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人和中國人離婚怎麼離
⑴ 緬甸人跟中國人離婚手續
法律分析:離婚協議是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而達成的協議或者意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⑵ 女方是緬甸人男方中國人女方回國兩年了男方要離婚聯系不到女方怎麼辦
分居兩年可以單方離婚,但不會自動離婚,需要協議離婚或者是訴訟離婚。
⑶ 我是中國人嫁到緬甸沒有結婚證,現在想離婚,怎麼離
你結婚雖然沒有結婚證,當時應該有證婚人的,如果你想離婚,那就去找這個證婚人
⑷ 異國婚姻離婚程序 怎麼走
親親您好,1、跨國自願離婚可以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
2、需要證件:本人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護照或旅行證件。
3、沒有離婚協議,不是在國內辦理的不能辦理。
4、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可以委託律師在國內起訴離婚,具體需要辦理公證委託手續
不同情形下跨國離婚手續的辦理:
【一】中國夫婦一方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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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這樣的情況下,即使夫妻兩人就離婚已能達成一致意見,也不能通過民政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只能通過法院解決婚姻關系。
1、向國內的一方戶籍所在地或居所地法院起訴。
2、雙方協商一致時,之後填寫固定格式的授權委託書、離婚意見書(一般我駐外使、領館有相關格式文本)、寫好的授權委託書、離婚意見書需經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
3、雙方不能協商一致時,國內一方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提交結婚證、原告身份證、對方國外的住址,以及其他相關證據。法院審查立案後,一般會詢問原告是否能與被告達成協議事宜,若不能,或被告杳無音信,法院會一級級將訴訟文書轉到外交部,通過「外交途徑」等方式送達。最後由法院判決。
【二】異國夫婦國內登記結婚的情況:
異國夫婦離婚,既可以在我國起訴,也可以在會受理此離婚案件的外國起訴。雙方要求在我國境外離婚的,當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該法院依法決定。
其基本程序和步驟同上。
【三】異國夫婦國外登記結婚的情況:
1、首先,須將國外頒發的婚姻注冊證書,等待所在國公證後。
2、再到我駐該國使、領館進行認證,然後在國內立案。
3、此外,如果雙方均在中國,或雖然國外方在所在國,但不予配合,難點在於公證、認證的進行和解決。可以將結婚注冊證書公證、認證後,再連同其他訴訟材料遞交法院立案。雙方協商一致離婚,一般可很快審結;若一方不同意,或沒有回應,訴訟時間將進一步延長。
需要注意的是外國法院的離婚判決書在我國生效須先申請。
以上三種不同的跨國婚姻離婚情況處理都有所不同,但也有相似之處,這些程序也有相同之處。希望經過以上簡單的解答,能夠對這些方面有所疑問的人有所幫助。對跨國婚姻離婚的程序等多一些了解,可能就會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⑸ 中國夫妻在緬甸可以離婚嗎
中國夫妻在緬甸可以離婚,確定法院管轄和法律適用即可。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十三條 在國內結婚並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者一方在國內的最後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 在國外結婚並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國籍所屬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國內的最後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 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國內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國外一方在居住國法院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受訴人民法院有權管轄。
第十六條 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
第二十六條協議離婚,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適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沒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適用共同國籍國法律;沒有共同國籍的,適用辦理離婚手續機構所在地法律。
第二十七條訴訟離婚,適用法院地法律。
⑹ 緬甸人和中國人只有通婚證離婚怎麼辦
雙方在哪裡辦得通婚證,就在哪裡辦離婚證。
⑺ 緬甸傣族結婚了,沒有結婚證,現在想離婚,怎麼樣才能把婚離掉
1、如果是因結婚證遺失而沒有結婚證要想離婚的,可以先去補辦結婚登記,之後再向婚姻機關提出離婚,或者去法院協議離婚。
2、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但是沒有結婚證的,按事實婚姻處理,即除非雙方願意補辦結婚登記,否則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訴,不能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協議離婚。
⑻ 女方是緬甸人男方中國人女方回國兩年了男方要離婚聯系不到女方怎麼辦
女方是緬甸人,男方是中國人,女方回國兩年了,男方要離婚聯系不上女方,我認為在中國婚姻法中,如果幾年以後另一方聯系不上或失蹤,那就婚姻自己就解除了。
⑼ 緬甸跟中國人離婚可是男方聯系不到單方可以離嗎
您好,可以的。
由於聯系不到對方,就只能通過訴訟離婚的方式離婚了,但是訴訟離婚需要提供被告的身份信息、聯系方式和地址等,以供法院送達法律文書。
對於適用哪國法律、哪些法院具有管轄權,需要結合雙方的國籍、結婚登記地、現住地具體判斷。是否能訴訟離婚成功,法院會結合相關證據判斷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如果對方被宣告失蹤的,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涉外婚姻訴訟比較復雜,建議您聘請專業律師。如果您還有其他疑問,也歡迎聯系我們。
【相關法條】
《民法典》第1079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七十四條人民法院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當事人送達訴訟文書,可以採用下列方式:
(一)依照受送達人所在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中規定的方式送達;
(二)通過外交途徑送達;
(三)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受送達人,可以委託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受送達人所在國的使領館代為送達;
(四)向受送達人委託的有權代其接受送達的訴訟代理人送達;
(五)向受送達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設立的代表機構或者有權接受送達的分支機構、業務代辦人送達;
(六)受送達人所在國的法律允許郵寄送達的,可以郵寄送達,自郵寄之日起滿三個月,送達回證沒有退回,但根據各種情況足以認定已經送達的,期間屆滿之日視為送達;
(七)採用傳真、電子郵件等能夠確認受送達人收悉的方式送達;
(八)不能用上述方式送達的,公告送達,自公告之日起滿三個月,即視為送達。
⑽ 女方是緬甸人和中國人結婚了,現在要離婚的話,離婚協議書怎麼寫
跟國人的一樣。在國內結婚離婚,與國人之間的離婚協議,沒什麼區別,只要寫清楚幾點:寫明雙方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夫妻共同財產、債務的處理協議等。
內容原則上盡量保護女方和子女合法權益。具體細則協商一致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