察考生經貿地理的知識,根據所給起運港口或地點確定起運國(地區)。例如,在前面「信息查找與確定」部分有關直接運抵貨物中所舉出的例子,如果不清楚裝貨港「BARCELONA」(巴塞羅那)是西班牙的港口,就不可能確定起運國(地區)是西班牙。
2. EMS國際快遞(郵政CN23報關單和形式發票)
首先要了解馬來西亞的海關是否允許電子產品的進入``如果可以再去郵寄``CN23報關單一般在國際小包上需要用到``ems是不用的`面單上已經附帶報關聯``還有形式發票也是根據每個國家不同要求來定``並不是都需要這個``郵局收寄人員會告訴你是否要填寫``也只有ems需要``如果選擇國際包裹也是不需要填寫的``11kg的東西用ems可能會比較貴``如果有時限上的要求``建議選擇航空國際包裹``會比較合算
3. 馬來西亞簽證申請,這張表格誰能幫我翻譯一下,個別不懂。
DP11A: 工作證持有人可申請<依親簽證> (dependent visa) 給妻子和孩子...
A1) Reference No. 工作許可證號?
A3) Principal name: 工作證持有人名
VDR =visa with reference =<有根據(例:有僱主簽保)的簽證>
注: 右欄是移民官填寫的!
4. 原產於中國的智能手機觸摸屏出口到馬來西需要什麼單據
報關單據。原產於中國的智能手機觸摸屏是產自中國廠商的一個智能手機,還是觸摸屏的智能手機。該手機要售賣到馬來西亞的時候是需要提供相關的報關單據,其中需要的單據中包括報關單,發票,合同,箱單,代理報關委託書等。
5. 去馬來西亞幫親戚帶雞血藤手鐲200個需要報關還是需要什麼手續
進出口艙單包含貨物許多信息,如標識、號碼、件數、運輸方式、承運人名稱、收貨人姓名等。進口艙單應由承運人在運輸工具抵達口岸後在海關指定的期限內提交給海關。進口貨物的貨主、貨主代理人(代理公司)、運輸工具所有人或負責人應對進口的貨物負責,直至海關辦結所有通關手續,貨物放行,不再受海關監管。出口貨物亦須在正式報關前先進行艙單申報。運輸工具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應對出口的貨物負責。
報關單申報
所有進出口貨物,應稅與否,均須以書面形式填制相應報關單申報。馬來西亞報關單共有5種:
- 海關表格一為進口報關單
- 海關表格二為出口報關單
- 海關表格三用於申請國內運輸貨物許可
- 海關表格八用於申請轉運/搬運貨物
- 海關表格九用於申請放行/領取應納關稅貨物
根據1967年《海關法》,進出口商可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報關手續,但代理人須持有海關給予的代理報關許可。
報關單須對貨物進行全面、如實描述,如實、詳細列明貨物件數/箱數、價格(包括單價和總價)、重量、數量、商品編碼、貨物類型、原產地(進口貨物)、目的地(出口貨物)等信息,提交進口地或出口地海關。
馬來西亞海關一般要求在報關單中填制如下信息:
關於「人」的信息:進口商/出口商姓名(名稱)、地址,收貨人/發貨人姓名(名稱)、地址,報關人姓名(名稱)、地址。
關於「運輸」的信息:運輸方式、運輸工具名稱。
關於「貨物」的信息:原產國/目的國、包裝描述(編號類型、標識、件數、重量)和稅則描述。
用於計征關稅和其他稅費的信息:稅則歸類確定的關稅和其他稅稅率、毛重、凈重、或其他重量或價格。
其他:申請優惠稅率的領域,用於證明所申報信息屬實的單證(如進口/出口許可證等),申報人填制報關單日期和簽名。
馬來西亞海關可要求報關人交驗某些單證,以確定應納稅款數額。根據1967年《海關法》第100條的規定,海關經辦關員有權要求提供任何其視為必要的單證。隨附單證一般包括:
- 提單或托運單
- 貨物的商業發票
- 銀行單證(如信用證等)
- 貨物原產地證書
- 裝箱清單
- 進口許可證/出口許可證(需要時提供)
- 相關外匯管制單證(僅適用於出口貨物,需要時提供)
進出口過程中,海關可能要求貨主在報關單上進行背書、簽注(如減免稅、退稅、臨時進出口時)。
必要時,海關可對單證進行比對審核,對貨物進行查驗,以確定申報的貨描、數量、歸類、價格等是否准確,確定應納關稅的金額,防止偷逃稅款,防止禁限類物品逃避監管。
進出口貨物繳納稅款後(包括關稅、銷售稅和特別消費稅)才可放行,具體問題可以參照恆邦國際物流走貨代途徑!
6. 馬來西亞冷凍榴槤肉報關怎麼進口+怎麼報關+清關流程
榴槤泥,榴槤肉進口報關部分指導方案請查收!
一、冷凍榴槤肉、榴槤泥進口報關所需資料:
1、國外產地證
2、衛生證書
3、其他文件為合同
4、裝箱單
5、發票
6、報關單
7、提單
8、進口通關單及其它需要的文件
溫馨提示:產品檢測合格之後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衛生證書(半個月左右),擁有這個證書後才可進入國內市場。食品類的貨物全部都是法檢,所以都是先報檢後報關,不同於非法檢類物品,可以先報關後報檢。
二、水果進口報檢流程:預錄入(電子申報)——-收到回執後,報檢員去現場陪同檢驗檢疫人員進行檢驗,進行必要解釋——-後面可能出現兩種情況:
1.現場檢驗合格則—-采樣——-實驗室檢測——-合格後擬證(不合格的,可申請復審,復審不合格,則直接被退回)——證稿審核—-檢務復審—-出具衛生證書—-客戶提貨進入國內市場銷售。
2.現場檢驗不合格—-能返工整理的,出具《檢驗檢疫處理通知書》,返工整理後再申請檢驗;不能返工整理得——出具不合格證書=被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