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土地怎麼分類
1. 土地類型劃分
法律分析:土地分類是土地科學的重要內容和基本任務之一,也是針對於現在農村地區開展土地流轉的時候,有利進行土地資源評價、土地資產評估和土地利用規劃做的前期工作。土地分類指的是土地類型的劃分。
1.耕地土地分類主要有水田、水澆地、旱地。
2.園地土地分類主要有果園、茶園、橡膠園、其它園地。
3.林地土地分類主要有喬木林地、竹林地、紅樹林地、森林沼澤、灌木林地、灌叢沼澤、其他林地。
4.草地土地分類主要有天然牧草地、沼澤草地、人工牧草地、其他草地。
5.商服用地分類主要有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商務金融用地、娛樂用地、其他商服用地。
6.工礦倉儲主要有工業用地、采礦用地、鹽田、倉儲業用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一條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行分級審批。 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報國務院批准。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一百萬以上的城市以及國務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經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後,報國務院批准。 本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以外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逐級上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其中,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可以由省級人民政府授權的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一經批准,必須嚴格執行。
2. 緬甸的國土面積
緬甸應該是676578平方千米。
(英語:The Republic of the Union of Myanmar),簡稱緬甸(Myanmar)。是東南亞的一個國家,也是東南亞國家聯盟的成員國。西南臨安達曼海,西北與印度和孟加拉國為鄰,東北靠中國,東南接泰國與寮國,首都為內比都。
緬甸1044年形成統一國家,先後經歷了蒲甘王朝、東吁王朝和貢榜王朝。
1824年至1885年間英國先後發動了三次英緬戰爭並佔領了緬甸,1886年英國將緬甸劃為英屬印度的一個省。 [1
1948年1月脫離英聯邦宣布獨立,成立緬甸聯邦。1974年1月改稱緬甸聯邦社會主義共和國。1988年9月,以國防部長蘇貌為首的軍人接管政權。1988年9月改名為「緬甸聯邦」。2008年5月,新憲法規定實行總統制。2011年2月,緬甸國會選出吳登盛為緬甸第一任總統。2016年3月,緬甸聯邦議會選出吳廷覺為半個多世紀以來緬甸首位民選非軍人總統 [2] ,2018年3月,吳廷覺辭職。 [3]
緬甸是世界最不發達國家之一,以農業為主,從事農業的人口超過60%,農產品有稻米、小麥、甘蔗等等。
2021年2月1日,緬甸總統溫敏、國務資政昂山素季及一些民盟高級官員被軍方扣押。當前,緬甸多座城市出現大范圍通信中斷 [4] 。緬甸軍方發表聲明說,根據憲法條款,實施為期一年的緊急狀態 [5] 。4月16日,緬甸聯邦議會代表委員會宣布成立民族團結政府,溫敏任總統 [37] 。
軍事政府
3. 土地類別劃分標准
法律分析:1.按土地的自然屬性分類,如按地貌、植被、土壤等進行分類。2.按土地的經濟屬性分類,如按土地的生產水平、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等進行分類。3.按土地的自然和經濟屬性以及其他因素進行的綜合分類,如土地利用現狀分類
法律依據:《土地利用現狀分類》 (GB/T 21010-2017) 根據土地的用途、利用方式和覆蓋特徵等因素,將中國土地分為了12個一級類、57個二級類。
4. 土地的分類有哪些
土地可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三大類。農用地包括耕地、林地、果園、溝渠、農道和坑塘等;建設用地包括城鎮用地、農村宅基地、公路、鐵路、特殊用地和工業用地等;未利用地包括河流水面、荒草地和裸石裸土地等。
5. 土地性質有哪幾種 土地性質怎麼劃分
1、土地分類的標准有很多種,不同的分類標准滿足不同的分類需要:
2、按地貌特徵可以把土地分為:山地、高原、丘陵、盆地、平原等;
3、按土壤質地可以劃分為:壤土、砂土、黏土等;
4、按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可以劃分為:國有的、農村集體所有的;
5、按獲得途徑分為:有出讓土地和劃撥土地;
6、按利用現狀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