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勸返回去有什麼處罰
① 從緬甸偷渡回國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根據法律規定,偷越國(邊)境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協助組織或者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為偷越國(邊)境人員提供條件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六十一條 協助組織或者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二條 為偷越國(邊)境人員提供條件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偷越國(邊)境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② 偷渡緬甸走國門回國有什麼處罰
法律分析:偷渡緬甸走國門回國,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為偷越國(邊)境人員提供條件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二規定:為偷越國(邊)境人員提供條件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偷越國(邊)境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③ 緬甸勸返回去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涉嫌偷越國邊境犯罪了,若已被羈押,可以委託律師會見和辯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條 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或者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人數眾多的;
(三)造成被組織人重傷、死亡的;
(四)剝奪或者限制被組織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
(六)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犯前款罪,對被組織人有殺害、傷害、強奸、拐賣等犯罪行為,或者對檢查人員有殺害、傷害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④ 2021年緬甸偷渡回國自首處罰標准
偷越國(邊)境的行為,只有「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聽信他人教唆或者為了探親、訪友、趕集等,違反出入國(邊)境管理法律、法規的,屬一般違法行為。 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為參加恐怖活動組織、接受恐怖活動培訓或者實施恐怖活動,偷越國(邊)境的,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厲打擊偷渡犯罪活動的通知》(1993.09.24)四、對一般偷越國(邊)境者要注意嚴格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聽信他人教唆或者為了探親、訪友、趕集等,違反出入國(邊)境管理法律、法規的,屬一般違法行為。對於偷越國(邊)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在境外實施損害國家利益行為的;
(二)為逃避法律制裁偷越國(邊)境的;
(三)偷渡時對邊防、公安人員等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的;
(四)介紹、引誘多人一起偷渡的;
(五)在偷越國(邊)境過程中有其他違法行為造成嚴重後果的;
(六)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條 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為參加恐怖活動組織、接受恐怖活動培訓或者實施恐怖活動,偷越國(邊)境的,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 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⑤ 偷渡到緬甸回去走國門回去怎麼處罰
偷渡到緬甸如果被抓,可進行治安處罰,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是偷越國(邊)境3次以上、屢教不改的、實施違法行為後偷越國(邊)境的、在偷越國(邊)境時對執法人員施以暴力、威脅手段的、造成重大涉外事件和惡劣影響的、有其他嚴重情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一條協助組織或者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二條為偷越國(邊)境人員提供條件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偷越國(邊)境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⑥ 偷渡到緬甸回去走國門回去怎麼處罰
如果偷渡以後被逮到會有相應懲罰。《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二條:為偷越國(邊)境人員提供條件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偷越國(邊)境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條:「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為參加恐怖活動組織、接受恐怖活動培訓或者實施恐怖活動,偷越國(邊)境的,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