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難民怎麼返回
A. 緬甸難民多嗎,他們的生活怎麼樣
緬甸是我們國家的鄰國,緬甸的南部是主體民族緬族以及高度緬化的孟族、撣族,他們是信奉佛教的,生活觀念比較現代化;而眾多的少數民族主要居住在北方的山區,其上層社會多大多信奉天主教和基督教者,而平民大多信仰鬼神,生活方式還比較傳統,更有甚者還在刀耕火種。
咱們中國,看著越來越多飢寒交迫、受傷的緬北難民湧入中緬邊境,大手一揮,在中國邊境接納了他們。有傷的治傷,有病的治病,餓肚子的吃飽飯,困不住的還有帳篷睡。
但是他們國家的內戰我們國家還是不能幹涉的,等戰爭一結束,這些緬北難民還要回去重建家園,等著再次家破人亡,再次淪為難民,再次受中國幫助,又再次家破人亡……循環往復。
這就是緬甸難民的現狀,身為中國人我們應該慶幸自己是中國人。
B. 緬甸與孟加拉同意遣返羅興亞難民了嗎
緬甸國務資政兼外交部長昂山素季與孟加拉外交部長阿里周四會談後,兩國簽署了一份諒解備忘錄,同意在兩個月內啟動把羅興亞難民遣返回緬甸的程序。
新加坡聯合早報網11月23日報道稱,緬孟兩國是經過多個星期的談判才達成這個初步協議。自8月25日緬甸軍方在西部若開邦展開「鎮壓」行動以來,已有超過62萬羅興亞人為躲避暴力逃到鄰國孟加拉,孟加拉難民營已人滿為患。
緬甸政府一直否認對羅興亞人犯下像聯合國所說的「種族滅絕」暴行,而且只同意把部分羅興亞難民接回國。緬甸和孟加拉在包括遣返人數等細節問題上一直談不攏,緬甸武裝部隊總司令上周仍堅持,緬甸「不可能接受孟加拉提出的人數」。
C. 緬甸果敢邊民可以隨便進出中國嗎
不可以。
進入中國的緬甸果敢邊民是「難民」。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聯合國主持通過了 1951《關於難民地位的公約》世界范圍內無論何時何地出現的難民都可以依據議定書的規定獲得難民地位而受到保護,這是出於人道主義的考慮,對於因逃避戰爭,包括逃避國內武裝沖突而跨越國邊境的人同樣可以被界定為難民。
緬甸果敢地區發生的武裝沖突可以使逃到中國境內的邊民成為「初步印象的難民」。而即便是初步印象的難民,也為他們的避難國——中國帶來了相應的法律義務。 一遵守不推回原則的義務 「不推回原則」是國際難民法的一項基本原則。該原則要求國家不得以任何方式將難民驅逐或送回推回至其生命或自由受到威脅的領土邊界。這項原則在有關難民問題的歷史文件中被反復強調,並在聯合國 1951 年《關於難民地位的公約》中得到重申,被認為已成為一項習慣國際法,對所有的國家,無論其是否加入了相關的國際條約,都具有法律拘束力。
中國政府遵循不推回原則,准許其入境。 二給予臨時保護的義務 對於大量湧入的尋求避難群體,避難國不僅有義務不將其拒絕在國門之外,而且有義務提供臨時的保護。這種保護主要是指對尋求避難的群體進行臨時收容,提供臨時安置的場所。臨時保護的提出是為了應對大規模難民緊急湧入的問題,它是保護難民的過渡形式,最終將被持久解決辦法所取代。雖然現有的法律文件並沒有明確規定給予臨時保護的義務,但是提供臨時保護是適用不推回原則的當然後果,可以被看作是國家履行不推回義務的「附隨」義務。 針對緬甸邊民的大量湧入,中國政府在雲南省鎮康縣南傘鎮劃定區域,設置七個安置點為邊民提供生活幫助。在安置點中邊民被安排在臨時搭建的帳篷和已經竣工的毛坯房裡暫住。
D. 國際難民法中自願遣返分為哪三類
1)該人已自動接受其本國的保護;
(2)該人於喪失國籍後,又自動重新取得國籍;
(3)該人已取得新的國籍,並享受其新國籍國家的保護;
(4)該人已在過去由於畏受迫害而離去或躲開的國家內自動定居下來;
(5)該人由於被認為是難民所依據的情況不復存在而不能以個人方便以外的其他理由要求繼續拒絕受其本國的保護。純屬經濟性質的理由,不得援為口實;
(6)該人本無國籍,由於被認為是難民所依據的情況不復存在且可以回到其以前經常居住的國家而不能以個人方便以外的其他理由要求繼續拒絕返回該國;
(7)其他因現在或以前有正當理由畏懼由於種族、宗教、國籍或具有某種政治見解的原因而受迫害,以致留在其本國之外(或該人無國籍,留在其以前經常居住的國家之外),並且由於此項畏懼而不能或不願受其本國政府保護(或該人無國籍,不能或不願返回其以前經常居住的國家)的人。
但有下列情況的人,即不屬於上述第六款所規定的高級專員主管范圍:
1.具有一國以上國籍的人,但該人對其所屬各國部符合上一款規定者,不在此限;
2.被其居住地國家主管當局認為具有附著於該國國籍的權利和義務的人;
3.繼續從聯合國其他機關或機構獲得保護或援助的人;
4.有重大理由足以認為犯了引渡條約所列罪行或國際軍事法庭倫敦約章第六條或世界人權宣言第十四條第二款所述罪行的人。
E. 緬甸難民的問題
只是暫時安置,中方是體現國際人道主義精神,而且人員有萬數以上,攔不住的,所以本著中緬友好關系大局出發,保持兩國睦鄰友好,暫時安置。
F. 緬甸難民到中國我可以叫他們出來工作嗎
可以。
很多難民都是在雲南這邊的親戚家裡住,很多緬甸人在雲南邊境地區打工。這個應該沒有問題。
G. 難民遷移有多種路線
難民指那些因有正當理由畏懼由於種族、宗教、國籍、屬於某一社會團體或具有某種政治見解的原因留在其本國之外,並且由於此項畏懼而不能或不願受該國保護的人;或者不具有國籍並由於上述事情留在他以前經常居住國家以外而現在不能或由於上述畏懼不願返回該國的人。[2]
嚴格意義上的難民,是根據聯合國1951年7月28日在日內瓦簽訂的《關於難民地位的公約》以及聯合國在1967年1月31日在紐約修訂的關於難民身份的《難民議定書》所共同訂立的。這兩份文件把難民定義為:基於一種可以證明成立的理由,由於種族、宗教、國籍、身為某一特定社會團體的成員、或具有某種政治見解的原因而畏懼遭受迫害留並身在其本國之外,並由於這樣的畏懼而不能或不願意受該國保護的人,或者一個無國籍的人,並由於上述事情留在他以前經常居住國以外而現在不能、或由於上述畏懼而不願意返回該國的人。
逃避戰火的難民
從地理學角度講,難民是人口遷移的特殊形式。因天災、戰禍、階級壓迫和民族壓迫、宗教和種族歧視、國界變更等,導致大批人口被迫離開家園,流落他鄉,形成強制性的遷移。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世界難民問題日益突出,主要集中在亞、非兩洲,非洲難民主要來自南非和非洲之角,亞洲難民主要來自阿富汗、柬埔寨和越南。聯合國1951年7月28日通過關於難民地位的公約,1967年又通過關於難民地位的議定書,呼籲應給予難民基本人權,並設有難民高級專員負責監督執行難民公約及接助等事項。
難民是國際社會的一個特殊群體,是戰爭、種族迫害、部族矛盾、國家領土變動、政治避難、自然災害、經濟惡化等原因造成的一個不能或不願回原籍國的群體,具有群體性、無助性、流動性、自發性和被動性的特徵。
難民分為經濟難民、戰爭難民、種族與宗教難民、政治難民、自然災害難民等。經濟難民是為了改善生活而「自願」背井離鄉的人,也稱「非法移民」。自然災害難民是因地震、嚴重的水旱災害等原因被迫離開家園的人,往往能通過臨時救濟返回來源國。戰爭難民是為躲避戰亂而逃離家園的人。每一類難民的屬性又不是單一的,有時戰爭難民同時又是政治難民,災害難民同時又是環境難民等。目前,國際上解決難民問題一般採用3種辦法:自願遣返、就地融合和第三國安置。
難民
聯合國《關於難民地位的公約》規定締約國應給予其領土上的難民一定的待遇,其中包括,在初級教育、公共救濟、勞動和社會安全等方面給以國民待遇;在動產和不動產、自由職業、房屋等方面給以至少不低於一般外國人並盡可能優惠的待遇;各國應尊重難民取得個人身份的權利,給予難民身份證件和保護他們不被驅逐出境,並盡可能便利難民的入籍和同化。
「世上最大的悲痛莫過於失去祖國。」這是一位古希臘詩人對難民悲慘境遇發出的慨嘆。根據聯合國難民署的統計,過去60多年來,全世界約有7500多萬人因戰亂、災害等原因被迫離開家園。非洲和中東是世界上輸出難民最多的地區。
6月20日是世界難民日。
H. 緬甸的非法入界中國必須有派出所送回去嗎
作為緬甸人,若您未取得中國國籍、未能取得在中國的居留權(包括長期居留和永久居留)同時也未依照有關難民的相關規定取得難民地位的話,您是不能在中國生活的,否則您就違反了中國相關法律規定,中國政府相關部門可以依法對您予以遣返,若有非法居留、非法就業和非法入境情形的,中國政府相關部門可以依法對您作出處罰。
I. 緬甸的難民怎樣穿越中緬邊境的 邊防部隊為什麼沒有制止這樣對我們國家也太危險了吧!
我不是軍事愛好者,但我知道,緬甸果敢族95%都是漢人,他們說漢語,寫漢字,保留我們漢族習俗,為什麼不讓他們過境?
至於為什麼不制止,我們的決策者們比我們更明白其中原因
J. 緬甸果敢戰爭,難民隨便進入邊境
不會的~
武警是會逐一檢查才會允許難民進入中國的,不然這么會有新聞說難民隊伍長達九公里?
開放邊境的意思指的是省去一切不必要的手續,緬甸邊民憑合法身份證件就可進入,而不需要專門的通行證了。
裡面肯定會有不懷好意的人,所以難民要有專門的住宿區域以便於管理。至於間諜,什麼時候都有,難民只是給他們提供了一個額外的機會而已~~
難民滯留是個世界性難題,但是一般來說,如果難民所在國局勢穩定了,平民安全可以得到保證,東道國一般都會遣送他們回國的。這個就不是他們想不想走的問題了。
不管什麼說,無論是從歷史角度還是從人道主義角度來看,我們都應該盡力去幫助果敢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