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馬來西亞 » 馬來西亞稅務有什麼用

馬來西亞稅務有什麼用

發布時間: 2023-07-07 03:45:09

A. 馬來西亞稅收政策

馬來西亞(Malaysia)是英聯邦成員國,由13個州和3個聯邦直轄區組成。馬來西亞的稅種主要包括公司所得稅、個人所得稅、銷售稅、消費稅、關稅、不動產資本利得稅、印花稅、財產稅和棕櫚油暴利稅等。

馬來西亞的國內稅法規定

居民公司指實際管理和控制機構在馬來西亞的公司。居民公司和非居民公司均需就來源於馬來西亞的收入納稅,來源於境外的收入無須在馬來西亞納稅(除銀行業、保險業、航空公司、船運公司以外)。

自2016年起,公司所得稅稅率降為24%,中小企業應納稅所得額在50萬林吉特以下部分,稅率為19%,50萬林吉特以上部分,適用正常稅率。石油公司38%,邊際油田25%。非居民公司,稅率24%,分公司利潤匯回,不征稅。

出售股權的利得不征稅,出售不動產的利得繳納資本利得稅,稅率0~30%。自2014年1月1日起,馬來西亞公司採用單層稅制,對公司股息不征稅,對境內利息收入征稅。企業經營虧損,可以無限期後轉,但所有權發生重大變更除外。馬來西亞對控股公司的費用扣除有限制,控股公司指以控制投資為主且總收入的80%以上來源於投資收益的公司。


B. 馬來西亞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馬來西亞聯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實行分稅制。現行主要稅種有:所得稅、房地產盈利稅、進出稅、出口稅、銷售及服務稅、印花稅等。近一兩年,為抗擊新冠疫情的影響,同時也為鼓勵某些產業的發展,馬來西亞政府針對農業、製造業、高新技術企業都出台了不同的稅收優惠政策。
本文將對馬來西亞主要稅種和製造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展開介紹。
一、主要稅賦和稅率(1)企業所得稅
當其他國家大幅削減企業稅稅率時,馬來西亞仍維持24%的所得稅稅率。2019年,馬來西亞出台對中小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根據該政策,對於在馬來西亞成立的中小型居民企業(實收資本不高於250萬馬幣,且不屬於擁有超過該限額的公司的企業集團),其取得的首60萬馬幣以內的所得可以適用17%的稅率,超過部分適用24%的稅率。
(2)個人所得稅
不管是馬來西亞公民或外國人,只要一年內居住在馬來西亞超 過182天,並擁有收入,就有報稅的義務。馬來西亞個人所得稅率為1%-30%,5000馬幣以內的稅率為0,超過200萬馬幣部分的稅率為30%。外國公民的稅率固定為30%。
(3)房地產盈利稅
房地產盈利稅適用於在馬來西亞出售土地和任何產權、選擇權或其他與土地相關的權利。包括出售不核拆動產公司股份的利得。稅率如下:若在購置後3年內出售,稅率30%;若在購置後第4年及第5年出售,稅薯做率分別為20%和15%;若在購置後第6年或之後出售,稅率5%。
(4)進口稅
大多數進口貨物需繳納進口稅,稅率分從價稅率和從量稅率。近幾年馬來西亞已取消了多種原料、機械與零部件的進口稅。馬來西亞是東盟國家,與其他東盟國家訂立有ASEAN Trade in Goods Agreement (ATIGA),根據該協定,2010年1月1日起,東盟國家之間99%產品的貿易免徵關稅(進口稅)。
(5)出口稅
馬來西亞對包括原油、原木、鋸材和原棕油等在內的資源性產品出口徵收出口稅。從價徵收的出口稅的稅率范圍為0至20%。2020年11月15日,東盟十國和ASEAN FTA合作夥伴五國(澳大利亞、中國、日本、韓國和紐西蘭)簽訂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系協定(RCEP)。自此,在出口銷售關稅稅額上的差異,主要取決於產品是否能夠被認定為在馬來西亞本地生產。例如,如果某個馬來西亞公司製造的產品所使用的原材料來自中國,只要滿足產品中的40%增值部分屬於在馬來西亞本地生產,可以被認定為是馬來西亞原產地產品,不會被加征出口稅(即出口至歐洲國家的出口稅等)。
(6)銷售及服務稅
銷售稅、服務稅是2個不同的稅種。2018年9月1日,馬來西亞取消實行的消費稅(GST),恢復原所徵收的銷售稅和服務稅。2018年9月1日起實施的銷售稅是對所有在馬來西亞製造並在本地銷售、自己使用或處置的產品和進口(除可免稅商品外)商品徵收,實行單一環節徵收。稅率是5%或10%,同時石油行業的銷售稅給予特殊稅率,還有部分免稅貨物。
二、馬來西亞稅收優惠
馬來西亞政府針對不同行業出台了多種稅收優惠政策。鑒於中國企業較多是前往馬來西亞投資建設製造業企業,下文對製造業企業目前最主要的稅收優惠政策進行介紹。
(1)新興工業地位和投資賦稅留抵
如果生產製造的產品屬於1986年投資促進法案下具備適用新興工業地位或投資賦稅減免資格的活動/產品列表項目,則有兩種賦稅優惠可供企業選擇,一是新興工業地位(PS),二是投資賦稅留抵(ITA)。
新興工業(PS)地位:可享有5年(PS期間)的70%公司稅減免,例如公司5年內只須繳納30%*24%的公司稅。在PS期間發生的但未抵減的免稅額可以結轉,抵減公司PS期間之後的收入。PS期間發生的累積損失可以結轉至PS期間後連續7年公司收入的抵扣。PS申請應通過InvestMalaysia門戶MIDA online提交。
投資賦稅留抵(ITA):合格資本支出(工廠、廠房、機器或其他設備)可享有在該支出發生之年時5年內60%投資賦稅留抵。每個評估年,公司可在應稅所得額的70%的范圍內使用該60%留抵額度,另外30%應按照公司正常稅率納稅。未使用的額度可以結轉至其後年度使用,直至使用完畢。
數氏衡新興工業(PS)地位和投資賦稅留抵(ITA)僅可二者選擇其一。
(2)PENJANA(國家經濟復甦計劃)下的特殊稅收激勵政策
該激勵政策的主要目的是,幫助在COVID-19疫情導致的全球經濟危機後希望將運營遷至馬來西亞的公司。
根據該政策,對於製造業新設公司,投資資本在3億-5億令吉之間的製造業新投資享10年0%特別稅率;投資資本在5億令吉以上的製造業新投資15年0%特別稅率。對於已經設立的投資資本在3億令吉以上的製造業公司將海外設施遷至馬來西亞,該製造業企業可以享受100%ITA,在

C. 馬來西亞關於企業稅收的規定是什麼

(1)稅收體系和制度

馬來西亞聯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實行分稅制。聯邦財政部統一管理全國稅務事務,負責制定稅收政策,由其下屬的內陸關稅局(徵收直接稅)和皇家關稅局(徵收間接稅)負責實施。

直接稅包括所得稅和石油稅等;間接稅包括國產稅、關稅和進出口稅、銷售稅、服務稅和印花稅等。各州政府徵收土地稅、礦產稅、森林稅、執照稅、娛樂稅和酒店稅、門牌稅等。外國公司和外國人與馬來西亞企業和公民同等納稅。

(2)主要稅賦和稅率

公司稅。目前,內外資公司稅為26% 。但對繳足資本低於250萬馬幣的公司,第一個50萬馬幣收入的稅率為20%,接下來收入的稅率為26%。自2006年起的3年內,公司稅自28%每年降低1個百分點。

個人所得稅。採用0-28%的累進稅率,並可獲得減免,起征點為2500馬幣。對在馬短期逗留和在馬工作不滿60天的非居民取得的收入可予免稅。

預扣稅。非居民公司或個人應繳納預扣稅,特殊所得(動產的使用、技術服務、提供廠房及機械安裝服務等)10%;專利所得10%;利息15%;大眾演出所得15%;依照合同獲得承包費用:承包商15%、雇員3%。

銷售稅。對所有在馬來西亞製造的產品和進口商品征稅,平均稅率為10%。

消費稅。稅率通常為5%,在服務收費或銷售物品時徵收,起征點介於15萬至50萬馬幣之間。

進口稅。大多數進口貨物需繳納進口稅,稅率分從價稅和特定稅,從價稅率介於2%-300%。

出口稅。馬搜猛來西亞對包括原油、原木、鋸材和棕櫚油等在內的資源性產品出口徵收出口稅。

印花稅。企業資產首次達到10萬馬幣的,徵收1%的印花稅,超過該金額的,徵收2%的印花稅。對於可轉讓票據,稅率為 0.3%。

⑶ 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稅額的計算

計算經營所得時,哪些項目可以列支,馬來西亞稅法並沒有明確規定,實務上的判斷標準是:①所得稅法或其他法律沒有特別規定不列支的。②該支出與經營活動有關的。③該支出是在當期經營年度內發生的。④該支出是為創造所得發生的。⑤該支出不是資本性支出。

稅務上的扣除項目主要包括:

1、折舊。稅務上認可的折舊資產有:工業用建築、機械及設備。對於工業用建築、機械設備計提折舊的種類有:購進時的期初折舊、逐年折舊(直線法)、差額折舊。

機械設備按購進成本的20%提取期初折舊;進口重型機械在其使用過程中產生費用支出時,按購進成本的10%提取期初折舊。資產用於經營的使用過程中每年對購進成本按10%-20%的比率進行逐年折舊。

加速折舊適用於計算機、通信技術設備、環保設備和資源再生設備。購進成本低於1000林吉特的資產給予100%的折舊扣除。

2、虧損處理。當期經營虧損可以沖抵當期內其他經營所得以及投資或資產所得。不足抵扣的經營虧損(包括不足抵扣的折舊)可以向後無限期結轉,但是,只能沖抵經營所得,沒有向以前年度結轉的規定。

3、對外國子公司的支付

馬來西亞法人按照公平交易價格向外國子公司支付的特許權使用費、管理服務費和利息螞陸費用允許申請扣除。

4、稅額扣除。所得稅通常不能扣除,但是,間接稅諸如銷售稅和服務稅則允許扣除。

限制領域

馬來西亞政府財政撥款項目一般交由當地土著承包商負責,不允許外國工程公司單獨擔任總承包商,外國公司只能與當地公司合作或從其分包工程。

馬來西亞政府撥款工程項目和私人領域項目一般都實行招標制度,但在融資支持或滿足業主其他特別要求的情況下,部分項目也可由承包商與業主議標。

(3)馬來西亞稅務有什麼用擴展閱讀:

1、營業稅=服務業收入*稅率為5%(適合有服務業的企業)(月報); 增值稅=商品銷售收入(不含稅)*3%(適合小規模納稅人)(月報);增值稅=商品銷售收入(不含稅)*17% - 進貨金額(不含稅)*17%(適合一般納稅人)(月報);

2、應納城建稅=應納增值稅+營業稅*7%(月報);

3、應世物橋納教育費附加=應納增值稅+營業稅*3%(月報);

4、堤圍防護費:營業收入*0.1%(各地徵收標准不同,有些地方不徵收)(月報);應納地方教育費附加=應納增值稅+營業稅*2%((各地徵收標准不同,有些地方不徵收)(月報);

5、所得稅=利潤總額*稅率為25%(季報);(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0%,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

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6、個人所得稅(月報);實行代扣代繳,不管工資薪金是否超過2000元都要實行全員全額申報。

應交個人所得稅 (按個人工資薪金計算交納的個人應交的稅額,以每月收入額減除免稅的應個人負擔的「五險一金」等項目,再減去允許扣除費用2000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馬來西亞稅收制度發展健全,其主要稅收制度是來源於英國和澳大利亞的稅收制度。馬來西亞聯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實行分稅制,聯邦財政部統一管理並負責制定稅收政策。

聯邦稅種分為直接稅和間接稅,由聯邦州府下屬的內陸稅務局和皇家稅務局直接徵收。直接稅為公司/個人所得稅、石油所得稅、不動產盈利稅等;間接稅包括印花稅、國產稅、關稅、進口稅等。

外國公司和個人同馬來西亞企業和公民一樣同等納稅。2015年4月,馬來西亞用消費稅替代了銷售稅和服務稅,稅收結構有所調整。

D. 馬來西亞的稅務制度及地方政府徵收的稅種

馬來西亞政府歡迎外商投資於製造業,尤其是高科技產業。目前該國正積極吸引外資投資於多媒體和信息技術領域,以促進當地“多媒體超級走廊”項目的建設。然而,當地的服務業、農業和建築業並不積極吸引外資,石油和天然氣工業仍然限制外資進入。

一般政策規定外資在合資企業中最多隻能擁有30%的股份,但製造業的出口外向型產業中,有時也允許設立外商獨資企業。而那些獲得“多媒體超級走廊(MSC)資格”的外資企業,外商也可以擁有100%的股權。馬來西亞政府鼓勵當地的土著馬來人擁有資產,因此經常要求國內外企業與土著啟散馬來人合作(通常是30%的股份),並要求職工中也要有一定比例的土著馬來人。

馬來西亞的外國投資者在除了資產限制以外的各方面享有國民待遇。外國證券投資者也可以在當地的股票交易所自由買賣股票和債券,並可以購買剛上市公司的新股。但外資在商業銀行中最多隻能擁有20%的股份。外資企業還可以參與由政府資助的研究發展項目。

稅務制度

馬來西亞稅收種類份直接稅和間接稅。

直接稅包括:所得稅、不動產盈餘稅和石油所得稅等;

間接稅包括:國產稅、關稅和進出口稅、銷售稅、服務稅和印花稅等。

馬來西亞聯邦政府和地方政府實行分稅制,具體稅種如下:

(一)、聯邦政府徵收的稅種

聯邦政府徵收的稅種稅率及稅收比重

財政稅(約佔80%)和非財政稅(約佔20%,含有關政府性收費)

財政稅分為直接稅和間接稅,其中:

直接稅約佔54%,包括:所得稅(公司,稅率28%;個人,稅率0-28%;石油業,稅率38%)

間接稅約佔46%,包括出口稅

進口稅,0-300%

服務稅,稅率5%

銷售稅,稅率0-25%

貨物稅

其他

(二)、地方政府徵收的稅種

州政府徵收的稅種主要有:土地礦山和森林稅、執照稅(不含機動車、電氣設備和商業注冊執照)、娛樂稅和酒店稅等;門牌稅由市鎮當局徵收。

主要稅種稅率:

1、公司所得稅

一般而言,在馬經營的公司一切收入均應課稅。但是,居民公司和非居民公司匯入馬哪冊來西亞的款項得以免稅(銀行、保險、海運及空運公司除外)。如公司在馬來西亞實施其業務控制及管理,該公司即被視為居民公司。

一般外資企業所得稅與國內企業一樣同為28%,獲新興工業地位的公司可按有關規定獲得優惠。從事石油生產的公司,所得稅稅率為38%。

2、個人所得稅

居民在馬取得的收入和自馬境外匯入國內的收入以及非居民在馬工作期間取得的收入均應繳納所得稅。居民個人所得稅率採用0-28%的累進稅率,對符合相關規定的,可予以減免。非居民個人的所得稅率為28%,除對在馬短期逗留和在馬工作不滿60天的非居民取得的收入可予免稅外,非居民的其悄緩氏他收入不享有減免優惠。

對於非居民個人在馬期間取得的下列收入,須預先交納特定的所得稅:

- 因動產的使用、提供技術咨詢服務、提供廠房和機械安裝服務以及因提供其他無形資產的使用而取得的收入預先繳納的稅率為10%;

- 因提供專利的所得預先繳納的稅率為10%;

- 銀行存款利息所得預先繳納的稅率為15%;

- 大眾演出的所得預先繳納的稅率為15%。

3、不動產盈利稅

在馬出售不動產、土地權益以及不動產公司的股份而所得收益須繳納不動產盈利稅,馬公民和公司相應稅率如下:

- 自取得該不動產(含有關權益)兩年內出售的,稅率為30%;

- 自取得該不動產(含有關權益)第三年內出售的,稅率為20%;

- 自取得該不動產(含有關權益)第四年內出售的,稅率為15%;

- 自取得該不動產(含有關權益)第五年內出售的,稅率為5%;

- 自取得該不動產(含有關權益)第五年後出售的,公司的稅率為5%,馬公民無須繳納。

馬公民和永久性居民可以享受最高為5000馬幣或所得額10%的免稅。

非馬公民和居民的不動產所得稅,五年內出售不動產及相關權益的,稅率為30%,五年後的稅率為5%,且不享有減免稅優惠。

4、銷售稅

銷售稅為單階段從價稅,所有在馬製造的產品和進口的商品(除可免稅商品外)均須繳納銷售稅,稅率為0-25%,但用來製造課稅貨物的原材料與機械通常可獲得免稅。一些非主要的食品與建築材料的稅率為5%,煙草和酒類的稅率分別為25%和20%;某些原料性產品、基本糧食、建築材料、農業用具、以及供建築業用途的重型機械可獲得免稅;一些觀光旅遊和運動用品、書籍、報章與讀物也可獲得免稅。

5、服務稅消費稅

某些機構場所提供的特定貨物(如食物、飲料和煙草等)和服務須繳納服務稅,亦可視為消費稅,在提供服務或銷售物品時徵收,稅率通常為在服務收費或產品售價上另加5%。目前,所有大型飯店以及設在飯店內外的餐廳、為會議及表演提供場地、律師、會計師和測繪師等提供的專業服務、保險和電信服務、保安和休閑等服務,均須繳納服務稅。

6、國產稅

本地製造的一些特定產品須繳國產稅,主要包括香煙、酒類、紙牌、機動車輛等。

7、進口稅

大多數進口貨物需繳付進口稅,稅率分按值計稅和特定稅率。按值計稅的進口稅率介於2%-300%(已裝配完成的汽車)之間。近幾年來,大部份原材料、零部件和機械設備的進口稅已被取消。但自從一九九七年下半年發生金融危機以來,馬來西亞政府為壓縮進口以減少外匯的開支,又調高了一些大型機械設備和高檔消費品的進口稅率,其中豪華汽車整車的進口稅率從200%提高到300%。

根據馬來西亞承諾的東盟共同有效特惠關稅方案,至2003年1月1日起,東盟其他成員國進入馬來西亞的除汽車及零部件外的其他商品的進口關稅減至0-5%。

8、出口稅

馬來西亞除對一些資源性商品的出口徵收出口稅外,通常對製成品的出口免徵出口稅。馬來西亞徵收出口稅的應稅商品包括原油、原木、鋸材和棕櫚油等資源性商品。

9、印花稅

印花稅的課稅對象為某些票據和文件,依據票據及文件的種類以及所涉及的交易額採用不同的稅率。對於企業來說,其資產首次達到10萬馬幣的,徵收1%的印花稅,超過該金額的,徵收2%的印花稅。對於可轉讓政權,印花稅稅率為0.3%。某些票據,如提貨單和版權專利商標等權益轉讓的票據,免徵印花稅。

E. 馬來西亞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是多少有免徵稅項目嗎稅率是多少

個人所得稅

馬來西亞居民和非馬來西亞居民的稅率不同:

(5)馬來西亞稅務有什麼用擴展閱讀:

1985年11月23日,中馬政府在北京簽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馬來西亞政府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

最新有關避免協定的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馬來西亞政府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的換函》於2016年11月1日在北京正式簽署,即日起生效

馬來西亞現行稅種主要有:消費稅、個人所得稅、公司所得稅、預扣稅、不動產盈利稅、石油所得稅、國內稅等。不同的稅種計征方法不同。

F. 馬來西亞為什麼被視為避稅天堂

因為是一個投資的好地方。懷恩移民專家。
馬來西亞逐漸被各國投資者視作避稅的天堂,今年第一季度吸收外資110億令吉,貿工部預計今年吸收外資預計突破290億令吉(約95.7億美元)計劃的參與者也因為種種減稅政策享受到投資的好處。越來越多的投資者也因為這一點而參與第二家園計劃。
Malaysia's banking secrecy laws and the Malaysia My Second Home (MM2H) visa programme provide wealthy foreigners the ability to rece or eliminate their tax bill.
馬來西亞有嚴格的銀行保密法和馬來西亞我的第二家園(MM2H)計劃中關於國外財產的減免稅政策,在某種程度上增強了外國人到大馬投資的財富能力,以減少或消除他們的稅務的專門法案。
Although Singapore has come under pressure over its strict banking secrecy laws, Malaysia has so far faced little criticism. Rich Europeans have been avoiding paying taxes for years by taking up residence in low-tax countries such as Switzerland or Monaco. Malaysia is now emerging as a new and appealing alternative.
雖然曾因新加坡擁有嚴格的銀行保密法律,而此前馬來西亞因此方面不足而面對太多的批評和壓力。並且富裕的歐洲人一直為了迴避繳納更多稅款而選擇到多年來一直採用低稅率政策的國家定居,例如摩納哥和瑞士。而現在,馬來西亞目前正在急切地成為一個新的避稅目的地、吸引投資者選擇的亞洲國家。
The MM2H visa is a 10-year social visit pass that allows foreigners to stay in Malaysia, but they cannot work here.The visa is renewable.
馬來西亞第二家園計劃MM2H是一個為期10年終身可延續的社交居留簽證,允許外國人居留在馬來西亞任何一個州,但它們不能在這里工作。 簽證是可延續的,終身有效的綠卡。

G. 移民馬來西亞需了解的9大稅種

【 #馬來西亞移民# 導語】馬來西亞是一個多民族和多文化的國家。20世紀90年代,中國經濟取得了快速發展。馬來西亞是亞洲「四小龍」之一。馬來西亞已經成為亞洲引人注目的多元化新興工業國家和世界新興市場經濟體。近年來,中國人喜歡出國旅遊或移民。許多人想移民到馬來西亞。那麼,你知道馬來西亞和馬來西亞的稅收制度嗎?以下是由 整理發布,歡迎閱讀!

1.移民搭簡馬來西亞需了解的9大稅種


馬來西亞稅收種類份直接稅和間接稅。

直接稅包括:所得稅、不動產盈餘稅和石油所得稅等;

間接稅包括:國產稅、關稅和進出口稅、銷售稅、服務稅和印花稅等。

馬來西亞聯邦政府和地方政府實行分稅制

(一)聯邦政府徵收的稅種

聯邦政府徵收的稅種稅率及稅收比重

財政稅(約佔80%)和非財政稅(約佔20%,含有關政府性收費)

財政稅分為直接稅和間接稅,其中:

直接稅約佔54%,包括:所得稅(公司,稅率28%;個人,稅率0-28%;石油業,稅率38%)其他則包括印花稅,稅率0-2%等;

間接稅約佔46%,包括出口稅進口稅,0-300%;服務稅,稅率5%;銷售稅,稅率0-25%;貨物稅;

其他。

(二)地方政府徵收的稅種

州政府徵收的稅種主要有:土地礦山和森林稅、執照稅(不含機動車、電氣設備和商業注冊執照)、娛樂稅和酒店稅等;門牌稅由市鎮*徵收。

主要稅種稅率

1.企業所得稅

一般來說,在馬來西亞經營的公司的所空枝亮有收入都應該納稅。然而,居民和非居民公司向馬來西亞的匯款是免稅的(銀行、保險、航運和空運公司除外)。如果公司在馬來西亞實施業務控制和管理,公司將被視為常駐公司。

外資企業一般所得稅與內資企業相同,為28%,具有新興產業地位的企業可根據相關規定享受優惠待遇。對於從事石油生產的公司,所得稅稅率為38%。

2.個人所得稅

馬來西亞居民的所得、從馬來西亞境外匯往中國的所得以及非居民在馬來西亞工作期間的所得應繳納所得稅。居民個人所得稅實行0-28%的累進稅率,符合規定的可以減征或免徵。非居民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8%,非居民無權享受任何減免,除非非居民在馬來西亞停留或工作少於60天的收入。

非居民個人在馬來西亞停留期間取得的下列收入,應提前繳納特別所得稅:

-使用動產、提供技術咨詢服務、提供廠房和機械安裝服務以及提供其他無形資產所得收入的10%;

-專利提供收入的預付稅率為10%;

-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的預付稅率為15%;

-公共演出收入的預繳稅率為15%。

3.房地產利得稅

在馬來西亞出售房地產、土地權益和房地產公司股份的收入應繳納房地產利得稅。馬來西亞公民和公司的相應稅率如下:

-如果房地產(包括相關權益)在收購後兩年內出售,稅率為30%;

-如果房地產(包括相關權益)在被收購後第三年內出售,稅率為20%;

-如果房地產(包括相關權益)在收購的第四年內出售,稅率為15%;

-如果房地產(包括相關權益)在收購後第五年內出售,稅率為5%;

-如果房地產(包括相關權益)在第五年後出售,公司稅率為5%,馬來西亞公民無需支付。

馬來西亞公民和永久居民可以享受高達5000林吉特或收入10%的免稅。

非馬來西亞公民和居民在五年內出售房地產及相關權益,稅率為30%,五年後稅率為5%,不享受稅收優惠減免。

4.營業稅

銷售稅是一種一次性從價稅。所有在馬來西亞製造的產品和進口貨物(免稅貨物除外)都要按0-25%的稅率繳納銷售稅,但用於製造應稅貨物的原材料和機械通常免稅。一些非主要食品和建築材料的稅率為5%,煙草和酒精的稅率分別為25%和20%。建築業使用的某些原材料產品、基本糧食、建築材料、農業用具和重型機械可以免稅。一些觀光和體育用品、書籍、報紙和書籍也可以免稅。

5.服務稅/消費稅

某些機構需要為特定商品(如食斗寬品、飲料、煙草等)繳納服務稅。)和服務,這也可以被視為消費稅。當提供服務或銷售商品時,稅率通常是服務費或產品價格的5%。目前,酒店內外的所有大型酒店和餐廳、會議和演出場所、律師、會計師和測量師等專業服務、保險和電信服務、安保和休閑服務都要繳納服務稅。

6.本國稅收

一些當地生產的特定產品需繳納國內稅,主要包括香煙、酒精、撲 克牌、汽車等。

7.進口稅

大多數進口商品都要繳納進口稅,進口稅分為價值稅和特定稅率。增值稅的進口稅率在2%到300%之間(組裝汽車)。近年來,大多數原材料、零部件和機械設備的進口稅已經取消。然而,自1997年下半年發生金融危機以來,馬來西亞政府提高了一些大型機械設備和高檔消費品的進口稅率,通過減少進口來減少外匯支出。其中,豪華車進口稅率從200%提高到300%。

根據馬來西亞對東盟共同有效優惠關稅計劃的,從2003年1月1日起,除汽車和零部件外,其他東盟成員國對進入馬來西亞的貨物的進口關稅將降至0-5%。

8.出口關稅

除了對某些資源商品的出口徵收出口稅外,馬來西亞通常對製成品的出口免徵出口稅。馬來西亞須繳納出口稅的應稅商品包括原油、原木、鋸材和棕櫚油等資源商品。

9.印花稅

對某些票據和文件徵收印花稅,並根據票據和文件的類型以及所涉交易適用不同的稅率。對於資產首次達到10萬林吉特的企業,將徵收1%的印花稅,如果超過這一數額,將徵收2%的印花稅。對於可轉讓制度,印花稅稅率為0.3%。某些票據,如提單和權益轉讓票據,如版權、專利和商標,免除印花稅。

H. 馬來西亞對我們外商有什麼優惠措施

馬來西亞鼓勵投資的優惠措施主要包括公司所得稅和投資稅賦減免、進口稅及銷售稅減免等:
第一,所得稅減免
目前,馬來西亞的公司所得稅稅率為28%(從事石油開采冶煉的,公司所得稅稅率為38%)。
對於獲得「新興工業地位」資格的外商投資企業,從生產之日(指日產達到最高產量的30%當天)起,五年內只對公司30%的營業利潤征繳所得稅;如投資在東馬及「東部走廊」地帶,五年內只對公司15%的營業利潤征繳所得稅。
對於高科技公司、從事科學研究與開發及在「多媒體超級走廊」內設立電子信息通訊科技企業的,5年內免繳所得稅。對設立機構進行科學技術轉讓及培訓的,10年內免繳所得稅。對於向馬國內公司或個人轉讓先進技術的外商企業,其技術轉讓費免繳所得稅
對涉及國家重大利益和對國家經濟發展有重大影響的戰略性項目,及對生產優先開發的機械設備(如工作母機、塑料成型機、材料裝卸設備及自動化設備)及其零部件的,10年內免繳企業所得稅。
投資於環保產業領域,5年內公司營業利潤的70%免繳所得稅,但對於從事植樹造林的,10年內免繳企業所得稅;
對於投資於財政部核定的糧食生產(包括槿麻、蔬菜、水果、葯用植物、香料、水產物及牛羊等牲畜飼養)的企業,10年內免繳企業所得稅。對於出口鮮果和乾果、鮮花與乾花、觀賞植物和觀賞魚的,可免繳相當於其營業利潤10%的所得稅。對於生產回教食品(HALAL),為取得HALAL食品品質驗證和鑒定的支出,可相應從其所得稅中扣除。
對於出口型企業,如其出口額增長30%,出口增加額的10%免繳所得稅,如其出口額增長50%,出口增加額的15%免繳所得稅。對信息與通訊科技企業,其出口增加額的50%免繳所得稅。
對在蘭卡威島從事豪華遊艇維修服務及在馬提供豪華遊艇出租服務的,5年內免繳所得稅。
對在馬設立地區營運總部和采購中心的,5年內免繳所得稅,5年期滿後,經申請核准後,可再延長5年免繳所得稅。
對參與馬來西亞工業發展計劃的外商投資企業,5年免繳所得稅,其用於培訓員工、產品開發測試及公產審計方面的支出,可從其所得稅中扣除。如作為供應商,其產品在價格、品質和技術含量上能達到世界水平,經核准後,可免繳10年的所得稅。
第二、投資稅賦抵減
對於獲得「新興工業地位」資格的及高科技外商投資企業,其用於固定資產(含廠房、機器設備和零部件等)投資額的60%,可在5年內抵消其應繳納所得稅的70%。如投資於東馬及「東部走廊」,其投資額的80%可在5年內抵銷公司應繳納所得稅的85%。
對涉及國家重大利益和對國家經濟發展有重大影響的戰略性項目及對於環保產業及對生產優先開發的機械設備(如工作母機、塑料成型機、材料裝卸設備及自動化設備)及其零部件的,5年內其用於固定資產的投資全部可從企業所得稅中扣除。
對投資農業項目的,其用於固定資產(含廠房、機器設備和零部件等)投資額的60%,可於5年內抵消其應繳納所得稅的70%。其中用於農業綜合開發中道路橋梁、灌溉排水等基礎設施建設支出的60%,可於10年內從其所得稅中扣除。
對投資參與馬來西亞工業發展計劃的外商企業,其合格資本支出的60%可於5年內從其所得稅中扣除。如作為供應商,其產品在價格、品質和技術含量上能達到世界水平,經核准後,其合格資本支出可於5年內相應從其所得稅中扣除。
第三、再投資稅賦減免
對於符合規定的公司再投資於馬政府鼓勵投資的行業,或對於開業12個月以上的外商企業,用於擴充產能、改進現代化設備、產品多樣化和生產設備自動化的支出,其再投資額(或支出額)的60%可抵消其應繳納所得稅的70%,優惠期限長達15年。15年期滿後,如繼續再投資的,其繼續再投資的資本支出可在3年內從所得稅中全部扣除。
對農業領域再投資的,其用於土地開墾與改良、修建灌溉及排水系統、建造有關道路及橋梁等資本支出的60%,可於15年內抵消其應繳納所得稅的70%。其中用於農業綜合開發中道路橋梁、灌溉排水等基礎設施建設支出的60%,可於10年內全部從所得稅中扣除。
第四、進口稅、銷售稅和國產稅減免
對為出口產品(出口量占其生產量的80%以上)而進口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免繳進口稅。
對國內不能生產或雖能生產但質量或標准不符要求的機械設備,免徵進口稅和銷售稅。對國內能生產且質量和標准符合要求的機械設備,如用於環境保護、廢物再利用及有毒有害性物品的儲存和處理的,用於研發機構和培訓的以及用於種植業的機器設備,經申請,也可免繳進口稅和銷售稅。
用於旅館和旅遊服務的進口材料和設備免繳進口稅和銷售稅。
對於經核準的外商投資的教育培訓設備(包括實驗設備、車間、攝影室和語言實驗室等)可免繳進口稅、銷售稅和國產稅(註:馬來西亞對國內生產的一些特定產品,包括香煙、酒類、紙牌和麻將牌及機動車輛等,徵收國產稅)。
對直接用於財政部核準的服務業項目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及其消耗品,如國內無法生產或雖能生產但質量或標准不符要求的,可免繳進口稅和銷售稅,本地采購的設備和機械免繳銷售稅和國產稅。
對設在「多媒體超級走廊」內的企業所用的有關設備免徵進口稅。
第五、其他稅費減免及鼓勵措施
A、基礎建設及工業建築稅減免。為特定目的建造和購買建築設施(包括經核準的行業用於工業生產、研發和員工生活自用的房屋等),第一年可免繳10%的工業建築稅,以後每年可免繳3%,最長期限為30年。投資在東馬來西亞和「東部走廊」的公司,可免繳全部的基礎建設費。
B、有關費用豁免。對為促進馬來西亞產品及品牌而發生的廣告費用支出,經申請核准後,可相應從其所得稅中扣除。
C、簽證及工作準證便利措施。對在馬來西亞從事電子信息通訊等高科技研究與開發的外商,給予辦理簽證及工作準證的便捷快速服務。
四、馬來西亞吸收外資政策的調整
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爆發後,馬來西亞的吸收外資呈下降趨勢。為吸引更多外商直接投資,馬來西亞逐步放寬了對外商直接投資的有關限制,對吸收外商投資政策作了相應調整。
第一、放寬外資股許可權制
在金融危機爆發一年後,馬來西亞政府為了更多地吸引外資,促進國家經濟復甦,放寬了製造業的外資股權。從1998年7月31日起,申請投資於製造業的外資(包括增資和擴大經營范圍),除紙和塑料包裝、塑料模具配備、金屬壓印、金屬加工及電鍍、印刷、汽車電路銜接系統等6領域外,均可無限期地擁有100%的股權,無需再分配30%的股權給馬來土著人士。服務業領域,允許外商投資馬來西亞保險業的股權由以往規定的30%增加到51%;准許已有營業執照的本地電訊公司的外資股權從目前的30%增至49%,但增加外資股權必須事先得到馬來西亞能源、電訊及郵政部的批准;允許外資在馬來西亞股票行中的股權由30%增至49%。
為配合2003年5月馬政府推出的新經濟配套政策,改善投資環境,吸引更多的外商到馬投資,以促進馬來西亞經濟復甦,馬來西亞政府對原有的外資股許可權制政策進行了修訂。根據修訂後的法令,對於2003年6月17日起新批的製造業領域的外資項目,包括已獲準的外商投資項目的增資、業務多元化和擴大產品出口等,外商可持有100%股權。對於上述情況以外的原批準的外商投資項目,原定的股權及出口要求不變,但政府可根據個案申請予以適當調整。
第二、放寬外商投資領域
近年來,馬來西亞先後對外商投資行業進行了調整,由原來主要鼓勵外商投資製造業和出口導向型產業向農業和物流、旅遊等服務業擴展。
第三、放寬外商投資企業的股東構成限制
對於外商投資的上市企業和外商企業增資和擴充馬政府鼓勵的經營范圍的,其董事會成員不再受「必須有當地董事」規定限制。
第四、放寬外商投資企業產品的內外銷比例
從1998年1月1日起,全面放寬製造業產品內銷比例限制,允許所有受內銷和出口比例限制的外商投資企業,在無需重組原有股權結構的情況下,向貿工部申請將其產品的50%內銷。
第五、放寬外資管制,逐步取消撤資稅
金融危機爆發後,馬來西亞政府於1998年9月1日宣布實施外匯管制,固定馬幣與美元的匯率,對外資撤離進行嚴格限制。1999年馬來西亞經濟有所復甦,馬來西亞政府開始謹慎地逐步放寬資金管制。1999年2月15日,政府宣布以撤資稅(自該日起一年內撤離的外資須繳30%的盈利稅,一年後撤離則繳10%)取代強制扣留外資的措施;2001年9月21日,馬來西亞進一步放寬撤資稅,從該日起外資撤離一律只繳10%的盈利稅。2001年10月27日,馬來西亞政府又進一步宣布在馬經營滿一年的外商投資者撤資時,免繳10%的撤資稅。
全國統一咨詢熱線:400-606-5339

I. 馬來西亞稅收

馬來西亞

(一)出口稅收優惠政策

1、為生產出口產品而在國內采購的原材料,在產品出口時可以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增值稅或銷售稅;

2、出口加工區、自由貿易區、保稅區等特別經濟區域的企業,對出口產品部分免繳進口設備、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的關稅、增值稅(或銷售稅);

3、限制投資的項目如產品80%以上出口,外方可擁有企業1OO%股權,如果5O%-79%的產品出口,外方最高可擁有79%股權,如果20%-50%的產品出口,外方最高可擁有51%股權,如果外銷20%以下,外方最高可擁有30%股權。

(二)進口稅收減免優惠

1、企業進口的安全設備、食品衛生設備、環保設備和資源回收設備等,如屬國內不能生產的或雖能生產但達不到所需技術指標的,可免繳關稅和銷售稅;

2、小企業及在馬來西亞東部設立的項目進口的設備,如能證明是國內不能生產的,或達不到所需標準的可免繳關稅和銷售稅;

3、上述兩項免稅進口的設備所需的備品備件,如果進口數量在按當地的工業標准確定的合理數量內,且屬國內不能生產的,也可享受免稅待遇;

4、旅館業所需的一些專用設備可免繳關稅和銷售稅;

5、製造業企業用於研究開發的設備和用於技術、職業培訓的設備,盡管國內能夠生產,可免繳關稅和銷售稅;

6、其它一些項目進口設備經工業發展局批准也可免繳關稅和銷售稅;

7、企業進口用於生產出口產品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免繳關稅和銷售稅,進口用於生產國內沒有的內銷產品的原材料,如果在股權條件和就業條件等方面符合有關要求,也可免繳關稅和銷售稅;

8、在自由貿易區設立的企業進口設備,原材料全部免繳關稅和銷售稅。

熱點內容
西班牙8號球員有哪些 發布:2023-08-31 22:08:22 瀏覽:1239
怎麼買日本衣服 發布:2023-08-31 22:08:20 瀏覽:579
紐西蘭有哪些人文景點 發布:2023-08-31 22:06:06 瀏覽:604
皇馬西班牙人哪個台播 發布:2023-08-31 22:05:05 瀏覽:1151
新加坡船廠焊工工資待遇多少一個月 發布:2023-08-31 22:01:05 瀏覽:1210
緬甸紅糖多少錢一斤真實 發布:2023-08-31 21:57:45 瀏覽:860
緬甸200萬可以換多少人民幣 發布:2023-08-31 21:57:39 瀏覽:791
紐西蘭跟中國的時差是多少 發布:2023-08-31 21:53:49 瀏覽:1410
中國哪個地方同時與寮國緬甸接壤 發布:2023-08-31 21:52:06 瀏覽:833
土耳其簽證選哪個國家 發布:2023-08-31 21:37:38 瀏覽: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