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政府會計規范是什麼
❶ 馬來西亞的稅務制度及地方政府徵收的稅種
馬來西亞政府歡迎外商投資於製造業,尤其是高科技產業。目前該國正積極吸引外資投資於多媒體和信息技術領域,以促進當地“多媒體超級走廊”項目的建設。然而,當地的服務業、農業和建築業並不積極吸引外資,石油和天然氣工業仍然限制外資進入。一般政策規定外資在合資企業中最多隻能擁有30%的股份,但製造業的出口外向型產業中,有時也允許設立外商獨資企業。而那些獲得“多媒體超級走廊(MSC)資格”的外資企業,外商也可以擁有100%的股權。馬來西亞政府鼓勵當地的土著馬來人擁有資產,因此經常要求國內外企業與土著啟散馬來人合作(通常是30%的股份),並要求職工中也要有一定比例的土著馬來人。
馬來西亞的外國投資者在除了資產限制以外的各方面享有國民待遇。外國證券投資者也可以在當地的股票交易所自由買賣股票和債券,並可以購買剛上市公司的新股。但外資在商業銀行中最多隻能擁有20%的股份。外資企業還可以參與由政府資助的研究發展項目。
稅務制度
馬來西亞稅收種類份直接稅和間接稅。
直接稅包括:所得稅、不動產盈餘稅和石油所得稅等;
間接稅包括:國產稅、關稅和進出口稅、銷售稅、服務稅和印花稅等。
馬來西亞聯邦政府和地方政府實行分稅制,具體稅種如下:
(一)、聯邦政府徵收的稅種
聯邦政府徵收的稅種稅率及稅收比重
財政稅(約佔80%)和非財政稅(約佔20%,含有關政府性收費)
財政稅分為直接稅和間接稅,其中:
直接稅約佔54%,包括:所得稅(公司,稅率28%;個人,稅率0-28%;石油業,稅率38%)
間接稅約佔46%,包括出口稅
進口稅,0-300%
服務稅,稅率5%
銷售稅,稅率0-25%
貨物稅
其他
(二)、地方政府徵收的稅種
州政府徵收的稅種主要有:土地礦山和森林稅、執照稅(不含機動車、電氣設備和商業注冊執照)、娛樂稅和酒店稅等;門牌稅由市鎮當局徵收。
主要稅種稅率:
1、公司所得稅
一般而言,在馬經營的公司一切收入均應課稅。但是,居民公司和非居民公司匯入馬哪冊來西亞的款項得以免稅(銀行、保險、海運及空運公司除外)。如公司在馬來西亞實施其業務控制及管理,該公司即被視為居民公司。
一般外資企業所得稅與國內企業一樣同為28%,獲新興工業地位的公司可按有關規定獲得優惠。從事石油生產的公司,所得稅稅率為38%。
2、個人所得稅
居民在馬取得的收入和自馬境外匯入國內的收入以及非居民在馬工作期間取得的收入均應繳納所得稅。居民個人所得稅率採用0-28%的累進稅率,對符合相關規定的,可予以減免。非居民個人的所得稅率為28%,除對在馬短期逗留和在馬工作不滿60天的非居民取得的收入可予免稅外,非居民的其悄緩氏他收入不享有減免優惠。
對於非居民個人在馬期間取得的下列收入,須預先交納特定的所得稅:
- 因動產的使用、提供技術咨詢服務、提供廠房和機械安裝服務以及因提供其他無形資產的使用而取得的收入預先繳納的稅率為10%;
- 因提供專利的所得預先繳納的稅率為10%;
- 銀行存款利息所得預先繳納的稅率為15%;
- 大眾演出的所得預先繳納的稅率為15%。
3、不動產盈利稅
在馬出售不動產、土地權益以及不動產公司的股份而所得收益須繳納不動產盈利稅,馬公民和公司相應稅率如下:
- 自取得該不動產(含有關權益)兩年內出售的,稅率為30%;
- 自取得該不動產(含有關權益)第三年內出售的,稅率為20%;
- 自取得該不動產(含有關權益)第四年內出售的,稅率為15%;
- 自取得該不動產(含有關權益)第五年內出售的,稅率為5%;
- 自取得該不動產(含有關權益)第五年後出售的,公司的稅率為5%,馬公民無須繳納。
馬公民和永久性居民可以享受最高為5000馬幣或所得額10%的免稅。
非馬公民和居民的不動產所得稅,五年內出售不動產及相關權益的,稅率為30%,五年後的稅率為5%,且不享有減免稅優惠。
4、銷售稅
銷售稅為單階段從價稅,所有在馬製造的產品和進口的商品(除可免稅商品外)均須繳納銷售稅,稅率為0-25%,但用來製造課稅貨物的原材料與機械通常可獲得免稅。一些非主要的食品與建築材料的稅率為5%,煙草和酒類的稅率分別為25%和20%;某些原料性產品、基本糧食、建築材料、農業用具、以及供建築業用途的重型機械可獲得免稅;一些觀光旅遊和運動用品、書籍、報章與讀物也可獲得免稅。
5、服務稅消費稅
某些機構場所提供的特定貨物(如食物、飲料和煙草等)和服務須繳納服務稅,亦可視為消費稅,在提供服務或銷售物品時徵收,稅率通常為在服務收費或產品售價上另加5%。目前,所有大型飯店以及設在飯店內外的餐廳、為會議及表演提供場地、律師、會計師和測繪師等提供的專業服務、保險和電信服務、保安和休閑等服務,均須繳納服務稅。
6、國產稅
本地製造的一些特定產品須繳國產稅,主要包括香煙、酒類、紙牌、機動車輛等。
7、進口稅
大多數進口貨物需繳付進口稅,稅率分按值計稅和特定稅率。按值計稅的進口稅率介於2%-300%(已裝配完成的汽車)之間。近幾年來,大部份原材料、零部件和機械設備的進口稅已被取消。但自從一九九七年下半年發生金融危機以來,馬來西亞政府為壓縮進口以減少外匯的開支,又調高了一些大型機械設備和高檔消費品的進口稅率,其中豪華汽車整車的進口稅率從200%提高到300%。
根據馬來西亞承諾的東盟共同有效特惠關稅方案,至2003年1月1日起,東盟其他成員國進入馬來西亞的除汽車及零部件外的其他商品的進口關稅減至0-5%。
8、出口稅
馬來西亞除對一些資源性商品的出口徵收出口稅外,通常對製成品的出口免徵出口稅。馬來西亞徵收出口稅的應稅商品包括原油、原木、鋸材和棕櫚油等資源性商品。
9、印花稅
印花稅的課稅對象為某些票據和文件,依據票據及文件的種類以及所涉及的交易額採用不同的稅率。對於企業來說,其資產首次達到10萬馬幣的,徵收1%的印花稅,超過該金額的,徵收2%的印花稅。對於可轉讓政權,印花稅稅率為0.3%。某些票據,如提貨單和版權專利商標等權益轉讓的票據,免徵印花稅。
❷ 會計模式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會計模式有什麼區別
這幾種會計模式的區別主要在於:
美國會計模式遵循公認會計原則,主要是保護投資人,尤其是保護潛在權益投資人的利益;
英國會計模式注重真實和公正,會計制度主要是保護債券、股票持有人和債權人;
德國會計模式是以德國及北歐國家的會計實務為典型代表,以強調會計處理和財務報告規則應面向公司、保護公司利益;
法國會計模式是以法國及周邊國家如西班牙、葡萄牙、義大利等國的會計實務為典型代表,以強調會計處理應服從稅法稅則的要求、並與其保持一致;
社會主義會計模式是以前蘇聯和東歐國家的會計實務為典型代表,這種會計模式隨著蘇聯的解體和東歐國家政治經濟制度的變革而逐步消失。
世界各國採用的會計規范在具體形式上分為兩種:一種是英美等英語國家普遍採用的會計准則的形式;另一種是以德國和法國為代表的歐洲大陸法系國家所採用的有關會計立法和會計制度的形式。近年來,隨著經濟全球化形勢的發展,歐洲大陸法系國家的會計規范形式大有向英美海洋法系國家會計規范形式轉化的趨勢。一個明顯的例證是,德國與法國等近年來相繼成立了會計准則委員會。
目前,各個國家和地區大都依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了公認會計原則或會計准則。
體系介紹
①國際財務報告准則
國際財務報告准則(IFRS -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是由國際會計准則委員會(IASB -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制定的,包括30項准則和注釋。
由於各國會計體系水平參差不齊,以及各國會計准則的制定和頒布方式的差異,使得國際會計准則在各國被採納的程度有所不同,尤其是一些發達國家甚至不願接受國際會計准則。在日本,會計准則是由日本政府制定的,而日本政府尚沒有意向採用國際會計准則。在英國,會計准則委員會制定與國際會計准則一致的會計准則,然而,如果他們覺得本國的會計准則更好,則會保留自己的會計准則,同時讓國際會計准則在實踐中試用三至五年後重新考慮是否採用國際會計准則。代表較高會計水平的美國,目前則要求外國公司必須採用美國會計准則或調整至美國的會計准則。美國甚至希望國內公認會計准則能為全球所接受,等等。
歐盟決定採納國際財務報告准則,歐盟國家的上市公司自2005年起使用該准則,除此之外,國際財務報告准則還為許多國家的會計准則提供了基礎,譬如南非、馬來西亞、澳大利亞、紐西蘭、印度、中國等。會計師在為歐盟公司及其聯營公司、子公司做賬或者審計時,都會用到國際財務報告准則。
②美國公認會計原則
會計師在處理美國公司或在美國上市的外國公司的賬務時,
❸ 移民馬來西亞需了解的9大稅種
【 #馬來西亞移民# 導語】馬來西亞是一個多民族和多文化的國家。20世紀90年代,中國經濟取得了快速發展。馬來西亞是亞洲「四小龍」之一。馬來西亞已經成為亞洲引人注目的多元化新興工業國家和世界新興市場經濟體。近年來,中國人喜歡出國旅遊或移民。許多人想移民到馬來西亞。那麼,你知道馬來西亞和馬來西亞的稅收制度嗎?以下是由 整理發布,歡迎閱讀!1.移民搭簡馬來西亞需了解的9大稅種
馬來西亞稅收種類份直接稅和間接稅。
直接稅包括:所得稅、不動產盈餘稅和石油所得稅等;
間接稅包括:國產稅、關稅和進出口稅、銷售稅、服務稅和印花稅等。
馬來西亞聯邦政府和地方政府實行分稅制
(一)聯邦政府徵收的稅種
聯邦政府徵收的稅種稅率及稅收比重
財政稅(約佔80%)和非財政稅(約佔20%,含有關政府性收費)
財政稅分為直接稅和間接稅,其中:
直接稅約佔54%,包括:所得稅(公司,稅率28%;個人,稅率0-28%;石油業,稅率38%)其他則包括印花稅,稅率0-2%等;
間接稅約佔46%,包括出口稅進口稅,0-300%;服務稅,稅率5%;銷售稅,稅率0-25%;貨物稅;
其他。
(二)地方政府徵收的稅種
州政府徵收的稅種主要有:土地礦山和森林稅、執照稅(不含機動車、電氣設備和商業注冊執照)、娛樂稅和酒店稅等;門牌稅由市鎮*徵收。
主要稅種稅率
1.企業所得稅
一般來說,在馬來西亞經營的公司的所空枝亮有收入都應該納稅。然而,居民和非居民公司向馬來西亞的匯款是免稅的(銀行、保險、航運和空運公司除外)。如果公司在馬來西亞實施業務控制和管理,公司將被視為常駐公司。
外資企業一般所得稅與內資企業相同,為28%,具有新興產業地位的企業可根據相關規定享受優惠待遇。對於從事石油生產的公司,所得稅稅率為38%。
2.個人所得稅
馬來西亞居民的所得、從馬來西亞境外匯往中國的所得以及非居民在馬來西亞工作期間的所得應繳納所得稅。居民個人所得稅實行0-28%的累進稅率,符合規定的可以減征或免徵。非居民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8%,非居民無權享受任何減免,除非非居民在馬來西亞停留或工作少於60天的收入。
非居民個人在馬來西亞停留期間取得的下列收入,應提前繳納特別所得稅:
-使用動產、提供技術咨詢服務、提供廠房和機械安裝服務以及提供其他無形資產所得收入的10%;
-專利提供收入的預付稅率為10%;
-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的預付稅率為15%;
-公共演出收入的預繳稅率為15%。
3.房地產利得稅
在馬來西亞出售房地產、土地權益和房地產公司股份的收入應繳納房地產利得稅。馬來西亞公民和公司的相應稅率如下:
-如果房地產(包括相關權益)在收購後兩年內出售,稅率為30%;
-如果房地產(包括相關權益)在被收購後第三年內出售,稅率為20%;
-如果房地產(包括相關權益)在收購的第四年內出售,稅率為15%;
-如果房地產(包括相關權益)在收購後第五年內出售,稅率為5%;
-如果房地產(包括相關權益)在第五年後出售,公司稅率為5%,馬來西亞公民無需支付。
馬來西亞公民和永久居民可以享受高達5000林吉特或收入10%的免稅。
非馬來西亞公民和居民在五年內出售房地產及相關權益,稅率為30%,五年後稅率為5%,不享受稅收優惠減免。
4.營業稅
銷售稅是一種一次性從價稅。所有在馬來西亞製造的產品和進口貨物(免稅貨物除外)都要按0-25%的稅率繳納銷售稅,但用於製造應稅貨物的原材料和機械通常免稅。一些非主要食品和建築材料的稅率為5%,煙草和酒精的稅率分別為25%和20%。建築業使用的某些原材料產品、基本糧食、建築材料、農業用具和重型機械可以免稅。一些觀光和體育用品、書籍、報紙和書籍也可以免稅。
5.服務稅/消費稅
某些機構需要為特定商品(如食斗寬品、飲料、煙草等)繳納服務稅。)和服務,這也可以被視為消費稅。當提供服務或銷售商品時,稅率通常是服務費或產品價格的5%。目前,酒店內外的所有大型酒店和餐廳、會議和演出場所、律師、會計師和測量師等專業服務、保險和電信服務、安保和休閑服務都要繳納服務稅。
6.本國稅收
一些當地生產的特定產品需繳納國內稅,主要包括香煙、酒精、撲 克牌、汽車等。
7.進口稅
大多數進口商品都要繳納進口稅,進口稅分為價值稅和特定稅率。增值稅的進口稅率在2%到300%之間(組裝汽車)。近年來,大多數原材料、零部件和機械設備的進口稅已經取消。然而,自1997年下半年發生金融危機以來,馬來西亞政府提高了一些大型機械設備和高檔消費品的進口稅率,通過減少進口來減少外匯支出。其中,豪華車進口稅率從200%提高到300%。
根據馬來西亞對東盟共同有效優惠關稅計劃的,從2003年1月1日起,除汽車和零部件外,其他東盟成員國對進入馬來西亞的貨物的進口關稅將降至0-5%。
8.出口關稅
除了對某些資源商品的出口徵收出口稅外,馬來西亞通常對製成品的出口免徵出口稅。馬來西亞須繳納出口稅的應稅商品包括原油、原木、鋸材和棕櫚油等資源商品。
9.印花稅
對某些票據和文件徵收印花稅,並根據票據和文件的類型以及所涉交易適用不同的稅率。對於資產首次達到10萬林吉特的企業,將徵收1%的印花稅,如果超過這一數額,將徵收2%的印花稅。對於可轉讓制度,印花稅稅率為0.3%。某些票據,如提單和權益轉讓票據,如版權、專利和商標,免除印花稅。
❹ 哪位有馬來西亞的會計准則
馬來西亞採用的是歐美的會計體系,和國內的會計體系不盡相同,在會計准則上有不少差異,這個內容太深了,要專門研究過的人才能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