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什麼時候建交的
1. 中緬國界
A 中緬兩國通過置換領土和平解決邊界爭端
中緬兩國山水相連、國境毗鄰,不僅在歷史、文化上有著密切的關系,兩國人民之間更是存在著源遠流長的兄弟般深厚友誼。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宣告成立1950年6月8日與緬甸建交。緬甸成為最早承認新中國,最早與中國建交的國家之一。
中國和緬甸有約2210公里的共同邊界,尖高山以南的邊界由中英之間的1894年、1897年和1941年的有關協議劃定,但實際控制線與條約規定不完全一致。中緬涉及懸而未決的邊界主要有三段。
第一段是阿佤山區一段:阿佤山區位於中緬邊境的中南段部分,英國和清政府在1894年和1897年簽訂的兩個中緬邊界條約對這一段邊界曾作以明文規定,但有關條文自相矛盾,這一段邊界長期沒有劃定。英國殖民者為造成既成事實,於1934年初派遣軍隊進攻班洪、班老兩個部落所轄地區,遭到當地佤族人民英勇抵抗,即有名的「班洪事件」。1941年,英國乘當時中國在抗日戰爭中所面臨的危急情況,以封閉滇緬公路為壓力,脅迫當時的國民政府在6月18日以換文的方式在阿佤山區劃定了一條對英國有利的邊界,即所謂的「1941年線」。由於不久爆發了太平洋戰爭,這條線上也沒有樹立界樁。
第二段是南畹河與瑞麗江匯合處的勐卯三角地區(又名南畹三角地區):勐卯三角地區位於中緬邊境的中段部分,是中國的領土,過去英國在條約中也已明文承認。但在1894年中英兩國簽訂有關中緬邊界條約前,英國未經中國同意,擅自通過該地區修建了由八莫到南坎的公路。1897年,中英兩國再次簽訂中緬邊界條約時,英國以「永租」的名義取得了對該領土的管轄權。緬甸獨立以後繼承了這一不平等的「永租」關系。
第三段是尖高山以北一段:尖高山位於中緬邊境的中北段部分。這一段邊界過去從未劃定。英國曾在這一地段不斷製造事端,1911年初武裝佔領了片馬地區,激起了中國人民的義憤,全國各地掀起風起雲涌的抗議運動。迫於壓力,英國政府不得不於同年4月10日照會當時中國政府,承認片馬、崗房和古浪三處屬於中國領土。但英緬當局仍然賴在這個地區,毫無道理地繼續侵佔這一地區。
針對中緬邊界存在的問題,新中國成立不久,緬甸方面曾幾次向中國提出邊界問題。但因為新中國成立不久,解決邊界問題尚未提上日程。1954年11月至12月,緬甸總理吳努訪問中國,席間又談到兩國邊界問題。會談後發表公告指出:「鑒於中緬兩國邊界尚未完全劃定,兩國總理認為有必要根據友好精神,在適當時機內,通過正常的外交途徑,解決此項問題。」1955年11月,中緬雙方邊防部隊在黃果園因誤會發生了一次武裝沖突,兩國開始把解決邊界問題提上日程。從1956年初起,兩國就邊界問題開始進行多次接觸和磋商。
1956年10月,緬甸反法西斯人民自由同盟主席吳努應邀訪華。期間,周恩來同吳努就中緬兩國共同關心的問題,特別是中緬邊界問題舉行會談。中國政府依據調查研究的結果,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吳努主席向緬甸政府就中緬三段未解決的邊界問題說明了情況,並提出了原則性建議。
關於阿佤山區一段:中國政府認為,「1941年線」是英國人趁人之危造成的,中國人民對於此是不高興的。在邊界問題上,根據正式條約提出來的要求按照國際慣例應予以尊重。為了促進這個問題公平合理的解決,中國政府准備把中國軍隊撤出「1941年線」以西的地區,同時,要求在中緬兩國政府沒有就此問題達成最後協議並樹立界樁以前,緬甸軍隊不進駐中國部隊自「1941年線」以西撤出的地區,但緬甸工作人員可以進入這一地區。
關於勐卯三角地區:中國政府指出,緬甸繼承的英國對該地區的「永租」關系,同中緬兩國目前的平等友好關系是不相稱的,中國政府願意同緬甸政府商定如何具體部署對勐卯三角地區「永租」關系的廢除。
關於尖高山以北一段:中國政府根據歷史事實和實際情況調查,提出建議:從伊索拉希山口以北到底富山口部分,可以按習慣邊界線劃界;從伊索拉希山口到尖高山一段,除片馬、崗房、古浪地區應歸還中國以外,原則上可以按怒江、瑞麗江(即龍川江)、太平江為一方和恩梅開江為另一方的分水嶺劃定邊界;在中國軍隊撤出「1941年線」以西地區的同時,緬甸政府也把軍隊從片馬、崗房和古浪撤出,在這一地區最終劃界以前,中國軍隊將不進駐這個地區,緬甸政府可以進行行政管理。
這公平合理地照顧到了雙方的利益,吳努主席對此原則性建議非常滿意。1956年11月9日,中緬在聯合新聞公報中宣布:中緬兩國政府取得諒解,到1956年底,中國軍隊撤出「1941年線」以西地區,緬甸軍隊撤出片馬、崗房、古浪。撤軍工作順利進行,為兩國邊界問題的最終解決創造了良好的條件。
此後,中國總理周恩來與緬甸領導人不斷進行深入具體的討論。雙方達成一致:鑒於緬甸在勐卯三角地區修建的公路對緬甸至關重要,中國政府願意把這個地區移交給緬甸;作為交換,緬甸把「1941年線」以西的班洪和班老部落管轄區劃給中國,從而糾正兩個部落被「1941年線」分割為中緬兩部分的不合理狀態。
1957年7月,中國第一屆人大第四次會議專門討論了中緬邊界問題,周恩來作了專題報告,會議就中緬邊界問題作出了決議,中緬邊界問題解決的條件日趨成熟。
1958年9月26日,緬甸國防軍總參謀長奈溫取代吳努擔任總理。奈溫對解決兩國的邊界問題態度積極,並應邀於1960年1月24日至29日來華繼續商談兩國邊界問題的解決。兩國總理於1月28日分別代表本國政府在《中緬友好互不侵犯條約》和《中緬關於兩國邊界問題的協定》上簽字。
最終,經過雙方的共同努力,1960年10月1日《中緬邊界條約》在北京簽訂,主要內容有:
1、根據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原則和友好互讓精神,緬甸同意把屬於中國的片馬、古浪、崗房地區(面積約153平方公里)歸還中國;
2、鑒於中緬兩國的平等友好關系,雙方決定廢除緬甸對屬於中國的勐卯三角地的「永租」關系,考慮到緬甸的實際需要,中國同意把這個地區(面積約220平方公里)移交給緬甸成為其領土的一部分,作為交換,同時為了照顧歷史關系和部落的完整,緬甸把班洪、班老部落轄區(面積約189平方公里)劃歸中國,成為中國領土的一部分;
3、雙方同意從尖高山到中緬邊界西端終點的一段邊界,除片馬、古浪、崗房地區外,按傳統習慣線定界;
4、中國政府根據一貫反對外國特權和尊重其他國家主權的政策,放棄1941年中英換文中規定的中國參與緬甸爐房礦產企業的權利。
中緬邊界問題的談判及解決,不僅有利於中國邊疆的穩定和中國與周邊國家友好合作關系的發展,而且也有利於亞洲和世界和平,同時也為亞非國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國與國之間懸而未決的問題樹立了良好的範例。
2. 中國與多少國家建交
與中國建交的國家 共165個
亞洲國家
1989年4月18日, 巴林與中國建交。
1950年6月8日, 緬甸與中國建交。
1949年10月16日,蒙古與中國建交。
1949年10月6日, 朝鮮與中國建交。
1950年4月1日, 印度與中國建交。
1992年8月24日, 韓國與中國建交。
1950年4月13日, 印度尼西亞與中國建交。
1950年1月, 越南與中國建交。
1961年4月25日, 寮國與中國建交。
1991年9月30日, 汶萊與中國建交。
1975年7月1日, 泰國與中國建交。
1978年5月25日, 阿曼與中國建交。
1977年4月7日, 約旦與中國建交。
1971年8月16日, 伊朗與中國建交。
1956年9月28日, 阿拉伯葉門與中國建交。
1955年1月20日, 阿富汗與中國建交。
1955年8月1日, 尼泊爾與中國建交。
1975年6月9日, 菲律賓與中國建交。
1958年7月19日, 柬埔寨與中國建交。
1990年10月3日, 新加坡與中國建交。
1992年1月24日, 以色列與中國建立大使級外交關系。
1988年7月9日, 卡達與中國建交。
1971年11月9日, 黎巴嫩與中國建交。
1971年3月22日, 科威特與中國建交。
1958年8月25日, 伊拉克與中國建交。
1956年8月1日, 敘利亞與中國建交。
1984年11月1日, 阿聯酋與中國建交。
1971年8月4日, 土耳其與中國建交。
1988年11月20日,巴勒斯坦與中國建交。
1971年12月14日,塞普勒斯與中國建交。
1957年2月7日, 斯里蘭卡與中國建交。
1972年10月14日,馬爾地夫與中國建交。
1951年5月21日, 巴基斯坦與中國建交。
1975年10月4日, 孟加拉國與中國建交。
1992年4月6日, 亞美尼亞共和國與中國建立大使級外交關系。
1992年4月2日, 亞塞拜然共和國與中國建立大使級外交關系。
1992年6月9日, 喬治亞與中國建立大使級外交關系。
1974年5月31日, 馬來西亞與中國建交。
1990年7月21日, 沙烏地阿拉伯與中國建交。
1992年1月3日, 哈薩克與中國建交。
1992年1月6日, 土庫曼同中國建立大使級外交關系。
1992年1月4日, 塔吉克與中國建交。
1992年1月5日, 吉爾吉斯斯坦與中國建交。
1992年1月2日, 烏茲別克與中國建交。
歐洲國家
1950年9月14日, 瑞士與中國建交。
1993年1月1日, 中國承認捷克共和國為獨立國家並與其建立大使級外交關系。
1972年10月11日,聯邦德國與中國建立外交關系。
1950年5月11日, 丹麥與中國建交。
1950年10月28日,芬蘭與中國建交。
1964年1月27日, 法國與中國建交。
1972年3月13日, 英國與中國簽訂了升格為大使級外交關系的聯合公報。
1972年6月5日, 希臘與中國建立大使級外交關系。
1971年12月8日, 冰島與中國建立大使級外交關系。
1972年5月18日, 荷蘭與中國建立大使級外交關系。
1954年10月5日, 挪威與中國建交。
1949年10月7日, 中國和波蘭建立大使級外交關系。
1950年5月9日, 瑞典與中國建交。
1995年4月3日, 中國和波黑建立大使級外交關系。
1994年6月29日, 安道爾與中國建立大使級外交關系。
1971年5月28日, 奧地利與中國建交。
1971年10月25日,比利時與中國建交。
1973年3月9日, 西班牙與中國建交。
1970年11月6日, 義大利與中國建交。
1972年11月16日,盧森堡與中國建交。
1995年1月16日, 摩納哥與中國正式建立領事關系。
1972年1月31日, 馬爾他與中國建交。
1979年2月8日, 葡萄牙與中國建交。
1979年6月22日, 愛爾蘭與中國建交。
1993年10月12日,馬其頓共和國同我國正式建立大使級外交關系。
1991年9月14日, 中國與立陶宛建立大使級外交關系 。
1992年1月4日, 烏克蘭與中國建立大使級外交關系。
1949年10月6日, 中國與匈牙利建立大使級外交關系。
1949年10月2日, 中國與蘇聯建交。
1949年10月4日, 保加利亞與中國建交。
1949年10月5日, 中國和羅馬尼亞建立大使級外交關系。
1993年1月1日, 中國承認斯洛伐克為獨立的國家並同其建立大使級外交關系。
1971年5月6日, 聖馬利諾與中國建立領事級外交關系。1991年7月15日
起中國與聖馬利諾兩國關系升格為大使級關系。
1992年1月30日, 中國與摩爾多瓦建立大使級外交關系。
1992年5月13日, 克羅埃西亞共和國與中國建交。
1991年9月11日, 愛沙尼亞與中國建交。
1991年9月12日, 拉脫維亞同中國建立大使級外交關系 。
1949年11月23日,阿爾巴尼亞與中國建交。
1992年5月12日, 斯洛維尼亞與中國建立外交關系。
1950年9月14日, 列支敦斯登與中國建立外交關系。
1955年1月2日, 南斯拉夫與中國建交。
非洲國家
1964年11月12日,貝南與中國建交。
1956年5月30日, 埃及與中國建立外交關系。
1960年7月5日, 迦納與中國建交。
1960年10月25日,馬里同中國建交。
1959年2月4日, 蘇丹與中國建立外交關系。
1972年11月28日,查德與中國建立外交關系。
1972年9月19日, 多哥與中國建交。
1998年1月1日, 南非與中國建立大使級外交關系。
1974年4月20日, 加彭與中國建立外交關系。
1983年1月12日, 安哥拉與中國建交。
1963年12月21日,蒲隆地與中國建交。
1971年3月26日, 喀麥隆與中國建交。
1975年11月13日,葛摩與中國建立外交關系。
1976年4月25日, 維德角與中國建交。
1979年1月8日, 吉布地與中國建交。
1959年10月4日, 幾內亞與中國建交。
1963年12月14日,肯亞與中國建交。
1978年8月9日, 利比亞與中國建立外交關系。
1983年4月30日, 賴索托與中國建交。
1958年11月1日, 摩洛哥與中國建立外交關系。
1974年7月20日, 尼日和中國建立外交關系。
1974年12月14日,甘比亞與中國建交。
1971年11月12日,盧安達與中國建交。
1960年12月14日,索馬里與中國建交。
1976年6月30日, 塞席爾與中國建交。
1964年1月10日, 突尼西亞與中國建立外交關系。
1962年10月18日,烏干達與中國建交。
1964年10月29日,尚比亞與中國建交。
1975年1月6日, 波札那與中國建交。
1983年3月2日, 象牙海岸與中國建交。
1980年4月18日, 辛巴威與中國建立外交關系。
1975年6月25日, 莫三比克與中國建交。
1972年4月15日, 模里西斯與中國建立外交關系。
1990年3月22日, 納米比亞與中國建交。
1971年2月10日, 奈及利亞與中國建交。
1971年12月7日, 塞內加爾與中國建交。
1971年7月29日, 獅子山與中國建交。
1964年4月26日, 坦尚尼亞與中國建交。
1977年2月17日, 賴比瑞亞與中國建交。
1958年12月20日,中國與阿爾及利亞建立外交關系。
1970年11月24日,衣索比亞與中國建交。
1993年5月24日, 厄利垂亞與中國建交。
1998年4月23日, 中國和幾內亞比索恢復外交關系。
1970年10月15日,赤道幾內亞與中國建交。
1965年7月19日, 茅利塔尼亞與中國建交。
1964年9月29日, 中非與中國建交。
1972年11月6日, 馬達加斯加與中國建立外交關系。
1964年2月22日, 剛果共和國與中國建交。
1961年2月20日, 剛果民主共和國與中國建交。
1975年7月12日, 聖多美和普林西比同中國建交。
美洲國家
1979年1月1日, 美國與中國建交。
1974年8月15日, 巴西與中國建交。
1970年12月15日,智利與中國建交。
1960年9月28日, 古巴與中國建交。
1971年11月2日, 秘魯與中國建交。
1972年2月19日, 阿根廷與中國建交。
1997年5月23日, 巴哈馬與中國建交。
1972年6月27日, 蓋亞那與中國建交。
1970年10月13日,加拿大與中國建交。
1972年11月21日,牙買加與中國建交 。
1988年2月3日, 烏拉圭與中國建立外交關系。
1972年2月14日, 墨西哥與中國建交。
1976年5月28日, 蘇利南與中國建交。
1985年7月9日, 玻利維亞與中國建交。
1977年5月30日, 巴貝多與中國建交。
1980年2月7日, 哥倫比亞與中國建交。
1974年6月28日, 委內瑞拉與中國建交。
1980年1月2日, 厄瓜多與中國建交。
1985年10月1日, 格瑞那達與中國建交。
1997年9月1日, 聖露西亞同中國建立外交關系。
1985年12月7日, 尼加拉瓜與中國建交。
2004年3月23日, 多米尼克國與中國相互承認並建立大使級外交關系。
1983年1月1日, 安地卡及巴布達與中國建交。
1974年6月20日, 特立尼達和多巴哥與中國建交。
大洋洲國家
1975年11月5日, 斐濟群島共和國與中國建交。
1998年11月2日, 湯加與中國正式建交。
2002年7月21日, 中國與諾魯相互承認並建立大使級外交關系。
1975年11月6日, 薩摩亞與中國建交。
1972年12月22日,紐西蘭與中國建交。
1980年6月25日, 吉里巴斯同中國建立外交關系。
1982年3月26日, 萬那杜與中國建交。
1972年12月21日,澳大利亞與中國建交。
1997年7月25日, 庫克群島與中國建交。
1990年11月16日,馬紹爾群島同中國正式建立外交關系。
1976年10月12日,巴布亞紐幾內亞與中國建立外交關系。
1989年9月11日, 密克羅尼西亞與中國建交。
3. 請介紹一下「緬甸」這個國家——
一、地理位置
緬甸位於亞洲東南部、中南半島西部,其北部和東北部同中國西藏和雲南接界,中緬國境線長約2185公里,其中滇緬段為1997公里;東部與寮國和泰國毗鄰,緬泰、緬老國境線長分別為1799公里和238公里;西部與印度、孟加拉國接壤;南臨安達曼海,西南瀕孟加拉灣,海岸線總長2655公里。
二、氣候特徵
緬甸屬於熱帶季風氣候,國土的大部分在北回歸線以南,為熱帶,小部分在北回歸線以北,處於亞熱帶。環繞緬甸東、北、西三面的群山和高原宛如一道道屏障,阻擋了冬季亞洲大陸寒冷空氣的南下,而南部由於沒有山脈的阻擋,來自印度洋的暖濕氣流可暢通無阻。緬甸生態環境良好,自然災害較少。
緬甸全年氣溫變化不大,最冷月(1月)的平均氣溫為20℃-25℃;最熱月(4、5月間)的平均氣溫為25℃-30℃。各地氣溫年較差也不大。
雨量豐沛,降雨多集中在西南季風盛行的6、7、8三個月,其次為5月、9、10月,大部分地區年降雨量達4000毫米以上,中部為雨影區,年降雨量不足1000mm,是緬甸的乾燥地帶。5-10月各地的降雨量佔全年降雨量的90%-95%左右。由於受季風的影響,緬甸全年可分為熱季(3月至5月中旬)、雨季(5月中旬至10月)、涼季(11月至次年2月)。
三、自然資源
1、礦產資源
緬甸礦藏資源豐富,有石油、天然氣、鎢、錫、鉛、銀、鎳、銻、金、鐵、鉻、玉石等。
石油是緬甸重要的經濟資源之一。主要分布於伊洛瓦底江中下游的仁安羌、稍埠、新固、仁安佳、蘭約、敏布、帕蘭永、約達亞、丹岱、畢道彬、仁安馬、英道、延別鳥(蘭里島)以及實兌南部諸島。據亞洲開發銀行能源評估報告,緬甸共有104個油氣開采區塊,其中內陸開采區塊53個,近海開采區塊51個。根據測量結果,約有1.6億桶石油和20.11萬億立方英尺天然氣。
2、森林資源
緬甸是世界上森林分布最廣的國家之一。1994年緬甸森林(包括43%的郁閉林和30%的疏林)總面積為3442萬hm2,約占國土總面積的51%,森林覆蓋率約為52.3%。
緬甸的森林資源較為豐富,到20世紀90年代中期,已發現有1347種高大的喬木樹種、741種小喬木、1696種灌木、96種竹類植物,36種藤本植物和841種花卉植物。在2088種喬木樹種中,已有85種應用於多種用途的木材生產。
2010年森林覆蓋率為41%,主要分布在北、西、南部。中部勃固山脈是柚木的主要產區。緬甸林業種類有2300種,其中喬木1200餘種,世界60%的柚木儲量和國際市場上75%的柚木均產自緬甸。盛產檀木、灌木、雞翅、鐵力、酸枝木、花梨木等各種硬木和名貴硬木,硬木潛在年產量約130萬噸。此外,緬甸還有豐富的竹類和藤木資源。竹類品種97種,竹林面積9630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若開、緬中地區。藤木32種,年產量約7600萬根,主要分布在克欽、撣邦,有水藤、紅藤,只有小部分出口。
3、水力資源
緬甸國內河流密布,主要河流有伊洛瓦底江、薩爾溫江、欽敦江和湄公河,支流遍布全國。其中伊洛瓦底江、薩爾溫江和湄公河均發源於中國。伊洛瓦底江為緬甸第一大河,流域面積43萬平方公里,水量充沛,水流平緩,從北向南依次流經克欽邦、曼德勒和仰光等六個省份,最後從仰光注入印度洋,全長2,200公里,總落差4,768米,全河平均比降為2.13‰,入海口平均流量為13,600立方米/秒。薩爾溫江為緬甸第二大河,由雲南潞西出境進入緬甸,在緬境內1,660公里,流域面積約20.5萬平方公里,經過撣邦、克耶邦、克倫邦和孟邦,最後由莫塔馬灣歸入印度洋。湄公河由西雙版納進入緬甸,主要流經緬甸撣邦與寮國、泰國的邊境線。
四、文化
1、宗教
僧伽在整個緬甸是非常受到尊敬的。小乘佛教在西元前三世紀傳入緬甸,在西元十一世紀時成為緬甸居民普遍的信仰,並且延續至今。當時阿奴律陀聽取孟族僧人阿羅漢的建議,排除阿利僧派,定小乘佛教為國教。
在緬甸,男孩子一般都要做剃度,使佛教事業後繼有人,被認為是一件積德的事情。對孩子來說,從此可以「成人」,受到社會的尊重,是一件榮耀的事。孩子做剃度一般有3種形式:單獨一家一戶做剃度;幾家幾戶聯合起來給孩子做剃度;以政府各部門、街道、學校或集市為單位給孩子做剃度。
2、語言
緬甸語屬漢藏語系下的藏緬語族;居民以農耕為生;古文化在宗教、文學和政治制度等方面,深受印度文化影響。以蒲甘王朝為代表,建於十一世紀初,以蒲甘為首都。設行政組織,訂立法律,雕刻及繪畫藝術相當發達;並且以自創的緬甸文取代巴利文和梵文,並成為經書的正式文字。佛塔建築以「糾蘇吉剛佛塔」為其代表。
3、飲食
緬甸盛產稻米,人民以大米為主食。早餐常吃「饃亨卡」、椰子面、椰子粥、涼拌面、涼拌米粉及用糯米、椰子、白糖做的各種各樣的糕點小吃。
緬甸人有喝早茶的習慣。人們在茶館里喝咖啡、奶茶,吃點心。如麵包夾黃油、果醬、乳酪、肉包子、油條及油餅,還喜歡喝魚片湯、鴨肉粥等。
緬甸人在飲食方面較為節儉。常以魚蝦醬、辣椒、煮豆、酸菜葉湯佐飯。緬甸菜餚講究油、辣、香、鮮、酸、咸。宏調方法多以炸、烤、炒、涼拌為主。炸烤食物易於保存,
涼拌不需加熱,又能祛暑。緬甸瀕海多河,魚蝦豐富,易捕撈。在緬甸以魚蝦為原料製作的食品尤多。緬甸人喜歡將竹筍腌成酸筍,和其他蔬菜、肉類混炒,味道鮮美。
緬甸人的口味特點是酸、辣、清淡,不油膩,類似中國四川口味,一般餐桌都要求放上辣椒油。愛吃雞、鴨、魚、蝦、蝦醬、魚醬,喜食咖哩,要求略帶甜味,最好拌上番茄,除吃一般蔬菜之外,人們喜歡用水果做菜。如把芒果切成片,拌入黃豆粉、蝦米松,蝦醬油、洋蔥頭以及炒過的辣椒籽,吃起來又酸、又咸、又辣、又鮮。
4、習俗
緬甸人有名無姓,通常在自己的名字前面加一冠詞,以示性別、年齡、身份和地位。青年男子自稱「貌」(意為弟弟),表示謙虛,對幼輩或少年也稱「貌」,對平輩或兄長則稱「郭」(意為哥哥),對長輩或有地位的人則稱「吳」(意為叔伯)。如某男子叫「昂基」,隨著他的年齡和地位的變化,被稱作「貌昂基」、「郭昂基」或「吳昂基」。
緬甸婦女不論已婚與否,一般在名字前加「瑪」,表示謙虛;對幼輩或平輩也稱「瑪」(意為姑娘),對長輩或有地位的則稱「杜」(意為姑、姨、嬸)。如有一位叫「丹敏」的女子,隨著她的年齡和社會地位的不同,人們可稱她為「瑪丹敏」或「杜丹敏」,她本人自稱「瑪丹敏」。
五、著名旅遊景點
1、大金塔
大金塔是仰光最具代表性的景點,塔高110米,坐落於市內一座小山上,表面塗有72噸的黃金,塔頂由近3000克拉的寶石鑲嵌而成。整個建築群非常雄偉,在陽光的照射下顯得奪目而耀眼。傳說是保存有佛祖八根頭發的商人兩兄弟建成,已有2500年的歷史。
2、甘道基皇家太湖
在高大的合歡樹和棕櫚樹叢中.皇家大湖,如一顆碧綠的翡翠鑲在仰光市區,湖西的高崗上矗立著金光燦爛的大金塔;湖東是美麗的卡拉威宮,湖北面是綠樹成蔭的昂山公園,湖岸環繞著木走廊,是散步和欣賞湖濱美景的好地方,湖北建有一寬大的柚木平台,是遠眺、拍攝大金塔和卡拉威宮的絕佳位置,在這里還可以觀賞倒印在湖中美麗的日出和醉人的日落。
3、茵萊湖
位於仰光市北部,湖面寬闊,湖水清澈.湖畔綠樹成蔭.碧草如茵,繁花似錦,湖周有多個公園。不但是市民休憩之場所,更是情侶談情說愛的熱門首選。
4. 中國和緬甸是什麼時候建交的
1950年06月08日兩國建交。
5. 中國最早和哪17個國家建交
具體如下:
1、1949年10月2日蘇聯
2、1949年10月4日保加利亞
3、1949年10月5日 羅馬尼亞
4、1949年10月6日 捷克斯洛伐克
5、1949年10月6日 匈牙利
6、1949年10月7日 波蘭
7、1949年10月6日 朝鮮
8、1949年10月16 日蒙古
9、1949年11月23日 阿爾巴尼亞
10、1949年10月27日 民主德國
11、1950年1月18日 越南
12、1950年4月1日 印度
13、1950年4月13日 印度尼西亞
14、1950年5月9日 瑞典
15、1950年5月11日 丹麥
16、1950年6月8日 緬甸
17、1950年9月14日 瑞士
(5)緬甸什麼時候建交的擴展閱讀:
中國外交政策指的是中國在處理同世界上一切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政治、經濟、文化、邊界等各種關系中的措施和辦法。
我國始終奉行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包括一貫堅持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以及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發展演變而來的其他政策措施處理辦法。
在我國外交政策的指導下我國已經同許多國家和地區建立和發展了友好合作的外交關系。
6. 中國和印度緬甸什麼時候建立外交的
1950年4月1日,中國與印度正式建立外交關系,真正具有現代國際法意義的兩國關系自此展開。緬甸於1950年6月8日正式建交。
7. 中國與東南亞各國什麼時候建交的
東南亞地區共有11個國家,與中國建交時間為:
越南:1950年1月18日
寮國:1961年4月25日
柬埔寨:1958年7月19日
泰國:1975年7月1日
緬甸:1950年6月8日
馬來西亞:1974年5月31日
新加坡:1990年10月3日
印度尼西亞:1950年4月13日—1967年10月30日;1990年8月8日
汶萊:1991年9月30日
菲律賓:1975年6月9日
東帝汶:2002年5月20日
東南亞位於亞洲東南部,包括中南半島和馬來群島兩大部分。中南半島因位於中國以南而得名,南部的細長部分叫馬來半島。
馬來群島散布在太平洋和印度洋之間的廣闊海域,是世界最大的群島,共有兩萬多個島嶼,面積約243萬平方千米,分屬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東帝汶、汶萊和菲律賓等國。
東南亞地區共有11個國家:越南、寮國、柬埔寨、泰國、緬甸、馬來西亞、新加坡、印度尼西亞、汶萊、菲律賓、東帝汶,面積約457萬平方千米。
其中寮國是東南亞唯一的內陸國,越南、寮國、緬甸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陸上接壤,僅東帝汶不是東盟成員。
(7)緬甸什麼時候建交的擴展閱讀:
未與中國建交的國家:
至今,仍有18個國家未與中國建交;
1、亞洲(1個):不丹;
2、歐洲(1個):梵蒂岡;
3、非洲(1個):史瓦濟蘭;
4、大洋洲(6個):索羅門群島、吐瓦魯、吉里巴斯、馬紹爾群島、帛琉、諾魯;
5、北美洲(8個):瓜地馬拉、貝里斯、宏都拉斯、尼加拉瓜、海地、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聖露西亞、聖文森及格瑞那丁;
6、南美洲(1個):巴拉圭;
其中,除不丹以外的以上國家都與台灣保持著所謂的「外交關系」,與大陸無外交關系。
8. 韓國和緬甸建交是哪一年
緬甸曾於1975年5月16日與朝韓兩國同時建交。
1983年10月9日,時任韓國總統的全斗煥在仰光進行國事訪問,准備到緬甸國父昂山的陵墓獻花時,突然發生針對他的爆炸事件,導致陪同全斗煥的副總理徐錫俊、外交部長李范錫等21人當場炸死。全斗煥和夫人李順子因為遲到,僥幸逃出鬼門關。
後來,大失臉面的緬甸認定這起恐怖爆炸是朝鮮特工所為。同年11月4日,緬甸憤然宣布同朝鮮斷絕外交關系
朝核試爆推遲復交
近期,伊朗、緬甸、朝鮮等幾個美國的「眼中釘」往來密切,目的很明顯,就是對抗美國的封鎖政策。不過,朝鮮與緬甸接近還有優勢互補的作用,這也是雙方一笑泯恩仇的動力,緬甸的大米和能源更是朝鮮最缺乏的物資。
據泰國外交部官員透露,1995年朝鮮發生大洪災並導致糧食危機。由於朝鮮已拖欠泰國購米巨款多年,泰國中止對朝鮮運送大米。在求助無門的情況下,朝鮮便於當年派員赴同樣盛產大米的緬甸洽購糧食,並通過「糧食外交」逐步改善了兩國關系。
該泰國官員透露,朝鮮貨輪近年來多次在仰光港停泊,並滿載緬甸大米而歸。
自2000年7月後,緬甸和朝鮮外交官不時在曼谷、萬象和河內就恢復關系正常化進行接觸。
實際上,去年初兩國談判就已接近尾聲,並准備數月後恢復邦交。無奈朝鮮去年7月發射導彈、10月實施核試爆受到國際譴責,使緬方態度謹慎而推遲在仰光簽約的日程。朝鮮現與150多個國家締結邦交,與緬甸復交後,亞洲主要國家僅剩下日本尚未建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