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的通行證是什麼樣子
❶ 去緬甸出境證和護照的區別
一、用處不同
1、出入境通行證:出入境通行證是公民從事邊境貿易、邊境旅遊服務或者參加邊境旅遊等情形下可申請的出入境通行證件。
2、護照:護照是一個國家的公民出入本國國境和到國外旅行或居留時, 由本國發給的一種證明該公民國籍和身份的合法證件。護照(Passport)一詞在英文中是口岸通行證的意思。也就是說, 護照是公民旅行通過各國國際口岸的一種通行證明。
二、辦理方式不同
1、出入境通行證:公民從事邊境貿易、邊境旅遊服務或者參加邊境旅遊等情形,可以向公安部委託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
2、護照: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及復印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
未滿16周歲的居民攜帶本人戶口簿(集體戶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記表》)、其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原件以及能證明監護關系材料的原件(如戶口簿、出生證等),並由其監護人陪同前往辦理。
❷ 緬甸特區通行證都是通用的嗎
不是。
具體要看是什麼證件,如果只是一個邊境通行證,那隻能進入證件上的口岸,邊境通行證也分幾種,有旅遊的,有邊民的,但都一樣不能跨國使用,只能使用指定口岸。如果是護照,那當然可以去別的國家。
❸ 去緬甸需要什麼證件
法律分析:去緬甸需要辦理緬甸簽證,所需材料如下:1、簽證表兩份(將彩色照片貼在簽證表格照片粘貼處)。 2、兩寸寸彩色近照3張(限半年內新拍照片)+護照原件+父親姓名+本人身高。(中國大陸香港澳門台灣人士同價,外辦公務護照和公安護照均可用) 3、居留許副本可以及在華工作的非中國公民撰寫的推薦信。 4、辦理商務簽證必須持有緬甸企業的邀請函以及中國有關企業的推薦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受理條件》 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出入境通行證:1、從事邊境貿易的;2、從事邊境旅遊服務的;3、參加邊境旅遊的;4、因國籍沖突,不便簽發普通護照;5、港澳居民在內地丟失證件的、6、內地居民在港澳丟失證件的、7公安部規定的其他特殊情況。8、丟失或損毀需要補發的。
❹ 辦理中緬邊境通行證需要什麼材料
辦理中緬邊境通行證需要的材料:
1、申請領取《邊境通行證》的人員應當填寫《邊境通行證申請表》。
2、交驗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證件,並履行下列手續:
1、機關、團體、事業單位人員由單位保衛(人事)部門提出審核意見。
2、企業單位設保衛部門的,由保衛部門提出審核意見;未設保衛部門的,由企業法人提出審核意見。
3、其他人員由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提出審核意見。
4、已在邊境管理區務工的人員還應當出具勞動部門的聘用合同和用工單位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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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的具體內容:
1、中緬邊境地區中方人員因私事出境,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向戶口所在地縣、市公安機關或者其授權的派出所申請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雲南省中緬邊境地區出入境通行證》。
2、中緬邊境地區中方人員因公務出境,由其所在單位備函,報縣以上人民政府外事部門審批辦理《中緬邊境中方通行證》。
3、中緬邊境地區中方人員參加旅遊部門組織的中緬邊境出境旅遊,由旅遊部門審核組團,向邊境地區縣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入出境通行證》。
4、中方內地人員因私事出境,向戶口所在地縣以上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出國護照或者出入境證件。中方內地人員因公務出境,向縣以上人民政府外事部門申請辦理出國護照或者出入境證件。
前兩款的持護照人員,憑有效護照和緬甸的入境簽證(指允許從陸路口岸入境的)可從規定的口岸出入境。中方內地持護照或者出入境證件人員從中緬邊境口岸出境,可以免辦《中華人民共和國邊境管理區通行證》。
5、中方各類人員出入境,必須在其所持證件有效期內從指定的口岸和通道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驗證並加蓋驗訖章後方可放行。
❺ 怎樣辦理中緬邊境通行證
辦理中緬邊境通行證需要的材料:
1、申請領取《邊境通行證》的人員應當填寫《邊境通行證申請表》。
2、交驗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證件,並履行下列手續:
1、機關、團體、事業單位人員由單位保衛(人事)部門提出審核意見。
2、企業單位設保衛部門的,由保衛部門提出審核意見;未設保衛部門的,由企業法人提出審核意見。
3、其他人員由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提出審核意見。
4、已在邊境管理區務工的人員還應當出具勞動部門的聘用合同和用工單位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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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的具體內容:
1、中緬邊境地區中方人員因私事出境,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向戶口所在地縣、市公安機關或者其授權的派出所申請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雲南省中緬邊境地區出入境通行證》。
2、中緬邊境地區中方人員因公務出境,由其所在單位備函,報縣以上人民政府外事部門審批辦理《中緬邊境中方通行證》。
3、中緬邊境地區中方人員參加旅遊部門組織的中緬邊境出境旅遊,由旅遊部門審核組團,向邊境地區縣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入出境通行證》。
4、中方內地人員因私事出境,向戶口所在地縣以上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出國護照或者出入境證件。中方內地人員因公務出境,向縣以上人民政府外事部門申請辦理出國護照或者出入境證件。
前兩款的持護照人員,憑有效護照和緬甸的入境簽證(指允許從陸路口岸入境的)可從規定的口岸出入境。中方內地持護照或者出入境證件人員從中緬邊境口岸出境,可以免辦《中華人民共和國邊境管理區通行證》。
5、中方各類人員出入境,必須在其所持證件有效期內從指定的口岸和通道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驗證並加蓋驗訖章後方可放行。
❻ 緬甸通行證紅本本屬於
這個紅本是中緬邊境通行證。
中緬邊境通行證使用期限為一年,過期的話不會被抓的,只是不能在中緬邊境海關出入。
中緬邊境地區中方人員參加旅遊部門組織的中緬邊境出境旅遊,由旅遊部門審核組團,向邊境地區縣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入出境通行證。
❼ 中國去緬甸小勐拉需要辦理什麼證件
護照和簽證。出國探親、訪友、留學、就業、旅遊和從事商務等活動前,需要持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及以上兩項復印件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辦理護照。未滿16周歲公民出境前,還需要另外攜帶監護人意見,並在監護人的陪同下辦理手續。簽證方面可委託有資質的旅行社統一代辦。
❽ 現在去緬甸需要辦什麼證件
中國公民進入緬甸,持外交、公務護照可免辦簽證。凡持因公普通護照和因私護照來緬甸都需辦理有效簽證。 緬甸不提供落地簽證,從緬甸邊境陸路進入緬甸可持邊境通行證,但活動范圍有限根據緬甸政府的規定,外國人進入緬甸一般遵循「飛機來,飛機走;陸路來,陸路走」的原則。
辦理外國簽證,無論是中國人辦理外國簽證,還是外國人辦理其他國家簽證,無論採取哪一種方式,是委託代辦,還是自己直接辦理,一般需要經過下列幾個程序:
1:遞交有效的護照。
2:遞交與申請事由相關的各種證件,例如有關自己出生、婚姻狀況、學歷、工作經歷等的證明。
3:填寫並遞交簽證申請表格。簽證不同,表格也不同,多數要用外文填寫、同時提供本人照片。
4:前往國駐該國大使館或領事館官員會見。有的國家規定,凡移民申請者必須面談後,才能決定;也有的國家規定,申請非移民簽證也必須面談。
5:大使館或者領事館,將填妥的各種簽證申請表格和必要的證明材料,呈報國內主管部屬門審查批准。有少數國家的使領館有權直接發給簽證,但仍須轉報國內備案。
6:前往國家的主管部門進行必要的審核後,將審批意見通知駐該國使領館。如果同意,即發給簽證。如果拒絕,也會通知申請者。(對於拒簽,使領館方面也是不退簽證費的)
7:繳納簽證費用。一般來說,遞交簽證申請的時候就要先繳納費用,也有個別國家是簽證申請成功的時候才收取費用。一般而言,移民簽證費用略高,非移民簽證費用略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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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簽證停留時間和費用:
緬甸曼德勒國際機場已從11月1日起,對包括我國大陸、台灣地區、美國、英國、澳大利亞、法國、德國、日本等26個國家和地區的旅客,發放商務、入境和過境3種落地簽證。
簽證收費標准為:商務簽證50美元,停留期70天,但須持緬甸國內企業發出的邀請函;入境簽證40美元,停留期28天;過境簽證20美元,停留期24小時。
❾ 辦緬甸通行證需要多久
辦理緬甸短期的簽證有兩種,一種是旅遊簽證,一種是商務簽證,緬甸旅遊簽證有效期是3個月,一次最長能停留28天,三個工作日即可出簽,加急的話,一個工作日可出簽。
旅遊簽證允許逗留 28 天,並且可以延期 14 天。商務簽證允許逗留 10 周,最長可以延期至 12 個月。過境簽證事先由酒店及旅遊部予以安排。即便是與父母一同旅行, 6歲以上的兒童也必須持有單獨的簽證團體旅行簽證根據旅遊公司的邀請函頒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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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通常辦理簽證都是先准備簽證的外方資料然後再准備國內資料,然而,外方資料到達國內時再准備國內簽證資料包括填寫簽證表格,從時間上大大的浪費導致距離邀請函的有效期非常臨近,從而直接影響簽證的有效期和停留期,應提前准備中方材料。
簽證只有通常幾個種類,其分為商務簽證、旅遊簽證、留學簽證、探親訪友簽證、工作簽證。所需要的材料大同小異。
在職證明在以上幾種簽證種類中都是需要的,資金財產證明在辦理發達國家的時候是特別強調需要出示的,像中方公司的營業執照、派遣函、在職證明、法人責任聲明以及擔保函等再結合上述材料以及簽證邀請函就可辦理商務簽證。
❿ 辦理中緬邊境通行證
申領手續
申請領取《邊境通行證》的人員應當填寫《邊境通行證申請表》;交驗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證件,並履行下列手續:
一、機關、團體、事業單位人員由單位保衛(人事)部門提出審核意見。
二、企業單位設保衛部門的,由保衛部門提出審核意見;未設保衛部門的,由企業法人提出審核意見。
三、其他人員由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提出審核意見。
四、已在邊境管理區務工的人員還應當出具勞動部門的聘用合同和用工單位證明。
申領地點
申領邊境通行證應當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憑單位證明,可以向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一、常住戶口所在地與工作單位所在地在同一城市,但不在同一轄區的人員。
二、中央各部委和省級人民政府的駐外辦事處人員。
三、已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暫住一年以上的人員。
四、因工作調動,尚未辦妥常住或者暫住戶口的人員。
五、因緊急公務,確需前往邊境管理區的國家工作人員。
海外華僑、港澳台同胞憑有效證件向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或者縣、市公安局申領《邊境通行證》。
經省級公安、旅遊部門批准,旅遊公司組織赴邊境管理區旅遊的人員,應當在出發地的公安機關辦理《邊境通行證》。
(10)緬甸的通行證是什麼樣子擴展閱讀
根據《雲南省中緬邊境地區中方人員出入境管理暫行規定》
第二章 出入境
第四條中緬邊境地區中方人員因私事出境,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向戶口所在地縣、市公安機關或者其授權的派出所申請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雲南省中緬邊境地區出入境通行證》。
第五條中緬邊境地區中方人員因公務出境,由其所在單位備函,報縣以上人民政府外事部門審批辦理《中緬邊境中方通行證》。
第六條中緬邊境地區中方人員參加旅遊部門組織的中緬邊境出境旅遊,由旅遊部門審核組團,向邊境地區縣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入出境通行證》。
第七條中方內地人員因私事出境,向戶口所在地縣以上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出國護照或者出入境證件。
中方內地人員因公務出境,向縣以上人民政府外事部門申請辦理出國護照或者出入境證件。
前兩款的持護照人員,憑有效護照和緬甸的入境簽證(指允許從陸路口岸入境的)可從規定的口岸出入境。
中方內地持護照或者出入境證件人員從中緬邊境口岸出境,可以免辦《中華人民共和國邊境管理區通行證》。
第八條中方上述各類人員出入境,必須在其所持證件有效期內從指定的口岸和通道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驗證並加蓋驗訖章後方可放行。
第九條中方人員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不批准出境。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邊防檢查機關有權阻止出入境,並依法處理。
(一)持用無效出入境證件的;
(二)持用他人出入境證件的;
(三)持用偽造或者塗改的出入境證件的;
(四)未持有或者拒絕交驗出入境證件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邊境通行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