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為什麼公開支持種族歧視
❶ 馬來西亞為什麼仇視華人
因為華人在經濟上的成功地位與優勢,讓當地土著羨慕嫉妒恨。
❷ 海外華人的華人在海外的境遇
在印度尼西亞,華人被禁止將孩童送去就讀正規的華人中等學校,具有文化象徵的事物(如農歷與華文招標)也是被禁止的;此一情況至2004年方解禁。由於克勤克儉、具有生意眼光和文化上的誤會,海外華人有時候會受到敵對的眼光與歧視(參閱反華情緒)。這樣的對待是否合理,時常是海外華人與本土主義者的爭論點。一個主要的爭論點就是海外華人在經濟上擁有著與人口比例差距甚鉅的影響力(支配了東南亞的經濟),以及他們對於後代的主體意識。如1998年印尼排華事件與馬來西亞的五一三事件即是諸多爭論點所引起的案例。
所在國的種族政策也有可能是雙方爭論的來源。在馬來西亞,海外華人傾向於讓各個族群在公家機關工作、大學入學等的機會平等。然而很多的馬來人以他們的族群需要保障的理由來反對。於是,定義一個人是馬來人、華人或其它「本地人」,在馬來西亞是個很敏感的政治問題。在議會中提出關於保障政策,對華人政治家而言是一個禁忌,會被視為煽動種族沖突。
為了防止岐視,有些海外華人明確地以國別來辨認自身身份(即他們是從那個國家來,或目前居住在那個國家)。
在美國與加拿大,很多職業與鐵路相關的北美海外華人於十九世紀深受種族早埋歧視之害。盡管今日有些不平等的法律已經廢除或不復施行,但兩個國家都曾經立法禁止華人入境移民,如美國有排華法案,加拿大有1923年華人移民法案。 海外華人對於同化的接受程度,周遭國家的相互作用(參閱唐人街),與對中國的關系皆不盡相同。在泰國與柬埔寨,從強度同化與同化的政策,今日他們認為是泰國人或高棉人的身份,沒有華人的味道。在緬甸,華人很少與當地人通婚(甚至不與講其它方言的華人通婚),但又大規模接受緬甸文化和維持華人傳統文化。印尼與緬甸皆禁止國民以外國語文(包括華文)命名;尤其於印尼,華人進入政府組織內工作的前提是:不通華文。惟至2003年,印尼政府同意海外華人在出生證明上用他們的華文名字或華文姓氏。
在越南,華文姓名以越南文拼寫。舉例:胡錦濤(漢語拼音:Hú Jǐntāo),轉成越文即「Hồ Cẩm Đào」。大多數情況越南人與華人姓名沒有明顯差別。在西方國家,華人普遍使用羅馬文字來拼寫姓名,而名字使用所在國通用的名字的情況也很普遍。(另見:中文姓氏羅馬字標注)
而馬來西亞華人則維持公開的華人身份,並且接受華文教育和保有民間信仰。換句話說,馬來西亞華人始終堅持自己的根源,並無被當地人同化。雖然他們有極少數因轉變信仰(伊斯蘭教)而受同化,但此情況並不常見。
與馬來西亞僅有一水之隔的新加坡,華人在當地佔大多數。新加坡華人語言以英語和華語為主,並與馬來西亞華人一樣奉行中華文化。
在菲律賓,很多年輕的海外華人被徹底同化,然而老一輩的華人則傾向被視為「外國人」。
華人也為一些國家帶來文化影培睜空響力,如繼承大量中華文化的越南;並且於越戰結束配瞎後,大批人口逃往海外,未返越南。 東南亞國家的海外華人們已經奠定了他們的商業與財政地位。在北美洲、歐洲與大洋洲,華人所從事的職業則多樣化,范圍從餐飲業到重要類別如醫學、會計、投資、法律、藝術與教育等專業。
❸ 新加坡和馬共,馬華的問題!
第一個問題:新加坡獨立,有兩種說法,新加坡的說法是因為馬來西亞的種族歧視,被迫獨立,這個過程新加坡歷史說得很清楚。第二種說法就是因為李光耀在馬來西亞聯邦內倡導馬來西亞是馬來西亞人的馬來西亞,不是馬來人的。這樣引起爭執。下面介紹第二種說法,也就是樓主的疑惑。1963年9月16日,馬來西亞宣告成立,馬來亞聯邦、新加坡、沙勞越和北婆羅州(即今天的沙巴)正式加入該國。只是汶萊王國,因得天獨厚的石油利益便拒絕並入,並在菲律賓與印尼的支持下得以獨立。 分析這段歷史,需要結合當時的國際環境。是時,美蘇稱霸在即,而馬來西亞合並,就是出於美國反華反蘇的戰略需要。當然,最重要的是要建立反華包圍圈,既要防止東南亞華人輸進革命,又要孤立新中國。同時,在美國策劃下組建了東南亞條約組織,類似北約性質。 時任新加坡州長的李光耀,是渴望加入「大馬來西亞」聯邦政府的,因為在他心裡有更美的政治構想需要實現。 遺憾的是,合並後不到兩年,新加坡被逐出聯邦。原因是:時任新加坡州長的李光耀,在馬來西亞國會倡導建立「馬來西亞人的馬來西亞」而不是馬來人的馬來西亞,引起首相東姑的極度不滿。接著1964年新加坡發生種族騷亂,李光耀又指責聯邦政府正推行「種族沙文主義政策。 本來,東姑等馬來西亞高層一直認為華人是他們國家的負擔,華人占居聯邦高達42%的人口後,使馬來西亞開始擔心華人會主宰馬來西亞的政治及經濟環境。所以,在即將全國大選的政治形式下,決定把新加坡正式踢出聯邦! 這個決議,對躊躇滿志的李光耀不啻是一個晴天霹靂,他在電視台的鏡頭前無奈地宣布獨立的那刻放聲大哭!…… 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街道上的馬來人已經憋得難受,開始放鞭炮慶祝同新加坡的脫離,股市翻番。 更不可思議的是,李光耀沒有放棄努力,居然還爭取議會支持投票,哭著鬧著要求馬來西亞聯邦收回決議!……
兩相比之,十分吊詭。我們都在疑問:獨立是件好事,李光耀為何悲痛欲絕呢?回答這個問題,需要冷靜地分析。 從新加坡的國土資源上來看,獨立後的新加坡,只是一個六百多平方公里的小國,在世界地圖上只是一個小紅點兒。簡單的算術就會知道,二十公里乘以三十公里,還沒有半個北京市區大!而且,新加坡沒有任何自然資源,連水都沒有!以後拿什麼生存?筆者料想,當年的李光耀一定是心裡茫然一片! 再者,彈丸之地,兵力虛空,進攻無力,防禦不足,國力如此薄弱,隨時有傾覆之可能。李光耀的心理傷痛,最大的可能是為安全憂慮。 再再者,新加坡特殊的地理位置,歷來為兵家必爭之地,鄰國羨慕它,大國覬覦它,美英日垂涎於此已非一日。李光耀從民眾福祉出發,不斷尋求馬來西亞庇護,乃人之常情。 再再再者,與馬來人分家了,以後他們間摩擦勢必也會加劇的,兩國能和平共存嗎?這些擔憂,也正如李光耀在《風雨獨立路》寫道: 前途是渺茫的。新加坡和馬來亞只隔著柔佛海峽,由新柔長堤連接起來。兩地向來是由英國當作一個地區統治的。新加坡是英帝國的行政和商業中心。現在我們分了出來,一切都得靠自己。馬來西亞政府正准備教訓我們。他們可能不再讓我們扮演傳統的角色,繼續成為他們出入口貨物以及為他們提供種種服務的中心。所有新興國家都在推行民族主義經濟政策,一切都要自己干,直接同歐洲、美國和日本的主要買客和賣客打交道。在這樣的世界裡,新加坡沒有腹地,就連我們的飲用水也來自柔佛州,該怎麼生存下去? 李光耀還補充強調當年被驅逐的感覺: 那天,東姑是在副首相敦拉扎克提出一項議案一讀之後發言的,該項議案要求立即對1965年憲法與馬來西亞(新加坡修正)法案進行辯論。到下午一點半,二三讀辯論完畢,法案送交上議院。上議院的一讀從兩點半開始,到四點半三讀通過。最高元首當天就批准,完成了憲法所規定的程序。新加坡被正式逐出馬來西亞。 按照馬來穆斯林的風俗,丈夫可以宣布「塔拉克」(我休了你)三次,做妻子的卻無權這樣。這期間我們可以重歸於好,他可以娶回我。不過,在他講了三次「塔拉克」之後,就不能再娶我了。馬來西亞「休」了新加坡的時候,國會上下兩院三讀法案,等於宣布「塔拉克」三次! 李光耀的這種強烈地想返回馬來西亞的想法,在2007年舊事重提。當然,馬來西亞再次以時機尚未成熟,委婉予以拒絕。 不過,想一想馬來西亞的做法,還是值得稱道的。雖然他歷史上逼迫華人選民占絕大多數的新加坡脫離聯邦獨立,但終比那些對華人實行種族清洗的東南亞國家好多了,譬如印尼。再說回來,馬來人如果當時不這么做的話,也很可能李光耀就是現在的馬來西亞資政了,那樣由主體華人主政的國家可能與現在的歷史大不同了(可惜,歷史不容假設)。 好在獨立後的新加坡華人,每當面對不利局面時,共同的生存危機意識都能夠把全體新加坡人團結起來。他們勤儉高效,廉潔奉公,最終打造出為全球矚目的現代化國家。 寫至此,忽然想起在課堂上講課的時候,有學生問筆者的問題:新加坡既然與我們同文同宗同種,為什麼不讓新加坡與中國建立親密關系,或直接並入中國領土? 這樣的想法,思索起來讓人凄涼。因為國際關系的基本常識就純粹利益關系,沒有永遠的朋友,沒有永遠的敵人,只有永遠的利益。很多國人總有種模模糊糊的感覺,覺得全世界猶太人都向著猶太人,那全世界華人也該都向著華人。新加坡是華人為主的國家,就應該並入版圖。 如果這樣的分析,朝鮮、越南早該回歸中國了。它們過去才是中國的固有領土,而新加坡與中國沒有淵源,它並不是從中國分裂出去的,新加坡,她只是個世界上除兩岸四地以外,華人人口佔大多數的唯一國家罷了。 也正因如此,雖然兩國人民有同祖同文的認同感,但新加坡與中國存在親華與反華的雙面性. 其親華性表現在人性方面.在筆者看來,單憑聯合早報就能看出,該報總是對中國內地的報道,以正面為主。而且每天都登載著中國政治和經濟建設成就的消息,這一點,公平地說,比台灣做的好多了。 人性化的親華色彩,新加坡並不輸於世界上任何一地的華人。台灣的9。21大地震,中國大陸百年未遇的洪水災害,汶川5.12特大地震,新加坡人對母親國的感情與行動,都是感人肺腑的。 而其反華性,完全是出於其歷史上被英帝國殖民統治的西化心態.為此,她政治上與台灣保持互動關系,可以疏遠大陸.新加坡早就聲稱,自己要當東南亞最後一個跟中國建交的國家,1990年建交後仍然跟台灣保持軍事合作關系。且,李光耀、吳作棟在各種場合的講話都喋喋不休提到中國的增長是世界最大的挑戰,將來亞洲的穩定取決於美國如何對待中國的崛起之類的話。 這些憂慮,也在李光耀的《風雨獨立路》所反映出: 新加坡是個小島,退潮時,面積只有214平方英里。它是英帝國在東南亞的心臟地帶,所以繁榮發展起來。隨著新馬分家,它變成了一個沒有軀體的心臟。 那時,讓李光耀特難過的是:眼下是一條不知去向何方的坎坷之路,因為他們幾乎一無所有。北面是剛剛翻臉不認人,把人一腳給踹了的馬來西亞,南面是想把整個馬來西亞包括新加坡一起吞並的、充滿敵意的印尼。而當時的中國,被西方國家敵意封鎖,四顧茫茫,惟有痛哭!
❹ 馬來西亞校園種族歧視事件評析 留學生改怎麼辦
你好,這樣的事情曾經在2013年出現過一次。作為留學生來說,當深處這樣的事件中之時,一定要想辦法盡快逃離現場。
或者第一時間致電馬來西亞大使館。
在法律上來說,是禁止出現排華和種族歧視的。在我方力量較強之時,不妨據理力爭。
但當我方力量處在弱勢中,盡量保護自己,別讓自己陷入到危險之中。
❺ 馬來人至上的種族糾紛
在1963年的新加坡州選中,聯盟通過新加坡聯盟黨(Singapore Alliance Party)挑戰執政的人民行動黨(PAP)。巫統政客積極為新加坡聯盟於新加坡拉票,表示在華人領導的新加坡里,雖然執政的人民行動黨表面上是多種族的政黨,新加坡的馬來人常被視為二等公民。不過,所有巫統支持的馬來裔候選人都敗於人民行動黨手上。因為聯盟和人民行動黨之前達成協議,同意分別不會在新加坡和馬來西亞參選,這次選舉中很多人民行動黨黨員覺得聯盟出爾反爾,於是決定在1964年的馬來西亞大陸大選中參選。雖然人民行動黨在造勢大會中吸引大量群眾,可是在大選中只贏得一個席位,由代表孟沙選區的蒂凡那勝出。很多歷史學家認為,當時財政部長及馬來亞華人公會會長陳修信向華人呼籲,避免挑戰馬來人的特別權利,以免冒與印尼合並這個險,此番言論有助馬來亞華人公會保持其地位,繼續做「馬來亞半島中不爭的華人領袖」。巫統領袖對人民行動黨非常憤怒。
新問題很快就浮現。新加坡政府與人民行動黨領袖李光耀公開表示反對「馬來人至上」,提倡一個「馬來西亞人的馬來西亞」,而不是一個馬來人的馬來西亞。他辯稱:「馬來人僅僅在700年前大規模移居到馬來西亞。在馬來西亞39%的馬來人里,有三分之一是較新的移民,就好像賽查花阿峇(Syed Jaafar Albar),他在戰前從印尼來到馬來亞,當時他已經超過三十歲了。因此如果某一個種族認為,他們較有資格自稱為馬來西亞人,而其他人成為馬來西亞人是全靠他們的favour,這是錯誤的。 李其後嘆言:「馬來西亞屬於誰?是馬來西亞人。誰是馬來西亞人?我希望我是,主席先生。但是坐在議院里,有時我質疑自己究竟是否被容許做一個馬來西亞人。這個疑慮在很多人的心中存在……[一旦]這種情緒轉化成行動,人與人在不言中斗爭,所導致的戰爭會徹底摧毀馬來西亞。」有時候,李卻令事情變壞,發表種族言論,其中很多批評馬來西亞的種族架構,提醒人民非馬來人現已佔大多數,佔61%,多於39%的馬來人。有一次他說:「為什麼我們要回到以前的新加坡,令在馬來亞的非馬來人淪為少數?」當時人民行動黨和巫統關系已經緊張,李常常要求聯邦政府嚴厲打擊馬來西亞的種族主義者,其中包括巫統領袖賽查花阿峇和賽那昔(Syed Nasir Ismail),令情況愈加惡劣。
李的言論令很多人不滿,尤其是聯盟的政客。陳修信稱他為「馬來西亞和馬來亞史上最大的擾亂者」。東姑認為李的立場太激進,而巫統政客覺得李用其言論來引起馬來西亞華人的注意。李關於馬來新移民的言論與到嚴厲的反駁。阿峇表示:「將馬來人和其他人同歸一類是一個侮辱……」巫統報紙《馬來亞獨立報》(Malaya Merdeka)警告:「如果馬來人受壓,利益不受保障的話,」他們會把馬來西亞和印尼合並起來。東姑對此甚感恐懼。對於他來言,馬來西亞的種族主義者不是真正的極端主義者,真正的威脅是一些尋求「大印尼」來教訓華人的人。 種族之間的糾紛導致新加坡的1964年種族暴亂,其後人民行動黨的馬來政客奧斯曼渥(Othman Wok)暗指暴亂由馬來西亞的種族主義者所策劃。暴亂後的一年,局面繼續緊張。賽查花阿峇表明:「無論在何處,我仍然是馬來人。」李在議會中嚴厲反駁道:「如果我到處說[他]說的話:『無論在何處,我仍然是華人』,我們會怎麼樣?但是我不斷提醒別人,我是馬來西亞人。我正在學Bahasa Kebangsaan(馬來語──國家語言),我接受憲法第153條。」
李堅持自己並不是反對馬來人的特別權利和憲法第153條,說:「如果移民社區……看不到問題,如果他們不能感受到做一個貧窮馬來人的滋味,又不會同情他,我可以說,他很快會把不滿果斷地表露出來,整個國家將會陷入混亂。」很少聯盟的人士認真思想他的言論。巫統政客堅持,一個「馬來西亞人的馬來西亞」表示完全平等的社會,導致馬來人的特權被撤掉。一名聯邦官員施努(Senu Abl Rahman)覺得,李所提倡的平等會阻止馬來人在經濟上參與:「我們所需要的是機會,一個為人民謀取資產的機會。」李之前表示自己馬來西亞人的身份,施努問:「李今天所享有的權利不是從天而降的,是人所賦予的。他難道不感激本國的原居民嗎?」李回應說:「不,我不是在接受別人的款待,我在這里是我的權利。馬來西亞百分之六十一的人民要於這點上堅持著,否則會失去一切,會失去未來。」有些人(當中包括賽查花阿峇)繼續持著施努的立場,把馬來人稱之為Bumiputra「家中之主」,其對向李這樣的外人bangsa asing或寄宿者orang tumpangan的款待被濫用。這番言論引起內閣成員Lim Swee Aun的反駁,堅持他們「是共同業主,不是寄宿者,不是客旅。」
有些人不同意巫統的立場。Ismail Abl Rahman向議會說「聯盟和人民行動黨贊同一個『馬來西亞人的馬來西亞』的概念」,但是具體方法不同。Ismail江人民行動黨的方法定為一個「非群體性的直接模式」(non-communalism straightaway),而聯盟需要「兩個步驟。第一,種族之間的和諧;第二,是最終有一個非群體性的國家(ultimate state of non-communalism)」。李視此番言論為巴結的把戲,除非那些馬來西亞的種族主義者被制止,否則不能認真考慮這番話。 李光耀繼續他的活動,於1965年組成馬來西亞團結大會(Malaysian Solidarity Council (MSC)),裡面有多個多元種族政黨,包括人民行動黨(PAP)、人民進步黨(People's Progressive Party)和聯合民主黨(United Democratic Party)。在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的馬來西亞合一會普通大會中,這些政黨的領袖發表講話,支持一個馬來西亞人的馬來西亞。人民進步黨的西尼華沙甘(D.R. Seenivasagam)指摘聯盟,利用憲法第153條「欺負非馬來人」,而砂拉越人民聯合黨(砂人聯黨)的王其輝(Ong Kee Hui)說:「我們看到社會歧視的態度,越來越多跡象否定非馬來人的政治平等。為了我們和我們的國家,這一切都要停止,不要讓這狹縊的種族主義坐大。所有住在這里和稱本國為家的人,不論種族,都應享有政治上的平等。」
不久,巫統後座議員馬哈迪在國會中抨擊李:「新加坡華人從沒認識馬來人的管治,不能忍受被一些長期處於他們腳下的人統治他們。」李事先沒有準備,用馬來語回應:「當然有華人是百萬富翁,開大車子,住大房子。難道令一些馬來人成為富翁,有大車大房子是答案嗎?……如果我們自欺欺人,叫別人相信他們窮是因為他們沒有馬來人的權益,又或是反對人士反對馬來人的權益,我們結果會是怎麼樣?你讓鄉下的人相信,他們窮是因為我們不會說馬來語,因為政府不用馬來文,那麼他就期待[當馬來文成為唯一的國家文字]奇跡會出現。當我們清一色都說馬來語,他的生活水平將會提高。如果這樣的情況不發生時,那又怎麼樣?另一方面,當經濟、民生和教育政策出現失誤時,你回來說,噢,這些凶險的華人、印度人和其他人,對抗馬來人權益。他們並不反對馬來人權益。他們作為馬來人有權以馬來西亞人的身份,上到一些教育的水平,這些水平由一些競爭更劇烈的社群──非馬來人的社群──所創造。這是必須做的,不是嗎?不是像他們灌輸這些愚民理論,向他們說一得到一些少數馬來人所享有的馬來人權益,問題就會得到解決。
最後,東姑對一切的政治爭坳感到厭倦,深信任何言語上的沖突會導致暴力發生,於是要求新加坡脫離聯邦。新加坡於1965年成為一個獨立的國家,首任總理由李出任。雖然新加坡憲法第89條稱馬來人為新加坡的原居民,並指出要特別保障他們的權利和權益,但是條例沒有列明任何相應政策。
有些人士其後將馬來西亞的成立歸咎於助長「馬來人至上」主義:在馬來西亞成立後,「正如里特委員會所懷疑,馬來人的權利在[馬來西亞成立前的]五六年內萎縮,其後馬來人權益於不平等待遇的環境中獲得增強。」
憲法規定,於獨立後不會馬上把法定語文由英語轉為馬來語,而是有一段十年的緩沖期。隨著1967年這個預定限期愈來愈近,有些華人提倡一套較有包容性的語言政策,容許華語在某些情況下,在公共范疇中使用。
❻ 馬來西亞歧視華人嗎
華人必須交稅養巫族的社會福利,規定必須請一些%的巫族員工,馬來族保送進大學就算成績差,華族上大學只能憑自己,但不一定成績好就能選上想選科目因固打制。還被異族學生欺負。買房都比巫族貴。二等公民的華族與巫族通婚必須改姓成馬來伊斯蘭姓名和信伊斯蘭教同化來獲得特權。警察和軍隊高層都是馬來族,高級重要警察和軍隊是限制華族去當的。想用歧視政策氣走華族,華人人口下降很厲害。
加上華族民族性國民性甘為奴隸,馬華又被稱為甘為奴族。大多從明清民3時期移民來的。
如果是秦朝人漢朝人唐朝人的國民性怎麼可能甘心為奴呢。
秦漢唐時的華族有骨氣有民族氣節有民族性;元明清民4代的華族沒啥民族性,很爛且奴化。
馬來族原來信溫和的印度教的,鄭和傳播伊斯蘭教譯經使到「馬來族和印尼人」改信伊斯蘭教。
有人覺得鄭和裝成佛教徒進入明朝高層,為了掌握權力便於傳教。
華人國家新加坡人均JDP幾萬以上,能和先進歐美國家比,馬來西亞才幾千,馬來族信伊斯蘭教一天拜神五次還用工作嗎,沒人去投資。馬來現代化全靠華族,要不是華人,現在馬來西亞還是像寮國一樣落後呢。馬來西亞政教合一。
本身馬來族這個名字就是有問題的,華人,印度人,巫族同是馬來的民族,為啥只有巫族被稱為馬來族,馬來土著部落少數民族才是原住民吧,其他的都是移民。
巫族移民來了之後就自稱土著。
馬來西亞華人是屬於非土著身份 (Non-Bumiputra),這也包括峇峇娘惹,印度族等等。馬來族人及馬來西亞土著是Bumiputra,也包括葡萄牙族,印尼族人等等,都有馬來西亞土著特權(馬來西亞憲法第153條款和馬來人至上)。 馬來西亞華人可以通過同化的方式獲取土著特權,也即是 (Bumiputra) 身份,這必須要與馬來族或馬來西亞土著通婚,改變信仰伊斯蘭教和把原有的姓名改為馬來伊斯蘭名字, 同化後的子孫就有馬來西亞土著特權。根據馬來西亞新經濟政策(NEP),由於馬來西亞有馬來人至上(馬來語:Ketuanan Melayu) 也既是種族主義信條,此信條的用意是要貶低非馬來人的身份讓他們無法享有馬來西亞土著特權,在其他國家也有類似的等級制度,此信條把馬來西亞華人和其他非馬來人的身份往下推成為『第二等公民』。(註明:所謂的第二等公民,是因為非土著受到明顯不公平的對待,故出現的用詞)。
馬來西亞華人是屬於「非土著」身份(Non-Bumiputra),當中也包括峇峇娘惹,印度人等等。馬來族人及馬來西亞土著是「Bumiputra」。已成為馬來西亞公民的葡萄牙族和印尼族都有馬來西亞土著特權(請看:馬來西亞憲法第153條款)。馬來西亞華人可以通過同化的方式獲取土著特權,也即是 (Bumiputra) 身份,這必須要與馬來族或馬來西亞土著通婚,改變信仰(伊斯蘭教)和把原有的姓名改為馬來伊斯蘭名字,同化後的子孫就有馬來西亞土著特權,不過接受同化的華人並不多。[29]馬來西亞新經濟政策(NEP),把馬來西亞華人和其他非馬來人的身份往下推成為『第二等公民』。(註明:所謂的第二等公民,是因為非土著受到明顯不公平的對待,故出現的用詞)
❼ 也沒明白:為什麼,馬來西亞要把新加坡踢出
新加坡擁有大量華人人口 (選民) 再加上李光耀他太過聰明,在國會上敢怒敢言
馬國政府害怕因此失去他們所謂的「土著(猴子)優先」的權利
覺得新加坡那麼小的島嶼也沒什麼天然資源 [ 這就是「土著」(猴子)無腦的證明 ]
感覺把新加坡踢出去李光耀就無法自理了 就非常開心的把新加坡踢出去了
總結一下: 就是種族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