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邊境通行證異地怎麼辦
A. 異地辦理邊防證需要什麼材料
異地辦理邊防證的條件:需要當事人持身份證,以及再所在地居住證,到所在地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邊防證。
申請領取《邊境通行證》的人員應當填寫《邊境通行證申請表》。
交驗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證件,並履行下列手續。
機關、團體、事業單位人員由單位保衛(人事)部門提出審核意見。
B. 異地是否可以辦理邊防證需要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需要當事人持身份證,以及再所在地居住證,到所在地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邊防證。申領手續申請領取《邊境通行證》的人員應當填寫《邊境通行證申請表》;交驗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證件,並履行下列手續:
一、機關、團體、事業單位人員由單位保衛(人事)部門提出審核意見。
二、企業單位設保衛部門的,由保衛部門提出審核意見;未設保衛部門的,由企業法人提出審核意見。
三、其他人員由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提出審核意見。
四、已在邊境管理區務工的人員還應當出具勞動部門的聘用合同和用工單位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一十九條 以勞務輸出、經貿往來或者其他名義,弄虛作假,騙取護照、簽證等出境證件,為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使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三百二十條 為他人提供偽造、變造的護照、簽證等出入境證件,或者出售護照、簽證等出入境證件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C. 異地辦邊防證需要什麼
法律分析:需要當事人持身份證,以及再所在地居住證,到所在地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邊防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邊境管理區通行證管理辦法》 第十條 申領《邊境通行證》應當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憑單位證明,可以向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一)常住戶口所在地與工作單位所在地在同一城市,但不在同一轄區的人員;
(二)中央各部委和省級人民政府的駐外辦事處人員;
(三)已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暫住一年以上的人員;
(四)因工作調動,尚未辦妥常住或者暫住戶口的人員;
(五)因緊急公務,確需前往邊境管理區的國家工作人員。
D. 邊防證可以異地辦理嗎
【法律分析】:戶口所在地轄區派出所開具證明,戶口所在地管轄區的公安分局邊防證辦理處辦理。
流程如下:
1、先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拿一張邊防證辦理的申請表
2、填寫個人資料,最重要的是具體寫明將要到達的西藏的哪個地區,然後讓單位保衛科寫意見,蓋印章。
3、拿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蓋印章。
4、到戶口所在地管轄區的公安分局邊防證辦理處(如XX區公安分局)辦理邊防證(免費)
5、全程需要個人身份證及戶口本,以及免冠大一寸相片二張,其餘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邊境管理區通行證》
第五條 凡常住邊境管理區年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憑《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以下簡稱《居民身份證》)在本省、自治區的邊境管理區通行;前往其他省、自治區的邊境管理區,須持《邊境通行證》。
第六條 凡居住在非邊境管理區年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前往邊境管理區,須持《邊境通行證》。
第七條 凡經由邊境管理區出入國(邊)境的人員,憑其出入境有效證件通行。
外國人、無國籍人前往未對外國人開放的邊境管理區,須持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旅行證》。
海外華僑、港澳台同胞前往未對外開放的邊境管理區,須持《邊境通行證》。
第八條 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官兵進出邊境管理區,須分別持《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人通行證》、《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通行證》和本人有效證件;駐在邊境管理區內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官兵,憑本人有效證件進出邊境管理區。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E. 邊防證可以異地辦理嗎
法律分析:邊防證可以異地辦理,需要拿本人戶口去派出所或出入境管理局辦理。
辦理邊防證有兩種渠道:
1、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經檢查本人無犯罪記錄,均可辦理,本人戶口所轄地辦理是最方便,最快捷的,辦理時間也可以長一些。
2、異地辦理需要所在地國有單位出具證明擔保,寫清楚辦理邊防證事由,前往邊防政務大廳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邊境管理區通行證管理辦法》 第十條 申領《邊境通行證》應當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憑單位證明,可以向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一)常住戶口所在地與工作單位所在地在同一城市,但不在同一轄區的人員;
(二)中央各部委和省級人民政府的駐外辦事處人員;
(三)已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暫住一年以上的人員;
(四)因工作調動,尚未辦妥常住或者暫住戶口的人員;
(五)因緊急公務,確需前往邊境管理區的國家工作人員。
F. 邊防證可以異地辦理嗎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一般情況下邊防證是不能異地辦理,辦理邊防證必須去辦證人的戶籍所在地。但是,也存在例外情況,在新疆和西藏兩個自治區辦理邊防證的,可以憑借身份證異地辦理進入兩地的邊境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邊境管理區通行證管理辦法》第十條 申領《邊境通行證》應當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指定的公安派了所提出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憑單位證明,可以向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指定的派出所提出申請:
(一)常住戶口所在地與工作單位所在地在同一城市,但不在同一轄區的人員;
(二)中央各部委和省級人民政府的駐外辦事處人員;
(三)已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暫住一年以上的人員;
(四)因工作調動,尚未辦妥常住或者暫住戶口的人員;
(五)因緊急公務,確需前往邊境管理區的國家工作人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邊境管理區通行證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申請領取《邊境通行證》的人員應當填寫《邊境通行證申請表》;交驗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證件,並履行下列手續:
(一)機關、團體、事業單位人員由單位保衛(人事)部門提出審核意見;
(二)企業單位設保衛部門的,由保衛部門提出審核意見;未設保衛部門的,由企業法人提出審核意見;
(三)其他人員由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提出審核意見;
(四)已在邊境管理區務工的人員還應當出具勞動部門的聘用合同和用工單位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邊境管理區通行證管理辦法》第十五條 《邊境通行證》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簽發。邊遠地區和人員進出邊境管理區較多的地區,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批准,由指定的公安派出所簽發。
G. 異地邊防證辦理流程
法律分析:異地邊防證辦理流程:首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轄區派出所開具證明內容主要是你本人所要去的地方,在邊境地區所要待的時間等。然後,攜帶身份證件和派出所開具的證明到邊防大隊辦理邊防證。一般3-4個工作日可拿到。(1)、先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拿一張邊防證辦理的申請表(2)、自己填寫個人資料,最重要的是具體寫明將要到達的西藏的哪個地區,然後讓單位保衛科寫意見,蓋印章(3)、拿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蓋印章(4)、到戶口所在地管轄區的公安分局邊防證辦理處(如XX區公安分局)辦理邊防證(免費)(5)、全程需要個人身份證及戶口本,以及免冠大一寸相片二張,其餘免。
法律依據:《黑龍江省邊境管理條例》 第十二條 出入邊境管理區的人員需持合法有效證件,並接受公安邊防機關的檢查。 (一)凡常住本省邊境管理區內年滿十六歲以上的本國公民,憑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可在本省邊境管理區內通行。 (二)非本省邊境管理區的本國公民出入邊境管理區,除國家與省政府另行規定者外,須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和縣(市)以上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邊境管理區通行證》。 (三)外國人和華僑、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前往邊境管理區,必須持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邊境管理區通行證》;前往入出境經由地的邊境管理區,憑其入出境有效證件通行。 (四)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人出入邊境管理區,須持《軍人通行證》。 (五)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警察出入邊境管理區,須持《武裝警察通行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