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簽證在哪裡辦理
Ⅰ 辦理馬來西亞簽證的領區是哪些
一:持有效護照和往返機票從泰國或新加坡前往馬來西亞的中國公民可在指定入境口岸辦理落地簽。除此之外,須事先在馬來西亞駐中國大使館、馬來西亞駐上海/廣州/昆明/香港總領事館簽證處辦理普通簽證。符合特定條件的中國公民可申請過境簽證。
1:簽證類型:普通簽證或落地簽。
2:是否需要面簽:否。
3:建議辦理時間:普通簽證請最晚提前一周辦理。
4:有效期:自簽證簽發起90天內有效。
5:停留時間:普通簽證為30天,落地簽為7天,不可延期。
6:入境次數:單次入境。
二:普通簽證:
適用於從中國(包括港澳地區)出發的持有中國護照的旅行者(無論護照上有無出境記錄)。申請人需要前往大使館簽證處或者相應領區的簽證中心辦理,也可委託其他代辦。
Step 1. 確定前往馬來西亞的行程計劃
確定往返馬來西亞的日期,進行出入境機票、住宿預訂。
Step 2. 准備普通簽證申請材料
申請馬來西亞普通簽證需要准備的材料有:
馬來西亞簽證申請表格,如無法、列印,可前往簽證處櫃台領取;
自出發日期起有效期至少6個月、至少有一頁空白頁的個人護照;
二寸個人近期證件照1張(白底彩色)。
Step 3. 提交申請材料
填寫好簽證申請表並貼上照片,前往大使館或相應簽證中心遞交材料並繳納費用。如委託其他代辦,則將材料轉交代辦。
馬來西亞普通簽證費用為200元人民幣,如委託其他代辦,需要收取額外費用,請先行向代辦咨詢。
Step 4. 獲得簽證
馬來西亞簽證辦理一般需時3個工作日,如委託其他代辦則需要額外時間。
Step 5. 前往馬來西亞
旅行者必須攜帶馬來西亞有效簽證及自出發日起有效期為六個月的護照方可順利通關。
三:落地簽
適用於持有效護照和出入境機票從泰國或新加坡在馬來西亞指定口岸入境的中國公民。
馬來西亞境內可辦理落地簽的口岸為:
1)吉隆坡國際機場(KLIA)
2)吉隆坡廉價航空機場(KLIA2)
3)檳城國際機場(PEN)
4)柔佛州新山士乃國際機場(JHB)
5)沙巴州亞庇國際機場(BKI)
6)砂撈越州古晉國際機場(KIA)
7)自2014年11月1日起,新增柔佛州新馬第二通道作為陸路入境口岸,入境時必須攜帶1000美金現金作為資金證明。
停留時間:7天。
Step 1. 確定前往馬來西亞行程計劃
明確前往馬來西亞的日期,進行出入境機票、住宿預訂。
Step 2. 准備落地簽申請材料
申請馬來西亞落地簽需要准備的材料有:
自出發日起有效期為六個月並有上一程泰國或新加坡出境記錄的護照;
帶有明確日期的離境機票行程單列印件;
美金1000元以上的現金或相關的證明。
Step 3. 前往馬來西亞並獲得簽證
旅行者到達馬來西亞指定入境口岸後前往落地簽櫃台,填寫入境表、出示相關材料並繳納手續費用即可獲得簽證。
馬來西亞落地簽證費用為100美元或者330元馬幣。
Ⅱ 求教:去馬來西亞簽證如何辦理
我這邊是上海簽證代辦公司,你只要給我護照和照片我就可以幫你辦理,3-5個工作日簽出
電話15021966501
Ⅲ 馬來西亞簽證有辦理中心嗎在什麼地方啊
護照簽證方法:
<1>、如果你在北京,或方便去北京,到駐中國大使館直接申請。
<2>、如果到北京路費太貴,找旅行社代理,就像你提供給他的網站一樣。關鍵告訴他,不一定要找最便宜的,而是要找手續最簡單的,如只提供護照、護照相片,不收任何押金的。
如:馬來西亞簽證,去大使館、領事館還要
80
元,有的旅行社才
90
元。就是在路費都比手續費還貴。
護照簽證:
可以打開QQ錢包,裡面有個簽證在線的,上面一樣可以查詢、辦理,點擊→【在線咨詢】。祝您旅途愉快!
Ⅳ 去馬來西亞簽證在哪裡辦
法律分析:第一步、登陸馬來西亞大使館官網,在線填寫馬來西亞申請表;第二步、提交馬來西亞簽證所需資料;第三步、支付簽證費用;第四步、獲取馬來西亞電子簽證,並發至申請者郵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第五條 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國,具有中國國籍;但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並定居在外國,本人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的,不具有中國國籍。
第六條 父母無國籍或國籍不明,定居在中國,本人出生在中國,具有中國國籍。
Ⅳ 去馬來西亞簽證在哪辦
法律分析:在使領館辦理簽證。個人遊客前往馬來西亞需要持有個人護照及馬來西亞有效簽證,一次進入可停留30天,如果是過境馬來西亞前往第三國,可以在吉隆坡兩個機場(KLIA和LCCT)辦理免費過境簽證,過境簽證的停留時間是5天。如果在馬來西亞停留超過5天,則需要辦理馬來西亞落地簽證,費用330馬幣(人民幣約合600多塊),在LCCT機場可以辦理,在國內辦理馬來西亞簽證只需200元人民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四條 公安部、外交部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有關出境入境事務的管理。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或者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機構(以下稱駐外簽證機關)負責在境外簽發外國人入境簽證。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負責實施出境入境邊防檢查。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及其出入境管理機構負責外國人停留居留管理。公安部、外交部可以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委託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門受理外國人入境、停留居留申請。公安部、外交部在出境入境事務管理中,應當加強溝通配合,並與國務院有關部門密切合作,按照各自職責分工,依法行使職權,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