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渡過去緬甸會怎麼樣
① 偷渡去緬甸後如何生存
法律分析:偷渡是違法的,有人偷渡抱著淘金的想法,還有些人是受到詐騙集團中老鄉或者朋友的蠱惑,單純的認為緬甸有著充足的機會可以發財,但是卻忽略了其中的危險,過來人給出了自己的忠告:「那邊沒有天堂,奉勸同胞們不要偷渡!」還有許多人偷渡到緬甸之後,靠販毒和參加當地的雇傭兵維持生計,過著慘烈、生不如死的生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二十二條 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為參加恐怖活動組織、接受恐怖活動培訓或者實施恐怖活動,偷越國(邊)境的,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② 中國偷渡到緬甸什麼處罰
法律分析:偷渡到緬甸如果被抓,可進行治安處罰,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是偷越國(邊)境3次以上、屢教不改的、實施違法行為後偷越國(邊)境的、在偷越國(邊)境時對執法人員施以暴力、威脅手段的、造成重大涉外事件和惡劣影響的、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警法》 第五條 海上維權執法工作的基本任務是開展海上安全保衛,維護海上治安秩序,打擊海上走私、偷渡,在職責范圍內對海洋資源開發利用、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海洋漁業生產作業等活動進行監督檢查,預防、制止和懲治海上違法犯罪活動。
③ 偷渡到緬甸被發現後有什麼下場
如果是被當地的政府軍發現的情況下,是會被抓去坐水牢;如果是被當地的居民發現的情況下,可能會強迫其勞動;如果是被當地的一些武裝組織發現的情況下,有可能會讓其從事犯罪活動。筆者認為主要存在以下三種情況。
一、被當地的政府軍發現的情況下,是會被抓去做水牢的
雖然有些偷渡者會順利偷渡到緬甸這個國家,但是由於邊防有大量的緬甸軍隊駐守,如果偷渡者在此過程中不小心被發現的情況下,勢必會被政府軍給抓走,在審訊過後,會先安排坐水牢,因為緬甸的牢房還有相當大一部分是水牢,並且會通知相應的家屬過來處理,只有在家屬繳納了足額的保釋金過後,偷渡者才會被順利放出回國。
注意事項:有需要去緬甸的朋友不要選擇偷渡,最好選擇直接簽證出國。
④ 現在偷渡緬甸有什麼後果
法律分析:偷渡緬甸是會受到治安管理處罰法或者刑法的懲罰的。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會對偷渡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等懲罰措施;如果是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二十一條 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一)多次實施運送行為或者運送人數眾多的;(二)所使用的船隻、車輛等交通工具不具備必要的安全條件,足以造成嚴重後果的;(三)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四)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在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中造成被運送人重傷、死亡,或者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犯前兩款罪,對被運送人有殺害、傷害、強奸、拐賣等犯罪行為,或者對檢查人員有殺害、傷害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第三百二十二條 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為參加恐怖活動組織、接受恐怖活動培訓或者實施恐怖活動,偷越國(邊)境的,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⑤ 偷渡去緬甸有什麼後果
偷渡到緬甸如果被抓,可進行治安處罰,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是偷越國(邊)境3次以上、屢教不改的、實施違法行為後偷越國(邊)境的、在偷越國(邊)境時對執法人員施以暴力、威脅手段的、造成重大涉外事件和惡劣影響的、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涉嫌偷越國(邊)境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為參加恐怖活動組織、接受恐怖活動培訓或者實施恐怖活動,偷越國(邊)境的,處—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條中國公民出境入境,應當依法申請辦理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
中國公民前往其他國家或者地區,還需要取得前往國簽證或者其他入境許可證明。但是,中國政府與其他國家政府簽訂互免簽證協議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國公民以海員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國外船舶上從事工作的,應當依法申請辦理海員證。
⑥ 偷渡緬甸被逮住要拘留多久
偷渡緬甸被逮住要拘留多久,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確定,分別是:
1、偷渡緬甸被逮住的,一般要拘留的時間為五日以下;
2、如果行為人偷渡緬甸的情節嚴重,則對其刑事拘留的最長時間為37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二條
偷越國(邊)境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