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犯什麼罪會被鞭刑
Ⅰ 為什麼新加坡,馬來西亞要堅持「鞭刑」
新加坡、馬來西亞乃繼承英國的法律體制。其鞭刑制度,亦源於英國。
英國在1861年通過刑法修正案,將鞭刑制度僅限於十六歲以下的犯人,同時英國興起廢止死刑的討論,連帶地也對於鞭刑的人道性質進行討論。除了對於青少年犯保留鞭刑制度外,英國國會也在個別的法案中,對於某些犯罪施以鞭刑,例如:1898年通過的「取締流氓法修正案」(Vagrancy Act Amendment Act),對於藉剝削娼妓為生者,以及1912年通過的「白奴販賣法」(White Slave Traffic Bill)對於販賣人口者,都處以鞭刑。不過,實際上實施的甚少。反倒是在青少年犯的鞭刑甚多,從1858至1860年,每年平均590名;1893年達2900名;到1900年則高達3400名,以後每年降至2000名左右。直到1948年,英國國會通過刑法修正案(Criminal Justice Act of 1948),將青少年犯改移送感化院取代鞭刑,英國才正式廢止鞭刑制度 。
新加坡的獨立(1959)是在英國廢止了鞭刑之後,但仍繼續實施鞭刑。不獨新加坡,今日世界上共有十七個國家實施類似鞭刑 ,但在東南亞國家中,只有馬來西亞與新加坡二國採行而已。
新加坡在1966年通過一個以維護市容為目的,也就是著名的「破壞法」(Vandalism Act),來以重罰處罰塗鴉及破壞公私財產的行為之前,新加坡鞭刑僅限於刑法中造成人民身心重大傷害的罪嫌,包括:重傷害、搶劫、強暴及猥褻等罪。新加坡獨立前,殖民地政府因為母國英國早已廢止鞭刑,因此對於鞭刑的態度極為保守。例如1953年判決Cim Thian Hen & Others v. Regina案,首席大法官Murray-Aynsley就認為單純的犯搶劫罪也許已侵犯人身,但還不算太殘暴,所以不必給予鞭刑。但在獨立後,情況就大幅改變;例如:1959年的Yong Pak Yong v.P.P. (Public Prosecutor),首席大法官Wee Chong Jin便認為恐嚇罪已屬可處鞭刑之罪,1963年的Anwar v. P.P.,一案,法院認為在種族沖突時期,不尊敬其它宗教的話,亦屬可處鞭刑之罪。
關於鞭刑處罰,新加坡刑事訴訟法(Criminal Procere Code )第231條規定,鞭刑的對象僅限於五十歲以下的男性;第229條規定,成年犯可處罰至多不能超過二十四鞭;青少年犯(七歲以上,未滿十六歲)則最多以十鞭為限;新加坡對於兒童,都可施以鞭刑,更是西方社會所不可容忍者。此外,對於刑鞭的尺寸,法律也有特別規定。成年犯的刑鞭,橫寬不能逾1.27公分,未成年犯的刑鞭橫寬則更小。
新加坡在執行鞭刑時也強調殺雞儆猴的功效,在執行時,雖然沒有採行公開行刑的方式,但每次執行時以三鞭為限,待傷勢復元後——至少三個月,才繼續執行。並且行刑前須經醫生做健康檢查,行刑過程倘犯人不能承受時,也會中止鞭刑。同時,如果醫生認定犯人的身體再也無法承受鞭刑時,可以申請法院免除鞭刑,但法院得易以徒刑,最高不能超過十二個月。這些制度乍看之下,這是一個符合人道精神的刑罰,但是在犯罪心理學上,無疑是一個高招,它暴露出鞭刑的可怕:分期執行鞭刑,每次療傷三個月,期間犯人只能卧睡,所以整體行刑的時間甚長,同時,鞭刑後的疤痕,將終生留在身上,形成一個永遠無法抹滅的烙印。因此,一般犯人即使被處以鞭刑的鞭數雖少,但已足以使犯人終生受到震嚇的作用。故新加坡的累犯甚少,多半基於對於鞭刑的恐懼。
李光耀在1966年公布「破壞法」後,便將鞭刑超越刑事制裁手段的角色,進一步作為維持社會治安的工具。按理說,在政府公共建築物上張貼廣告、標語或噴漆,既不會妨害公共衛生、秩序,也不是暴力犯罪,一般國家多半處以罰金了事,但李光耀的「破壞法」卻對這種行為施以三至八鞭的鞭刑,這種嚴厲的處罰,為世界各民主國家所罕見。新加坡的鞭刑,之所以受到世界各國的重視,主因是在1994年發生了一件麥可費事件(Micheal Fay),才將世人對新加坡的印象,由外表花木扶疏、秩序井然的現象,轉變到認知新加坡之所以達到此外觀,卻是採行了極為嚴苛的鞭刑手段。所以,麥可費事件可說是新加坡鞭刑制度的最佳示範。
Ⅱ 新加坡一伴郎新婚夜在酒店侵害新娘,被判7年監禁,還有哪些國家有鞭刑
新加坡一伴郎新婚夜在酒店侵害新娘,被判7年監禁,還有哪些國家有鞭刑?還有馬來西亞這個國家,他們會存在一些鞭刑,主要是懲治一些搶劫犯毒販,還有強奸犯。其次還有汶萊他們也會有鞭刑這個懲罰,這是汶萊的一種肉體懲罰,是經常使用的伍銷一種酷刑。除此之外,印度尼西亞也會使用這個酷刑,對於那些違反教法者將會處於公平的鞭刑。
印度尼西亞也會有鞭刑,這是比較公平的
在印度尼西亞也會有一些這種刑法,對於那些違反教法的人將會被他們進行嚴厲的懲罰,而且這個打的次數一般是在14以上。因為這個次數是不設置上限的,比如曾經有一對情侶違反了這個法則,被處了20下的刑罰。還有一些人因為性侵犯被打了100下,如果犯人中途不適的話會進行暫停,然後等一會再打,這個是不可以分期執行的,必須要一次打完。
Ⅲ 馬來西亞對盜竊案怎麼量刑
這也要看是什麼性質的盜竊案和具體案情。
基本上,根據馬來西亞刑事法典第379條文,盜竊罪一但被定罪,該犯人將面對7年以下監禁或處罰金或兩者兼施。如果是慣犯,還得面對鞭刑。
如果是犯的是入室盜竊,那麼根據第380條文,一旦被定罪,該犯人將面對10年以下監禁和處罰金。
如果是主守自盜,根據第381條文,一旦被定罪,該犯人將面對7年以下監禁和處罰金。
如果是盜竊過程中傷到人,那麼案情就復雜多了。
Ⅳ 世界各國對酒駕處理
法律分析:1.新加坡:新加坡酒駕的處罰初次和中國區別不大,但是如果你再犯的話將要採取近乎「酷刑」的鞭刑了。接受鞭刑的酒駕者會被綁在架子上,接受六下鞭刑。以真正的切膚之痛讓酒駕者來受處罰,用以告誡酒駕者自己的錯誤。2、美國:讓酒駕者參觀醫院的「太平間」。讓他們看因車禍而離世的死亡者,讓其目睹一下車禍慘狀。認知自己酒駕的嚴重過錯,相信接受這次心理上的沖擊,酒駕者將不會再度酒駕了。3、馬來西亞:在馬來西亞,一旦發現酒後駕車者,立即予以拘留,並且他的妻子或其他家人也會被警察帶到拘留所,並和他關在一起,對其通宵說教。4、德國:德國法律規定,無論有沒有對他人造成傷害,酒駕者都會被起訴,至少吊銷駕駛證九個月,並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罰款。如果情節嚴重的,還會被終身禁駕,而德國的駕照與歐盟其他國家的駕照是相通的,只要在德國被終生禁駕,也就意味著在整個歐洲都不能再開車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Ⅳ 為什麼馬來西亞鞭刑更加殘酷,使用次數和適用對象更加
馬來西亞鞭刑?鞭刑只用於嚴重強奸和失信罪犯.最多24鞭.
這種刑罰與伊斯蘭教的鞭刑不同:伊斯蘭教用的是學校用的藤條(看下圖,印尼)!
所以打100次都無所謂啦!
Ⅵ 馬來西亞反對黨領袖安華怎麼被審判的
馬來西亞反對黨領袖安華2012年雞奸罪嫌宣告無罪的判決結果,今天遭到推翻,使他的政治生涯再次受到威脅。安華指責合議庭法官歪曲司法。
馬來西亞行政首都布特拉加亞(Putrajaya)的上訴法院,今天判定前副首相安華(Anwar Ibrahim)2008年犯下雞奸幕僚罪行後,隨即判處這位反對黨領袖5年有期徒刑,但是在安華提出上訴前,暫不收押。
他的支持者說,今天的判決有政治動機。
馬國上訴法院今天作出有利政府的判決,駁回辯護律師有關DNA證據受到污染的辯詞,推翻無罪原判,指安華2008年與1名男性幕僚肛交爛正。
這項罪行的最高刑罰是長達20年的徒刑與鞭刑。
馬國多數人口為回教戚歷友徒,肛交被列為非法行為。
安華所聘律師可望將此案上訴最高法院,但是今天的判決結果仍可能影響安華本月參與地方選舉的計畫。
此項選舉可為安華主掌雪蘭莪州(Selangor)政權鋪路,這是馬國最富裕和人口最多的1州。
安華在宣判後嚴辭訓斥合議庭法官。他對法官表示:「這是歪曲司法。我原本以為你們會有一些勇氣。」
這項判決引發法庭一陣騷動,法庭內滿是安華的反對黨同僚和支持者,安華的妻子和高槐三個女兒都哭了。
在法官宣判後,約150名安華的支持者在法庭外示威,高呼反對黨的戰鬥口號「改革」。警察在法院四周嚴密守衛。
如果安華上訴失敗,除了被關外,還會被褫奪國會席次,使他失去領導反對黨的資格。
Ⅶ 馬來西亞男子性侵2女兒被判428年監禁!此男子為何這么禽獸不如
可能是因為自身的心理是非常變態的,而且這不是男子第1次性侵自己的女兒。這個男子總共有兩個女兒,大女兒就被性侵過,而且長達7年之久,好不容易隨著年齡的增大,逃離了這個惡魔的身邊,小女兒又出現這樣的現象,但是被孩子的母親撞見,於是選擇報警,將這個男子抓起來。這件事情發生之後,在整個國家引起了相應的熱議,網友們也都是怒罵男子禽獸不如。
但就有這樣一群變態心理的人群,會不顧這種親情,從而出現各種各樣的性侵案件,認為這樣有成就感,而且感覺性侵自己一手帶大的女兒這種愉悅的心理是能讓人上頭的。不過也希望大家能夠強硬起來,即使是自己的父親也要勇於抵抗,出現問題要及時告訴母親。如果母親不管不顧就可以報警,這樣才能夠保護好自己,也能夠減少日後被性侵的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