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渡緬甸未遂為什麼被關看守所
㈠ 偷渡被遣返為什麼被關看守所
偷渡被遣返回國後,不會被關進監獄的。偷渡一般屬於違反社會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不認為是犯罪。我國嚴厲會嚴厲打擊組織偷渡的人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一條協助組織或者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二條為偷越國(邊)境人員提供條件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偷越國(邊)境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㈡ 偷渡緬甸被逮住要拘留多久
一、偷渡緬甸被逮住要拘留多久
1、偷渡緬甸被逮住要拘留多久,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確定。分別是:
(1)偷渡緬甸被逮住的,一般要拘留的時間為五日以下;
(2)如果行為人偷渡緬甸的情節嚴重,則對其刑事拘留的最長時間為37天。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二條
偷越國(邊)境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二、偷渡罪審判流程是什麼
1、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期一般為14天,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案件可延長至37天。逮捕後的羈押期限一般為二個月,案件比較復雜可再延長一個月,另外遇到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或流竄作案的,可申請再延長二個月,如可能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以上的還可再延長二個月;
2、審查起訴(檢察院)階段:嫌疑人被羈押的,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辦案期為1個月,案件比較復雜的為1個半月。但如出現補充偵查情況的補充偵查期為一個月,補充偵查的次數最多為2次,每次補充偵查後辦案期限從新計算;
3、審判階段:一審的期限普通程序一般為一個月,至遲不超過一個半月,如案件比較復雜可在二個半月內審結。簡易程序的審理期為20天。二審的審理期限為一般為一個月,至遲不超過一個半月,如案件比較復雜可在二個半月內審結。
㈢ 偷渡到緬甸被發現後有什麼下場
如果是被當地的政府軍發現的情況下,是會被抓去坐水牢;如果是被當地的居民發現的情況下,可能會強迫其勞動;如果是被當地的一些武裝組織發現的情況下,有可能會讓其從事犯罪活動。筆者認為主要存在以下三種情況。
一、被當地的政府軍發現的情況下,是會被抓去做水牢的
雖然有些偷渡者會順利偷渡到緬甸這個國家,但是由於邊防有大量的緬甸軍隊駐守,如果偷渡者在此過程中不小心被發現的情況下,勢必會被政府軍給抓走,在審訊過後,會先安排坐水牢,因為緬甸的牢房還有相當大一部分是水牢,並且會通知相應的家屬過來處理,只有在家屬繳納了足額的保釋金過後,偷渡者才會被順利放出回國。
注意事項:有需要去緬甸的朋友不要選擇偷渡,最好選擇直接簽證出國。
㈣ 偷渡緬甸拘留多久通知家屬
偷渡緬甸拘留後,應在24小時內通知家屬。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偷渡緬甸構成偷越(國)邊境罪,公安機關可以將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拘留後,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24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條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為參加恐怖活動組織、接受恐怖活動培訓或者實施恐怖活動,偷越國(邊)境的,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二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零九條 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製作監視居住通知書,在執行監視居住後二十四小時以內,由決定機關通知被監視居住人的家屬。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本條規定的「無法通知」:
(一)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二)沒有家屬的;
(三)提供的家屬聯系方式無法取得聯系的;
(四)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導致無法通知的。
無法通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監視居住人的家屬。
無法通知家屬的,應當在監視居住通知書中註明原因。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二十三條 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製作拘留通知書,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拘留通知書應當寫明拘留原因和羈押處所。
本條規定的「無法通知」的情形適用本規定第一百零九條第二款的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本條規定的「有礙偵查」:
(一)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二)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礙偵查的;
(三)犯罪嫌疑人的家屬與犯罪有牽連的。
無法通知、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對於沒有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家屬的,應當在拘留通知書中註明原因。
㈤ 偷渡緬甸被逮住要拘留多久
偷渡緬甸被逮住要拘留五日。根據相關規定,偷渡者將處以拘留及罰款。偷渡出境,是違法行為,可能會處五日以下拘留。另外,如果行為人偷渡出鏡次數達三次及以上的,則構成偷越國(邊)境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根據刑法規定,偷越國(邊)境罪,是指違反出入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行為。
我國法律規定:
1、協助組織或者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2、為偷越國(邊)境人員提供條件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3、偷越國(邊)境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剝奪或者限制被組織人人身自由的;
2、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
3、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
4、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集團的首要分子;
5、多次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或者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人數眾多的;
6、造成被組織人重傷、死亡的;
7、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一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一)持用偽造、變造、騙取的出境入境證件出境入境的;
(二)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證件出境入境的;
(三)逃避出境入境邊防檢查的;
(四)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條 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為參加恐怖活動組織、接受恐怖活動培訓或者實施恐怖活動,偷越國(邊)境的,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㈥ 抓獲偷渡被看守所拘押半年未判未開庭是什麼原因
摘要 一般要經五到六個月的時間才會被判刑。 當事人被關到看守所的,應是因被刑事拘留了。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地正常情況下,刑事拘留物時間最長為37天;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但是,這五到六個月只是一個可能的時間,具體的時間可能較短,如果存在檢察院退查等特殊情況的,則所需要的時間還會更多。
㈦ 偷渡被遣返為什麼被關看守所
偷渡已經算是違法,對當事人進行拘留,教育
所以進出其他國家的時候,請走正確的跨國路徑
偷渡即偷越國(邊)境,是指自然人違反出入國(邊)境管理法規,在越過國界線或者通過法律上的擬制國界時,不從指定口岸通行、不經過邊防檢查或者未經出入境許可,可追究其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的違法行為。偷渡不能保證人生安全,所以請勿偷渡。
㈧ 緬甸偷渡被逮住怎麼辦
法律分析:偷渡到緬甸被遣送回國,如果不是組織者,不承擔刑事責任。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偷渡者將處以拘留及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六十一條 協助組織或者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二條 為偷越國(邊)境人員提供條件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偷越國(邊)境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一十八條 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剝奪或者限制被組織人人身自由的;
(二)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
(三)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
(四)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集團的首要分子;
(五)多次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或者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人數眾多的;
(六)造成被組織人重傷、死亡的;
(七)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犯前款罪,對被組織人有殺害、傷害、強奸、拐賣等犯罪行為,或者對檢查人員有殺害、傷害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㈨ 老公偷渡緬甸,被拘留在勐海看守所,也不知道要關多久
您說的是涉嫌偷渡犯罪被刑事拘留,如果不取保候審,要等到法院開庭判決確定,從刑事拘留至判決一般要5個月左右的時間。 偷渡犯罪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條【偷越國(邊)境罪】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為參加恐怖活動組織、接受恐怖活動培訓或者實施恐怖活動,偷越國(邊)境的,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刑事拘留的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