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法庭定販毒罪怎麼辦
① 在國外販毒會是什麼罪
法律分析:販賣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銷售或者以販賣為目的而非法收買毒品的行為。
量刑: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四十八條 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非法持有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② 馬來西亞政治,東南亞毒品
大馬國會分成上議院跟下議院兩院。下議院的議員是通過選舉由人民一人一票分區選出。下議院選舉完成後就由擁大多數議席的政黨或陣線組織政府。上議院的議員是委派的。委派有兩種,第一是由每一個州的政府派兩個代表擔任,另外是由聯邦政府委派一定數量的人士擔任,表面上說是委派社會各階層的代表性人物擔任,不過通常都是委派他們政黨里的朋黨擔任。
在國會里投票選首相是只限下議院議員投票而已,當然是一人一票。其中有一個固定的程序,不過都是手續而已,最重要是有足夠的下議院議員支持。去年霹靂州政府被推翻的案件是靠全部公務員系統加上州君主幫忙用偷雞摸狗式偷來的,不算。
一,相反,在馬來西亞毒品販賣不但不合法,而且以重刑伺候,例如任何人只攜帶超過十五公克的海洛因入境被查獲就會被控上法庭,罪成一定是死刑。
二,馬來西亞首相是由國會下議院選舉中贏取最多席位的政黨或者是陣線的領導人擔任。
現今大馬有兩大陣線,一為國民陣線,簡稱國陣,由以巫統為首的十四個政黨組成,從大馬獨立至今已經執政聯邦政權五十二年了。另外一個剛在二零零八年大選結盟的人民陣線,簡稱民聯,由大馬人民公正黨,大馬民主行動黨及泛馬回教黨組成。
三、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尼、泰國、汶萊、越南、菲律賓等國的毒品販賣都沒有合法化,其他的國家就不清楚了。
③ 中國留學生在馬來西亞什麼罪會被關押20帶30天 緊急求解!!謝謝
1)根據馬來西亞法律,警方或執法當局只可以扣留嫌犯不超過24小時以協助調查。
2)如果超過24小時後,那麼警方就必須放人,不然就必須把嫌犯帶上推事庭要求法庭頒發延長扣留令,延長扣留令是不可以超過7天,而法官也只有權力頒發2次的延長扣留令。綜合以上,警方只可以扣留不超過15天(24小時+7+7)。過了這個期限,警方和檢方就必須決定放人或者正式把嫌犯控上法庭。
3)如果警方和檢方把嫌犯控上法庭,那麼檢方就可能在庭上要求不準嫌犯被保釋,這樣的請求必須有充分的理由(比如案情嚴重或可能嚴重危害社會安全,如嚴重傷人,強奸,或則是慣犯,還有種就是嫌犯有逃跑的風險等等因數)不然法官是不輕易批準的,如果法官批准被告不準保釋的話,那麼嫌犯就必須繼續在扣留所待嘍
4)又或者是法官已經批準保釋,但嫌犯可能無法提供出保釋金或則相關擔保人,無法滿足法庭的保釋條件。
5)當然最極端的是嫌犯犯了馬拉西亞刑事法典內所列明不可以被保釋的刑條,所有一旦被定罪可判死刑或終身監禁的罪行都是不可以被保釋的,比如販毒,殺人,綁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