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佤邦邊防通行證怎麼辦理
『壹』 怎樣辦理邊境通行證
法律分析:申領《邊境通行證》應當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憑單位證明,可以向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一、常住戶口所在地與工作單位所在地在同一城市,但不在同一轄區的人員;
二、中央各部委和省級人民政府的駐外辦事處人員;
三、已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暫住一年以上的人員;
四、因工作調動,尚未辦妥常住或者暫住戶口的人員;
五、因緊急公務,確需前往邊境管理區的國家工作人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三條 國家保護中國公民出境入境合法權益。
在中國境內的外國人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在中國境內的外國人應當遵守中國法律,不得危害中國國家安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破壞社會公共秩序。
『貳』 內地人從雲南去緬甸佤邦怎麼辦理證件
內地居民前往緬甸佤邦辦理證件的資料如下:
辦理邊境通行證所需資料(孟連縣為例)
『叄』 邊境證怎麼辦
法律分析:邊境證是指一種證件,凡年滿16周歲的中國公民前往邊境管理區可進行辦理,需要去國家的邊界城市或特區的人,應當申領《邊境通行證》。
法律依據:《邊境地區出入境通行證核發服務指南》
第一條 適用范圍 根據我國與有關毗鄰國家簽訂的雙邊協議或協定,目前,我國在中蒙、中朝、中緬、中越、中老、中印、中尼邊境地區,實行邊境地區居民出入境通行證制度。本指南適用於上述邊境地區出入境通行證的申請和辦理。
第二條 審批依據 1.我國與蒙古、朝鮮、緬甸、越南、寮國、印度、尼泊爾簽訂的有關雙邊協議、協定。2.《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57項:「邊境地區出入境通行證核發。」
第三條 受理機構 由邊境縣(市、旗)邊境管理大隊及其授權的邊境派出所受理。
『肆』 中國人去佤邦要辦出境證嗎怎麼辦
要的。
佤邦,或稱緬甸第二特區(Wa Special Region 2 of Myanmar)或撣邦第二特區,緬甸政府稱緬甸撣邦第二特區、北撣邦第二特區(Wa Special Region 2 of Northern Shan State),位於阿佤山區,是緬甸聯邦的一個自治區,曾為緬甸共產黨根據地。 佤族在緬甸撣邦東北部享有高度自治權,緬甸官方將佤族自治區稱為「撣邦第二特區」,但佤族將其自治區稱為「佤邦」,並一直向中央政府申請將其升級為與撣邦同級別的省邦級行政區。
佤邦在歷史上為中國領土,唐代屬於南詔國、宋代屬於大理國。佤邦官方語言為佤語和漢語,官方行文為中文。該特區分為「北佤」和「南佤」兩部分,總面積約3萬平方公里。北部地區位於緬甸東北部,面積1.7萬平方公里,南部地區與泰國交界,面積1.3萬平方公里。佤邦北面與中國雲南省接壤,南面與泰國接壤,首府為邦康市。佤邦下轄勐冒縣、勐能縣、勐波縣、邦康特區、南鄧特區、佤邦南部地區。
佤邦的總人口約60萬人,主體民族是佤族,為主要緬北華人聚居區,軍事力量由佤邦聯合軍組成,主要經濟為農業及礦業開采。
『伍』 怎樣辦理中緬邊境通行證
辦理中緬邊境通行證需要的材料:
1、申請領取《邊境通行證》的人員應當填寫《邊境通行證申請表》。
2、交驗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證件,並履行下列手續:
1、機關、團體、事業單位人員由單位保衛(人事)部門提出審核意見。
2、企業單位設保衛部門的,由保衛部門提出審核意見;未設保衛部門的,由企業法人提出審核意見。
3、其他人員由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提出審核意見。
4、已在邊境管理區務工的人員還應當出具勞動部門的聘用合同和用工單位證明。
(5)緬甸佤邦邊防通行證怎麼辦理擴展閱讀
出入境的具體內容:
1、中緬邊境地區中方人員因私事出境,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向戶口所在地縣、市公安機關或者其授權的派出所申請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雲南省中緬邊境地區出入境通行證》。
2、中緬邊境地區中方人員因公務出境,由其所在單位備函,報縣以上人民政府外事部門審批辦理《中緬邊境中方通行證》。
3、中緬邊境地區中方人員參加旅遊部門組織的中緬邊境出境旅遊,由旅遊部門審核組團,向邊境地區縣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入出境通行證》。
4、中方內地人員因私事出境,向戶口所在地縣以上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出國護照或者出入境證件。中方內地人員因公務出境,向縣以上人民政府外事部門申請辦理出國護照或者出入境證件。
前兩款的持護照人員,憑有效護照和緬甸的入境簽證(指允許從陸路口岸入境的)可從規定的口岸出入境。中方內地持護照或者出入境證件人員從中緬邊境口岸出境,可以免辦《中華人民共和國邊境管理區通行證》。
5、中方各類人員出入境,必須在其所持證件有效期內從指定的口岸和通道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驗證並加蓋驗訖章後方可放行。
『陸』 邊境通行證怎麼辦理
一、邊境通行證在哪辦理
1、邊境通行證在常住戶口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辦理。經省級公安、旅遊部門批准,旅遊公司組織赴邊境管理區旅遊的人員,應當在出發地的公安機關辦理《邊境通行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邊境管理區通行證管理辦法》第十條
申領《邊境通行證》應當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憑單位證明,可以向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一)常住戶口所在地與工作單位所在地在同一城市,但不在同一轄區的人員;
(二)中央各部委和省級人民政府的駐外辦事處人員;
(三)已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暫住一年以上的人員;
(四)因工作調動,尚未辦妥常住或者暫住戶口的人員;
(五)因緊急公務,確需前往邊境管理區的國家工作人員。
二、貨車辦理通行證要求是什麼
1、申請車輛必須是無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未接受處理記錄的且該車在申請前六個月內無超載、超速等嚴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按期年檢非假套牌;
2、攜帶申請書行駛證及復印件到市交巡警支隊秩序科辦證窗口受理登記;
3、具備在禁行路段上通行的必要性,即除禁行路段外無其他路線可行;
4、車輛合法,按期審驗並無交通違法行為未處理。
『柒』 中國人去佤邦要辦出境證嗎
摘要 需要辦理中緬邊境通行證,注意持中國護照加緬甸簽證,是不可以到緬甸佤邦特區的
『捌』 邊境通行證怎麼辦理
邊境通行證辦理方法:
(1)由本人提出申請,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等有關證明,填寫邊境管理區通行證申請表交戶口所在地派出所。
(2)派出所民警受理審核後,經派出所的所長審批同意加蓋所印章後,送分(縣)局簽證窗口辦理(也可交居民直接到分縣局申請辦理)。
(3)其他人員到市局或單位、戶口所在地的分(縣)局邊境通行證簽證點辦理。
(4)邊境通行證實行一人一證。對十六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單獨簽發邊境通行證,必須由持證人偕行,並在邊境通行證備注欄內應註明偕行人員的姓名、年齡、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獨生子女證等)名稱、號碼、以及與持證人關系。
(5)邊境通行證的有效期一般不超過三個月,有效期內可多次往返使用。有效期滿,持證人需繼續使用的,須重新申請辦證,公安機關不予辦理舊證延期手續。
『玖』 邊境通行證怎麼辦理
邊境地區常住居民申領邊境地區出入境通行證憑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以及復印件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市、旗邊境管理大隊或其委託的邊境派出所申請辦理。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及復印件。申領條件,具體包括:
1、年滿16周歲;
2、參加科技、文化、體育交流或者業務培訓、會議,從事考察、采訪、創作等活動的;
3、從事勘探、承包工程、勞務、生產技術合作或者貿易洽談等活動的;
4、應聘、調動、分配工作或者就醫、就學的、探親、訪友、經商、旅遊的;
5、有其他正當事由必須前往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邊境管理區通行證是進出中華人民共和國邊境管理區人員的通行證明。邊境管理區通行證式樣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制定,並統一印製。凡居住在非邊境管理區年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前往邊境管理區,須持邊境通行證。凡經由邊境管理區出入國(邊)境的人員,憑其出入境有效證件通行。外國人、無國籍人前往未對外國人開放的邊境管理區,須持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旅行證。海外華僑、港澳台同胞前往未對外開放的邊境管理區,須持邊境通行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邊境管理區通行證管理辦法》
第五條 凡常住邊境管理區年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憑《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以下簡稱《居民身份證》)在本省、自治區的邊境管理區通行;前往其他省、自治區的邊境管理區,須持《邊境通行證》。
『拾』 辦理邊境通行證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申請領取《邊境通行證》的人員應當填寫《邊境通行證申請表》;交驗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證件,並履行下列手續:
一、機關、團體、事業單位人員由單位保衛(人事)部門提出審核意見。
二、企業單位設保衛部門的,由保衛部門提出審核意見;未設保衛部門的,由企業法人提出審核意見。
三、其他人員由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提出審核意見。
四、已在邊境管理區務工的人員還應當出具勞動部門的聘用合同和用工單位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二十二條 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為參加恐怖活動組織、接受恐怖活動培訓或者實施恐怖活動,偷越國(邊)境的,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