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緬甸槍決的中國人怎麼處理
❶ 中國商人在緬甸遭行刑式槍殺,為何歹徒會盯上他殺
原因還是這個商人自己作,他想要在緬甸買槍支這些違禁物品,沒想到最後跟他交易的那些人直接給他殺了,棄屍路邊。
01、 中國商人在緬甸被殺。槍殺似乎離我們很遠,但是就在元旦的那一天,我國在緬甸的一名商人被當地犯罪團伙給殺了,當時的情況就是這名商人死後被人發現,被發現的時候還是手腳被捆綁、嘴巴先是被毛巾堵住,然後被膠帶纏起來,被犯罪分子直接持槍對准腦袋,一槍結束,死狀凄慘,臉上基本是沒有一塊兒好肉了。
總結:這名男子死亡結局也算是咎由自取,如果他沒有非法交易的想法的話,又怎麼會客死他鄉。
❷ 張建波被槍決中國什麼態度
慎重的態度;罪刑法定,根據刑法明確規定的情況判處並適用死刑;孕婦,未成年人和75歲以上的人(特別殘忍手段犯罪的除外)不適用死刑;精神病人涉及到犯罪構成的問題,沒有關於使用死刑的相關規定 分為死緩和立即執行兩種 槍決和注射死亡 立即執行須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死緩報高院核准
❸ 中國人在緬甸殺人在哪裡審理
中國人在緬甸違法殺了人,會由緬甸當地的司法機構審理。
❹ 中國人在緬甸死亡了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請聯系中華人民共和國駐緬甸聯邦共和國大使館領事處。
凡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具有中國國籍者,都可以得到中國政府的領事保護。也就是說,只要您是中國公民,無論是定居國外的華僑,還是臨時出國的旅行者;無論是大陸居民,還是香港、澳門和台灣同胞,都是領事保護的對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九條 中國公民出境入境,應當依法申請辦理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
中國公民前往其他國家或者地區,還需要取得前往國簽證或者其他入境許可證明。但是,中國政府與其他國家政府簽訂互免簽證協議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國公民以海員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國外船舶上從事工作的,應當依法申請辦理海員證。
❺ 中國人在緬甸幫康殺了中國人會受什麼型法他不滿16歲
適用中國刑法,未滿18周歲,從輕處罰。
見:《刑法》第七條【屬人管轄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規定的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❻ 我想知道:緬甸士兵殺中國公民,中方將會如何處理
我覺得外交部要不是怕引起民憤,恐怕會感謝那倆個緬甸軍人,感謝他們為我們的計劃生育做出貢獻,充分體現了「中緬友好」!都不明白中國現在會變成這樣,南海東海也就算了,海軍方面受美國制約,陸軍可是我們的強項……湄公河事件也就算了,畢竟在人家境內,說不幹涉別人內政。現在是在中國境內發生如此惡劣事件,也只是抗議,連消息也是兩個月後才讓民眾知道,幾個月了都沒解決,就是在那裡抗議,主權何在……說句不好聽的,軍隊要是面對國家主權被侵犯而無動於衷的話,那還叫軍隊嗎……這種事要是解決不好的話,廣西、雲南、西藏、新疆、內蒙古、黑龍江、吉林靠近邊境線的人民就得小心了,今天雲南的事件就是你們的明天,南海漁民要小心了,平時南海那些國家都夠囂張了,現在一看,中國境內陸地的都這樣了,南海……在外國的中國公民得小心了,國內都這樣了,國外人家是不是得更加是無忌憚……
❼ 緬甸打死人沒人管嗎
不是。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中國人到國外發展,賺到了錢自然也成了犯罪分子的目標。兩名死者一名38歲一名22歲,當地警方披露兇手為兩人且兩人預謀已久,作案的動機是為了劫財。
搶劫殺人無論在哪個國家都是重罪,《刑法》第263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在該案中兩名犯罪嫌疑人屬於共同犯罪,都屬於搶劫致人死亡的情形,按照我國刑法規定定搶劫罪一罪即可,如果在我國審判兩人難逃一死。
兩兇手在國外作案是不是我國刑法就沒有辦法管了呢?當然不是,我國刑法有屬人管轄原則。
《刑法》第7條第1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規定的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如果兇手也是中國人,屬於老鄉見老鄉背後來一槍的情況,中國仍然可以追究其刑事責任。
即便兇手是外國人,仍然可以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刑法第8條規定:「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規定的最低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適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處罰的除外。我國與緬甸簽有引渡條約,可以將兇手引渡回國,追究刑事責任。湄公河慘案的兇手糯康就是按照引渡條約在昆明審判的。
兩名中國人的血不能白流,緬甸警方應該會定期通報案件的進展情況。
❽ 中國人在緬甸被打死怎麼辦
當地時間10月25日,緬甸實皆省因馬賓鎮發生一起兇殺案件,一名中國籍男子被殺身亡。
現年62歲的中國籍男子名字叫Huang Lin Chong,是在該鎮區賽良村東1英里左右,承包土地種西瓜的農場主。
兩名行凶人員是西瓜農場里的緬甸當地工人,一個叫覺明通,一個叫奈吉。
據兩名嫌疑人供訴這名中國老闆對二人謾罵,並將其解僱,還不給2萬緬幣(大概100元人民幣)工錢。二人惱羞成怒,沖進Huang Lin Chong的田間茅屋內用木棍將其活活打死。
中國人在緬甸被殺也不是一回倆回了。
2016年10月湖南祁東倆女在中國與緬甸交界處緬甸境內被歹徒搶劫10幾萬現金然後再被殺人滅口
2017年3月16日凌晨豐城人一家6口在緬甸慘遭滅門!最小的孩子才2歲!
最後掌上緬甸提醒所有在緬同胞遇到糾紛請聯系當地警方,或者我國駐當地大使館,切勿與人發生沖突,以免危害到自身安全。如遇搶劫等,錢財乃身外之物,對方要什麼就給什麼,等自身安全有所保障後再報警
❾ 中國人在緬甸遭行刑式槍殺,手腳被綁、一槍斃命,他和兇手到底有何仇怨
新聞中並沒有說,目前這個案件還在調查之中,所以想要知道中國商人和兇手到底有啥仇怨,還得等這個案子破了抓到兇手才能夠知道真相。
最後:能在國內做生意就不要出國了,國內槍支受限,國外可是槍支自由,尤其是在比較亂的國家,就算中國很強大,也無法做到無時無刻的保護每個國人。
❿ 中國人在緬甸被打死怎麼辦
先報警,尤其是駐緬甸大使館,讓人保護自己親人的權益。祝順利。